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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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情人-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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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霸道情人(1)

  1
 
  虽然是秋天的蚂蚱,但是还是会努力玩玩的
 
  总是静静的在那里存在着,我没有看到过他发呆,没有看到过他抬起眼睛望向天空,没有听到他开玩笑,没有听到他说带有语气的任何字,没有碰到过他的衣服,就算我在发作业本时故意想要碰到他的指尖也从来没有得逞过。
 
  “小莫,你怎么还在发呆?快点把作业本准备好,快要上课了,同学们都等着你发作业呢!”幕秋总是能在我最紧急的关头帮我一把,可是我就是不领情。
 
  “知道了。我正在想那道题的答案是什么呢。”我辩解到,视线也从他的身影上收回来。
 
  又要发作业本了,我喜欢从最左排发起,因为他坐在最右排,发到他那里我不用在手里捧大摞的作业,虽然我不能让他看我一眼,至少在走近他身边的时候我自己的感觉要轻松些。也让这感觉一直都保持清爽的滋味。
 
  终于发到他的了,还是那么平静,每次我一走到他的身边我都不敢有更大的动作。怕那平静被我的动作给破坏,怕那意境被我给搅浑。
 
  我试着运用另一个方式去触摸他的指尖,因为我已经用了大概二十多种方法了,可是每次都只差那么一点点。每次都觉得自己不争气,甚至在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有干脆直接到他的位子上使劲的扯出他的手咬上一口的冲动。
 
  我都是故意只把他的作业放到最后面,那只是怕自己的心意被别人发现。更怕他发现我对他的心情,不知道是怕被嘲笑还是怕被拒绝,只想就这样没有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下自己淡淡的爱恋着。
 
  在发作业开始我就用眼角的余光看他在做什么,看他的手放在什么位置,想象这什么样的举动能够在别人看起来是不经意的碰触他的手,哪管就那么一秒钟。
 
  他在写字,我不能碰触他的右手,可是我正好站在他的右边,很让人为难的位置,那么怎么办?不想打扰他写字的话就只能让他自己停下写字了,不然在他写字的时候碰到他的手会妨碍到他学习,我会觉得自己太自私,为了自己的目的就打扰别人的清净。所以我要想办法让他停下来这样就不会在他写字的时候打扰他了。可是怎么让他停下来呢?对了,在走到他的位子时故意把本子掉在地上那样他就得停下来还可能帮我捡本子,在他帮我捡本子的时候我就再故意装作自己也在捡本子然后就在捡本子的时候碰到他的手,我的计划就大功告成了。我真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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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霸道情人(2)

  这次一定要成功。
 
  缓步走过去,我不是想让自己看起来飘逸才缓步的,我是太紧张才不敢快走的。还好,不远了,我激动的等待着这一重要的时刻的到来。
 
  “小莫,上课了,快发啊!老师来了!”是暮秋的声音。当我心里还很喜悦的时候她总是会坏事。最惨的是我一听到“上课了,老师来了”的时候我手一抖,本子真的掉了下去,可是这时我还没有走到他的身边,是他前一位的同学帮我捡起来的。我很生气。但是必须回位子上课了。除了生气还很沮丧,他竟然没有看我一眼。我又失败了。
 
  开始上课时我的气还没有消,而且我又把怒气发到暮秋的身上,谁叫她坏我好事的。
 
  “老师,这道题是不是还有别的做法?比较简单的做法?”我心里计划着报复暮秋。
 
  “没有了吧。”老师很不解的看着我。
 
  “老师,暮秋用了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就是我看不太懂。”我心里很痛快,暮秋是个数学天才,可就怕上课发言,怕得不行,所以为了找到这样一个让她在大庭广众的情况下说出那么南让人理解的解题方法可真是为难死她了。当然,我最后也得不到什么好下场。她也会报复我,但是我没有什么把柄在她手上,她就只能和我生几天气或者一个星期不理我。呵呵,我的秘密她根本不知道。真是大快人心。
 
