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前的椅子上,摇响上面的金铃,管家推门进来,而后又轻轻地将房门掩上。
“苍鹰和独狼两人已经回来。”管家的声音压得很低:“他们说,在上游时,找到了疑是陈贤颂阁下逃走时留下的足迹,但他们发现还有其它两人在追踪,便与之发生战斗,虽然他们将对方杀死,但自己也受了些伤,还耽搁了时间,最后下雨将那些足迹全部冲掉,他们没办法再追踪,就回来了。”
卡萨尔微微笑了一下:“做得很好,每人奖五枚金币,让他们好好休息。”
管家退了出去,卡萨尔开心地将身体后仰,将双脚放在书桌上,他自言自语道:“果然和我预料的一样,陈贤颂真逃跑了,只是可惜我帮了他,他却不知情,否则他就欠我一个人情了,啧啧,真是遗憾。”
…………
…………
离圆木城十数公里的小村庄中,年发花白的老人将陈贤颂迎进了屋子中。这是一间非常简陋的土坯房,里面有三个单间,还有一间厨房,家具很简单,都是用木头自制而成,很多家具还残留着毛刺。
“老人家,你这里有吃的东西吗?”陈贤颂在身上摸来摸去,他贴身衣物中倒是放有几枚金币和银币,但身外的盔甲挡着了,便说道:“能不能帮我准备一下,我会付钱的。”
老人家弯着腰,看了一眼他手中的长剑,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去厨房准忙活了。陈贤颂将全身的盔甲脱下,放到房间的角落里,这套神圣衣是由小敏设计,参照了二十二世纪的人体力学原理,设计得很便利,即容易穿,也容易脱,这个时代的重甲与其完全没有得比。
在身上摸出几枚银币后,陈贤颂闻到房间里传来面食的香味,肚子开始叫得更欢,没过多久,老人家用木盘将着几个黑面包走来,放到桌面上。陈贤颂拿出两枚银币塞到对方手里:“老人家,这是我的饭钱,麻烦你了。”
看到白花花的银币,老人本来有谦卑和惧怕的脸色,立刻变得眉开眼笑起来,人也似乎变得精神了:“阁下,谢谢你的打赏,还有什么需要吗?”
“嗯,能帮我煮些开水吗?”陈贤颂咬了一口黑面包,这玩意很硬,不和着水送的话,极难下咽。
也难怪老人这么热情,几个黑面包的价格,撑死不会超过一枚铜币,而两枚银币,已经是二十倍以上的价格了。一般在居住在城外的村民,都是贫苦人家,平时自个种地,自个打猎,倒也能自给自足,可要说余钱,真是没有。
老人活了几十岁了,手中从来没有拿过超过十枚的铜币,此时拿着两枚银币,还真乐得找不着北了。
很快开水就端了上来,用的是缺了个大口子的瓷碗,碗里有花花草草的纹理,明显是富贵人家扔掉不要的玩意。但对于贫民来说,这已经是极好的餐具了。
等水凉一些之后,陈贤颂一边喝着水,一边吃着难以下咽的黑面包,以往这东西他看都不看一眼,但现在饿极了,吃起来倒也挺香。吃完几个黑面包后,他感觉舒服了许多,便问老人是否有空床让他休息一晚。
老人猛点头,将他带进房内最左边第三间屋子,里面有一张床,一个普通的木衣柜,还有几把生锈了的破铁剑。老人说:“这是我儿子的房间,他现在圆木城里接受佣兵训练,以后出来就能赚钱了,大人,你就先在这里凑合着住一晚吧。”
陈贤颂感谢了几句,然后将自己解下的盔甲全搬进了房间里。他走了一天,已经疲惫不堪。先是掉进水里,然后又被雨淋,之后盔甲一直不曾脱下,衣服到现在还是有点湿。不过他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倒在床上,没过多久便熟睡过去。
迷迷糊糊中,陈贤颂听到似乎有人在房外和老人说了几句话,似乎是个老太婆,语气很凶。
睡着后,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先掉到水中,又被人扔到了火里,身上忽冷忽热的很不舒服,脑袋很是涨痛,极是难受,全身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压着了,动弹不得。过了很久后,他感觉自己清醒了些,便拼命睁开眼,却发现视野很模糊,陌生的天花板不在停地旋转。
生病了?陈贤颂抬起软绵绵,毫无力气的右手,放在自己的额头上,很烫。
发烧了!陈贤颂侧着身子,左双手支撑着自己上半身斜靠着床头,想说话,喉咙却是被什么东西堵着,嘴巴动了两下,便开始咳嗽。几声过后,房门被推开,老人走了进来,他看着陈贤颂,浑浊的双眼中有许许关心:“阁下,你怎么了。”
