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
窗下是六棵樱桃树,细长的棕色枝条光秃秃的,将一个大理石水池围在当中。水中站着一个赤身男孩,手握一把刺客短剑,摆着格斗的架势。他英俊而优雅,不过十六岁的模样,留着齐肩的金发。侏儒半晌之后才发现这只是座栩栩如生的彩绘石雕,不过那刀的反光倒像是出自真正的钢刃。
池塘那边耸立着十二尺高的砖墙,墙头装着一排铁刺。墙外便是这座城市了。一片紧挨着的平顶屋构成的海洋围着一个港湾。他看见了一些方方的砖塔,一座红色的大神庙,还有远处山上的一所牧师大院。更远处,阳光在深海的海面上跃动。渔船正穿过港湾,白帆在风中招展。他甚至能看到靠岸的大船上那直立的桅杆。肯定有一艘是去多恩的,或者是去东海望。不过他付不了船钱,也不是划桨的料子。也许我可以找份侍童的活,把我自己卖给那些船上的基佬来挣出这笔钱。
他猜测自己身在何处,这里的空气闻起来都不一样。冷飕飕的秋风里有着奇怪的香料味,他能模糊地听见墙外飘进来的喧闹声。听起来象是瓦雷利亚语,但他只能断断续续听懂一些词。他推断这不是布拉佛斯,也不是泰洛西。那些光秃秃的树枝和空气中的寒意也排除了里斯、密尔和瓦兰提斯。
当听到门在身后打开的声音,提利昂转身便看到了那位胖胖的东道主。“这里是潘托斯,对吧?”
“正确,还能是哪?”
潘托斯。嗯,这不是君临城,能说的也就这么多。“妓女会去哪里呢?”他脱口问道。
“跟在维斯特洛一样,这里的妓女也在妓院。你不会需要她们的,我的小朋友。从我的女仆中挑吧,没人敢拒绝你。”
“奴隶?”侏儒有些尖刻地问道。
那胖子摸了摸一撇打了油的黄须,这举动在提利昂看来格外龌龊。“按照一百年前布拉佛斯施加给我们的条约,潘托斯是不允许有奴隶的。不过她们还是不会拒绝你的。”伊利里欧费力地微微鞠了一躬道。“不过现在,我的小朋友得原谅我。我有幸担任了这座伟大城市的总督,而亲王已经召集我们议事。”他一笑就露出满嘴乱糟糟的黄牙。“请随意游览这所宅子和地下室,不过千万别跑到围墙外面。最好别让任何人知道你曾在这里。”
“曾经?我已经去了别处吗?”
“今晚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谈论这个话题。我的小朋友会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品尝美酒,然后制定伟大的计划,对吧?”
“是的,我的胖朋友”,提利昂答道。他想要用我来牟利。自由城邦的巨贾亲王们所关心的全是牟利。他的父亲大人曾轻蔑地把他们称作“香料战士和奶酪领主”。假如某天清晨,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发现侏儒死掉比活着更有利可图的话,他会发现在傍晚之前自己就被塞进另一个酒桶里了。在那天到来之前,我最好已经离开了。他不怀疑会有这么一天,瑟曦是不可能忘记他的,即便是詹姆当看到父亲肚子上的那支箭时也会被激怒。
一阵轻风抚动着那池清水,在那个赤身剑客的周围泛起微波。这让他记起了泰莎抚弄他头发的样子,那是在他们婚后的那个假春,在他帮自己父亲的卫兵强暴她之前。逃亡途中,他一直在试图回忆这些卫兵的数目。也许你会认为能记得起来,但并非如此。十来个?二十来个?还是上百?他也不知道。他们全是成人,又高又壮……虽然对于一个十三岁的侏儒来说,所有的人都很高大。泰莎知道他们的数目,他们每人给了她一枚银鹿,她只需数数那些银币就知道了。每人一枚银币,我是一枚金币。他的父亲坚持要他也付钱。兰尼斯特总是有债必还的。
“妓女的去处”。他又一次听到泰温公爵说道,然后是弓弦的振动声。
