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一个身影迅速冲进我怀里,微微有些颤抖。
我心中一惊,“怎么了,十四爷对你不好?谁欺负你了?”难道费了这么大周章,她还是逃不脱这命运?
“没有……没有……格格,十四爷对奴婢很好,可奴婢现在一见到您……奴婢”碧云抬起头来,满脸的眼泪,却又开始笑。
“傻孩子,你这是做什么。”我帮她擦了泪,细细打量她的脸,发现比在我身边时还红润了些,头发不像以前辫着辫子,而是梳了个髻,平添了点成熟。
一瞬间的失神,就连这个天真烂漫的小丫头,都嫁作人妇。自嘲一笑,在这里,又有哪个女人能选择自己的命运?就算是皇帝的女儿,都逃不过一个指婚。
闲话了些家常,碧云终于又恢复了平日的神采,“小公子才多大,也不认生,见人只是笑,大家都喜欢的不得了。十四爷可疼他呢。”
去年此时他要大婚,今年此时他已生子,明年此时呢?
“十四福晋可好?”我扯了下嘴角,终还是问道。
“好呀,”碧云一笑,小声说道,“生产之后,更添了几分风韵呢。”
她本就是个才貌双全的美人。
“那她对你好不好,没为难你吧?”我握了她的手。
“没有,十四福晋对我们都很好呢,她说和格格很投缘,待奴婢更是不同。”碧云一阵脸红。
真是聪明的女人,十四阿哥,她在你身上没少费心,你可感受的到?心中一阵难受,怎会感受不到。
看着她发红的脸,我不禁问道,“那十四阿哥对你……”
碧云脸更是红的厉害,小声说,“十四爷隔几日就会来看看我,说是喜欢听奴婢说话。”她突然有些奇怪的看了下我,“其实奴婢知道些什么呢,从小就和格格在一块,除了格格,奴婢还能说什么?”
我居然被这小丫头说的心里一跳,不知道接什么好。
“格格,奴婢说句不知死活的,十四爷听说您新婚那一晚,他……”
“好了!”我厉声打断她,“怎么什么话都说?”
碧云突然严肃起来,“格格和十四爷待奴婢恩重如山,奴婢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也不会乱说什么话的。”她站起身来,郑重一拜。
我愣了一下,这算什么?正要开口说话,碧云四处一看,从怀里掏出个锦袋塞到我手里,小声说,“十四爷让我给您的。”
我稍一迟疑,还是打开了袋子,一条链子滑到我手心里,上面的坠子是两片栩栩如生的玉雕杜衡叶片,晶莹剔透,宛如两颗靠在一起的心。
杜衡,杜衡,耳边仿佛响起他的轻唤,嗓子瞬间被梗住。别再这样待我,别这么对我,因为现在的我,比何时都寂寞,比何时都脆弱。
链子握在手中,一片清凉之感,我的心,却愈发混沌,多种念头混在一起,不知如何决定,仿佛无论怎样,前途都是一片渺茫。
“那拉姐姐,祝您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我发自内心对那拉福晋一笑,举杯祝道。
那拉福晋笑容满面,一饮而尽。我一福身,就要回位。
“衡儿,你……”那拉福晋有些担忧的看了看坐在一旁的四阿哥,他仿佛并未注意这些,于是压小声音说道,“怎么不敬四爷?”
