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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平和庆元唇齿相依,一个破了,另一个也不会持久。两城若是互相扶持,互为犄角,才是长久之计。
所以,就算没有过命的交情,为了自己,朱撑天还是会出兵。
诚如方解所说,现在黑旗军的优势就在于攻破庆元城的速度足够快,快到封平那边没有一点反应。
这是唯一可以利用的机会。
“来了!”
聂小菊见大树上的斥候发出了信号立刻提醒方解,方解从白狮子上下来,往高处上去,站在一块巨石上举起千里眼往山谷那边看。只见一队封平军从山谷里出来,立刻摆好了防御阵型。
“领兵之人颇有心计。”
方解点了点头:“大队人马还在后面,这支人马是率先出来试探的。我之所以不把埋伏放在山谷里,就是为了麻痹封平军。按照常理,最好的伏击地点自然是在山谷之内,我偏偏不这样,封平军平安无事的从山谷出来,难免会松一口气。出山谷,才是他们防备最虚弱的时候。就好像一个人过独木桥,心惊胆颤的过来了,一脚踩实了之后肯定心里一松,这时候有人突然推一把,多半他没有防备。不过看封平军的架势,竟是军纪颇为严明,没有贸然直接冲出来。”
麒麟有些担忧道:“陈将军若是沉不住气这会杀出来,后面的封平军只怕立刻就会掉头回去了。”
“陈定南若是这么不堪用,我也就不会让他独领一军了。”
方解指了指山谷方向:“派斥候过去,盯紧了后面的封平军,看看断后的有多少人马,等大队人马被陈定南缠住之后,我要这断后的兵力还有用处。”
……
……
封平城
城主府
书房
朱撑天端着一碗酒怔怔出神,面前这本读过几十遍也没有厌恶感的chūn秋今天却说什么都有些看不下去。他已经七十岁高龄,却还是保持着一个让人无法理解但很佩服的习惯,就是他从不喝茶,只喝酒。
甚至,他从不喝水。
渴了喝酒,休息喝酒,高兴喝酒,不高兴还是喝酒。他的肚子就好像橡胶做的一样,灌进去三五斤白酒没有一点反应。这么多年来,他只罪过两次。第一次,是他小时候第一次偷酒的时候,六岁的孩子一口气灌了近一斤老酒,醉的人事不省,足足睡了两天两夜。第二次,是大商灭亡之际,听闻雍州被隋军攻破,看着面前桌子上摆着的那十三道圣旨的时候,他只喝了几杯酒,却醉的一塌糊涂。
此时,他面前的桌案上摆着一本已经翻的卷了边的chūn秋,还有一封已经被汗水泡透所以自己模糊的书信。
这信,他看了三遍。
那个送信的人急匆匆来了,将信交给城门守之后又急匆匆的走了,说是还要赶去沛城求援。沛城城主白恺善和付正南是泛泛之交,如果那信使真的是付正南派来的,还要赶去沛城的话,由此可见庆元城真的岌岌可危了。
所以朱撑天几乎没有怎么犹豫,就调派了手下大将也是他的侄子朱顶率军一万赶去庆元城,然后他又写了一封亲笔信派人连夜送去沛城和金安两城,请这两城的城主派兵救援。
安排好了一切,队伍已经出发,信使已经出发,可静下来之后朱撑天的心里越发的不踏实。他总觉得这件事有些诡异,明明觉得自己抓住了什么纰漏却就是梳理不清楚。那感觉就好像心里有个线头,只要抓住一拉就成拉出来真相,可那线头就是摇摇晃晃的不好抓住。
“定呈……”
他将那封信递给身边的一个年轻人:“这件事,你怎么看?”
