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好。”
我笑眯眯的在他的肩膀轻轻的拍了拍,忍住拥抱他的冲|动,忙转身,朝李幼琳点了点头,这才慢慢的打开房门走出去。
“对了,有事情可不能乱说乱写,不然后果自负。”我把这句轻飘飘的话关在门的里面,有三个大人,他们定会懂得的。
————
远远看到紫非天无聊的站在停车场的车子旁边,眼睛紧紧的看着我要出现的方向,不过,我对这个医院太熟,熟到我这路痴也知道有另一条路可通向停车场。
洪英恭敬的站在一边,因为紫非天气势太盛,就算有几个人认出他是紫非人本人,也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搭话,只是站在远处远远的看着,最后还是没有勇气上前,拖着脚步离开。
我突然不想上前去,反正我还有事要办,就让他先离开,回去也行,去找酒店也行。
拨通紫非天强行输进手机的号码,只一声就被他接通了,我背靠着走廊的墙壁,看着玻璃窗外面紫非天到处张望的样子,轻轻的笑了一声。
“清,你笑什么?在哪里?快下来,十分钟到了。”
“我还有点事,你要是不想等,就先回宽城...”
我的话还未说完,就被紫非天霸道的打断:“清,什么不想等?地老天荒我都会等。对了,你要做什么事,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如果你要留下来等,就去找个酒店吧,今天我们可能不回宽城了。”
“嗯,好。清要是办好了事情就赶快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知道了。我挂了。”
挂断通话的我看到紫非天拿着手机低头看了一下,抬起头来时,脸上的温柔表情瞬间隐去,冷酷而高傲的在洪英打开的门边坐进汽车,似对洪英吩咐了什么后,黑色的高级房车缓缓的驶出医院的停车场。
————
在医院的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地址后就闭着眼睛靠有后座的靠背上,什么都没有想,脑海里却是划过曾经的由小到大的一切。
幼儿园里的第一次打架;小学的第一次挨罚;初中的第一次懵懂恋情;高中失败的告白;大学的强势的李幼琳;穿着婚纱的老婆;医院实习时被父亲鞭策的日子;宝宝出生时的喜悦;拥有自己中药店的那一刻的激动;早上岳父的早练门铃;傍晚岳母的超市之行;半夜父亲的威胁电话;母亲的音乐唱片;学吹箫时的苦与乐;宝宝的童言童语和霸道宣言;老婆的迷糊与精明...
二十五年的日子,在出租车时停时动的缓慢行驶中,很快就忆完了,还好这不是临终前的回忆。
等交通信号灯的时候,出租车司机突然热情的说起话来:“唉,这车啊,怎么就那么多呢?还有这信号灯也是,走不了几步又一个,多得人心烦。呵呵,这也说明发展很快啊。小朋友,你不知道啊,二十年前,这里都还是荒地来着,才二十年,曾经的市区变老城区,而荒地变成市中心了。呵呵,对了,小朋友,你刚才说要去哪里啊?你好像是说宴(燕)山,是哪个宴(燕)山啊?”
我狂汗!
敢情这出租出司机根本就没有听清楚我说的地址,而我也是,因为根本就不认识路,所以,也不知道司机把我拉到哪里了?我就说明明那里离第三人民医院也就十来分钟的燕山坳燕山小区,哪有开了快一个小时还不到的道理?我还以为碰上兜路骗客的黑出租车了呢?
我重新报了一遍地址,中年的司机大叔也不好意思了,忙找了一个路口调头回走,不过,他的嘴巴一路没停,吹侃着他这些年做出租车司机的所见所闻。当故事听倒是不错的,只是当他说到一件奇事时,我才坐正身子,放在膝盖上的手紧握着,心中巨浪翻腾。
“你不知道啊,当时都见报了。那个小男孩才四五岁,一个人守着他爸爸的尸体好几天,直到小男孩外出旅游的妈妈回来。奇就奇在那个时候明明是初夏了,尸体放了好几天居然没有一丝异味,所以,也就是邻居和他的家人没有发觉的原因。尸体被拉走时,小男孩还说他爸爸只是睡着了,哭着喊着不准医生把他的爸爸带走。看着小男孩哭得声音嘶哑了都不放手,真是让人好心酸啊!”