“发烧……病了。”陈贤颂用沙哑低沉的声音答道:“能不能帮我抓些药……回来,我身上还有些钱。”
“等等,我和老伴说声。”老人出去了,没过多久,进来一个老太婆。
这个老太婆的皱纹很深,比老人还要深,颊间的颧骨很高,长在脸上像是两座小山峰。她看着陈贤颂一幅弱不禁风的样子,笑了,露出黄黑色的几个大门牙:“病了,真是太好了,老头子,我们孩子的盔甲有着落了。”(未完待续。。)
第一卷 200 震旦花男(下)
老太婆这番话,让陈贤颂的心脏有些开始发冷,他使劲想挣扎起来,身体却软绵绵的根本用不上力气。这是他第一次病得这么严重,以前他只要有一点点要生病的苗头,就会被白姐带到医院去治疗,防患于未然。
以往他阅,里面写到某些角色生病,描写得要生要死般的难受,他总觉得有些夸张,但现在他却尝试到了,果然是生病了才知道健康的可贵。更让他没办法接受的是,眼前这个老太婆,明显不怀好意,可他却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老太婆,这不太好吧。”老头子有些不忍:“这位大人是好人,他给了我们钱,我们就不要趁他发病的时候,拿走他的盔甲了。”
“老头子,你不想儿子出人头地吗?就你懂做好人!”老太婆一把扭着老头子的耳朵,气哼哼地说道:“你知道外面一套盔甲要卖多少钱吗?最低要十枚金币,儿子从成了佣兵后,肯定要弄套盔甲,你一辈子也弄不来一枚金币,现在有人专门送一套盔甲给我们,你居然不要,你脑袋有问题吗?”
“我这不是怕出问题嘛。”老人拍掉老太婆的手,讨好地说道。
“能出什么问题!”老太婆哼了声,指着陈贤颂说道:“你看看他,明显不是我们凯特王国的人,脸色比女人还白,还没有肌肉,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佣兵,反倒是像个花男。我听说震旦盛产花男,说不定他就是。”
陈贤颂听见这话,身体顿时没有了力气,他躺回床上,用沙哑的声音艰难地说道:“我不是花男。我是灵魂深思者,如果你们想要盔甲,可以拿去,但请帮我去抓些退烧的药回来。”
“得了热火症,你居然还想抓药。”老太婆用尖锐的声音叫道:“没有两枚金币,城里的医师根本不会把治热火症的药给你……我们村子得了热火症的人,只能熬过去,熬不过去就死了,这事我看过多了,小子。你细皮嫩肉的,一看就不是能抗病的人,放心去吧,大不了我们帮你挖个坑把你埋了,不让你的尸体被野兽咬得七零八落总行了吧。”
陈贤颂苦笑一声。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
老太婆见他似乎是认命了。嘿嘿笑了两声。伸手就去拿陈贤颂的奥丁神圣衣,结果才刚一接触盔甲,就听见她啊地一声收回了手。老头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走过去一看,发现自己老妻子的右手上起了几个水泡,像是被火燎过一般。
奥丁神圣衣。除了陈贤颂,暂时只有白敏可以自由拿取。平时这套盔甲,也是由她保管。
“这东西有些邪门呢。”老太婆扭头问陈贤颂:“白脸小子,你这套盔甲有什么名堂吗?它这么烫。你怎么穿在身上的。”
陈贤颂睁开眼,艰难地说道:“这套盔甲只有我能穿,你拿去给你儿子,也是没有用的。”
老太婆却是不信:“白脸小子,你别想骗我,刚才你还说自己是灵魂深思者,嘿嘿,谁不知道灵魂深思者多尊贵,什么时候没有几百人保护着,哪有你这么狼狈的,况且灵魂深思者也不学不会任何武技和元素技巧,他们根本不会穿盔甲,你想骗我,还早一百年呢。”
“老头子,你去找个麻袋和棍子过来。我拿不了,总能用东西装起来吧。”老太婆哼了声:“肯定是佣兵才能穿的盔甲,既然你能穿,我儿子绝对也能穿。你这个花男,穿这么威武华丽的盔甲实在太浪费了。”
“什么是花男?”陈贤颂喃啁地问道。
“就是卖屁股给贵族的男人。”老太婆一脸鄙视:“你们震旦王国最多种男人了。”
陈贤颂只得苦笑,或者是情绪不好的关系,他感觉到身体越发滚烫,也越发无力,视线也开始越发模糊,没过多久,他就睡了过去,在闭眼之前,他看见老太婆拿着一根棍子,将他的奥丁神圣衣拨进一个大麻布袋中。
