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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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倾城录- 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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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就在那儿--瞧,他走过来了。」
人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海面上走来了一个白衣人,远远的看不清男女,看似不紧不慢,可是一转眼就追上了「泥鳅丸」,只见他白衣如雪,在绯红的落日下踏波而来,恍若天仙下凡。
「嗨,你们好。」白衣人靠近船壳,笑嘻嘻的挥手打招呼。
水手们看着他走近,鸦雀无声,眼珠子瞪得快要掉出来了。
「咚、咚!」白衣人在敲船壳。「好结实的船哪,可以让我搭一程吗?」
「你、你是神仙还是海妖?」一个水手壮着胆子问。
「我不是神仙也不是海妖,我叫叶倾城,是从帝都来的旅客。」
「叶倾城?这名字好熟悉啊!」
「好像在哪里听说过。」水手们议论开了,可是丝毫没有让他上船的意思。
「当真不是海妖?」有人狐疑的问。
「当然不是。」倾城一脸委屈的说。
「那你为什么能在水上走?」
「哈哈,因为我踩着两条鱼呀!」
水手们凑过去,低头一看--果然,在倾城脚下,清澈的海水中浮动着两只黑脊大鱼,摇着尾鳍轻快的游着。
可是……有这么乖的鱼吗?能够驱使大鱼当鞋子,这样的家伙比海妖更恐怖吧?
尽管怀着这样的疑问,水手们还是让他上船了,也许是他长得实在不像海妖吧……
「大黑、小黑,谢谢你们,再见啦。」爬上甲板的倾城回头冲那两条大鱼挥手。
「哗」一声,海面上盛开了两朵洁白的浪花。
仿佛是在向倾城道别,两条海豚跳了起来,乌黑的背脊、雪白的肚皮在夕阳下披上了一件美丽的红纱。
然而水手们已经无暇关注他们了,所有的目光都被倾城吸引,人们半惊艳半惊疑的注视着他,沉默持续了很久,而后齐声叫道:「原来是个小尼姑!」
听说救上来个尼姑,人们纷纷跑来围观,等到见了倾城,都赞不绝口的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好一番解释后,人家才明白他是男的,于是就问:「小和尚,你这是去哪里啊?」
倾城苦笑道:「小和尚要去昆仑。」
正说着话,一个名叫大胡子的走过来,水手们立刻安静下来,吐着舌头跑去干活了。有人告诉倾城,大胡子名叫奥森,是泥鳅丸的船长。
「您好,奥森先生。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奥森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觉得不像危险分子,大方的说:「我们的船不到昆仑,你要是不赶时间,可以坐到新.雅兰斯,在那儿可以换船去昆仑。」
倾城笑道:「这船是去新.雅兰斯?那可太好了,我一无所有,就是时间多得用不完。」
奥森摸着大胡子笑道:「看你也不像付得起旅费的,船上不养闲人,你能干什么就多帮点忙,晚上睡在锅炉房,那儿暖和,吃饭的时候到船长室来,海上不比在家,自己多小心。」
双桅帆船顺着西风航行了十个白天、十个晚上,终于抵达新.雅兰斯。
每年的夏至和冬至、春分和秋分,昆仑和朱雀的商人就会聚集在这里交易,卸下丝绸、瓷器、茶叶,扬帆远去的时候满载香料、美酒和金银饰品,天气好的时候,白虎的海盗也会在附近流连,望眼欲穿的等待着各自的黑市代理商,购买火器。
几天的旅行中,倾城成了奥森船长的贵宾。
其实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因为没了头发,奥森一开始没能认出他来,直到倾城坦白了身分,才想起这位卓尔不群的美少年,就是新.雅兰斯的发现者之一、领主胡克夫妇的好朋友。
泥鳅丸拉响了入港的汽笛,倾城在笛声里迷失了方向,四年前初至新.雅兰斯的他,一定想不到会有如今的繁华景象,贸易炼金术改变了昔日的不毛之地,横亘在船头的是欣欣向荣的海上都市。
信鸽早已把倾城来访的消息带回了贝伽城堡,泥鳅丸刚靠岸,轰隆隆的马达声,便惊散了绕着桅杆起舞的海鸥,巨大的铁甲飞龙在晨曦里闪着亮丽的光泽,徐徐降落在宽广的甲板上。
全体海员排成方阵,笔直在站在甲板上,迎接领主夫妇的莅临。
舱门缓缓开启,走出了神采飞扬的胡克和他的爱妻--美丽端庄的星期五。
昔日的海盗王仍是那么粗犷热情,飞一般的走上前来,拥抱倾城:「好你个小叶子!多少次请你来你不来,今天这是什么风把你这小子给吹来了。哈哈哈哈,你这家伙还记得我这个老哥哥吧?」
