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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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为所欲为-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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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正是抓捕野蛮人壮丁的黄金时段。小胖子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白酒,有了德罗巴这个野蛮人的耻辱,靠着这个吃里扒外野奸的游说,除了少数顽固不化的部落,需要小胖子武力镇压外,其余的都很简单,大量的食物,美酒一拿出来,就让野蛮人的斗志消失的无影无踪,随后小胖子再表演一次跳大神,一切就大功告成。唯一辛苦的就是小胖子的运输队,来来回回在冰雪高原跑了几趟,要带着野蛮人部落的老弱病残下山,还要运送大量的食物美酒上山,连摩根财团办事处都被发动起来,帮着小胖子从虎跳峡的黑市运粮食到罗德里格斯领。还好现在是小胖子和摩根财团的蜜月期,至少表面上是,摩根财团的大力支持让小胖子在冰雪高原混的是如鱼得水,乐此不疲。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有了五千精锐野蛮人战士。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转眼即逝,冬去春来,万物复苏,冰雪高原的暴雪天气也一去不返,一些地势较低的地方,积雪已经开始慢慢融化,小胖子再想抓壮丁是不可能了,随着积雪的融化,野蛮人的行动不再受到限制,再想抓捕野蛮人就没那么容易了,弄不好己方还会被有主场之利的野蛮人部落偷袭,损失惨重,要想再抓壮丁,只有等待下一个冬天的来临。气候的变化并没有让小胖子感到失望,因为他又有了新的计划,他准备屠龙了。

  看到自己终于即将成为成功人士,回想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凄惨,小胖子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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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这该死的穿越
更新时间:2010…8…17 13:04:33 字数:2112


  身上好痛,怎么回事,难道自己没有死,我的命也太好了吧,咦,什么气味,怎么那么臭,难道我不是在医院而是在猪圈,不可能啊,啊啊啊,头好痛,杜镛感觉大脑里另一股记忆正在与自己的记忆融合。在另一个记忆里,自己是一个小贵族的长子,生母已经过世,弟弟是现在的后母所生,自己第一次出远门求学就被强盗抓了,现在正准备把自己开膛挖心给强盗头子下酒。
  开膛!挖心!下酒!欧比斯拉奇,原来老子穿越了。杜镛用尽全力睁开眼睛,发现了恶臭的根源。

  面前站着一个披散着头发,胡须浓密,浑身纹着复杂的图腾纹身高壮到难以置信的野蛮人,尽管天气很热,他仍穿着厚厚的动物皮毛缝制的衣服。手里拿着尖刀,正准备对绑着的杜镛开膛破肚。

  “英雄饶命,我知道巨龙冰霜之舞者阿斯顿维拉宝藏在哪里,只要英雄肯放小的一条生路,小的愿意献上藏宝图。”融合了记忆,杜镛急中生智用大陆通用语大喊道。

  “慢。”听见座椅上另一个更加高大的野蛮人发话,行刑野蛮人的尖刀硬生生在杜镛的胸前停住。

  “你一个小贵族怎么会知道巨龙的宝藏,即便是知道,你认为我们会是巨龙的对手吗?你是想骗我饶了你的小命吗?你以为睿智的道格拉斯是那么容易被你欺骗的吗?你以为我们野蛮人都是傻瓜吗?”座椅上的野蛮人大声咆哮道。

  “睿智的道格拉斯,我怎么敢欺骗你,我们罗德里格斯家族一直就是冰霜巨龙冰霜之舞者阿斯顿维拉卑微的仆人,自从阿斯顿维拉主人被神圣巨龙格里高利冕下召回龙岛,主人的宝藏就有家族族长暂时看守,阿斯顿维拉主人临走的时候告诉我的父亲,三年后就会归来,但现在已经整整五年还没有大人的消息。我想大人一定是在龙岛有什么事情给耽搁了。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偷入阿斯顿维拉的宝库,只要有我的鲜血,我们就可以打开宝藏的大门,我不贪心只要里面的一样宝物就满足了。”在听到座椅上的野蛮人一声慢字后,杜镛就在脑子里飞快地编制着谎言,权衡着怎样才能忽悠成功,一听见质疑声,马上就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己编织好的谎言煞有其事地说了出来。至于需要自己的鲜血和要一件宝物,只是对野蛮人的一种暗示,我很怕死,我也很贪婪。

  “给他松绑,让他过来。”