“人家是看在寿星老的面子才坐在这,你又何必勉强。”四阿哥突然开口,眼光平平扫过来,却看得我心中一寒。
“杜衡敬四爷一杯。”我装作没有听见,上前说道。
四阿哥漫不经心的拿起酒杯,冲我一举,饮了一口。我不看他的眼睛,行礼回位。
短短的几步路,各式各样的目光从四面八方射来。
“哎哟,你这丫头故意的是不是?”筵席进行到一半,坐在旁边的李氏突然提高声音说道。
“李主子,奴婢不是故意的,奴婢不是故意的,刚才奴婢给我们主子盛汤,一不小心溅到李主子身上,奴婢该死。”湘儿一脸惊慌的跪在地上。
我忙拿出帕子给李氏擦手,“李姐姐,您别生气,她是新来的,不知道分寸。”
李氏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假笑了一下,“怎么敢生气呢?谁不知道我们衡妹妹的丫鬟,是谁都碰不得的。我哪里敢这么自不量力的说什么。”声音不高,却刚好让这一桌人都可以听见
一时间一片寂静,大家的目光都转向我们。
我不想理她,但看着湘儿可怜兮兮的跪在地上,头都不敢抬,心中默默叹了口气,我是可以不在乎,可只怕湘儿的日子从此又不会好过。于是起身离座,认认真真蹲了身子,“都是杜衡的不是,不会管教下人,恳请姐姐别放在心里,原谅她一回。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训她。”
李氏瞥了我一眼,“你行这么大的礼,还真是折杀我了,”她看了眼湘儿,声音不阴不阳“快起吧,找了个这么好的主子,我说你一句都不行。”
湘儿千恩万谢的起来,人们这才不经意的收回目光,继续谈笑风生。
“主子,您要的热茶来了。”李氏的身边的巧月拿着茶壶走过来,我下意识的稍微挪了点身避开,让她倒茶,却无意间瞟见李氏用狠狠踢了巧月一脚,她“哎呦”一声,一壶热茶尽数朝我泼来,我一个侧身,还是躲避不急,被她泼了一手。霎时间我的手红了一片。
“你这个不长眼的,怎么走的路?”李氏一巴掌朝巧月脸上打去。“没看见主子在这?”巧月吓得跪倒在地。
我看着李氏挑衅的目光,忍着手上的剧痛,强撑了笑脸说道,“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不怪她。”
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心中悲哀无比。人们的目光又一次射来,充满着幸灾乐祸、冷漠、或事不关己的同情,让我的心冰凉一片。
我只有自己一个人,一人而已。
李氏胜利一笑,还要说些什么,却被一个淡淡的声音打断,“够了。”
我抬头一看,四阿哥正没有表情的看着我们。李氏冲他妩媚一笑,方不再作声。
没有人问我要不要紧,就连那拉福晋都只是担忧的不时看我一眼。大家都不知我和四阿哥是怎么回事,所以没有人愿意现在插上一嘴。
不过如此,我突然很想笑。
漆黑的屋子里,我静静坐着一动不动。手上的烫伤还在刺痛,我却不想上药。反正我有的是时间不是?等它自己好吧。
门吱呀一声开了,四阿哥背着手走进来。我没有起身,在黑暗中和他默默对视,他的眼神有些奇怪,似在挣扎着什么。
他走到我身边,轻轻拿起我的左手,突然面色一变,“怎么不上药?”
“因为我不知四爷准不准。”我一笑,这里每个人做事都在看他的眼色,这是不是今晚他想告诉我的?
四阿哥似要发作,却硬生生的忍了下来,叹了口气,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盒,打开盖子,用手挖了些东西出来,替我轻轻涂在手上。
我一愣,只感到手面上一片清凉。他是特意拿了这药膏过来?随即不禁觉得自己自作多情。抽回手,站起身,平静的说道,“四爷,您要明白,即使杜衡不愿意,也已经您的人了,您要做什么,谁都拦不住的。您何苦这样逼我,费这些力气?杜衡不是您的对手,您不是早就证明了?”他默许别人伤了我,现在却亲自给我上药,花了这些功夫,他到底要怎样?
四阿哥被我说的一愣,随即脸色暗了下来,眼神冷冰冰的射过来。我一笑,静静等着他说话。四阿哥好像想了好{炫&书&网久,突然走过来拽出我的手,一点点把剩下的药膏涂完,看着他专注的眼神,我突然有些忐忑。
“你说的没错,不过现在我的主意变了。”他把盒子塞在我的手里,“好像你那,有更让我心动的东西值得我一试,虽然我也不知那到底是什么。”
他走了几步,突然回头道,“以前所做的,是我处理事情的习惯。以后我会换一种方式。放心吧,我很有耐性,特别是对我真正想要得到的东西。”他又顿了顿,“李氏的事我会处理,既然你自己也说,你是我的人,那么就时刻记住这一点。”
看了看手中的盒子,突然好厌倦现在的一切。
“主子,这是四爷今儿差人送来的,说是这药膏每天使用,手上就不会有疤痕留下来。”湘儿拿着一盒药膏进来。
