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夜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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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夜初晓-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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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小姐先换上舞衣吧。”碧珠说。

“哦。”。

我平日穿着并不花哨,奶奶为我量身定做的华丽舞衣在我眼里有点艳俗了。上身是极鲜艳的桃红色罗衫,金线勾绣着如意云卷纹,胸前佩戴着五色璎珞;腰间系上黄丝绦,悬挂着羊脂玉佩;下身是绯红色拂地长裙,银丝线勾绣着百蝶戏花纹;脚下是粉色软缎花鸟纹绣花鞋。满头青丝则被高高挽成宫髻,中镶一朵富丽的牡丹绢花,左侧插着四蝶金步摇,右侧则是摇垒丝金凤钗与双凤镏金银钗。额上被贴上绚丽艳红的梅花花钿,她们还打算给我涂脂抹粉,被我严词拒绝。我很怀疑,穿得这么隆重,可以跳舞吗?这长裙比我平日的要长,我担心会踩到脚下绊倒自己,提起裙子从更衣室走出来。

众人眼睛皆一亮。

我缓缓走到正中,即兴做出一个高难度的拉腿拗腰瑜伽动作。初晓是看惯了的,倒不惊讶,其他人均目瞪口呆。脑中灵光一闪,这动作和某女星跳《看我XX变》很是相似呢。于是,我按照记忆里的印象和自己的临场发挥,边唱边跳起来,长裙没有成为问题。我模仿着她,极力扭动柔软的腰肢,搔首弄姿、卖弄风情,对着初晓大放媚眼、极尽□之能。在古代大跳现代舞,我亦不能免俗。

众人一脸黑线状,多半以为我正在发羊癫疯呢。

初晓脸色忽红忽白的。终于,他忍不住爆发了,一个飞身将我从地上拉起,怒道:“跳什么呢!”

“其他的我不会啊。”我一脸无辜。

“一步步学吧。”

“那舞蹈没意思,我只对扔盘子感兴趣。”

瓷盘落地之声,清脆悦耳,宛如仙乐,甚是好听。我怎么感觉自己腐败得就像那喜欢听裂帛之声的妹喜?瓷盘一只接一只地摔碎,面色越来越阴沉的,不是初晓,却是冬阳。他似乎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愤怒。

“你想说什么,请讲吧。憋坏了,可不好。”

“你知不知道这些瓷盘,每只值多少钱?”

“做练舞道具用的,能值多少?”

“这些瓷盘虽非极品,亦是上品,每只至少得花两三两银子。”

“那又怎样?”

“这样一只盘子足够一户普通人家生活一个月了。你数数你今天扔坏了多少只!”

少说也有二十来只吧。“是有点浪费。不练了。以后让奶奶换些次品吧。”

下午,只有初晓依旧陪着我练舞,我勉强学会了开始的简单动作。我仍没敢询问碧珠是否已认出我们,尽管内心极其渴望知道。

晚上。

“表哥,你觉得碧珠怎样?”

“什么意思?”

“她的样貌、身体是否会让你产生性幻想?”

“性幻想?”

“就是让你想入非非。”

“没有。”

“有没有骗我?正常的男人应该都会对她这样的有性幻想。”

“非我所爱,再美,我视若无物;是我所爱,再丑,我视若天仙。”

“表哥,你真好。我真幸运,此生能有你相伴。”我偎依进他怀中。

“与你相伴,亦是我此生的幸运。”他轻柔地抚摸着我的秀发。

在他怀抱中沉溺很久,我抬起头说:“表哥,舞蹈我想换个新的。这《麻姑献寿》虽然极好,但毕竟是传统舞蹈,没有新意。我想起了一支舞,动作不算复杂,但是需要多人配合。它在我的前世,曾经轰动了天下。”

我画出舞台效果图和全套服装。初晓觉得上身着装太暴露,亲自动手帮我修改成了保守版。

第二天,我向奶奶提出了我的构想,把图样给她过目,并建议招募二十名和我身高相若的少女舞者。她说太后信佛,此舞甚好。

老实说,虽然那舞蹈很是冲击我视觉,但毕竟距离我观看它已隔数年,伴乐和大部分的动作我都记不起来了。碧珠领会我的精神后,替我们重新编了一套舞蹈动作。初晓则给我编了一曲清新典雅、空灵脱俗的伴乐。他真是全才。筹备十日后,一切走上正规。

