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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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在异界-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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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白了。我想起它每次偷东西都是在人不注意的时候偷的,有人的情况下,它可从来不出手。

    这大概是它的职业道德吧。

    “你是让我们闭起眼睛是吧?”

    嗨呀点点头,欢快地叫:“嗨呀嗨呀!”

    斯特曼凑过来,问:“为什么它眼睛一睁一闭的,就是让我们闭眼啊?说不一定,它是想睡觉呢。”

    “滚。”我一脚把斯特曼踹出老远,这人什么智商啊。一脑袋肌肉,把脑细胞都挤没了。

    就在我们闭眼的一霎间,嗖地一声,嗨呀不见了。

    又过了一会儿,又听嗖地一声,院子里多了一件东西。

    哦,不是个东西。是个不是东西的人,蒂莫西。

    我和斯特曼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个躺在院子里的人,真不明白他身上还绑着铁链,是怎么逃出来的?

    趁着我们发愣的时间,嗨呀不和从哪个旮旯里钻了出来,得意洋洋地腆着肚子,跳到蒂莫西的身上,大叫:“嗨呀,嗨呀!”

    我和斯特曼面面相觑,看来我这编剧当得很失败啊。嗨呀并没有听懂我的意思。

    我急了,干脆一个人表演了一个独角戏。

    我掏出斯特法诺交给我的《万法书》,做阅读状,又念念有词,一伸手,轰地一声,院子出现了一小堆火焰。

    “看见了吧,我要的是书,能施法的书,和这一模一样的书。”

    “嗨呀,嗨呀。”嗨呀点点头,又开始做睁眼闭眼的示范。

    “好了,好了,我们不看你。你抓紧时间,快点!”我们转过身。

    这次更快,我施放的魔法火焰还没熄灭。就听见嗖地一声,院子里又多一样东西。

    申公豹的拂尘。

    “你说,我要这东西干什么呀?”我抓狂了,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使劲用手指戳着它的小脑袋:“你糊涂了你?”

    嗨呀不解地望着我,大眼睛眨了眨。忽然用嘴叼起拂尘,跑到火堆旁,做出奋勇扑火状。

    我晕。

    我不得不重新编写剧本,我指了指我,又指了指地上昏迷不醒的蒂莫西,说:“看好了,我是他。”然后拿着《万法书》,朝斯特曼一指,斯特曼萎顿倒地:“你这下明白了吧,我要的是能够施展诅咒术的书!”

    嗨呀又一次自信满满地点点头,一挺胸,一幅一切都包在它身上的样子。

    我就不明白了。它的自信是从哪儿来的?

    “嗖”地一声,院子里多了个盘膝而坐的小喇嘛。只见他左手捻花,右手捏了个法印,一副不死不话的安宁状。就算突然到了这个陌生的院子里,他脸上也没有露出一丝惊讶,象一尊木偶。

    欧,卖嘎。我瀑布汗,汗如泪下。

    你到底有没有听懂我的话啊。我汗流满面,痛不欲生。

    “书!”我用手指头使劲戳着《万法书》,再也顾不得淑女风范了,疯子一样大叫:“书,我说的是书!你给我弄个喇嘛干什么?”

    嗨呀不满地白了我一眼,一幅受了老师批评还不服气的样子,拍打着翅膀,叼起了我的《万法书》,直接往草堆里一钻,不见了。

    不是吧?

    它该不会一气之下,把我的宝贝书藏不见了吧?

    “我没让你拿我的书,我让你去偷书!不是这一本啊!”

    我彻底崩溃了。

    我和斯特曼扒开草丛,哪里还有嗨呀的影子?

