用现代的话来说,梁喆绝对是个狠角色,他对家人狠,对大臣狠,对天下狠,他对自己也狠。当年宋子胥攻入皇宫,他能带着宠姬在高台上自焚,并不是他懦弱,而是为了不让自己被俘受辱,他宁愿接受死亡,也不接受敌人的侮辱,这是他作为一个天子的自尊。
现在也是这样,即使疯病折磨了他二十多年,可是那刻在骨子里的自尊和自傲不允许他向敌人低头,所以他故意刺激梁熙,只求速死。
“皇上……”贺骅猛的抬起头来,额头上的血污和泥水也无法掩盖他煞白的脸色,只要梁喆承认了身份,他即使用金山银山也救不回梁喆的性命了。
梁熙狠狠的盯着梁喆,过了好一会儿才叫来林诚,说:“你带一千士兵秘押此人回京交给我父皇。”想了想,又说了一句:“既然是已经死了的人,那么就该呆在死人应该呆的地方。”
一直跪在梁熙马前的贺骅听了这话,顿时全身颤抖,他咬紧牙关,重重的再次磕了个头,说:“太子殿下,草民依旧愿交出所有私产,只求太子殿下让草民与……与此人一起。”
梁熙垂眼看了他一眼,说:“准了。”
这边林诚压着梁喆和贺骅去京城,那边梁熙抬头看了看那美轮美奂的行宫,突然对秦幕天笑了一下,说:“秦公,你看这里如何?”
秦幕天正在震惊于梁熙对梁喆的处理,以及贺骅自请陪伴梁喆赴死,听到梁熙的问话,很自然的说:“这里的山清水秀世间难得,否则当年也不会选此处修建行宫了。”
梁熙笑着点点头,说:“孤也是这个意思,如果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想必会更加美丽。不如秦公就在此处陪伴孤,等春暖花开时,咱们一同赏这美景如何?”
这里要等到春暖花开,起码还要再等一个月,到时候十个梁喆都死了,秦幕天就算再回京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了。秦幕天到是想反对,可是看了看那些对着自己的弓弩和刀剑,他一点反对的勇气都提不起来,只好无奈的答应了。
半个多月后,林诚押解着梁喆到了京城,秘奏当今天子梁洪烈此事,梁洪烈依照梁熙的意见,派人秘密打开了梁喆的陵墓,将梁喆关进去,重新封好了墓门,并派重兵把守。
贺骅在交代了自己所有私产之后,与梁喆一起进墓,为梁喆殉葬。
“这棺木之中睡的是何人?”梁喆站在自己陵墓的地宫,对着高台上的棺木问道。
贺骅点亮了所有的长明灯,站到梁喆的身边,说:“回皇上,那是一个草民家中的一个下仆。”
“这个下仆到是好大的福气,死了居然能睡到皇陵之中。”梁喆笑了一下,扭头对贺骅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你也不要叫我皇上了。”
“皇……这……”贺骅与梁喆相伴二十多年,即使是梁喆痴傻的时候,也都是以皇上称呼,这猛然间让他不许叫梁喆为皇上,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才好了。
“我叫梁喆,不过你可以称呼我阿吉。”梁喆抬手摸了一下贺骅的额头,那上面还有当日贺骅向梁熙磕头留下的一道疤痕。他说:“这个名字是我父皇为我取的,以前只有我父皇和母后两个人这么叫我,现在我允许你也叫我阿吉。”
贺骅不知道现在自己心中到底是个什么感觉,是受宠若惊,还是得偿所愿的欢欣,他只觉得喉头仿佛被堵住了一般,那两个字在口中转了半天,却无法说出来。
梁喆的手指从贺骅的额头滑倒他的嘴角,说:“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正在椅子上吃绞丝糖,当时你的嘴角全是白色的糖粉,简直就像一只小脏猫一样,等我走出来的时候,你吓得手里的糖都掉在地上了,羞得两只耳朵通红。”
贺骅没有想到,梁喆竟然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事实上贺骅自己也记得,他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绞丝糖,可是他的母亲怕他坏了牙齿,从来不许他多吃,那日祖父带他去皇宫中,见到桌上的点心里有绞丝糖,乘他祖父去拜见皇上,他吃了个不亦乐乎。正吃得高兴,突然听见架子后面有人轻笑,吓得他立刻抬头去看,谁知道只是因为抬头看了一眼,他不经掉了手里的糖,也遗落了一颗心,三十多年都没有找回来。