老头看陈贤颂似乎是晕了过去,轻轻地拍了拍正在收拾盔甲的老妻子,小声问道:“这人你打算怎么办,我记得他身上还有几枚银币呢。”
“那还不拿过来!”老太婆大喊:“都多大的人了,还不懂做事。”
老头哦了一声,把陈贤颂身上的小钱袋给顺了过来。因为小家伙平时很馋嘴,总爱吃零食,所以陈贤颂已经养成了什么时候都在身上准备些小钱的习惯。这钱袋落在两个老人手上,他们打开一看,都惊喜起来,里面装数两枚金币和数枚银币。
“还真是个有钱的花男呢。”老太婆伸出枯黄的手,在陈贤颂有些苍白的脸上摸了几把:“而且还长得挺漂亮的,老娘我如果再年轻个三四十岁,遇上这样的男人,说不定会倒贴给他,可惜啊,可惜。”
老头拿着钱袋正要回房放好,却突然说道:“老太婆,游商杰德拉是不是下午来我们村收毛皮……我听说他买卖漂亮的女人,不知道漂亮的男人他收不收。”
“应该收吧……老头子,你这想法不错。”老太婆看着病得昏睡过去的陈贤颂,奸笑起来:“我们先把盔甲藏好,等儿子回来再交给他。然后把这家伙卖了,我觉得怎么都应该卖个三四枚银币吧,再加上刚才搜到的钱,足够把隔村寡妇玛丽的女儿买给我们儿子了。”
老头连连点头,欣喜之余,看着床上的陈贤颂,又是无声地叹了口气。
游商杰德拉,是附近一个大镇出生的平民,现已中年,家中世代经商,他继承父业,每年都会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各国游荡,交易,寻找商机。今天他例行来到玛丽苏村收购毛皮,却被一个老太婆带到了她的家里,在那里,他看到一个病怏怏睡在床上的震旦青年人。
“杰德拉,你看这花男能值多少钱。”
花男?杰德拉观察了一会陈贤颂,然后也同意了老太婆的看法。震旦王国的花男很有名,那边颇好男风,然后这股风气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其它国家去。久而久之,其它众国贵族也开始培养花男,但无论如何,还是其发源地,震旦王国的花男最有味道。
有所好就必有需求,震旦王国向其它国家输出不少的花男。这些专门接受培养的花男从来不干重活,细皮嫩肉,最重要的是,他们也颇为英俊。睡在床上的陈贤颂,无疑完全符合这些特征。
在凯特王国,见到震旦王国的花男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一个走失的花男就比较少见了。他检查了一下陈贤颂的头发,牙口,还有双手,便问道:“老太婆,你居然拴到一个病重的花男,也不知道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你打算卖多少钱?”
“这个数!”老太婆举起了一个巴掌。
“五枚银币?”杰德拉摇了遥头:“这人得了热症,也不知道能不能熬得过去,五枚银币太贵了,万一他死掉,我岂不同亏大了?太亏本的生意我不想做。”
“那你说多少?”
“最多一枚银币。”杰德拉一幅你不同意我立刻就离开的表情。
“好吧,一枚就一枚,总比没有好。”老太婆挥手:“只要你把钱给我,立刻就可以把人给领走。”
杰德拉叫外面随行的手下进来,将陈贤颂扛了出去,扔到一个平板车上。随行的还有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皮肤黝黑,双眼也没有多少神采,但身体倒是挺强壮,而且脸上憨气颇重,他看到陈贤颂只着内衣,即使在昏迷中也抱着双臂蜷成一团发抖,便将他们收购来的毛皮抱了些过来,堆到陈贤颂身上。
杰德拉付款后,刚好从屋子里出来,见到这一幕,笑问道:“莫利,你为什么要给货物这么好。”
“他病了。”名为莫利的少年迟疑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他死了就不再是货物了,那样子我们就会亏本,保证货物的有效价值是我们游商最最基本的素养。”
“很好,你记得很清楚。”杰德拉很欣慰地点头,莫利是他的小儿子,他总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独当一面,现在已能独自带领一支商队在各国间进行来回交易,而小儿子生来就有些迟钝,他决定多带在身边几年,好好教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