    我明明看见它钻进去的,怎么会不见了,也没看见有什么东西飞起来啊。

    我正在纳闷,就听见叭的一声,空中掉下来两本书,一本是羊皮的,是我熟悉得烧成灰都能认出的万法书,另一本金光闪闪的,也不知用什么材料做成的,似木似金的一本书。

    这一次偷回来的不会是《盛元大陆通史》吧?我战战兢兢地把它捧在手里,一眼就看见了封面上那几个虽然黯淡、却让人觉得光茫万丈的大陆通用字:万咒书。

    老天,真的是《万咒书》吔。

    我忍不住抱住嗨呀脑袋亲了它一下,太激动了,我。




好吧,我服了你们 


    好吧,我服了你们。

    还是那句话,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已。

    既然你们连点一下加入书架都不肯,那我熬更守夜的更新又为了什么?不值得。

    如果我是汽车,那么我没有了汽油;如果我是吸尘器,我没有了电力;如果我是传输带,我失去了动力。

    从今天起,我不会再对你们说任何请求的话了。加入书架的少了,我就有权不更。



看玄幻的人,真多啊 

    看玄幻的人,真多啊

    居然两天就长了三张收藏,了不起。

    大家都去看黄书吧,反正你们也干不过他们,不如从了他们吧。



第三十三章恩将仇报 

    第二天,我翻看了《万咒书》才懂得了嗨呀为什么没拿错。它应该不识字啊,怎么会知道这是《万咒书》?

    原因很简单,因为里面的字跟《万法书》都是让人看了天晕地转的天书。如果说《万法书》的字是蚯蚓,那么《万咒书》就是鸡爪踩的。

    就算以幼儿园小朋友的智力,也能一眼看出它们的与众不同。

    蒂莫西本来是偷一送二的货,不过这意外惊喜,却让赫顿和埃尔莎欣喜万分。毕竟骨肉连心,就在他们以为救人计划已经完全失败时,父亲却出人意料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份厚礼。

    “伊莎贝尔妹妹,你们是怎么把他救出来的?我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埃尔莎拽住我的胳膊不放,高兴得嘴都合不拢。

    我含糊其词地说:“我们……我们昨天夜里去了诅咒神殿一趟。”

    “你们真有本事,我埃尔莎真没错看你们。”埃尔莎一指那个一动不动的小喇嘛,问:“这个是谁呀?你们的朋友吗?”

    朋友?谁认识他呀。

    “算是吧。”对于那个小喇嘛,我心里是怀着一份歉意的。

    这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就这么给傻乎乎的嗨呀弄来了。人也不知怎么了,是不是在搬运的过程碰坏了,整个一个植物人。

    我这个内疚啊,我都不敢给人家送回去。

    我目光躲闪间,猛然与蒂莫西的目光相撞。只见他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小喇嘛,半天眼睛都没眨一下,难道他们认识?

    大概是察觉了我的目光,他才转过脸,对我笑笑:“多谢你们这些好心人了,要不然我恐怕就是不死,也被斯蒂芬那个疯女人折磨疯了。”

    斯蒂芬曾经带我们去地牢,参观过他的惨状。我以为他会怀恨在心,连同我们也一起憎恨起来。谁知他的胸怀却很不一般,不愧是南越的封疆大臣。

    接下来的两天风平浪静,在这两天里我们试图弄醒这个木偶一样的小喇嘛,可就是在他耳朵边放一张鼓,他都听不见。叫他不应,用针扎他,也没反应。除了皮肤摸起来还有点温度,我真不知道它到底是人,还是皮偶(他不是木偶,这一点我可以肯定,他身上没一个零件,看起来象木头。)

    蒂莫西除了闭目养神,整天都不发一言。我们几乎都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没有了那种所谓的疗伤圣药,他的腿恢复得很慢。赫顿不得不天天往外跑,给他购买药材。蒂莫西本身就是大诅咒师,自然精通药理,虽然他配制的药远远不如那种圣药,但伤口也一天天好转起来。

    过了两天,赫顿兴冲冲地跑进来说,城里安宁了。诅咒神殿突然撤消了缉拿令。

    这是怎么了这是?

    是因为我们偷了他们的《万咒书》,让他们意识到我们强大的不可思议的力量,还是斯蒂芬突然良心发现,想起了弗雷德是她哥哥?

    这应该不可能啊。

    蒂莫西为了感谢我们救了他的老命,特意摆下一桌酒席,来表达他的感激之意。

    用吃,来答谢恩情,似乎在任何一个地方都通用。

    如果我没看过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鸿门设宴,笑里藏刀这些典故,我还真会为蒂莫西的厚意,流下一滴感激的眼泪。

    可我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不是?