「啊,胡克!你这家伙似乎越来越年轻了,真不像当了爸爸的人呢。」用力握着他的手,倾城心情无比激动。
友情在两个男人之间传递,胡克嘿嘿的笑个不停,眼角却隐隐有些湿润了。
星期五笑着走来,用纯熟的朱雀官话排解了男人们的感伤:「叶兄弟,可还记得我这个嫂子?自从你上次不辞而别,这些年来,我和你胡克大哥一直都挂念着你,这次回来,就不要再走了吧。」
倾城笑着叫了声:「嫂子。」又说:「我也很想念大哥跟嫂夫人,若不是急着回家,就算赶我走我也不肯走哩。」
胡克一听他要走,立时火冒三丈,抓着他的肩膀说:「回家?新.雅兰斯就是你的家!再敢提这两个字,老子丢你下海喂鱼。」自从四年前右臂被春江水月砍断,星期五就用贝伽族的科技,给他装了一只活动自如的合金义肢。
倾城被他老鹰抓小鸡似的揪住,哪里还敢辩解,只好可怜巴巴的望着星期五,盼望她来解围。
星期五抿嘴一笑,非但不帮倾城说话,反而落井下石道:「叶兄弟,你胡克大哥人粗理不粗,新.雅兰斯的确是你的家,胡克和我就是你的亲兄弟亲嫂子,哪怕你不喜欢这里,难道兄嫂之情也不顾念?」
倾城被她说得无言以对,只得苦笑道:「我一直觉得自己满会说话,如今跟嫂子一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
「是啊是啊,女人挖苦起人来简直惨无人道啊。」胡克不停点头,俨然感同身受。
星期五白了他一眼,拉着两人的手说:「海上风大,回去再谈。」
铁甲飞龙把三人送回了贝伽城堡,昔日深藏在丛林深谷中的钢铁都市,已经变成了新.雅兰斯的行政机关,森林环绕的溪谷间街道井然,花园广场层层环抱,迎宾的仪仗队早已恭候多时,鼓乐声中,两位衣着光鲜的司仪把一条崭新的红地毯往前一推,恰到好处的伸展到倾城脚下。
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家伙一路吶喊着冲出来,清脆的童音给庄严的欢迎仪式添加了几许温馨。
一双小儿女都是五岁,相貌神似,一般的娇憨可爱。姐姐小名兵书,生得唇红齿白,面若娇花,扎了个冲天辫儿,绑着红头绳儿;弟弟叫宝剑,胖乎乎的脸蛋就像年画上的送财童子,脑袋大得出奇,没事的时候就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东张西望。
兵书比较文静,宝剑就很调皮,倾城若是摸了他的大脑袋,小男孩就非要讨回来才肯罢休。
胡克夫妇事务繁忙,没有太多时间陪兵书、宝剑,倾城来了以后,就义不容辞的成了小姐弟的教师兼保母。
闲来无事,倾城就教他们读书、写字,偶尔也传授一些武功。姐弟俩天资聪颖悟性奇高,不论文武,都学得有模有样,跟倾城的感情也一日深似一日。
倾城几次想告辞,胡克夫妇留不住,就把姐弟俩推出来,一起牵着他衣角抹眼泪,心一下子就被他们哭软了,只好继续住下。
转眼间冬去春来,帝国扩军的消息传到了新.雅兰斯,胡克夫妇预感到帝国即将爆发战争,曾经潜伏在朱雀大陆上的战争危机,已经蔓延到了整个四神大陆,新.雅兰斯是朱雀外海最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同时也是朱雀、白虎、青龙三大洲最大的海上贸易转口与远航中继站,战略意义非常重大,独立领不肯依附帝国,就只有时刻准备战争的到来。
到了这年夏天,帝国出兵白虎,早在正式动武之前,受帝国指使的清华门就已经开始秘密活动,暗杀、贿赂、收买、离间,在这些看不见的敌人面前,统治白虎大陆数百年之久的四大家族显得如此脆弱,帝国军几乎没有遇到象样的抵抗,就把白虎大陆全境纳入了版图。
被征服的白虎大陆更名「白虎洲」,成了帝国第一个海外行省,征服者、帝国第三军统帅艾尔.科波拉,就地任命为白虎洲提督。
此后不久,帝国在百灵港建立了海军基地。
胡克的老主顾、帝国最大的海运商会送来了坏消息,据说皇帝陛下已经在她的地图上圈定了新.雅兰斯,要将之变成第二个海外行省,作为远征昆仑的跳板。
胡克夫妇忧心忡忡。
倾城安慰他们:「远征昆仑的难度远大于并吞玄武,春江水月在占领所有的陆地之前,不会打海上的主意。」
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相安无事的状态最多维持两年。
呼吸惯了自由空气的人们,宁死也不愿向独裁者臣服,新.雅兰斯开始备战。胡克在贝伽族和外来移民中挑选战士加以训练,期望他们能够在包围家园的战争中获得胜利。
尽管不愿意再跟帝国发生任何瓜葛,倾城还是主动去找胡克夫妇,希望能够提供一点帮助。在他心中,帝国和新.雅兰斯同样占有第二故乡的地位,假如非要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倾城将毫不犹豫的站在弱者一方。
星期五欣然接受了他的好意,可是……
「现在正是飞龙繁殖的季节,叶兄弟跟我们一起搜集龙卵吧。」
「搜集龙卵?不是要建立海军自卫队,怎么又--」
「叶子,训练海军只是作作样子,让来往的商旅安心做生意罢了,当真指望他们抵抗帝国入侵,就是自不量力了。」
难道龙卵可以使新.雅兰斯摆脱帝国的威胁?
