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肆,来人啦,将她拖下去。”那种药,念倾知道,果然,天越看来,这儿女情长,始终都比不过这大好河山。
从始至终,苏眉没有说过一句话。若是没有了她,她便是念倾,这天下绝无仅有的人。看着镜子里那张绝代风华的脸,她笑了,这才是她苏眉该得到的。
“再拿一碗来。”小四知道,天越从来都是说一不二,所以,他是又被而来,只是这药,前一碗是剧毒鹤顶红,后一碗只是一种长效的迷药,可以让人产生假死的症状。他本是想用这药,若是真的不幸让太子妃喝了,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而刚刚的宫女莽撞的做了替死鬼,他便拿出了那备用的用,他在心底默念,他这不算是背叛皇上,只是这太子妃命不该绝。
苏眉只是瞪着眼睛看着小四,满眼的惊恐,随后又是落寞,总是要死的。
待到苏眉昏死过去,小四吩咐人将她挪到床上。
看着睡着了的念倾,小四暗叹:天歌,我能为你只有这么多。等到半年之后,念倾,也就是躺着的苏眉便会醒过来,那么,他便想办法把她送回到太子的身边去。
“怎么样了?”天越急切的走进来,他后悔了,就在刚刚他后悔了。他突然不想让她死了,她是絮雪的女儿,若是她死了,絮雪定会恨他,这一辈子,他放弃了太多,唯一没有放弃的便是对絮雪的爱。
“皇上。”小四轻唤,其实他早知道他会后悔,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后悔。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天越看着躺在床上的苏眉,此刻的苏眉是念倾的模样,所以他颓废的坐在地上,怎么会这样,怎么就死了。
“皇上。”小四上前去扶天越,这样子的他倒是看起来真的老了,颓废了。
“不可能的,不肯能的。”天越颓废的爬起来,推搡着出了门。小四看着天越的样子,很是担心,便跟了上去。
“这感觉还真是不好受。”念倾自嘲的笑笑,自己还真是自讨苦吃,总是这么爱多管闲事才会这样费力不讨好。那个苏眉,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她不在乎了。现在的她,落魄的坐在草垛里打坐。
已经很久了,都没有一个人经过,这个地方像是被遗忘了的地方。
“唧唧”厚重的门被推开,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小四。
“看着你救了太子妃的份上,我就给你留个全尸。”小四喃喃的说着,念倾倒是有苦说不出,自己才刚刚运气逼毒,这个时候正是虚弱,别被这糊涂的小四给当作尸体活埋了。
可是这个时候的小四,只以为她是死了。
“公公。”念倾倒是叫了他一吓,小四以为是鬼,倒是吓了一跳。慌忙的夺门而逃。那些宫里的人,哪个没有手染鲜血,所以自然是怕鬼的。
带到小四出去,倒是一个人从横梁上跳了下来。
“你还知道来,怎么不等我死了。”念倾没好气的说,即使生气,却也是有气无力。
“谁叫你又易容,我一时半会儿没认出来,也是情有可原。”闫枫说道。
“是,情有可原,赶紧带我走吧。”要是小四回来,估计会以为她诈尸。
“这就走。”闫枫扶起念倾,揽着她的腰,朝天煞阁的方向而去。本来笑着的小四,倒是回来了,却看到了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倒是以为自己看到了黑白无常,彻底吓晕了过去。而关着念倾的那个地方,据说一个宫女在那里失踪,从此成了禁地。
第五十二章
天朝朝歌,不落城。
一匹马飞驰而去,在醉楼前停了下来,一个黑衣男子跳下马,一脸的行色匆匆。
“闫掌柜,你回来了。”醉楼的管事上来便要行礼。
“快将四楼的房间准备好。”闫枫对着管事吩咐道,倒是所以的人都傻眼了,这四楼从来都没有住的,只道的这醉楼正真的主子。这么说是主子来了。
“是,是。”管事激动的回答,他来了醉楼好些年,倒是没有见过主子的样子,每次都是闫枫代传命令的。