碧珠应该早已认出我们,不过她装聋作哑、从未提及。她既不挑破,我自然不会主动开口询问她丽春院到底发生了何事。

郑宽这小家伙长得是越来越可爱了,白白胖胖,肉嘟嘟的。开始时,不太看得习惯他的眼睛。渐渐地,我觉得粉色的瞳孔亦有一种特别的美感。满月时,我一时兴起,说愿意收他为义子,遭到哥哥冷嘲热讽,只能打消念头。

第四十四章 丽春

十一岁了,只是个闲生日。

早上,初晓用一根朴实无华的羊脂玉簪给我挽了个高高的螺髻。离及笄尚早,除了第一天练舞,头发被挽成高髻外,平日里都是少女的丫型双髻。

“我想不出送什么礼物好,这只白玉簪是我十五岁束发时用的,聊表心意。”

“嗯,谢谢,我很喜欢。只是现在挽髻是不是早了点?”

“不用谢。虽早了点,但我很想看你挽髻的模样。”

“噢,只要你喜欢。”

早餐时,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我发髻。

“现在挽,太早了。你们并未成亲。”奶奶严厉地看着我们。

“嗯,我知道。不过,表哥喜欢,就挽着吧。”

“哦。”

奶奶放我假,不必练舞。天气甚好,有种逛街的冲动。我缠着初晓陪我一起逛街。他看起来忧心忡忡,可能在担心会遭遇明煦纠缠。但他终究不忍拂我之意,答应下来。今天他还特地携带上平时很少随身带的傲天剑。

我宽慰他:“明煦要上学,不可能总是翘课的。我们应该不会碰到他的,你过虑了。”

“我今天总觉得心绪不宁,担心会发生什么事。”

“哦。应该没事的。他翻不出什么花样。”

不知不觉,马车驶到安平街,离同乐街甚近,我提议去丽春院看看。初晓很是反对,驾车的冬阳亦抗议道:“上次老爷已经替你们隐瞒了,难道你还想去惹事?”

“现在是上午啊,妓院又不营业。我只是想问问到底丽春院发生了何事。平白无故地,碧珠她怎么会到了轻舞坊?”

“你还真爱多管闲事!”冬阳说。

“你们不去,我自己去。”

“好吧。我陪你去。不过我们得略作乔装。”他暗暗念动咒语。

发型已还原成丫型双髻,我于是成了冬阳口中的“满脸雀斑、扫帚眉、厚嘴唇的乡下丫头”。初晓则变成了一位黑麻子脸、络腮胡子、蒜头鼻的青年汉子。

“绝对不会有人认出的。”冬阳肯定地说。

“表哥既然会变样貌的法术,根本就不必担心明煦啊。逛街前,施施法就可以了。”

“遮遮掩掩、藏头露尾,倒似宵小之辈。况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不想随意改变。”

“哦。”

马车停在安平街,冬阳、冬梅留守,我和初晓去了同乐街。

夜间繁华热闹的同乐街此时寂静无比,家家妓院门户紧闭,街上行人屈指可数。云雅楼右边就应该是丽春院,但名字怎么改成绮红楼了?真的破产了?不至于吧。

“关门倒闭了?”我对初晓说道。

“也许。我们走吧。”

“我觉得有点蹊跷,还是问问吧。”我走到门前,敲了敲。

听到敲门声,老鸨给我们开了门。她三十二三岁,相貌端丽,身材窈窕,风韵犹存。

“我们这里不缺丫鬟和杂工。”她冷冷说道。

“请问大姐,这里可是丽春院?我们想找个人。”她应该会喜欢这么叫吧。

她眼里闪过一丝喜悦:“姑娘想找谁?”

“我有位远房表姐,叫碧珠,在丽春院。我记得是在这里的,怎么改名字了?”

“哦,碧珠啊。她被卖到轻舞坊了。你们到那里去找她吧。”

“被转卖?是不是丽春院出什么事了?”

“小孩子家问这些干什么?想找你表姐,直接去轻舞坊吧。”

“求求你,好姐姐,告诉我听好不好?”

她犹豫了会,说道:“李春丽因一番话得罪了位大人物,被强令解散丽春院。我从她那里购得房契和一些清倌。剩下的,李春丽都卖给云雅楼和轻舞坊了。”

“一番话?是什么?”那么精明的老鸨也会说错话?

“恕我无可奉告。你们走吧。”

估摸着从她口里再也问不出什么,我对她道了声谢,离开绮红楼。

“我们去轻舞坊问问碧珠吧。”

“不必了。我们回去吧。”

“问问又何妨?今天若不问,我明天也会问的。”

“那好吧。”

“若以这副模样贸贸然地去问她,她未必肯说吧。表哥不如帮我解开法术吧。”

“嗯。”

想了想,我解开头发,用白玉簪束成男式发髻。

辰时六刻,轻舞坊。

老鸨受了些银两,放我们进门。“碧珠的房间在后院二楼第三间。小兰,你带他们去吧。”

碧珠刚刚起床,端坐于镜台前。一位小丫鬟正给她梳理着头发。碧珠一见我,面上出现些慌乱的神色,但随即恢复正常。她没有把目光在初晓身上停留,可能认为他只是个家丁吧。

“小姐怎么来这里了?”

