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很多。
“不过想想还是很不甘心啊。”玉少倾看着我怀里的红印,满脸的不甘“这小东西跟我们处了好几天了,为什么只让小朵朵抱啊,不公平。”
某人用眼神指控的看着我,我只能干干的笑着,轻轻抚摸着红印那软软的毛。
正文 第十九章 【出师任务】
正文 第十九章 【出师任务】
就这样,我开始了刻苦的修炼。以前所掌握的东西,有许多都要推翻重新来整合修炼。而红印一直陪着我的身边,一直与我当陪炼。有着四位极其厉害的传奇人物帮我训练,我的进度可以用作一日千里来算。
莫问天说过,我是他见过的最有资质的学生,聪明,怜利,举一反三,活学活用。虽然我与他还相差一定的距离,但总有一天,我的成就一定会超越他之上。
如果光实力而言,我确实有自信可以超越莫问天。而医术,我相信只需要几年的时间,我也能超越。一切,都只是时间问题。
在我十五岁,身体机能最适合发展的阶段,我决定离开这里。
以前小小的只有巴掌大的红印,经过几年的时间,已经有半人长了。它喜欢缠到我的脖子上,像条围巾一样站在我的后背。毛绒绒的雪白色长尾巴一直拖到我后腿处那么长,不停的扫来扫去。
幸好红印虽然身子比较长,但身体相当纤细,并不算太重,习惯了也没什么。
“决定要离开了?”
“是的,师父,请师父成全。”
“朵朵,你从小就很聪明,又很有礼貌,待人很诚恳。跟你相处,总不觉得你是一个孩子。从我决定收你为徒那天起,我就没把你当过孩子看待。虽然你很聪明,但外面的一些人很危险,我说的不仅仅是身手,还有人心。”
“师父请放心,徒儿不会让师父失望了。徒儿知道外面的人很狡猾,师父也是关心我。但徒儿终究是长大了,如果留在这里,最多只是纸上谈兵,没有任何的成长。有红印保护着徒儿,徒儿不会有任何事的。”
“为师早知道你不是有耐心呆在一个地方的人,如果你想闯的话,师父支持你。”莫问天松口道“但是,你等答应为师一个条件。”
“师父请讲。”
“在拉格斯大陆,有座学校是专门培养天生拥有【才】之要学习地方。你今年十五岁了,已经满足报名的年纪。为师知道你很聪明,对自己的【才】的掌握也相当深刻,可以出师。但为师希望你先教几个朋友,适应一下人群。”
“师父觉得朵朵不能很好的溶入人群当中。”我挑眉问道。
开玩笑,在前世的训练当中,我可以溶入到任何的环境当中,充当着任何的职业。论交际手腕,根本就是小意思。现在我的时间不允许我在这种小事上浪费我宝贵的时间,所以,我不想考虑这种事情。
“为师知道朵朵很聪明,交际手腕也很强。但是,一个人的心态是要靠环境来培养的。我只是希望小朵朵有个快乐的回忆。魔都学院是个很好的地方,那里也是我以前所上过的学院。学院的院长是我的老师,有他的照顾,我也很放心。只需要两年的时间,只需要两年,就当是出师任务吧。”
“师父的出师任务就是上两年学校。”
魔都学院?大陆上第一学院,从那里面出来的人在大陆上都赫赫有名。所以,许多人都如挤破头颅般的挤向那所学院,只因为这所有几百多年历史的学院,是为大陆上强者公认的地方。
从魔都学院出来的学生,有许多还是学徒时,就已经被一些国家里的高官预定了。许多贵族子弟甚至于不惜千金,也想进入的学院。
甚至于有许多国家的王子公主不惜千里,也想进入的学院。
但是,如果没有真正的实力被学院里的老师所认定的话。就算你俩是贵族子弟,王子公主一流,也别想成为学院的学生之一。
像大陆上的许多强者,都是从这所学院里毕业出来的。关于魔都的传言还有许多,我甚至于专门调查过这所学院。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魔都学院的调查最终停了下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越是查探,越觉得这所学院的神秘。
对那所学院,我也曾充满了好奇。但如果莫问天不提起的话,我大概很快就会把他抛之脑后吧。
如果在魔都学院上两年学就是我的出师任何,那我确实可以考虑一下。魔都学院是封闭是学习的地方,里面一定可以收到为我所用的人。而且,那里面有各个大陆上的人,身份尊贵的,贫困的,各种各样的都有。
而且,对于魔都大学,相信有很多人都感兴趣,也许算得上理想的地方。
“好,如果这是师父所希望的话,我答应。”
“准备什么时候离开?”
