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为了怕被发现。
秦墨又如昨天那样,采了几张很大的梧桐叶,一张张的摊开,最后将采摘的地木耳都包裹在里面。
然后又裹成一个大包,然后夹在自己的腋下。另外一只手半搂着…
走在田坎上,遇见昨天的那条水沟,秦墨却不敢在这里淘洗木耳,而是一路埋着头,往家赶。
走在那刘老五的田坎上时,却又听见那一道道的嘲笑声,关于她的。
秦墨只把头埋着,充耳不闻。
而将那大包摘的地木耳抱紧。
☆、第九章 修葺房子
清晨雨后的赤水村,笼罩在大片大片的雨雾下,很多家里升起了缭缭轻烟,有些村妇已经做好了早饭从房子里端了吃食出来,给田里下力的丈夫送饭。
秦墨回去的时候香香还在睡觉,最后被秦墨搬弄瓢碗的响声给惊醒了。
秦墨首先将采回来的木耳根蒂洗干净。
昨天还剩了大部分用梧桐叶包着,秦墨将今天的一起洗出来,因为缺水所以并不能洗的太干净。
只能马马虎虎的洗了,然后,用草将一张床板擦干净,就着秦墨醒来时睡的那张,恰好那地方又斜向着墙壁的破洞,风吹进来光漏出来恰好晾晒。
“姐姐。你在干嘛。”
等秦墨吃力的将木耳都洗好,然后手捧着拿到床板上去晾晒,香香却睡醒不久,还迷迷糊糊的朝这边靠,一张脸又是昨天留下的眼泪又是鼻涕,整个一张大花脸,却努力睁大了眼做着表情靠过来了。
秦墨觉得,只要她在问,估计就又是小丫头肚子饿了,最后嘴又馋了。
秦墨不想对她花时间解释,却又不得不解释。
“姐姐要把这些晾干,然后是接下来我们几天的粮食——”
说着,将洗净的第一批拿进屋,刚才擦好的床板,因为一直在吹风,已经半干了。
秦墨将这些地衣分晒在床伴上,这样晾在家里,又没有人看见,也不怕有人来抢。
最后,当把这一次和上一次余下的木耳都晒在上面,秦墨才发现自己辛苦采摘的木耳已经蓄下了这么多,终于可以这几天不用再挨饿了,虽然只有这一味菜,但是勉强能撑上几天度日。
风雨的声音漫在房屋的四周,通过破洞和漏风的地方窸窸窣窣传进来。
秦墨知道,今天差不多又是一天雨了。
这不知道是不是她幸运,说了久旱不雨的荒灾之地,在她穿越过来之后,竟一连着几天都在下雨。
一下雨,整个地方灾情就得到了缓解,这里的村民也只怕松了一口气。
所以,在秦墨穿过来之后,并不有发觉灾情如想象中的严重,能到秦家这样一家饿死几个人的地步。
反而,家家户户都能自己在锅灶前,燃起炊烟煮饭。
忙碌完了之后的秦墨,将房屋后面的木桶提出来,木桶里面其实还有半桶水。
边提着水的秦墨边想,这应该是先前的主人留下的半桶水。赤水村的水严重缺乏,每次要去山里背吃水。
这水只怕是上次从山里打的吃水回来,放在这里,之前的秦墨并没有发觉屋壁后面其实还放了很多用具,包括一些日常用具和农具,其中也包括放在这里的吃水。
昨天那顿饭用的是屋前石缸里的雨水。
只是现在这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存的了,对没有劳力,走不动那么多里山路,也没有力气背很多水的秦家两丫头来说,这水无疑贵如油。
秦墨没有用着水直接来煮饭。而是倒入了屋前的石缸里。
石缸低有泥,里面的水又是这两天才积起来的雨水,自然干净不了哪里去。
但是,比起这桶里不知道放了多少天的水,秦墨更不敢单独用,倒进石缸去和那些雨水混一混,有缸低的泥土再浸一侵,黄泥可以解毒,只怕比直接用这木桶里的水好。
做完了早饭,秦墨是想把家里的那土坯房修一修。
她一个女孩子,自然没有多少的气力,只是想弄点东西来把那房顶的漏雨漏风的破洞稍稍挡一挡。
免得那屋里面几个被雨水打出来的大洞,有时候都分不清这到底是屋里还是屋外。
昨晚睡了一晚上,那雨滴在地上溅起的水花就一直朝腿上打了一晚上,这个地方,怎么能住人啊。
猪圈只怕也比这个防漏雨吧。
还好有在农村的外婆家,很多东西,只要看的多了,人自然而然就有了意识了,知道该怎么办了。
今天的秦墨要弄房子。
修葺房子自然就要材料,秦墨已经打算吃了饭再去从长计议这件事儿,那么现在还是先煮饭…
依然是那褐色的土陶罐里,装了半瓮的水,里面加了采回来的地木耳。