“我有些事想问你。”我淡淡地说着,目光在她身上打量。她只穿着贴身的罗衣,脖颈间的雪肤上残留着一些欢爱过的痕迹。那全身散发着的淡淡脂粉香气中,还若有若无地夹杂着某种熟悉的香味。

“什么?”

“为什么丽春院会被解散?李春丽是怎样惹出的祸端?”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不说也行。那我就告诉奶奶,你是明煦派来的。她必定会辞退你,让你在明煦那里交不了差。”昨夜,留宿她房内的就是明煦吧。强令丽春院解散的多半也是他。

“你是如何知道的?”她显然非常吃惊,一双杏眼圆圆地瞪着我。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李妈妈太多嘴,明明收了你银票,却把你的事当成笑话告诉了小王爷。小王爷一怒之下,砸了丽春院,并强令李妈妈将其解散。”

“就这样?讲详细点。”

“哦。红凤那事后,虽然李妈妈到处疏通,让丽春院重新开张,但生意极其清淡。她为了重振丽春院,不惜花重金购进一批清倌。其中一名叫金玫的,色冠诸女,令人称绝的是她那不盈一握的细腰,娇软纤滑、柔若无骨。李妈妈认为她极有实力会接替紫雾成为今年的花魁。”

“我们去的那天没有看到她。”

“当然。李妈妈藏着掖着,为的就是等待元宵节的花魁大赛,让她一举成名。”

“哦。”

“你们来的那天,蒙着面纱,令众姐妹十分好奇。这丽春院每天迎来送往的,从没有客人会做如此装扮。不少姐妹便躲在一旁偷偷观看,直至你们离开。这其中就有金玫。”

晕了,我还以为除了老鸨,没人知道我强吻初晓呢。我偷偷瞧了初晓一眼,他看起来很是羞窘。

“元宵节的前三天,经过多轮角逐,金玫最终以一支《掌上舞》艳压群芳,夺得了今天的花魁桂冠。这样,丽春院又恢复了往日门庭若市的热闹局面,来求见金玫的达官贵人多得数不胜数。但金玫她简直就是紫雾第二,谁都不愿意接见。在李妈妈的强压下,她才勉强同意接见几位有头脸的人物,但每次都是敷衍了事,惹得李妈妈很是不快。小王爷和马公子,于正月十八那天晚上,亦来到了丽春院。李妈妈很是看重,特地摆了一桌丰盛的酒席。在我们的作陪下,金玫接见了他们。那晚,小王爷的心情原本不是很好。但酒过三巡后,他兴致{炫高{书涨{网起来,把马公子拉到一旁,窃窃私语了一番,两人大笑着返回座位。接着,小王爷提出愿意花两万两替金玫梳拢。金玫不愿卖身。小王爷接着涨到了三万两。”

汗。这小子真有钱。看来,若非瑞王先对紫雾下手,可能他真的已强行买下紫雾。“那个马公子可是马副指挥使之子马仲南?”

“正是。三万两的梳拢金已是天价了。这烟花行业数十年来,除当年的萧湘雨被高宗皇帝以五万两梳拢外,其他还从没有高过三万的。李妈妈很是心动,极力撺掇金玫应允。但金玫态度依然强硬,她说,除非娶她,否则休想给她梳拢。”

“我有点不太懂,为什么给她梳拢倒要先征求她的意见?”

“因律法严禁买卖人口,烟花行业解禁后,不能再使用传统的卖身契,只能采用折中的办法,改用合同制式的卖身契。各妓院和清倌们签订卖身契,买断她们十至二十年不等的青春。条件极优越的清倌,往往会在契约条款中加入有权选择梳拢对象这一条。”

“哦,原来是这样。那后来呢?”

“李妈妈很是生气,她对金玫说道:‘你以为这世上有几人会有紫雾那样的好命?少做梦了!好好把握眼前的机会吧。小王爷这样的贵客,别人求都求不来呢!不说他是皇室贵胄,单就他的容貌而言,这世上有何人能及?换作别人,就算是倒贴也乐意呢,何况他肯破费这么多银两!’

金玫说:‘他的身份确实是少有人能比,但他的样貌未必能算是举世无双。我至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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