  看着野蛮人割断了绑在自己身上的绳索,杜镛知道自己忽悠成功,暂时没有性命之忧,活动了一下手脚,感受了以下这具身体和穿越前身体的区别,发现这具身体虽然不像原来身体那样强壮,可是有一股很微弱的气流,不同于内家真气,其实真有什么不同杜镛也不知道,毕竟内家真气属于绝世武功,象《鹿鼎记》周星星同学说的那样,动不动就要练个三、五十年,杜镛才多大?他知道个屁。这是这个世界所谓的斗气,杜镛运气感受了一下,和老爹教的大同小异,有了斗气,八级拳的威力那可就厉害不少,杜镛心里跃跃欲试,却装做畏畏缩缩的模样跑到坐着的道格拉斯面前,耷拉着头,一幅毕恭毕敬的样子。

  “阿斯顿维大人的宝藏在泰穆尔拉雅雪山,泰穆尔拉雅是龙语,意思是和天一样高,实际上就在冰雪高原的十万大山里面。我现在就可以把地图划出来,道格拉斯大人,宝藏的大门只有我的鲜血和咒语才能打开,我只要一件宝物就心满意足了,大人,可以答应我的要求吗?”杜镛再一次强调自己的重要性来误导睿智的道格拉斯大人。心里面却不止一次的感谢静官和烟雨江南两位作者,没有他们的书,哪能那么快就编了个像模像样的谎话骗得睿智的道格拉斯大人团团转。

  “少废话,赶快把地图画下来,再啰嗦,小心你的小命。”道格拉斯不是一般的野蛮人,他是野蛮人中的大贵族,因为权力斗争失败,才逃亡到野火平原当了强盗,对于眼前这个卑躬屈膝的小人德用心,道格拉斯一眼就看穿,不就是怕过河拆桥,画出地图被灭口嘛,还说什么要他的咒语和鲜血,道格拉斯根本不信,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暂时放过他的小命,等拿到宝藏就挖了他的心下酒吃,那小子居然还敢要宝藏,真是嫌命长。道格拉斯想着拿到宝藏就杀掉眼前的小胖子,他却不知道眼前的小胖子现在就想杀了他。

  “是是是,我马上就画。”杜镛拿过旁边笑喽啰递过来的木炭在兽皮上认真画了起来。

  “这是泰穆尔拉雅雪山,我们从这里进去,翻过那道山梁顺着瀑布向上。。。。。。”杜镛一边画,一边满嘴跑火车地向道格拉斯解说,瞧见道格拉斯看着地图沉思,将信将疑的样子,杜镛知道机会来了,右手运劲闪电般打向道格拉斯的心口,使用暗劲,想出其不意一下震碎野蛮人的心脏。

  “砰”的脆响,感觉象击中了败革,杜镛暗叫不好,没想到道格拉斯的斗气那么强,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仍然很好的防护了他的心脏。说时迟那时快,杜镛迅速改变策略,趁着道格拉斯身体对剧痛的自然反应,蹲身下抓,宛如一个猴子,猴子偷桃,一把抓住野蛮人的卵蛋,狠狠一捏,捏破了野蛮人的卵蛋,听着道格拉斯的惨叫,他身边离得最近七八个野蛮人骤然冲了上来。

  杜镛也不理会冲过来的野蛮人,身子一弓,钻过桌子,扑向早已选好的目标,那是一个拿着长矛的小喽啰,那个小喽啰却没有野蛮人的彪悍,看见杜镛扑过来,明显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一矛刺向杜镛。

  杜镛趁他一愣神,一个饿虎扑食,突入中腹,右手一个擒拿,把对方的手腕扳住,夺了长矛下来,同时用八极背身靠的绝技把这个小喽啰撞得飞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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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猪啊
更新时间:2010…8…17 19:15:58 字数:2330


  长矛到手,杜镛心中大定,十多年的八极大枪可不是白练的,拿着长矛在手里掂了掂,枪身虽然没有白蜡大杆的弹性,倒还顺手,也不说话,狂吼一声,一步跨上长桌,借着桌子的高度,凌空扑下,手臂一抖,整条长枪好像出动的毒蛇,疾点最先冲过来的那个持着巨棒野蛮人的咽喉。借助冲势,三米长的长枪前探,一下刺中了五米开外那个野蛮人的咽喉。轻微的喉骨破裂之声响起,被刺中的这个野蛮人脚步一软,胸腔里面发出咕咕的声音,歪斜着倒了下去。
  杜镛自学八极大枪以来,先是练习扎晃动着的瓦罐,接着是土碗,最后是铜钱,扎人咽喉,那是肯定可以百发百中,不会失手。此时,生死关头,命悬一线,杜镛爆发出全身的潜能,战意勃发,杀意翻腾,头脑精神提起来,和一头炸了毛的野兽没有两样,任何风吹草动,都能清晰的传递进他的耳朵。