“我那天刚好送客经过那里,看到他被抬出来,小男孩正好发泼把那块白布扯下来。说出来真是不敢相信,就像小男孩说所,垂到担架下的手还柔软着,脸上除了有点苍白之外,那个男人真的就像是睡着的人一样。哎,如此年青就去了,也难怪他的家人悲痛欲绝了。”
我颤着唇,坚难的才转动舌头去说话:“司机,大叔,那么好几天,为什么小男孩的爷爷他们没有发现呢?你应该听说,小男孩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天当中总有一个人上门去叫那个男人的吧?再不济也有那个男人中药店的店员发现不妥吧?为什么会让小男孩跟一具尸体待了那么长时间呢?”
为什么?宝宝,为什么你不打电话出去呢?爸爸不是教过你吗?为什么?
好心疼!为那个小小的软软的宝宝心疼,还那么的小,才五岁零一个月零三天,守着一具不臭的尸体是怎么渡过那些个白天和黑夜呢?
宝宝,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心疼啊,疼得我的呼吸都疼,心脏上汩汩的血好像要溢出胸膛,从每一个毛孔流出去,好像那样,心疼就会随着血液流走一样。可是,血液只是从喉咙涌上来,在嘴中旋了一圈,咽了回去;对宝宝的心疼在血液中循环,流回心脏,所以,心脏疼着。
——
也许是我因痛扭曲的脸和唇角的血迹吓到了司机大叔了,司机大叔趁着等绿灯的时候从后视镜中不解的看了我一眼,我忙掏出手帕捂住嘴巴,另一只手捂住胸口,半躬着身子,轻咳了一下,说:“那个,嘴唇开裂,不小心被我撕破了,唔,好痛。”
司机大叔看绿灯亮了,也没有再从后视镜中看过来,一边开车,一边接着说:“这就是那件事的另一奇了。当初以为是谋杀,后来发现是男人在梦中猝死,猝死的原因最后也不知是什么造成的。当时为那个男人尸检的是他的父亲,那个有名的脑外科医生文庆神。因为那个男人的尸体死而不僵,栩栩如生如酣睡之人,太有研究价值。不过,那个男人生前签了遗体捐赠书,他父亲见他儿子,哦,就是那个男人啦,见男人身上的器官比新死的人的器官还新鲜,然后啊,把能摘除的器官全部摘除献了出去。当时那个轰动啊。真是好人啊,那个男人可救了好多的人啊!我一个亲戚的亲戚的亲戚也因为那个男人的肝而现在都还活着。”
“啊呀,扯远了,另一奇就是,那个时候,小男孩的四个祖辈刚好都有事离开了几天,而那家中药店的店员说男人也时不时的几天不去店里,加上男人打了电话说要几天才去,所以,店员也就不会深想。后来,警察翻查那个店员所说的电话记录时,真的很吓人啊!就像鬼片里一样,那个电话居然是在那个男人死后的六个小时才打的。这也是为什么警察初初会当它是谋杀案的原因了。”
————
原来,我真的死了,在睡梦中不知不觉的死去了。
呃,不对呀,我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只是该死的换了一个身体。
看着越来越熟悉的道路和房屋,我近乡情怯,拍了拍司机的后座处的不锈钢网,问:“司机大叔,请你把车开到旁边停一下,我问一件事哦,当时那事应该是很大一件事吧,所以,司机大叔,你知不知道那个男人葬在哪里啊?”
司机大叔慢慢的将车停在了路边,皱着眉毛想啊想,然后在脑门上一拍,猛然想起似的说:“我记得了,听说葬在长寿墓园。”
“司机大叔,我不去燕山小区了,拉我去一趟长寿墓园吧。”
司机大叔趴在方向盘上往前面的房屋看了看,说:“那个小朋友啊,燕山小区不就在这吗?怎么不走亲戚了?这大过年的要去那种晦气的地方做什么啊?难道你认识我刚才说的那个男人?不应该啊,小朋友还不到十六岁吧?”