“明天吧。”
“这么快?”
“是的,师父。”
“既然如此,我回头给你写封信,你到了那边,直接交给校长就行。说起来,我也好长时间没有去那里了。”莫问天的语气里充满了落魄“虽然早知道你要离开,没想到那么快。呜呜呜,为师真舍不得你。”
又来了!!!
明明平时很正经的人,只要事情交代结束,就变成这样了。早就习以为常的我站在那里,任由莫问天抱着我,一脸不舍。
像我跟莫问天都是不太喜欢跟人亲近的,除非是真正信任之人。而比起莫问天来,我甚至于更严重,因为在这个世上,我很少相信什么人。
一开始莫问天这样的动作,有好几次害我差点杀了他,还是在最后关头忍住了。
现在,早就习以为常,这是不是代表了,我相信这个我叫做师父的男人。
PS:不好意思,五一给自己放了一个长假,失约了,月月未来的几天会努力滴补上去。五一嘛,当然要好好玩一玩喽。相信很多亲们都玩得很幸福吧,虽然五一过了,但还是祝大家五一快乐哦。
正文 第二十章 【麻烦】
正文 第二十章 【麻烦】
身着一身金色镶边的大白衣袍,背着一个大红的木箱子,怀里塞着一封莫问天写的介绍信,一副医师打扮,与红印少少收拾了一番,我便背着包离开了这里。走在以往采药的路了,居然也产出了一丝不舍之情。
大概,是因为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吧。
我摇摇头,把这股离别之情给甩开,这种情感不适合我。
“记住了,红印,出去了之后,如果有除了我们之外的人或魔兽在场,绝对不允许说话,有什么事,只许精神交流,明白吗?”
“是因为外面有许多坏人吗?”红印的声音如同幼童一般,再加上那可爱的表情,金金色的竖瞳,看起来是那么的天真可爱。
“不是,因为你很稀有。”
“??。”
“对于拥有思考能力跟说话能力的魔兽,人们惧怕着,但却又贪婪的想拥有。”对于自己共享着能力与生命的小宠物,我一向很有耐心“而且,红印看起来很漂亮。记得你看的一些书吗?”
“红印明白了。”
红印的声音有点沉闷,我只是淡淡一笑,任由对方窝在我的脖子里,汲取着我身上的体温。
“那出了森林,是不是有很多人类?”
“很多,非常多,多得需要不停的撕杀来减少数量。”
“为什么这么做?人与人之间还自相残杀?对于自族的子民,不是应该善待吗?这样下去的话,人类灭族了怎么办?如果我们一族有许多共同的魔兽,我一定会好好爱护,保护它们的。”
“红印,记住,千万不要拿人跟魔兽相提并论。”
“因为种族不同吗?”
“因为观点不同。”
“哦。”
红印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其实它还是不太明白。但既然是主人说的话,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虽然不明白,但主人吩咐下来的,照做就对了。
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我终于离开了这个森林。看见那杂草夹边的小道,我不由的松了一口气来。
四处看了看,最后我还是决定往东走。不管对错,先找到人家在说。记得往那边走,应该有人烟的。
举袖擦了擦额上的虚汗,我不由的感叹十年前跟十年后的差别。
“唔,找到了溪流。”
我走到溪流边上,我半蹲着合起手来,鞠了把水,轻轻拍在脸上。嗯,水质不错,很清爽,我不由的大大的舒了口气。再鞠了把水,红印伸出小小的头颅,软软的舌头在我的手上舔了几下。
“呜呜。”
“此处没人,红印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
“水里带着血味,新鲜的人血味。”
“是吗?”