  “暮秋,那你来给大家讲讲你是怎么做的。”老师也很期待的说。
 
  暮秋在艰难的站起来时眼睛里还放射出刀剑一样的目光,向我射过来,但是她还是红着脸,颤着音,抖着手。讲下去。
 
  我叫莫丽,就是和茉莉花同名。暮秋是我的同桌,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同桌五年。上初中三年是同桌,考到高中时被分开一年,但是到高二时我和她都报考了文科又分到了一个班,很自然的又坐到了一起。长时间的相处我们就互相了解对方,知道对方的喜好和优缺点。当然也知道怎么利用了。我刚刚就利用了一下,为了报复暮秋破坏我的计划。不过她是不会和我生气的,因为我知道她喜欢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让她在数学课上出风头是我责无旁贷的任务,好让她能再一次的引起那个数学呆子的注意。虽然事后她会象征意义的生气并以一节课不和我说话和用老师留的数学作业不给我抄答案的方式为惩罚,但是我刚刚的仇报完了,心里很舒服。




第3节:霸道情人(3)

  我们两个成为好朋友只是偶然中的必然。这么说是因为我这个人不太会和人打交道,不会自己主动和别人交朋友,可是同桌确不一样,我们一个星期至少有五天要在一起,见到她的时间比见到我爸妈的时间都多,想不成为朋友都难,而且有这样一个你不得不交的朋友,又不用费劲的到别的地方去找,我就很乐意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是个数学白痴,可是暮秋确是数学好到不行简直是天才的地步,但是我只见过数学、物理、化学都好的理科天才,可是确没有见过像暮秋一样的只有数学好到连老师都佩服的程度可是物理化学仅仅保持及格的地步。其实我是最没有资格说她的,因为我数学物理化学三科加起来连五十分都不到。当然我也有强项-那就是语文,呵呵。提到语文我才有精神。
 
  暮秋是个很才华横溢的人,当初从初中考到高中时是我们年组里前十名的“才人”。很巧的是那十个人都是女生,所以就流传出“十大才人”的称号。后来我就经常想,为什么一个小小的中考里前十名都是女生,可是一到高考时前十名里怎么都成了男生?
 
  说她才华横溢是因为我很佩服她,当然我所佩服的人都很有出息。包括我自己。
 
  自从我们两个都上了文科班,我们就开始横扫整个文科年组了。
 
  虽然我们学校的文科班只有两个,而且每个班级只有五十多个学生,可是理科班八个班级每个班有八十到一百的人数可是我们也都当作没看见一样。我们两个还是开始出人头地了。
 
  因为我们两个都很喜欢唱歌,所以我们就组建了一个女子二人合唱队,并且我经常写歌词她来谱曲,还起了很有韵味的名字,我叫雪龙,她叫乐苇,我们互相都不说对方名字的含义,等着谁能猜出来。
 
  暮秋喜欢的人叫林幻。他是个很内敛的人,数学特别好,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我本来都不太注意他,可是暮秋的数学也很好,暮秋注意的人我就注意了,可是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然一定当暮秋的情敌。




第4节:霸道情人(4)

  我喜欢的那个人叫秦悟,也是个很乖巧的人,可是不仅仅这样,我就是觉得他不像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乖巧和秀气。并且有时我还会觉得他很狂野,就是一种介乎于深沉与豪放之间的境界。
 
  我和暮秋本来是无话不谈的,后来我在不是故意的情况下做了一次恶作剧,就是不小心在那个数学呆子林幻的面前说了一句话“数学天才怎么对数学呆子有了感情,你们不应该是敌对的吗?”但是幸亏当时林幻没有反应过来,当然他不知道我说的数学呆子是他,可是暮秋知道,她当时使劲的踩了我的脚,那叫一个疼。然后在我喜欢上秦悟之后也很能理解暮秋当时的感情了-暗恋嘛。所以为了自己不背她报复或者当作把柄,我还是极力的忍着没有说,呵呵,基本上我一直觉得我比暮秋更有心眼儿。
 
  我和暮秋都对对方有很深的感情,当初在我没有喜欢上秦悟的时候我也有点喜欢林幻,并且我还和暮秋说了,我说:“我们两个总是那么友好,我想什么时候也有个敌对的情况,看看我们两个是怎么处理的,比如什么拔刀相向啊,什么生死对头的,我就最快的办法就是当你的情敌。而且还是最容易和好的方法。”我当时被暮秋敲了一下脑袋,然后被她“赞叹”成长了一个别人理解不了的脑袋。
 