下雨,柴比较湿,烟也比较大,秦墨蹲在门口,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一把破旧蒲扇,在那里用力的扇。
“咳咳。”柴湿,一扇虽然火势大了些,烟却也不小。
秦墨被呛的眼眶里眼泪花花转。
在用手去捂眼睛的时候,香香又小小的身体蹲在自己旁边了。
眼眸目不转睛的盯着火炉里的未完全燃起来的柴火。
秦墨不说话,有点累了,而香香也很配合的什么都不说,就那样蹲着看火苗。
因为罐子里的煮的东西毕竟不多,不多时,罐子里已经了煮沸了的‘滋滋’的声音从罐子里传出来。
这边火势已经烧的很旺,而秦墨看见从罐子盖子里冒出的白烟。
习惯的打开盖子一看,那水已经煮开,那嫩嫩的青色的地木耳的叶片在沸水里滚着。
秦墨看着这罐子里的东西子觉得可惜。
看着这锅虽然没有营养也算不上有多少吃食的汤,但是只要能这样的适量的加两颗盐进去。
那味道立马截然不同,立马就可以算的上是一道很入口的汤。
可是,没有。家里穷的半两盐都买不起,这汤,能有两颗盐,再加两滴清油,对现在这世道来说,就算是秦墨能吃到的极致美味了。
但是,不怕,好歹她也是吃过墨水的,自己带的国家可比现在这时空文明多了,自己学到的东西不少,懂的也不少,她这么聪明,就不怕在这个地方弄不到点钱花花。
但是,这早饭吃了,还是得先把房子大致弄一下。
再去想怎么赚钱的问题。
早饭依旧是清水野菜汤,香香喝了半大碗,秦墨也喝了一大碗。
为了要给房顶加草,一大早吃完了饭,秦墨就穿着那身麻衣,在房子后面,看见墙壁缝里插了拿出一把弯镰刀,旁边还有一把锄头,只是这家里没劳力,似乎好久不用了。
锄头和镰刀都生了锈。
秦墨取出镰刀,一把斜撇在自己的腰间的裤袋上,颇有一股流氓风范,将自己那脏不拉几打着结的头发,胡乱的拿了一根枯草一扎,然后就持着脚,带着香香,雄纠纠气昂昂的出门了。
昨天,她在田坎上的时候,看见那田坎上有几大株野发的蓬勃的芦苇,芦苇不能吃,她就打算割了那个来绑了盖房子。
不知道那是长在谁的田边,但是先割了再说,谁叫她的是孤儿呢,一般的人应该都不可能没品到跟她们两个小孤女计较吧。
她也没多大的志向,就是把那顶上下雨的地方稍微遮一下,别让那风雨进来的那么放肆而已。
☆、第十章 发现芦荟
冒着风雨前行,一把镰刀撇在腰间,迎面的风吹着,有些冷,却也还能接受。
出来时从屋后找出两个大小合适的斗笠。
她和香香,一个大的一个小的,就靠着这个斗篷遮雨。
一穷二白的家,却在后面找到这些东西,后面有两把锄头,一把犁,一个米高的木制方斗,这斗大概是之前家里来装粮食的,现在空的一直放在外面风吹日晒的黄色的木头已经发黑,两顶斗笠扔在里面,如果说整个屋子还有哪里不那么漏雨—地是干的,那么只有屋后檐下这块地方。
这些东西,似乎是故意藏在房后的…
而恰好秦墨刚穿越过来时,那前世的秦墨给她传达这一块的记忆太过模糊,醒来后竟然记不起,并没有想起来屋后还放置了这样一些金属农具。
虽然锄犁做工粗糙,肯定不能跟现代的农具相比,而且上面还生了慢慢的铁锈,可知家里没有劳力太久没用了,只是靠着形状至少还可以辨认出来,镰刀也钝到近乎看不见锯齿,只有一把砍柴的砍刀刀锋有些雪亮的颜色,但是却在刀口上凹下去了几处口子,这家人穷的买不起好的砍刀,而且刀用成了这样也没钱再换,但是总的来说,现在对秦墨来说是好事儿,毕竟有这几个工具也比什么都没有的好。
但是转眼一想,在这家女主人没死之前,家里有田有地肯定也种粮的,这些耕作的农具怎么都应该有。
只是被藏到屋后去了。
只是秦墨几乎没法想象,自己还没穿越过来之前,这两个无爹无娘的丫头,是怎么在娘亲死了之后,还能勉强活过这大半年的。
迎着风雨赶上,早上的雨不大,反而到了现在,却越来越大了。
虽然扛着斗笠,迎上细风的同时,那雨还是一个劲的朝脸上扑。
田间所有的一切被细细的雨雾弥漫,秦墨站在小路上,隔着雨雾,看不远处田埂上的黄土,还有那条弯曲绕长的河沟,而清晨在山脚下挖田的刘家的两当家的都回去了。
那雨越下越大,大的迷蒙了视线。
枯瘦的腿一脚深一脚浅的朝泥里踩。
接连下了两天的雨,地上的水已经渗的相当的深了,脚踩在泥地里,比如香香和秦墨这种瘦小的身体,很容易一脚插进去再拔不出来。
在泥地上走的歪歪倒倒。
香香忽而的抬起头,看向前面。
“姐姐…!”