  长枪再点,闪电般的扎出三下,砰砰砰!三个野蛮人的咽喉都被扎穿,双手捂住喉头,拼命地张大嘴巴,想呼吸,无奈空气却从咽喉的破洞漏出来,发出嘶嘶的声音,满脸胀得通红,慢慢软到在地。

  看着四个野蛮人的惨状,周围的其他人明显愣了一下,杜镛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畏惧,除了剩下那四个野蛮人,剩下的都往后退了两三步,看来他们都不是道格拉斯的死忠。

  那四个野蛮人却没有随着其他人后退而后退,相反都是大声嚎叫,亡命地冲了上来。

  这时最好的战术应该是拖枪游斗,拉开距离,一个一个的解决,但杜镛却不想后退,看见周围其他人已经胆寒,为了进一步瓦解他们的斗志,这时就不能退,只有迎着野蛮人的巨棒上,硬碰硬,才能让震慑住其他人。

  看着对面的巨棒兜头敲了下来,杜镛也不抵挡,枪是一寸长一寸强,对着野蛮人小腹就是一枪,野蛮人正全神贯注防护着自己的咽喉,根本没有想到长枪会刺向自己的腹部,左手向下去挡却慢了一步,血箭射出,枪尖在小腹里一搅动,肠子是寸寸断开,野蛮人被活活痛死。

  电光火石之间,另外三根巨棒又砸了过来,杜镛收枪顺势一挡一卸,脚步斜踏,身体滑动,闪过了这三棒,没想到用了巧劲卸力,还是觉得双臂发麻,全身剧痛,野蛮人的力量那么大,感觉就象被卡车重重撞了一下。

  杜镛被野蛮人的力量,激发起了心中一股狠劲,对着侧面的野蛮人腰间一戳,一个对穿,把野蛮人串在枪上,此时的杜镛已经是杀红了眼,大喝一声,把野蛮人挑飞出去。

  面对杜镛强硬的气势,剩下的两个野蛮人眼中闪现出绝望的眼神,可就是这样仍然悍不畏死地继续冲上来战斗。

  可惜了,那么忠诚的野蛮人不能为我所用,杜镛心中暗暗感到惋惜,手上却毫不留情,长枪一抖,挽了两个枪花,晃开野蛮人巨棒的防守,闪电般的扎出两下,砰砰,两个野蛮人的眼珠子被扎穿,紫葡萄似的挂在脸上,血流满面,应声倒了下去。

  看着眼前的小胖子突然变得象杀神一般,剩下的小喽啰全都惊呆了,拿着长矛茫然不知所措。不知是谁大喊一声:“我的妈呀,他是杀人魔王,跑啊——!”十几个小喽啰如受惊的兔子,哄地一声转身就逃。他们不知道他们口中的杀人魔王已经是强弩之末,刚才的搏杀,耗尽了全身的力量,眼下杜镛唯一能做到的只是尽量控制住自己急促的呼吸,不让剩下的小喽啰冲上来捡便宜,只要他们敢一起冲上来,最多再死几个人绝对可以把眼前的杀神干掉,或许也有人看出了这点,可人都是自私的,谁也不愿意去做垫背的,还是脚底抹油来得实在,这才作鸟兽散。

  看着眼前的小喽啰落荒而逃,杜镛灵机一动,大声喊道:“大家不要跑,跟着老子干,保证兄弟们吃香的喝辣的!”看着众人犹豫的样子,杜镛继续添把火:“那个道格拉斯收刮的钱财,我不要,全部送给兄弟们做见面礼,有谁知道他钱财藏在哪里的兄弟,把钱找出来,多分一份。”乱世中,有枪就是草头王,毛太祖爷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杜镛的如意算盘是既然这具身体原来的老爸想让他自生自灭,杜镛甚至恶毒地想是不是家里和强盗头子相勾结,害了他的小命,要不哪有那么巧,刚一出门就入匪窝,既然如此,不如先找个落脚之处,收几个小弟,摸清情况,下一步再决定今后怎么办。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听着杜镛的蛊惑,虽然还有着很大的怀疑,还是有要钱不要命的家伙站了出来,“尊敬的贵族老爷,我知道道格拉斯的钱放在什么地方,我愿意为老爷你效力。”

  “好,把钱找出来,大家分了它,你多拿一份。”

  看见杀人魔王没有趁机向第一个投诚的家伙下手,剩下的喽啰,停下了逃跑的脚步,远远地观望。

  “老爷,野蛮人的钱财全在这里,十三个金币,二十四个银币,五十七个铜币,还有些布帛,器皿。”杜镛的第一个小弟从道格拉斯房里出来,带着一丝兴奋,一丝高兴,海有一丝忐忑不安。

  “这里一共还有十九个人,分成二十份,你拿两份。”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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