我一笑,为了这道烫伤,他送了多少药?可惜伤痕就是伤痕,医生可以治病,却无法除去这小小一的道疤。任谁也看得出,抹再多的药,一片红也是留定了。尤其是无名指上的一条红印,尤为明显,远看好像一个指环。我自嘲一笑,得,这回婚戒都有了。
药我还是要擦,手是自己的,和他赌气也犯不着用自己的手。日子总要过,什么都会过去,总有一天会过去。
“主子,四爷最近是怎么了?”湘儿替我抹上药,“几乎天天来看您,各种赏赐也是不断,有时在书房都叫您去伺候。”
怎么了?硬的行不通来软的了,我在心里冷笑。吃的他的穿他的,就连安安稳稳坐在这也是拜他所赐,他要我陪他聊天说话解闷,我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只是,我能给的也是到此为止。
读了半日的书,有些头晕脑胀,站起身来,让湘儿为我准备笔墨纸砚,缓缓走到桌前拿起笔,继续临着诗经的贴。
最近我是爱上练字了。以前总是认为,毛笔字写起来又慢又难练,古人真是可怜,写个字都要准备一大套东西。现在才发现,铅笔圆珠笔绝对是现代快节奏生活的产物,就像快餐一样。而用毛笔挥毫,闲适而优雅,甚至细细研墨的过程,也不失一种享受,不像所有的圆珠笔,写出来都是一个颜色。想想李白醉后大笔一挥,一张留着墨香的纸流芳千古,这个场面换成李白开机打开word,噼哩啪啦一顿打,存盘搞定,是什么效果。
“湘儿,有些热,去拿个冰碗来吧。”我写了半响,觉得这屋里闷闷的,于是想吃点凉的东西。
“这个时候,怎么想起来吃冰碗?”四阿哥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四爷说的是,没到时候。”我放下笔行礼,“湘儿,去给四爷倒热茶来。”
四阿哥微一皱眉,没再说什么,只是走过来,我闻到了淡淡的酒气,不禁有些奇怪,他喝酒了?
他看了看我的字,略一点头,“不错,有些进步。”
“四爷的夸奖是不轻易有的,看来杜衡这几日功夫没有白费。”我尽量笑的不亢不卑。
“这诗经,你最喜欢哪一句?”他把笔放在我手里,然后握了我的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不加思考的脱口而出,然后自己也愣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千年前的爱情宣言: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当年师兄在我耳边轻轻说出这句话,让我解除了最后的防线。每次吵架,他道歉过后,也都会来这么一条短信,因为我百看不厌。
现实的爱情那么残酷,更是衬得这誓言分外美丽。无论经过了什么,我的内心深处都还是盼望有那么一个人,静静牵我的手,陪我看细水长流。
今时今日,这句话对我却是莫大的讽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四阿哥喃喃地重复道,声音出奇的温柔。我想要回头解释,却一下子被他紧紧抱在怀中,“别动。”他低声说,然后轻轻握着我的手写了这八个字。
放下笔,他久久没有说话。屋里墨香浮动,寂静无声,有的只是我们两个的呼吸声。如果有人走进来,看到这幅画面,是不是会误以为这是一对年轻爱侣?相偎相依,共同写下了这永恒的誓言。
我狠狠在心底冷笑,一切对我都像这句话一样,只是讽刺。
又过了半响,他轻轻扳过我的身子,拿起我的左手,细细看了那疤痕,眉头皱了一下,“还是下不去?”
我沉默不语,如他所见。
四阿哥伸手轻抚我无名指上的那道红印,“那天晚上我就看见了,这儿最深。”他突然低下头,在上面深深一吻。
可这对我,不过是没有感觉的一个吻。
四阿哥从怀里掏出什么东西,戴在我的无名指上,正好掩了那道红印。我仔细一看,是个白玉雕成的戒指,上面是两片杜衡叶子,叶片上的纹理都清晰可见,想是一整块玉雕琢而成。我虽不会辨玉的好坏,但要沿着这玉本身的纹理雕成叶子,或是根据叶子的纹理来选玉,想来不会容易。
心思不禁一动,我贴身揣着的,也是这样两片杜衡叶子,因为下不了决心戴,又舍不得放下,只有尴尬的揣在怀里。
“很配。”他端详了一会说道,我这才发现,这玉的颜色,似乎是特意根据我肤色选的,衬得手更加白皙。
还真是用心良苦,是不是对你想要得到的东西,都会如此?
“四爷,您今天喝酒了?”我仿佛不经意的提到,然后轻轻摘下戒指,“杜衡自当仔细珍藏,不会把它磕到碰到的。”
四阿哥身子仿佛僵硬了一下,脸色骤变,眼神又恢复了一贯的深不可测,我微笑着看着他,不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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