虽然是共享能力,但人与魔兽毕竟不同。红印野兽本能一直很充分的体现出来,五官与人类都要敏锐得多。我再次鞠起一把水来,仔细的嗅了嗅,果然有一种血的腥味,虽然很淡,但还是能闻得出来。
应该是很远处的地方流过来的,是偏上游的吧。因为距离太远,再加上水流颇急的缘故,已经被稀释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我的五官一向敏锐,恐怕都会感觉不到。
“似乎有麻烦啊。”我挑了挑眉,嘴角浮出一丝笑容“离开学还有一个月,时间还多得很。麻烦嘛,应该有很有趣的事情发生。”
“呜呜。”红印似是而非常的应了两声。
我不紧不慢的向上游方向走去,其实也不能称之为上游,最多只能说地势偏高了那么一点。而血腥味不需要看河水,也能闻得到。湖面也开始泛红,明显的是从上面飘流下来的。很快的,尸体也出现在我的面前。
“下手还真是狠呢,被直接分成三块,身上伤口很多。”我对着一块看不见脸的尸体“啧啧”的直摇头“应该没有多少价值。”
肩上的红印似乎很焦急的窜来窜去,似乎想下去。我拍了拍肩上的红印,淡淡道:“有些东西是不能吃的,特别是臭的东西。”
“可是……。”红印那金色的竖瞳里满是嗜血的欲望。
“吃了坏的东西,红印也会变坏的,我不需要坏的东西。”我淡淡的警告道“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吃人。”
“哦。”红印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颇有不甘的应了一声。
红印那可怜兮兮的眼神,我根本懒得看,这小家伙心里想什么我比谁都清楚。抬脚继续向前走,越往前走,尸体就越多。在看看四周破坏的程度,看来打斗很激烈。
地上的血开始一滩一滩的,已经找不到落脚处了。我讨厌鲜血,因为血迹很难清洗,时常给我增加工作量。现在看来,脚上的这双鞋子算是报销了。
“车轮印?专职的杀手?专职的护卫?”
总结在路上见过的三个明显的特征,现在我可以确定,这次确定是有麻烦。不仅是麻烦,而且还是一个大麻烦。
“红印要乖乖的哦,就算是美味的食物,也要乖乖的不要随便乱动。”
“呜呜。”
“乖红印。”
听到了前方的打斗声,我相信我脸上的笑容更欢了。看来,接近到了麻烦的中心了呢。我如闲逛一般,一步一步,不紧不慢的靠近。
“很,激烈啊。”
我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的一步,缓缓的,笑了。红印自从被我警告之后,就开始有些有气无力,趴在我的肩上,似乎连尾巴都懒得摇晃了。果然还是个小孩子,表现的还真直接。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威胁】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威胁】
只见前方的一处空地,四处倒了满地的尸体,仍有三个人还在拼命博斗着。最令各种炫目的法术不停的激撞在一起,但令我目光停留的倒不是那三个人的激斗,而是停在半路边上的那辆马车。
很华丽的车啊,拉车的是一种叫“比尼蒙”的魔兽。比尼蒙是一种性格极为温和的魔兽,比尼蒙壮如虎,外表颇像犀牛,皮粗肉厚,一般的刀剑都不会让它受伤。因为比尼蒙身壮掌粗,性格又相当的温和,所以是人类用来驱车的最佳魔兽。
因为相当适用,但比尼蒙数量颇少,所以价码很高。一般的人,根本买不起。最重要的是,比尼蒙食量相当的大,如果没有一定的金币支持,根本买不起这种魔兽。
肯定是个很有身份的人,一定很有钱。
我在心里开始凭估,如果我抢劫灭口的话,不知道划不划算。呜,不清楚底细,下手总会有些顾虑。看来以后,还需要情报人员在身边才好。
我边思虑着该找一个善于处理情报的同伴,同时又在思考着该不该去趁机去黄鹊在后,好好的占一把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