“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准备吧。”掌柜对着小二吩咐到。
“主子的房子,都是时常打扫的。”小二抱怨道,可是还是不情愿的去了。
“算了。”闫枫进来马车,将念倾抱了出来,这次掌柜倒是看得仔细,闫掌柜抱着的是个女子,看那头发便知道,那个人,是个女子。
“不行。”即使是闫掌柜也是不行的。那个房间是留给主子的。
“这个总可以了吧。”天歌拿出那块‘天下’。
“这。”这是幕后老板特有的信物,他倒是识得的。
闫枫倒是不再管他,径直抱着念倾上了楼去。这个时候的念倾,倒是冬眠了一般,那般安详。细长的发丝轻轻的刮着闫枫的脸。
倒是在醉楼吃酒喝茶的人,见了那个男子的模样,冷峻刚毅。
“倾儿。”闫枫唤着念倾,倒是念倾睡得有些沉重。她真是个傻瓜,是药三分毒,更何况是毒呢。
“天歌,天歌。”念倾在梦中喃喃自语。
闫枫一直都知道,念倾只是在自我欺骗,现在听着她唤着天歌的名字,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你这个样子,我才不愿带你回天煞阁。”本来她们可以回天煞阁的,从此不问世事,就在那里,研究念倾说的那些现代的东西,反正他们都是不在乎这些世俗的。可是他看着她皱眉,看着她念着他的名字,便停了下来,只是到了不落城。
时间一晃而过,真的是秋天了吧。那些黄色的叶子,在风的吹拂下,翩跹而下。像是那些飞累的蝴蝶,想要找一个安定的地方。
晨光如华,穿透了那层层的薄云,宁静柔和。
一个黑衣的女子,脸色没有任何的表情。只是她的左手上缠着一条黑色的丝带。虽说是黑色的,却有看着像是在发着银光。这便是排名第一的奇兵:浅尝。
有句话说:浅尝出,天下乱;辄止现,天下定。
世人都说这浅尝在天机老人的手中,而那辄止是在建立凌驾武林第一世家莫家的天煞阁的莫问手中。见过莫问的人,少之又少,而见过天机老人的人,更可说是凤毛麟角。
“你要去哪里?”一个黑衣男子进来,只是看着她,看着她手上做饰物的那把奇兵。他不相信那些关于天下分合的传言,可以说,这天下分合他皆不关心。可是他却怕这个样子的她。
她醒来便成了这个样子,都说平时的她玩世不恭,可是这样的她却冷漠疏离。
想到她刚刚醒过来的时候,只这样问了一句:你是谁,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从来都知道她有另一面。现在却见了。
“那里。”目光所到的地方,不是别的地方,正是天朝和雪国交战的地方,这个时候天朝的太子殿下天歌正在那里。雪国是个地处高原的国家,这个时候天朝正是秋天,那么,雪国该是在下雪了吧。
和天朝四季如春的气候比起来,雪国的天气算是严苛,天歌应该是受不了这样的气候,所以一直没有穿来捷报的吧。
闫枫沉默了,他不是不想说,是他不知道该如何说。
“闫枫,很遗憾,我还是没想起你来。可是我知道我一定要去。”夏倾看着他,眼睛里异常的坚定,那是一种飞蛾扑火的执着。
闫枫并不阻拦,他知道,她一直都是我行我素的一个人。不管是作为念倾还是夏倾,她都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走了。”夏倾一个蜻蜓点水,便越过了木栈,只留下黑色的冷清的背影。就算是没有想起我,你还是记得他,还是喜(…提供下载)欢着他一个人,是吗。
“你马槽里的马,我先借走了。”接着便传来马蹄远去的声音。
蒙面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长相奇丑无比,怕吓到人。另一种则是倾国倾城,生怕别人觊觎了去。
风尘仆仆的赶了一天的路,在黄昏的时候,找了一个地方吃点东西。
不多时,进来了一群人,看衣服便知道都是些富家子弟。
“我敢打赌,绝对是一个长相奇丑的人。”一个人,粗犷的汉子,看着那个自顾自吃饭的黑衣女子。
“我不信。”另一个细瘦的男子说道。
