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明命人收下了这两把刀,同时又吩咐马管事将那匹马牵进了马廊喂养。只不过,那马的确有些桀骜不驯,一路上踢伤了几个牵马的家丁,后来还是宇文化及手下的一个马倌过来,才将它勉强安抚住。
“宇文公子,我们可能过几天就回大食了,穆巴沙夫大人拖我带给您一句话。”乌萨这时一脸郑重地说道。
“哦?什么话呢?请只管说!”宇文明也微微有些好奇道。
“他说下一次再来大隋时,可能就是三年后了,他说那时可能天下会有大变,相信到时雏鹰已经展翅高飞,您也会一鸣惊人的!”乌萨正色道。
“呵呵!托你家大人的吉言,但愿如此吧!”宇文明微微一笑道。不过他心中却是暗惊。三年后,按时间推算,应该就是杨广第一次远征高丽的时间吧。而就是那次远征,造成了天下百姓的怨怼,北方民不聊生,乱贼四起。的确也可算得上是天下大变了。只是不知道穆巴沙夫如何也能预料到这一点。
不过,他却没打算细问,毕竟这种事情如果人家愿意告诉你,就会马上说的。如果不愿意告诉你,就算问人家,人家也不会说的。
“宇文公子!那我就先告辞回去了!衷心地感谢你,解出了质数无穷大的谜题!让我们能给国王一个交待!”乌萨这时将双手放在肩膀上,向宇文明行了一礼,然后转身离去。
当乌萨走远之后,长孙无垢方凝望着宇文明,一脸感激地说道:“宇文公子,这次可真是多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急中生智,回答上了穆巴沙夫的难题,恐怕我爹爹就被处斩了!我和哥哥都会被贬为官奴了……”
宇文明挠了挠后脑勺,嘿嘿一笑道:“长孙姑娘,我其实也是运气好,误打误撞罢了……”
他于是将给宇文述说的那个法兰克智者的故事,又拿出来给长孙无垢说了一遍。
长孙无垢听得十分仔细,听完之后也不禁感概道:“这真是老天保佑啊!让我爹爹终于化险为夷!”
说罢,她望了望西边的灯光和喧哗声,然后嘻嘻一笑道:“宇文公子,不如我们一起去西大街看看灯会如何吧!”
“好吧!”宇文明望着长孙无垢笑靥如花的模样,也是心中欣喜。来到大隋之后,他天天都在紧张的算计中过日子,还从没有哪天轻松过。
此时,夜幕刚刚才降临,但东都城内却是人潮汹涌,灯火通明。
今天是元宵节灯会的最后一天了,过了今夜,所有的花灯就要收起来了。所以洛阳城内,无数百姓都高高兴兴地举家出游,观赏花灯。
东都城内的南大街、北大街、西大街和东大街都早已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将黑夜照得如同白昼一般,非常壮观。
“宇文公子,我们去哪条大街看花灯呢?”长孙无垢和他牵着手,微笑着问道。
“长孙姑娘,我平时去东大街的时候较多,西大街都几乎没去过,我看不如就去西大街看看吧!”宇文明思忖了片刻后说道。
“好啊!西大街便是都会市,那里的花灯样式和数量应该是最多的!”长孙无垢显然也想去西大街。
第三十四章 赏花灯
西大街此时可谓人潮如织,摩肩接踵。宽阔平直的街道两旁,布满了各式各样,五彩缤纷的花灯。
有的花灯造型如同飞龙摆尾,有的造型如同盛开的荷花,还有的如同大船扬帆、仙女下凡,可谓林林总总,千奇百怪。不过,这些花灯的作工都非常精细,用上好的材料做成,可谓精美绝伦、让人只觉栩栩如生,如同真物。
在明亮的灯光照耀下,所有的花灯都放出了流光四射的溢彩,给人一种美不胜收的感觉,街道上的大隋百姓都在欢庆节日,让西大街变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所有人都沉浸在元宵灯会的喜庆之中。
许多许多的年轻男女,手拉着手,提着五光十色的灯笼,嬉笑着在街上快速走过。他们时而站在卖花灯的小贩面前观赏灯笼,时而又站在一家店铺面前,对门口挂着的大花灯评头论足。笑声和谈论声此起彼伏。
如今的大隋,还胡风极盛,礼教之防远没有后世的宋、明、清等朝那样保守固执,男女情侣在街上牵手行走,甚至打情骂俏,都是司空见惯之事。
宇文明和长孙无垢在一家卖首饰的店铺里,挑选着手镯。玉石做的手镯虽然没有金银做的那么贵重,但也色彩清新,作工精细,在外观的精美上毫不逊色于金银手饰,让人叫绝。
宇文明原本想给自己母亲萧婉君和妹妹羽晴各买一个银手镯,但在看了一下荷包之后,却只能放弃这个打算。他之前虽然从柴绍那里赢了几十贯铜钱,但在还债之后,早就所剩无几了。最后在踌躇半天之后,不得不只买了两个青玉手镯。
而长孙无垢却是不同,她是长孙家的二小姐,父亲又是正四品的鸿胪寺卿,家产虽不敢说有多少,但买金银手饰的钱还是没多大问题的。而且,今天长孙晟又心情大好,给了她整整五十贯铜钱,让她可以放心买东西。因此,她望着眼前这么多精美的首饰,看得眼花缭乱,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买哪样好了。
“宇文公子,你看我买哪一个好呢?”长孙无垢手上已经拿了好几支金钗、玉镯和耳环,她恨不得每支都买下来,不过算了算钱,也只够一种买一支而已。
“这位漂亮的小姑娘,老身给你推荐一支吧!”