  在要说他之前,我还是得先说他的手。
 
  我本来说要和暮秋当情敌的,可是后来我就被一只手给勾去了魂,当然是秦悟的手。
 
  我的手是那种又小又短,手指又粗又胖的类型,当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手很难看时正是我看到别人好看的手时,比如暮秋的手,又细又长的手指,而且细嫩的皮肤也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后来我就对别人的手很在意,经常会看别人的手长的什么样子,甚至有一段时间我能够根据手来辨认人,全班同学里我可以不认识这个人的脸,但是一定认识这个人的手。
 
  但是当我把所有的同学的手都认出来后,我就开始做比较,有的人手指长,指节宽,有的人手指短,指节窄,有的人手心厚实,有些人手背青筋突起,有些人手很秀气,有些人手很浑厚,每个不一样的人都有不一样的手,最后我找到了我认为最好看的手,又细又长,指尖微微上翘,尤其是小手指很长,还很白,长在一个同样好看的男生的身上,那就是秦悟。可以说我是先喜欢上了他的手,然后喜欢上了他这个人。




第5节:霸道情人(5)

  喜欢上他的时候我就曾经想过,那么漂亮的手,如果握一下会是什么感觉呢?因为暮秋的手也很好看,除了比秦悟的手看起来小些,单薄一些外,也属于手中上品,所以还拿过她的手当作秦悟的手握了握,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总是在一起,手也没少拉,所以感觉不出来什么特别的地方,此后这样的想法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那个一直想碰触一下秦悟的手的想法。并且是很强烈的想法。
 
  我就开始实行我的“握手”计划,可是到现在都没有成功。
 
  除了喜欢他的手以外,我还喜欢他的样子。不可否认的说,我是一个超级花痴,帅哥对我来说比水蜜桃果汁还有诱惑力。对于我这样爱喝水蜜桃饮料,一天要喝上三瓶以上水蜜桃的人来说他就和水蜜桃一样不可或缺。
 
  秦悟就是个外表很漂亮的人,不仅仅是帅,而且有着干净的脸庞和一双又大又摄魂的眼睛,比女人的眼睛都漂亮,简直可以当个女孩来看了。
 
  而且,我竟然在一个晚上的时候不经意的碰见过他,要说那次相遇真是让我永生难忘。
 
  我去表姐家独自回来。虽然很晚,但是我一点都不怕,为什么呢?因为我认为我这样的女孩走在路上就算是个采花大盗都应该当作没看见吧。所以我自己从来都不怕走夜路,并且我爸妈也一点都不担心我,有时会想到底他们是太放心我呢,还是太不把我当回事。
 
  那天我走在路上,大约是十一点多一点的时候,我还一路哼着小曲,因为当时路上行人太少,可以说除了我和不时路过的车以外就没有人了,所以我就很自然的哼着曲儿,路灯也不是很亮,我的心情非常不错。然后在我很得意的享受这自认为“迷人”的夜晚时,刚要转弯就看到有四个人在打架,哦!不!是有一个人在打其他三个人。呵呵,我的神经开始紧张,我紧张的是,那个打其他三个人的人会不会看我走过去顺带连我也一起打了,据说杀人杀红眼时都不分敌我的乱杀,打人的时候应该也一样吧。




第6节:霸道情人(6)

  但是我还是得走过去啊,因为这是到我家的必经之路啊!后来我就壮着胆子走过去,还不时的看看他们的战果如何,我可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打架呢!感觉很激动。连手都有点抖。
 
  当我终于走到他们打架的地方时,我就迅速的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个“一个人单挑三个人的选手”,这一看不要紧,我看到的是个超级帅的大帅哥,比秦悟还帅,除了能用妖艳来形容就没有别的词了。我当时就傻了,本来对帅哥就花痴的我,这回连免疫力都降至零了。我的大脑在那个时候没有思考,我的全身都仿佛没有了知觉,只有一双眼睛“钉”在那个人的脸上,全身能够动用的细胞悉数聚集到眼睛上,我要能多看一眼这个人就多看一眼。
 
  但是当我看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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