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说,“我一会儿找一个凯匹特人来帮忙。”火车的号码簿有所有人的号码,为我们做饭、伺候我们、看守我们、照顾我们,都是他们的责任。
“不,我不需要他们。”皮塔说。
我点点头,然后朝我的包厢走去。我理解皮塔的感受。我也不愿见到凯匹特人,可让他们伺候黑密斯也许是对他们小小的报复。所以我暗自思忖他为什么坚持要照顾黑密斯;继而我恍然大悟,是出于善心,正如对我发善心,给我面包一样。
这想法让我心头一紧。善良的皮塔比无情的皮塔对我更危险。因为善良人总能深入我的内心,在那深深地扎根。我不能让皮塔也深入我的内心,至少在竞技场不能。所以我决定,从现在起,要尽量少跟这个面包师的儿子接触。
我回到包厢时,火车正停在一个站台加油,我赶快打开窗户,把皮塔爸爸给我的甜饼扔出窗外,猛地关上了车窗。再也不要有,不要有他们父子的任何东西。
可惜甜饼的盒子扔在地上,正好砸在铁道边一簇蒲公英上。我只看了一眼,但已经足够了,它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学校操场的那朵蒲公英……
我刚把视线从皮塔·麦拉克打青的脸上挪开,就看到了那朵蒲公英,我知道希望没有消失。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摘下来,飞快地跑回家里,拿起一只桶,拉起波丽姆的手,就往“牧场”跑。是的,里面长满了金黄色的蒲公英。摘完这些,我们有沿着围障走了大约一英里,直到桶里装满了蒲公英花、茎和叶。那天晚上,我们大嚼着蒲公英沙拉和剩下的面包。
“还有别的吗?”波丽姆问,“我们还能找到别的吃的吗?”
“有好多可以吃的,”我向她保证,“只要我能记得。”
妈妈有一本早先从药房带来的书,书页是旧羊皮纸的,里面有各种植物的钢笔画,下面用娟秀的字体写下了每种植物的名字,在哪可以摘到,什么时候开花,有什么药用价值。爸爸在书里又添加了不少条目,哪些植物只可食用,不能治病。蒲公英、美洲商陆、野洋葱、松木。那晚剩下的时间,我和波丽姆一直在啃这本书。
第二天,在放学的路上,我在“牧场”边久久流连,最后终于鼓足勇气从围障低下钻了过去。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站在这个地方,没有爸爸的弓箭的保护。我找到了爸爸用挖空的一截树干给我做的弓和箭。那天,我往“牧场”里面走的距离大概不超过二十码。有很长时间,我呆在一棵老橡树的树杈上,静静地等着猎物经过。几个小时后,我运气不错,打到一只兔子。以前爸爸教过我,我也曾打到过几只兔子。可这只兔子,是完全靠自己打到的。
几个月来我们第一次吃到了肉。妈妈看到兔子,似乎激起了内心深处的某种力量,她打起精神,剥了兔皮,把肉和波丽姆挖的野菜炖在一起,之后她又萎靡不振,回到了床上。可炖菜做好以后,我们哄着她吃了一大碗。
树林子成了我们的救星,每天我都会往里多走一点。一开始很艰难,但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自己养活家人。我从鸟窝偷鸟蛋,用网子捕鱼,有时打松鼠和兔子,什么都干,我还挖遍地都是的各种野菜。挖野菜要小心,有的可以吃,有的吃上一口就能要命。挖野菜时,按照爸爸的图片仔细反复地检查,我们吃得野菜都安全。
只要有一点危险的信号――远处传来的嚎叫,树枝发出的噼啪声――我会立刻跑回到围障边。慢慢地,我冒险爬到树上躲避那些不停找寻猎物的野狗。熊和豹子躲在林子深处,也许它们不喜欢我们区的烟熏味。