叫定呈的年轻人把信接过来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他之前已经看过一次,没有发现什么纰漏,他对照之前城主和付正南过去的书信发现字体几乎看不出仿造,尤其是已经被汗水打湿,更加难以辨认,就连城主都看不出来,他就更加不能确定。
信很短,也很难从措辞上来推断是否符合一个人的习惯。看字体有些仓促潦草,像是情急之下写的。
“我不了解付城主,毕竟卑职才到封平不过两年时间,与付城主只有一面之缘。但卑职对方解还是有些了解的,当初在长安城里和这个人有些过往。”
“倒是听你提起过。”
朱撑天点了点头:“此人还是少年时在长安城演武院入试就已经露出峥嵘,能有现在的成就也算不得意料之外。我没有到过长安,但也能推测的出来那是什么样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连你这样的人都没能排在他前面,我对此人从来没有轻视过。他现在兵强马壮,西南又远离中原纷争,地方富庶,沃野万里,他那份野心不小……”
“不过……”
朱撑天微微叹息道:“以你的品学修为,若不是家逢巨变,成就自然不在他之下。世事变化太快,当初你父亲领兵南下之际我还与他有过书信往来,后来也不曾断了联系,你来投我,也算是选对了路。”
“城主,卑职既然留在了封平,就已经忘记了自己家世,忘了自己是个隋人,只记住是城主的部下,是城主对我有救命之恩。卑职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为封平挡住外敌。”
“嗯!”
朱撑天点了点头:“我知道你的心意,所以才会找你来。我毕竟已经年迈,子嗣又都不在身边,这城中之事也只有你多帮我分担些。从今rì起,城防之重则我就交给你了,你要谨慎。”
“谢城主信任!”
字定呈的年轻人向后退了两步,撩袍跪下来使劲磕了三个头:“城主再造之恩,卑职没齿难忘!”
“起来起来”
朱撑天笑了笑道:“你且先下去吧,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有才学,我看的清楚。”
“谢城主赏识!”
年轻男人站起来,再次抱拳施礼后退出书房。
他走出门,抬头看了看天空喃喃道:“方觉晓……你我之间还真是有些缘分,我避难到了这里还能遇到你……呵呵……当初在长安演武院入试你压我一头,现在你又来了,我怎么能让你再占了上风?”
……
……
山谷
麒麟和聂小菊带着人马正在清理战场,封平军后队大约一千五百人被他们的突袭包了饺子,一个都没走脱。不得不说,封平军比起付正南的手下确实要jīng锐的多,战力不在一个层次上,即便是骤然遇袭依然给黑旗军造成了一些麻烦。
不过,比起这五千百战老兵来说,封平军还是差了些。
“大将军!”
一队士兵押着一个被打掉了战盔的封平将领过来,为首的正是陈定南:“大将军,此人名叫朱顶,是朱撑天的旁系侄子,率军救援庆元城。属下将其生擒,不敢耽搁,立刻将他带了过来。”
“留下吧。”
方解淡淡道:“带你的人在我队伍后面跟着,不见信号不要跟上来。刘旭rì守庆元,秦远和夏侯的人马稍后就到,你们汇合之后等我号令。”
“喏!”
陈定南答应了一声,转身回去安排。
方解看了朱顶一眼:“给你一个活下来的机会,只有一次。”
第七百五十四章 逃命来的隋人
第七百五十四章逃命来的隋人
封平城
和庆元城一样,在南燕慕容永铎战败,纥人被屠之后封平就封了边关,不允许任何人出入,哪怕是靠走天下生活的行商也不许再往北走,违令者就一个斩字。或许正是因为经历过大商灭亡的那场战争,所以朱撑天是现在南燕朝臣中为数不多的对隋军十分了解的人之一。
所以,他的态度比付正南还要端正。
大商当年即便糜烂,可好歹还有装备jīng良的百万大军,还有数不清的有真才实学的将才,可还不是败的一塌糊涂?朱撑天曾经想过无数次,如果当初商军在长江南岸哪怕多坚持一阵子,哪怕多阻挡一个月,自己也不会迟迟不回雍州。正因为商军败的太快太彻底,朱撑天知道即便自己带兵回去也无力回天。
更何况,当时的商国皇帝在灭国的危难中忽然明白过来,知道手下人多数靠不住,所以开始准备收回兵权。如果朱撑天回去的话,十之仈jiǔ商国皇帝会把他的人马一个不剩的都收回去。
在商国显然已经扛不住大隋攻势的情况下,朱撑天几乎没有怎么犹豫就选择了抗旨不尊。
乱世中,没有什么比手里攥着一支军队更让人踏实的了。