那细小的声音,就算是下雨的声音嘈杂,而秦墨还是听到了。
她不解的转头过来。
香香站在泥地里,两只瘦小的腿如枯枝般。
只是那双盯着秦墨看的清澈大眼睛,忽闪忽闪,如珍珠般,闪着流动的波光,那么无辜,可爱。
“姐姐,我走不动了。”
香香那带着一股奶味的声音,软软的,气馁,带着撒娇的成分。
小肩膀也试着要偏下来,身体矮下去,想要蹲着。
秦墨回头看见这一幕,心里就软了。
香香毕竟是小孩子,小孩大人都没有怎么吃东西,虽然秦墨的身体的确看起来只有七岁大,但是灵魂却是一个二十多人的成年人,所以,她觉得自己有照顾香香的责任。
不管怎么说,那一碗半碗里清水的野菜汤又怎么能让人吃饱呢。怪不得香香又不想动了。
但是,秦墨也不得不苦口婆心的停下身体转过头来解释
“香香,姐姐知道这很辛苦,你觉得的很累,可是那房子姐姐今天一定是要修补的,你也知道是不是,你看我们每晚睡的都很冷对不对,那个破洞不稍微的补一补今晚我们睡觉又会被漏进来的雨砸中了对不对。”
秦墨的表情正经,话语也格外的真挚。
她只是希望通过这样能说服的了香香。
毕竟,这搬运芦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芦苇杆上有细毛,很扎皮肤,如果只有她一个人,这一趟是搬不完的。
别说她没同情心,就在这里才待第一两天,她都也觉得累。
但是还好香香是个能听懂话,也很配合大人的乖孩子。
似乎知道姐姐这样说也是在央求她,抿了抿唇,坚毅的握紧小手重新又从泥地里站了起来。
一路上,从田坎走过去,秦墨都看见田坎上夹杂的绿油油的东西。
走进一看,差不多都是些带刺的草,人光着脚却不敢走进去。
还是那句话,能吃的都是被人扒光了的,剩下的这些,都是这些实在没有了利用价值的植物。
但是,边走边看着,秦墨在这些绿色的大多带刺的植物里,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两株东西,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秦墨一定不会相信原来田坎上还会有野生的芦荟。
芦荟,真的是芦荟。
不怪秦墨如此高兴,从穿越过来之后,她就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异时空。
这里的一切都不能跟自己的之前的生长环境重叠,虽说外婆家在农村,但是其实要说她对这些野草有多少辨识度,那是真的没有。
但是,却认识芦荟。
不仅认识,而且还很喜欢。
芦荟在现代里一般作为观赏植物出现在人们居住房子阳台上的盆栽里,秦墨的爷爷是老中医。
从小给人抓中药治病,也讲这些用药的植物。
而芦荟可就是其中用的比较广泛的一种。
秦墨从小就喜欢它,倒不是因为它的药用价值,而是就喜欢它的形状。
但是芦荟在家里从不是拿来做菜吃的。
秦墨本来是去割芦苇,但是此刻发现了芦荟,意外之下,在半路上,就蹲在了原地,双脚陷在田坎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