“是吧,二少。”另一个男子对着一个长相丑陋的男子,这个男子是这一带的富豪之子,平时就是仗势欺人,一副肥头大耳的样子。平日里不少女子都被他荼毒,老百姓只是敢怒不敢言。
“哼,老子就不信了,这是谁的地盘。”叫二少的男子腾的站了起来。
“二少,还是悠着点,你看,是个带剑的。”男子看着二少,其实是一副怂恿的姿态。
夏倾倒是嗤笑,这群败家子,就只是惹是生非。
“看老子的。”二少径直朝夏倾走了过去。只能说他倒霉呢,还是说他惹了不该惹的人。
“啊!”只听得一声惨叫,一群人便涌了进来。这些都是这个二少仗势欺人的资本。众人进来皆是吃了一惊,这个女子手中的箭还完好无损,没有血迹,二少却痛苦的捂着自己的手。看二少的脸色,都已经是惨白如纸。
“想走。”一个家丁想拦着夏倾。
“你动我试试,劝你还是看看你的主子去。”对付这种人,夏倾从来都不会心软的。更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臭女人,居然使毒,啊啊。”叫二少的男子在那里鬼哭狼嚎,痛苦的挣扎。
“给我抓住她,看我不好好修理她。”居然敢在他二少的地盘上动土,简直不想活了,二少一边痛苦的哀嚎,一边叫着。
“是吗,若是你能解得了若因再说。”夏倾用的正是百毒门的剧毒,名叫若因,这种毒,可以说是无药可救,中着会全身溃烂,穿肠烂肚而死。而且它有个可怕的特性,便是具有传染性。
本来还打算去扶那个二少的家丁听罢都脸色大变,他们可是为了生活才为虎作伥,若是舍了性命,他们是万万不肯的。那些低微的人,从来都是,只要能活着,即使的苟延残喘,即使是摇尾乞怜,他们也定要活着。
那些准备听二少的话,准备抓着夏倾的人顿时停住了脚步。
“小二,结账。”对着旁边畏畏缩缩的小二喊道。
“客、客官,一共是五两银子。”小二喃喃的开口。虽然他爱钱,这个时候和他的名比起来,这五两银子倒是小事一桩。
“接着。”夏倾一听,便要将银子甩过去,倒是小二有些害怕。
“放心,没毒。”听到夏倾的话,小二便也提起了胆子将银子接着。
夏倾无奈的摇头,然后出了酒馆。
“啊啊,疯女人,你给我回来。”二少一听是百毒门的剧毒,这些平日里讨好他的家丁都视他为毒蛇猛兽。他发疯一般的追了出去,街上都是熙熙攘攘的有些人,却不见了那个黑衣的蒙面女子。
“啊啊。”二少算是彻底的发了疯,在大街上疯跑,因为他好似看到了一个黑衣女子在人群中穿梭的背影,她手腕上的黑色那么刺眼,比白色还刺眼。
“二少,二少。”众家丁倒是跟了上去,这是他们平日里的主子,对他们颐指气使,可是这二少家大业大,他们是惹不起的,便只得远远的跟着。
于是,这么一大群人就在熙攘的街道上跑开了,倒是有些人议论道,这个富家的二少又是做了什么坏事,看他那痛苦的表情,敢怒不敢言的人倒是松了一口气,常言道:恶人自有恶人磨,真是一点不假。
“看看,这就是恶有恶报。”倒是有人指指点点的说道,人到底不该做那么多的坏事。
夏倾只是嘴角翘起,却是那般邪恶的笑。
“你带我走吧。”一个女孩子怯怯的说着,她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子惩治二少那个恶人,就动了恻隐之心。
“我不是慈善家。你若是想要吃的,就该去找烟霞山庄的闫少爷。”夏倾虽然不记得闫枫是一个怎样的人,却听说他乐善好施。
再也不看那个女子,便换了一个方向,也就是朝着风国与雪国的交界而去。黑色的衣衫融入了渐弱的天色,那手腕上的浅尝,因为是奇特的材质所铸,因为轻微的碰触倒是发出了如铃铛一般,清脆悦耳的铃音。
除了那个目送她的女子,没有人注意到有这么一个黑衣女子,因为和他们一直都恨着的人得到报应比起来,一个蒙面的黑衣女子就不那么突兀了。
第五十三章
天朝与雪国的交界处。
这个时候,天空飘着细细的雪花,地上的野草上也铺上了厚厚的雪,若是踩上去,本是蓬松的雪便会陷下半个膝盖。这都是因为雪国离天朝很远,由于受高原气候的影响,温度陡然下降的关系。
那些雪,因为有人走的关系,便被那深深浅浅的脚印踩到结实了。一群人循着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