宇文明还在察看之时,卖首饰的老妇人便已经从长孙无垢的手中,选出了一支作工精细的金钗。
这是一支二龙夺珠钗,两条五彩纷呈的金龙张牙舞爪,在它们的大嘴面前则是一颗金色的圆珠,外观栩栩如生,造型别致。
“好啊!大娘,我头上插的金钗就选这支吧。”长孙无垢也非常喜欢这支双龙夺珠钗。
“对了,手镯我又选哪个比较好呢?”她语笑嫣然道。
“小妹妹,我先来帮你戴上吧。手镯可以叫你情哥哥帮你选一对!”那卖首饰的老妇人拿起那只金钗,帮长孙无垢戴上。
长孙无垢听她这样一说,却是羞红了脸道:“大娘,你别乱说啊!他……他只是我的哥哥而已!”
“哥哥?可是我之前听你是喊他什么宇文公子的。呵呵,哪有叫自己哥哥是公子的啊?”那老妇人呵呵一笑,然后又压低了声音在长孙无垢耳边道:“小妹妹,我看得出来,你一定是喜欢这位小公子对不?要不你也为他买条玉锁金项链好吧!这样才能把他的心永远锁住,一直爱着你!”
长孙无垢的俏脸羞得更红了,不过她却没有反驳老妇人的话,因为她的确已经情窦初开,对这位救了自己爹爹,又才华横溢的宇文公子暗生情愫。
而这时,还在聚精会神挑选手镯的宇文明却浑然不知。他望着七八对颜色各异,品种不同,造型奇特的手镯。正心中犯难,感觉这对也不错,那对似乎也可以,要让他从中挑出最好最漂亮的一对,还真有些不容易呢。
过了好半天,他才终于选出了一对晶莹剔透,颜色碧绿的手镯,镯面上还各刻着一条金龙和玉凤。
“长孙姑娘,你看这对手镯如何?我看还挺漂亮的!”宇文明将手镯递给长孙无垢道。
长孙无垢接过手镯,也是心中欣喜异常。她将宇文明拉到店内的一个角落里,小声说道:“宇文公子,以后你就不要叫我长孙姑娘了,就象我哥哥无忌那样,叫我无垢吧!”
“好啊!那你也不要叫我什么宇文公子了,也象我妹妹羽晴那样,叫我明哥哥好不?”宇文明听闻之后,也是目光闪烁,微笑着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长孙无垢听闻之后,却是如同作贼一般,望了望店内的那老妇人,见她正在找项链,没有注意到自己这边。方赶紧点了点头,精致的小脸却是已经羞红到了耳根。
而这时,卖首饰的老妇人却已经拿着一条精美绝伦的项链走了过来。这条项链是金色的,链条有些粗,提在手上感觉有些重。而在项链上,有一个白玉做的玉锁。
在这玉锁上还写着“卫佑安康、永结同心”的字样。
长孙无垢眼睛很尖,一下子便看清了那上面的八个字,顿时俏脸浮现出羞涩之色。不禁低下了头。
宇文明接过玉锁,却没有细看这上面的字样。只觉得这条玉锁项链造型别致,样式美观。
“无垢,你喜欢这条项链吗?感觉有些粗旷之气啊!”宇文明眉头一皱道。
那老妇人听闻之后,却是呵呵一笑道:“小公子啊!这可是你家情妹妹为你挑选的锁心项链。哪是为她自己挑选的啊?”