    就算是个棒槌,被斯蒂芬耍了以后,也要长个心眼了。

    喝酒吃饭时我多了个心眼,直接把饭菜塞进一个黑洞洞的小空间去了。

    至于那些饭菜去了哪儿,会不会在某个时候,下一场热气腾腾的牛排雨,我管不着。

    我还没有控制它们去向的能力。

    酒宴上主宾畅饮,甚是欢畅。只是斯特曼吃着吃着,忽然扑嗵一声倒在桌子上,鼾声大起,他居然睡着了。弗雷德也哈欠连天,眼前眼皮就撩不起来了。

    果然有问题。

    我抢先一步,扶了扶头:“我的头好晕。”直接趴桌上子。

    蒂莫西是大诅咒师,他想配个安眠药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赫顿兄妹的反应截然不同。赫顿显然是知道的,见我们倒下,嘿嘿直笑,而埃尔莎则大惊失色:“他们这是怎么了?”

    蒂莫西脸上露出一丝冷笑,道:“埃尔莎,你还不明白吗?我们蒂莫西家族,要想崛起,就着落在这些人身上。埃尔莎,你也该长大了,多向你哥哥学学,不要天天喊打喊杀。凡事要多动动脑子!”

    “你们这是忘恩负义!爸爸,如果不是伊莎贝尔他们,你现在还在那恶女人手里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埃尔莎愤怒地尖叫:“你怎么能够这么忘恩负义,过河拆桥。”

    “报恩?那要看什么人了,如果是普通人,我也就罢了。可他们是什么人?是可以换取我家族最大利益的人!”蒂莫西教训道:“这样的机会,要是让我放过了,那我才是千古罪人!”

    “你疯了吗?爸爸。我们家族早被那个恶女人打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还有谁能改变我们的命运?难道你打算跪拜在莲花女的脚下,恳求她的宽恕?你认为她会因此放过你吗?”

    “我没那么傻,请求她的宽恕,我也从来没想过。那个贱女人,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一心想置我于死地。这个,我心里清楚。”蒂莫西忽然一笑:“只可惜,诅咒神殿不是她的。”。

    埃尔莎瞪了赫顿一眼,道:“爸爸,难道哥哥没有告诉你吗?瓦齐尔达喇长老已经死了,现在诅咒神殿是莲花女的天下。蒂莫西家族已经完了,不要再妄想什么利益!”

    “不,你错了。孩子,你对这个世界了解得太少了。”蒂莫西脸上浮出一抹诡异的笑,他肯定、确定地说:“瓦齐尔达喇根本没有死。”

    “可是……,父亲,我亲眼看见白额傀儡虎咬掉了他的脑袋。”

    这次,连赫顿也疑惑起来。

    “瓦齐尔达嘛不同啊,做为多年的朋友,我太了解他了。他是继宗佛之后,唯一一个达到了圣界的人。”

    “你是说……”

    “不错,灵魂不死。”蒂莫西缓缓道:“这是继承宗佛之位必备的条件。不过,他即便找个人夺魂取舍,在短时间内也难以把生命本源溶入躯体。我真正的法宝,不是他,而是他。”

    我微微把眼睁开一条缝,只见他指的竟然是那个一动不动的小喇嘛。

    赫顿难以置信道:“这……这个小喇嘛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蒂莫西哈哈大笑:“他是整个南越帝国的主人,你说他能做什么?”

    “什么?”赫顿大惊失色,语无伦次道:“您是说,他是宗……宗……”

    “不错。他就是宗佛。”蒂莫西掀起那小喇嘛的袈裟,我这才看见那个小喇嘛赤裸的身体上画满了朱砂图案。蒂莫西笑道:“我不知道宗佛怎么会在灵魂出窍时让申公豹封住了他的躯体,也不知道怎样才能破解这个法阵。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请到东龙的炼金术士,一旦破解了这个法阵,就是宗佛的救命恩人。那时候,只要他老人家张口一喝,莲花女和那些乌河之众还不做猕猴四散?”

    震惊。我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嗨呀偷来的小喇嘛,竟然是南越帝国的至尊。

    “弗雷德是莲花女的哥哥,伊莎贝尔是西荣国的公主,一人在握,四方束手。这是老天助我蒂莫西家重建辉煌。”

    余光流转处,我看见了嗨呀,这个圆滚滚的小东西也假装被药倒了。等我目光移过去,它立刻冲我挤挤眼。

    这个小东西,比我还会装。

    “好了,把他们关到屋里去。我要去找几个老朋友,在这之前,你要把他们看好了。”

    赫顿有点胆战心惊地望望沉睡中的斯特曼,说:“父亲,他们不会突然醒来吧?”

    “不会。我这药,足够让他们睡三个时辰。倒是你,”蒂莫西忽然想起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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