梁喆没有告诉贺骅的是,当年他一见贺骅就非常喜欢,曾想过几年,等贺骅长大一些就召他进宫伴驾,谁知道几年后,他们再见面时,梁喆已经在浓烟四起的高台上,看到那个满脸烟灰的少年跑到自己身边,他心中的愤怒突然变成了欣慰,于是他安心的昏了过去。
然而当时梁喆吸入了太多的浓烟,又因为当时梁洪烈在全城搜捕前朝余孽,贺骅只能把梁喆藏在地窖里,使得梁喆因为没有足够的新鲜空气而脑部受损,他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等醒来后整个人变得痴痴傻傻。
虽然梁喆的意识的确不清晰,可是在他昏迷之前留下的印象却还在,又因为脑海中各种记忆的交替,那个少年的形象与第一次见面时的形象重合了,导致梁喆一心去找那个只有十岁的,爱吃绞丝糖的小少年,他根本没有认出每日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已经长大了的贺骅到底是谁。
贺骅深爱着梁喆,又怎么可能让他失望,于是买来各色的美少年伺候梁喆,自己只能失落的躲在一边,暗暗幻想与梁喆欢好的少年是自己,那时候的他又怎么可能想到,在梁喆的心中,那些少年根本就是他。
再后来梁喆终于清醒了,那段时间贺骅正好不在行宫,去为他寻药了,于是梁喆用了一些时间了解了所有发生的事情,之后他大醉了一场,决定以后还是维持现状,他虽然感激贺骅对自己的痴心,却也不想他再为自己而纠缠,他希望贺骅有一天能心灰意冷的离开他。可是他忘了,他自己就是个执着的人,而贺骅也是如此。
不过现在,一切都没有关系了,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以后也只有他们两个了。
“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梁喆将贺骅轻轻的搂进怀里,低声的在他耳边说:“其实,我一直喜欢年纪比较大一些的,尤其是那种,一害羞就耳朵红的人。”
长明灯的映照下,梁喆如愿的看到,怀中那人的耳朵瞬间变得通红。
作者有话要说:这就是梁喆与贺骅的结局。有句话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是可以的。
我今天居然用了那么多笔墨来写这两个可恨又可怜的人的结局,还写得用掉了两包纸巾,自己都觉得该去吃药了。
第149章
原本梁熙是打算把秦幕天扣押在行宫一个月,等梁喆的事情彻底了解之后再放他回京。可是仅仅十天之后,梁熙就不得不把秦幕天给放了。
那日梁熙控制着两条木片扎入秦幕天的腿上,虽然没有刺伤大动脉,可是那毕竟是一个常年给人踩上踩下用的凳子,可想而知碎裂的木片有多脏,秦幕天的腿没过多久就开始发炎了。
秦幕天自己没带医师,行宫里的医师又被押解回京了,梁熙听说后派人送来了军中所用的伤药,这本来是梁熙的一番好心,偏偏秦幕天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拿了伤药却不敢用。那伍清钰也曾为秦幕天配了几副药,可是他医术本来就不高明,再加上秦幕天对他也不是很相信,伍清钰配的药他只用了一点,弄得伤口越来越严重,最后发烧昏迷才被发现。
梁熙真是有些哭笑不得,他最近心情正好,让人收拾了一间偏房出来,先是搂着蔺秋足足的睡了一觉,醒来又神清气爽的滚了一次床单,之后每日除了练功,就只是搂着蔺秋腻歪,仿佛要把分开的日子全补回来一般。
的确如秦幕天所说,当初选择这里修建行宫,正是因为此处的风景美不胜收,即使现在才刚刚到融雪季节,山上还见不到多少绿色,更不要说花开的灿烂了。可是那雪水汇聚成的山泉流淌的叮咚声,仿佛是美妙的音乐,那山风吹过树枝的低吟,仿佛是季节的浅唱。
虽然梁熙肚子里的墨水不足以让他写出赞赏的文字,可是不妨碍他搂着蔺秋一同享受这难得的悠闲。
偏偏这种时候,秦幕天的下人跑来说,秦幕天伤口发作晕迷了,原因还是没有用药,你说梁熙能不哭笑不得吗?