五月八号,我去法院大楼签字领取食品券,用波丽姆的玩具车把我第一次领到的粮食和油拖回家。每月的八号,我都去领一回。当然,打猎也没停。粮食不够吃,还要买些别的东西,比如肥皂、牛奶和针线。除了必须吃的,其它的我都拿到集市上去换。起初,没有爸爸的陪伴我感到很害怕,可大家都尊敬爸爸,也就接受了我。猎物就是猎物,无论是谁打到了它。我还把猎物拿到有钱人家的后门去卖,我尽量回忆起爸爸教给我的办法,自己也学会了几招新的。肉铺老板只买兔子,不买松鼠。面包房老板喜欢松鼠,他老婆不在身边时,他就换一只,就换一只。警局局长喜欢野火鸡,市长对草莓情有独钟。
有一年的夏末,我在池塘洗澡,不经意看到周围生长的植物,高高的茎、像箭一样的叶子、长着三片花瓣的白色花朵。我跪在水里,指尖插进松软的泥中,随手挖出它的根茎。这小小淡蓝色的茎块虽然看着不像马铃薯,但吃起来味道却一模一样。“凯特尼斯”(凯特尼斯是印地安语中一种水生植物的名称――译者注)我大声喊道。我的名字就是根据这种植物起的。我似乎听到爸爸诙谐的声音在耳边说:“只要能找到你自己,你就不会饿死。”我花了几个小时,用手和木棍把池塘底翻了个遍,把飘在水面上的茎块全捡了起来。那晚,我们吃着鱼和凯特尼斯根,直到我们吃得饱饱的。这是一个月来的头一次,我们所吃的饱饭。
渐渐地,妈妈的精神又恢复了,回到我们身边。她开始打扫房间、做饭、储存我带回的过冬食物。人们常和我们换些东西,也付给我们药钱。有一天,我终于听到了她的歌声。
妈妈好了,波丽姆高兴极了。可我却冷眼旁观,等着她再次从我们身边离开。我并不信任她。我内心深处藏着对她的憎恨,憎恨她的脆弱、她的不管不顾、她一个月来对我们的离弃。
波丽姆原谅了她,可我却与她渐行渐远,在心里筑起一道墙,克制自己不要在心理上依靠她,我和妈妈之间的感情已和从前全然不同。
现在我即将赴死,而这种状况却丝毫不会改变。我今天在法院冲她大喊,可我也告诉了她我爱她。也许,这样也就扯平了。
我呆呆地看着车窗,希望能再把它打开,可又不知这么快的车速,打开车窗会怎样。在远处,我依稀看到了另一个辖区的灯光,是七区吗?或十区?我不知道。我想到千家万户的人们,现在正准备上床睡觉。我又想到自己的家,此时窗板已经关了。她们正在干什么,妈妈和波丽姆?她们在吃炖鱼和草莓吗?也或者这些食物留在盘里,根本没动?她们是不是在看那台靠在墙边的用电池的旧电视,在看今天节目录像?她们肯定还会哭。妈妈这回能撑得住吗,为波丽姆而撑住?抑或她已经撑不住了,把这现实世界的重担留给波丽姆,让她用孱弱的肩膀一人挑起呢?
波丽姆今晚准又跟妈妈一起睡了。一想到还有那脏兮兮的瘦猫陪着波丽姆,我的心里感到宽慰了许多,如果她哭了,它就会拱着鼻子,爬到她的胳膊低下,蜷缩在她的怀里,直到她平静下来,坠入梦乡。我真高兴当初没把它淹死。
想起了家人,此时的我倍感孤独。这一天太漫长了。我和盖尔是今天早晨一起吃的黑莓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我好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一个变得越来越恐怖的梦。也许,我睡着了,醒来后又会回到十二区,那个我生活的地方。
衣橱里肯定有各种睡衣,可我只脱掉上衣和裤子,穿着内衣裤上了床。床单是柔软的丝织品,松软的绒被让身子很快就暖和起来。
要想哭,现在是时候了。明早,我可以洗掉晚上哭泣的泪痕。可我却没有泪,我太累了,也许是太麻木了,哭不出来。唯一强烈的愿望就是此时我在别处。那就让晃动的火车把我带到梦乡吧,在那里我可以忘却一切!