几十年过去了,朱撑天对那场战争依然没有忘记。他知道大隋现在也乱了,可他同样知道的是大隋的军队依然强大。相比于南燕军队来说,隋人在战场上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依然还在。
只不过,当初这种霸气是对外敌,现在,是他们窝里斗。
方解的人马能在平商道横扫慕容永铎和图浑多别的联军,由此就可以证明隋军的实力依然强大无匹。在这种情况下,朱撑天第一时间就决定绝不出城交战。他在封平已经几十年了,比罗耀经营雍州的时间还要稍稍长那么几年,这里是他的窝,他倾力打造的堡垒,他有自信只要自己不出去,就没有人能轻易进来。
城防交给了那个字定呈的年轻男人,之所以朱撑天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年轻男人骨子里就有一股子不服气的劲头,而且懂得忍耐。如果不是因为他足够谨慎又足够果断的话,当初他家族在长安参与怡亲王杨胤谋乱事败后满门被诛的时候,他也没有机会逃出来。
而且这个人自幼得他父亲亲自教导,兵法韬略极有见地。毕竟,他的父亲曾经是大隋十六卫战兵中数得上的名将。当初隋军南下灭商的时候朱撑天就听说过他父亲的大名,也曾为了自保给他父亲写过书信。
几年前,那位大将军和他之间恢复了联络,一直有书信往来,当时朱撑天还在诧异,这位执掌大隋天子六军之一的大将军,怎么会突然想起来自己。后来,当这个年轻男人逃难来了封平的时候朱撑天才恍然,那些信,根本就不是那位大将军写的,而是这个年轻人。
此人的心机,可见一斑。
朱撑天猜测,在这个年轻人知道他父亲有可能造反的时候,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后路了。他一定是查探清楚了所有和他父亲有交往的人,从中选出可以依靠的人来记住。他不会选择隋人,因为一旦他父亲兵败的话,立刻就是墙倒众人推的局面,没人敢收留他。所以他选择了朱撑天,于是,从几年前,他就开始以他父亲的名义给朱撑天写信。
朱撑天猜到了这些,却没有点破。
一个在几年前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后路的年轻人,又怎么可能是个简单的人物?更何况,这个人当初可是在长安城被人称道的名门四秀之一。如果不是因为方解在那次演武院入试中大放异彩,最出sè的人非他莫属。
这个人到了封平城之后,朱撑天还特意派人去长安城打探过他的底细。回来的人告诉朱撑天,这个年轻人在长安的时候就交游广阔,不但和世家子弟打成一片,便是和许多市井之徒也有矫情。在演武院的时候,他明明视方解为对手,方解也是他成为首秀最大的障碍,可他却表面上和方解走的很近,是世家子弟中为数不多的和方解关系不错的人之一。
也正因为他有这样的交游,有许多长安城里上不了台面的朋友,在大隋朝廷清理叛逆的时候,他才能逃出来。然后他没有投靠在大隋国内的任何亲戚朋友,从长安出来之后直奔南燕。
这种果决,有几个人可以做到?
城主府
书房
“爷,您真的打算把兵权都交给那个人?”
朱撑天的亲信部将余明理有些不解也有些不甘,他跟着朱撑天已经二十年,好像还没有才来了封平城两年的那个小子更被重视。他用二十年的时间才爬到城主麾下六战将之一的位子上,而那个小子两年就爬上来了,被人称为七爷。
现在看来,这个七爷,比他们前六个人还要吃香些。
“你心里有不满”
朱撑天放下手里的chūn秋看了余明理一眼,他指了指那本已经发黄的书册问:“这本书我已经翻看了几十年,若不是我保存的好早就已经被翻烂了。可到现在,我为什么都不换一本新的?这又不是什么孤本,chūn秋九册在随便一家书行都能买到,用不了几个银子。”
“属下……不懂。”
余明理摇了摇头,心里想的却是为什么城主会突然说出这样毫无关联的话?
“因为我恋旧。”
朱撑天笑了笑道:“我总是喜欢熟悉的东西,比如我的盔甲,已经穿了几十年,修补过几十次了,但我还是没有换掉。比如我梳头的木梳,已经掉了七八个齿,我还是没有丢掉它。比如我现在坐着的这把椅子,比你的年龄都不小,已经松动了,可我还是喜欢坐它。”
余明理脸sè一变,明白了。
“属下懂了!”
“这些老物件丢了,损坏了,我尚且心疼,更何况是你们这些跟了我几十年的老部下?大战在即,你们若是领兵就要上阵,冷箭无眼,万一伤了你们,我心里不好受。定呈心思野,他在封平心却不在封平。换句话说,你们把我当主子,他只把我当靠山。当他羽翼丰满的时候,我这靠山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