“司机大叔,我的家人受过那个男人的恩惠。由于我们一家一直在国外,二十几年没有回国,所以也不知道曾经给我妈妈动手术的恩人死去了。我也是为了了我妈妈的遗愿才回国的,谁知一下听到恩人死去的消息。其实我来这里也是想找人问那个恩人葬在哪里,现在听到司机大叔你说,那我就不用下去问了。”如此漏洞百出的话让我这个编的人都汗颜,也不知司机大叔会不会相信。
没有想到司机大叔深信不疑,还感动得热泪盈眶,拍着胸脯说免费送我去长寿墓园。
听得我满脑黑线。
司机大叔慢半拍才反应过来,嘿嘿笑着,满面通红。
————
付了车钱,把要留下来等我的司机大叔打发走了,撑着司机大叔硬送给我的大黑伞,走到墓园前面那间简陋至极的守门处。
20
第二十章:生命的回归之地
我敲开那间不到十平方的守墓人的小屋子,听着里面‘哐啷’几声瓶子倒地滚动的声音后,接着那扇摇摇欲坠的铁门从里面拉开了,入眼的是一个醉眼朦胧,满面皱纹,浑身酒气的六七十岁的矮瘦老大爷。
“你,你找谁呀?呵呵呵,这里能找谁呀?”老大爷舌头打结的说。
冲鼻的酒臭味和小屋子里的异味让我浅皱着眉心后退了半步,慢慢的说:“老人家,你是这里的守墓人吧?”
“嗯,是呀,我在这里守了四十多年了。这里真是清静啊,我随便怎么喝酒也没有人骂我没出息。”老大爷说醉话了,“就算没了左手又怎么样?我那么辛苦的赚钱,那个臭女人,居然还给我找小白脸!当初既然嫌弃我缺了一只手为什么又要嫁给我?嫁给我了又为什么不安份?所以,我也要让妳和妳的小白脸没了一只手吧,看你们怎么美?!”
这时,我才发现老大爷的左臂的袖子晃荡得过分柔软,那空洞洞的袖口并没有手藏在里面。
老大爷的腿脚似乎也不是很利索,酒喝多了吧。他摇晃着身体,空荡荡的左臂靠着斑驳的灰墙,仰头灌了一大口的酒,溢出嘴角的酒渍沾在花白的胡须上,看得我又是后退半步。
“那个臭女人,最后还不是比我死得早,呕,臭女人,最后陪在妳身边还不是我老黄,怕妳孤单,每天都会去陪妳聊天,呕,呵呵,幸亏妳现在不多嘴了,酒啊可以怎么喝都行...”
看着眼前醉得不分现实的老大爷,从他的醉言当中不难听出他爱他的女人,最后...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
我撑着黑伞慢慢的踏上石板台阶,一步一步,走得真的很慢。
寒风细雨中,整坡整坡的墓碑在湿雾中若隐若现,如一个一个人影在永恒的迷雾中凝望和守护,悲凉而萧瑟、坚定而沉静。
这墓园太大了,我根本找不到“我”的墓,此刻的自己,好像在现实中的异度空间徘徊着,寻找着出路;棵棵笔挺的青翠柏树在萧瑟的墓园里点缀出一丝生气;而那些墓碑前的残败的白菊和黑色的香烛纸灰,能想像过年的那几天,这里沉眠在地下的“人”,同样与他们留在世上的生者一起面对面的相望过。
只是现在,好冷清,除了脚下不小心踩到小水洼晕出的涟漪,整片墓园空寂得只听到风吹过墓碑而带出来的呜咽声。
不知不觉走到墓园的最高处,站在台阶上,呼出的白雾瞬间融进空气中,看着山脚下那间小小而残破的屋子,唯一的活人住在那里面,在我看来,他似乎也已经死去了。
————
算了吧。
回去了,二十年了,早就物是人非,就算找到那块刻着“文增清”之名的墓碑又能怎么样?那个“我”,已经死了啊!
二十年了,他们也早就从“我”逝去的悲痛中走过来了。宝宝长得很好,我很欣慰,从今以后,重生的我只要默默的在一边守护着他就好,看他结婚生子;老婆,她也有了另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而那四个长辈们,哎,他们到底怎么样了?!
怎么还让我如此纠结呢?决定了,等一下,不,还是明天吧,一定去看望那把苍老声音的主人!
就在我这么决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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