第二天早上,天空阴沉沉的,灰暗的光从窗帘透射进来。我被轻轻的敲门声弄醒了,紧接着听到艾菲·特琳奇的声音,叫我起来吃饭。“起来,起来,起来!今天我们会特别特别忙!”有一瞬间,我设想着这个女人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她白天在想什么?晚上又做了什么梦?我想不出来。
我穿上绿色套装,还不脏,只是扔在地板上一晚上,有点褶了。我用手指抚弄着嘲笑鸟的金圈,我想到了丛林,想到了爸爸,想到从睡梦中醒来,却要继续去面对生活的妈妈和波丽姆。
昨晚没有梳头就睡下了,妈妈在收获节仪式上为我精心梳理的发型,今早看来还不乱,我也没再梳头。好在也没有大的关碍,我们离凯匹特已经不远了。我一到达那座城市,就会有设计师为我进行形象设计,为今晚的开幕式做好准备。我只希望我的设计师不要以裸体为美。
我来到餐车时,艾菲·特琳奇手拿一杯黑咖啡与我擦身而过,她嘴里低声咒骂着。一旁的黑密斯,脸又红又肿,显然前一天又在放纵自己,他正在吃吃地笑着。皮塔手里拿着一只蛋卷,表情尴尬。
“坐下!坐下!”黑密斯对我挥挥手,说道。
我刚在椅子上坐下,就有人端来了一大盘食物,有鸡蛋、火腿、成堆的炸薯条,一个盛满了水果的果盘镇在冰块里,以使之冰凉适口。堆在我面前的一堆蛋卷够我们家吃一星期的。一只雅致的杯子里盛着桔汁;或者,至少我认为是桔汁。我以前只在新年时尝过爸爸作为特殊礼物带回来的一只橘子。另外还有一杯咖啡。妈妈特别喜欢咖啡,可我们从来都买不起。但咖啡对我来说,只是又苦又稀的水。还有一杯浓浓的褐色的东西,我从没见过。
“他们管它叫热巧克力,”皮塔说,“味道不错。”
我喝了一小口,热热的、甜甜的、像奶油一样的液体顺喉而下,我身体为之一颤。我将它一饮而尽,全不顾满桌的美味。然后我开始大口地嚼食其他食物,真吃了不少,我尽力控制自己别吃得太多了。有一次妈妈说过,我吃起饭来总好像再也见不到吃的了似的,我回答说,“要是能把吃的带回家,我就不会这样了。”妈妈也就不再说话了。
当我的肚子感觉快要裂开时,我才靠在椅子上,吃佐餐小食品。皮塔仍在吃,把蛋卷撕开,浸在热巧克力里。黑密斯并没有太在意他的食物,可他却不停地从一个瓶子里倒出透明液体混在红色果汁里,然后一口喝下。那浓烈的味道让我可以断定那准是一种酒精。我与黑密斯以前并不认识,但我在黑市那经常见到他,他总把大把的零钱扔在卖白酒的女人的柜台上。这样下去,我们到达凯匹特时,他肯定会酩酊大醉的。我发现自己很讨厌黑密斯。难怪十二区的选手从来没得到过好机会,这不仅因为他们食不果腹、缺乏训练――十二区有很多强健的选手,有机会取胜;而是因为他们得不到赞助,而黑密斯是主要原因。有钱人往往会支持某些选手,抑或他们在这些选手身上下了注,抑或仅仅要吹嘘自己选对了胜出者。当然他们愿与比黑密斯举止更得体的人打交道。
“您应该给我们一些建议。”我对黑密斯说。
“我建议你,活着回来。”黑密斯说着,大笑起来。我和皮塔交换了一个眼色,决心再也不与他搭话了。我当时看到他眼神里的冷酷感到非常吃惊,而他平时是一贯温和的呀。
“很可笑。”皮塔说。突然他猛一挥手,把黑密斯手中的杯子摔到地上,血红的液体顺着包厢的门向外流淌。“别这么对我们。”
黑密斯一愣,接着一拳打在皮塔下巴上,把他从椅子上掀倒在地。他转过身要去拿酒,我把刀子猛地插在瓶子和他手之间,差点叉到他的手指头。接着我赶快闪身,好躲开他的拳头,可他却没动手,坐在椅子是,乜斜着眼看着我们。
“哼,这是干什么?”黑密斯说,“今年给我选了两个斗士,啊?”
皮塔从地板上站起来,从水果盘低下挖出一大勺米饭,举到他脸上的红印子旁。
“不,”黑密斯拦住他说,“露出来,观众以为你进竞技场之前,已经跟另一个‘贡品’干了一仗。”
“这是违规的。”皮塔说。
“只有你被看到时,这瘀伤才说明你打过架,要是没看到,就更好了。”他又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你除了用刀扎桌子,还能用它扎什么?”
弓箭是我常用的武器,可是抛刀子我也练了好长时间。有时我射伤了猎物,靠它之前,最好先用刀子把它结果了。我觉得要引起黑密斯的注意,现在正是时候。我把刀子从桌子上猛拉出来,手抓刀刃,嗖地一下把它扔到对面的墙上。我本来只想把刀子牢牢地扎在墙上,可刀子却正好卡在两块板子的缝隙里,显得我更加身手不凡。
“站到那边去,你们两个。”黑密斯说着,跌跌撞撞地走到餐车中间,绕着我们仔细地看,像对动物似的捅捅我们,又看看脸。“嗯,还不错,并非完全没希望。看上去还挺强壮的。到时让设计师给你们一鼓捣,就有样了。”
皮塔和我都不怀疑这点。猎杀游戏并不是选美比赛,可话说回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