倾城很快就知道答案了。
一群天蓝色的飞龙排成整齐的队列,降落在贝伽城堡外。
比起西古尔德.绯云的坐龙「梦魇之黄昏」来,这些靠膜翼飞行的爬行动物要细小得多,每头龙可供一到三人乘坐,背上装有稳固的驾驶舱,飞龙长长的嘴巴上套着口罩,龙骑兵们操纵着手中的缰绳,像娴熟的马夫那样驱策着飞龙执行加速、减速、上升、下降等飞行指令。
星期五告诉倾城,新.雅兰斯人最引以为荣的不是海上贸易,而是这支举世无双的空军!
在胡克夫妇的邀请下,倾城也登上了飞龙。驾驶室里装备有大型火铳,和近身搏斗用的骑士枪,更叫人惊叹的是飞龙本身。
它们看起来跟平常的飞龙很像,身上却装有厚厚的板甲,发出淡蓝色、近似金属的光泽,头部和两翼布满了锐利的骨刺,就像一排排利剑。
一百年前,神龙巴哈姆特跟贝伽族订立了契约,赐予了他们旧世界的神秘科技,以及大量文明遗产,其中就包括了铁甲飞龙。
如今,制造铁甲飞龙的技术已经失传,新.雅兰斯的魔导家们就用本岛特产的翼龙,代替铁甲飞龙,采用生化技术使龙发生异变,体表长出了强度接近铁板的角质甲胄,进化成了空战专用坐骑--新.雅兰斯战龙。
战龙和它们的主人,训练有素的龙骑士,组成了新.雅兰斯人对抗帝国的王牌--龙军。
过去几十年,新.雅兰斯几乎没有扩大空军规模,只保留了三百单位战龙和相应的龙骑士,一方面是长久的和平使他们失去了对战争的警惕,另一方面,要产出合格的战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而在这其中,最困难的工作就要属搜集龙卵了。
星期五告诉倾城,产卵期间的母翼龙凶残多疑,任何胆敢进入它们势力范围内的生物,都会遭受无情的攻击。想要在这些凶狠的母亲眼皮底下盗窃小宝贝儿,要冒多么大的风险,可想而知。
星期五没有告诉倾城如何对付母翼龙,可见,她也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不管怎样,这群窃盗者还是来到了母翼龙的产卵基地--一处陡峭的绝壁。
翼龙这种动物生性多疑,若非必要,绝不肯降落到地上来。
它们是天空的霸主,可是在地面上,特别是密林里,树枝会阻碍它们庞大的翅膀起飞,短小的爪子也不足以抵抗地面上的王者,万一遇到老虎或者狼群就更加凶多吉少了。更何况还有人,大地上最有智慧、最强有力的生物--人类--才是翼龙的天敌。
黄昏时分,探险小队出现在了龙崖前的山谷中。
周围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山毛榉林,正适合陷阱,胡克带人安置网索的时候,星期五把崖指给倾城看。
通过千里镜,倾城看到火红的夕阳下,一群蓝色的翼龙从西方飞来,钻进龙崖,消失了。
调高放大倍数再看,原来看似平整的峭壁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洞穴,翼龙就栖身其中,产卵繁殖。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又有大约半数的翼龙离开了洞穴,飞向海洋。
星期五告诉倾城:「这些离开的都是公龙,它们要在夜幕降临之前把新鲜的海鱼带回洞穴,给产卵后的母龙吃。产卵期的母龙特别喜欢吃鱼,可是又不能自己去捕--只要闻到鱼的气味,母龙就会忍不住产卵。唯恐龙卵落在海里,就只好辛苦公龙啦。」
胡克布置好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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