她这话一出口,不光是长孙无垢的俏脸羞得通红,就连宇文明的脸也红了。他和长孙无垢对视了一眼,两人都不禁露出羞赧之色,然后低下了头。
宇文明原本就对长孙无垢很有好感,见了长孙无垢的表情,又看她没有否认为自己买锁心项链之事。也不禁心中一动,暗忖:难道无垢真的喜欢我?
就在两人有些神色拘泥之时,旁边的另外一对情侣却正好选中了首饰,称要结帐。
卖首饰的老妇人连忙走过去给她们算帐,宇文明和长孙无垢这才如梦初醒。两人此时均有些心乱如麻,原本平静的心思都悄然发生着变化。
长孙无垢连忙又挑选了两件首饰,然后催促老妇人来结帐。
宇文明却是有些手足无措,他想自己掏腰包,却发现荷包里只有几十文钱了。不要说长孙无垢买的其它贵重首饰,单就那条锁心金项链都买不起。
最后,还是长孙无垢大大方方地付了帐,然后与他一起走出了店铺。
“明哥哥,我给你把项链戴上吧!”长孙无垢虽然俏脸依旧微红,但神情却已镇定了不少。
宇文明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只能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然后身体微微前倾,让长孙无垢将这条作工精美的项链戴在了自己脖颈上。
他这时涨红着脸说道:“无垢,太谢谢你了!可惜我现在太穷了,不然也一定给你买条……”
“项链”两个字还未出口,他的嘴唇便被一双滑腻的小手按住了。
“明哥哥,别这么说!你是我家的救命恩人,无垢送你一条项链,尚不足回报你的救命之恩九牛一毛。我虽然年纪还小,却也知道:以你的才华,将来必将名震天下!只愿那时你还记得有我这个妹妹就行了……”长孙无垢乌溜溜的大眼睛,闪动着温柔的光芒,轻声说道。
宇文明心中感动万分,紧抓住她的小手,然后按到自己胸口,语气坚定地说道:“无垢,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身处什么地方。我宇文明都不会忘了你的!”
“明哥哥……”
长孙无垢细嫩白皙的手被宇文明抓得紧紧的,以前她的哥哥长孙无忌也抓过她的手,但是她却从来没有任何感觉。
可如今她的手被宇文明抓住了,心中却是第一次生起异样的感觉。觉得明哥哥的手竟是如此的温暖和有力,这是她从未有过的体会。
她的心又紧张又期待,不过只过了片刻,她的心情便平静了下来,芳心被快乐和欣喜的情绪充满,小娇躯禁不住靠近了宇文明,两个少男少女不由自主地拥抱在了一起。
在店门口,那卖首饰的老妇人望着他们的身影,满是皱纹的脸上却是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暗忖又一对小情侣诞生了……
大业五年的正月二十之夜,这一晚随着东都城内各式花灯的缓缓落下。宇文明也终于在大隋站稳了脚跟,开始展翅高飞。而长孙无垢却也情窦初开,芳心有了归宿。
而这一年,却是大隋王朝最为强盛的时候,除了宇文明之外,谁也不会想到,距离天下大乱,大隋崩溃已经不足十年了。
第三十五章 天刀刀法
第二天,宇文明很早便起了床,洗漱完毕,吃过早饭后,门房便来报告,称李靖已经到了府门口。
他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赶到门口一看,却见李靖已经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手提一柄长刀,立于门前。
“明儿,听说你昨日在朝堂上,回答出了大食使者的问题。赢了一匹大食良马和一把乌钢刀?”李靖眯着眼睛问道。
“是的!那大食战马的确神骏异常,据说是汉代所称的汗血宝马。如果师父喜欢,徒儿愿将它献给师父!”宇文明这时躬身行了一礼后说道。
“呵呵,你倒是很有孝心,不过师父可不好意思和徒弟争马。”李靖呵呵一笑道:“再说了,你父亲已经从太仆寺拨了一匹大食战马给我。代我谢谢他了!”
宇文明这才想起,自己那老爹宇文化及便是太仆少卿啊,而太仆寺则是负责皇室车马,统辖骅骝、车府、典牧牛羊等署的衙门。从穆巴沙夫进献的大食战马都归他父亲管理。他要从中匀一匹出来送给李靖,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看来,隋唐演义和史书上把自己这老爹说得如此不堪。只怕也言过其实了。宇文化及虽然的确不太中用,但也不至于全然不会做人。至少他还是知道笼络人的!”宇文明心中暗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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