“秦公,你难道是怕孤给的药是毒}药吗?”梁熙冷笑着问秦幕天,一点也不给他留面子,既然你都把我当小人了,我又何必还故作大方
秦幕天哑口无言,他害人太多,又怎么可能不小心谨慎,如果在膳食下毒,他还能让人先吃来防备,可是药物就难说了,其间相生相克,便是许多医师也难得说明白。所以他宁愿伤口愈合得慢一些,也不敢随便用别人给的药。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伤口竟然越来越严重,再不好好医治,怕是这条腿也要保不住了。
“太子殿下,草民医术浅薄,虽然能延缓伤口的恶化速度,可是想要痊愈,就实在无能为力了。”伍清钰站在秦幕天的床边,对梁熙说:“为今之计,只能找名医医治才行,比如京城的尚仁堂的医师,据说对跌打损伤的治疗很有研究。”
梁熙看着他没有说话,这伍清钰自从服用了那珍珠白玉果之后,简直就像是吃了人参果、唐僧肉一般,不仅变得年轻漂亮,还多了几分妖媚的感觉,也难怪京城里的那些世家公子都快为他疯狂了。可是在梁熙眼里,此时的伍清钰感觉特别的怪异,和战场上那些将死之人给他的感觉很相似。
那珍珠白玉果虽然是不世奇珍,可也是强力的春|药。伍清钰服用珍珠白玉果之后,没有立刻服下雪鱼解毒,又与乔二姐不停的交合,差点就要精尽而亡,这已经伤了他的根本。之后他没有好好休养,而是长途跋涉的赶回京城,又被情|欲所控制而纵情声色。
现在的他,体内真气以一种极快的速度从体表流逝,在流逝的过程中,虽然能让他的外表显得更年轻,可是因为真气流逝的同时也会带走身体本身的元气,或许不用多久,这个名动京城的美男子就会因为体内元气全部消失,迅速衰老而死。
伍清钰见梁熙一直望着自己不说话,以为他不想让秦幕天回京,只好说:“据说北疆大营的医师对各种伤患也极有研究,而且北疆比京城更近,所以去北疆也是好的。”
这也是秦幕天和伍清钰商量好的,先试探梁熙,看看他能否放秦幕天回京,如果不行就去北疆大营。说来奇怪,在秦幕天的心目中,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是可以相信的人,蔺敛竟然可以排进前三位。
梁熙想了想,说:“准了。”
第二日一早,梁熙派陈繁和秦瑜二人,领五百兵护送秦幕天去北疆大营,至于秦幕天带来的手下就留了下来,等梁熙离开的时候,再放他们回去。
从西峰郡到北疆大营的路并不好走,而且为了早日赶到北疆给秦幕天治病,他们只能日夜兼程,天黑透了才随意的找个地方歇息。
因为要照顾秦幕天的伤腿,伍清钰也被梁熙塞到了马车上,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伍清钰在京城的时候,每晚都要找人欢好,他瘾头极大,寻常女子根本无法满足他,他这才找男子欢好,有时候一晚竟要两三个男子才能满足他。
从京城出来的时候,因为有秦幕天带的那几百青壮,他完全不缺临时面首,可是现在那些青壮被留在了行宫里,而护送他们的陈繁和秦瑜看他的眼神和看一个死人一样,至于那些突袭营士兵,看他的眼神简直就是完全的无视,弄得他躲在车厢里照了半天的镜子,深刻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变丑了。
这日他们在一处山林里过夜,陈繁安排好了值守和巡夜的人,在火堆旁坐了下来,一个士兵捧了陈繁的钢盔过来,里面是半满的菜粥,用麦饼、菜干和几片咸肉煮的,虽然很简单,可是这种寒冷的天气里喝上一碗,能让人从胃里一直暖出来。
“给秦公送了吗?”陈繁问那士兵。
那士兵撇了撇嘴,说:“送了,可是……又被丢出来了,还好我接的快,否则就浪费了,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士兵是农家子出身,家里虽然不说饿肚子,可是一年里也难得吃上一顿肉,现在不管是练兵还是打仗,每餐都能吃上肉,虽然累了一些,对他来说也和神仙过的日子一样了,可是车里那位秦老爷不肯吃,还要丢出来,要不是他是秦瑜护卫统领的爷爷,非呸他一脸不可。
陈繁点了点头,说:“他受了伤,大约是没有什么胃口,等他饿了再说吧。”
正说着,秦瑜端着一头盔的菜粥也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陈繁旁边,用一个木勺吃起来。
那士兵殷勤的拿了个小罐子过来,里面是一些自家拿来的咸菜,他眼神火热的看着秦瑜,直到秦瑜从罐子里夹了几筷子咸菜,又对他笑着道谢之后,才乐颠颠的走开了。
秦瑜相貌长的好,他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