总督邀请他游览了这所宅子。他在一个镶着青金石和珍珠母的箱子里找到了一些干净衣服。当费力地往身上套着的时候,意识到这些是给某个小孩做的衣服。衣服有点霉味,但质地不错,不过腿部裁的太长,袖子又太短,如果他非要把领口系上的话,脸一定会青得和乔佛里一样。它们虽然也被蛾子蛀了,但至少没有呕吐物的恶臭。
提利昂从厨房开始他的游览,在他自己动手吃了些奶酪、面包和无花果时,那里的两个胖女人和一个侍童都警惕地注视着他。“早上好,美丽的女士”,他鞠了一躬说道。“你们碰巧知道妓女的去处吗?”没有得到回答,他又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不过用“交际花”替掉了“妓女”。这次,那个年轻一点、胖一点的厨师冲他耸了耸肩。
他不知道如果自己抓住她们的手,把她们拖进卧室的话,她们会怎么做。没人敢拒绝你,伊利里欧曾这样声称,但是提利昂可不认为他指得是这两个。年纪小点的那个妇人都可以当他妈了,那个年长的则可能是她的母亲。她们都和伊利里欧一样胖,乳房比他的头还大。我可能会被肥肉给憋死,那是个糟糕的死法,就像他的父亲大人的死法。我应该让他死前给我拉点金子。也许泰温大人在认同和亲情方面很是吝啬,但在金钱方面却总很慷慨。如果有什么东西比一个没鼻子的侏儒更可怜话,那就只能是一个没鼻子的穷鬼侏儒。
提利昂把胖女人留给了面团和罐子,转身去搜寻昨晚伊利里欧放他出来的那个地窖。这倒不是件难事。地窖里的酒足够让他醉上一百年,甜甜的红酒产自河湾,酸酸的红酒来自多恩,潘托斯的酒是淡淡的琥珀色,密尔的蜜酒则是幽幽的碧绿,这里有三十多桶青亭岛的金色美酒,甚至有些佳酿还来自颇有传奇色彩的东方,来自暗影之地附近的弥林、夸释和阿塞。提利昂最后挑中的是一桶烈酒,标签上说是珍藏于冉斯福特·雷德维恩领主,也就是现任青亭岛领主的祖父。这酒入口柔和,但劲头十足,色泽深紫,在幽暗的地窖里近乎浓黑。提利昂倒了一杯,然后又灌了满满一壶,准备带到那几棵樱桃树下品尝。
他出错了门,结果再也找不着从窗子看到的那个池塘,不过不要紧。宅子后方的花园同样也很怡人,而且宽敞得多。他品着美酒在花园中游荡了一阵。这院墙可以让任何真正的城堡都相形失色,不过墙头那些装饰性的铁刺少了人头的点缀,光溜溜的甚是怪异。提利昂想象着他姐姐的人头插在上面的样子:金发中露出焦油,苍蝇嗡嗡地在她嘴里飞进飞出。他决定应该让詹姆享受她旁边的那根铁刺。没错,任何人都不能插在我的哥哥和姐姐之间。
有绳子和抓钩的话,他应该能翻过这院墙。他的双臂很有力,身体也不重。他应该能翻过去,只要他不把自己钉在那些铁刺上的话。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找根绳子。
游荡的时候他发现了三个大门:带着警卫室的正门,犬舍旁的后门,还有掩在一丛淡绿色常春藤后面的园门。园门被铁链拴上了,其他两个门都有守卫。这些守卫身材饱满,脸光滑得象婴儿的小屁股,每人都带着一顶有刺的青铜盔。提利昂一眼就认出这是些太监,传闻也告诉他这是哪一类人。相传他们没有痛感,无所畏惧,对主人至死效忠。如果我有几百人的话倒可以好好利用,他想到。真是遗憾,我没成乞丐之前竟然没想到这一点。
他沿着一条游廊前行,穿过一个尖顶拱门,来到了一个平坦的庭院之中。一个女人正在井边洗着衣服。她看上去和他年纪相仿,暗红色的头发,宽脸上长着不少雀斑。“要来点酒吗?”他问道。那女子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他。“我没酒杯给你用,咱们得共用一个杯子。”洗衣女继续拧着衣服,然后把它们晾起来。提利昂提着酒壶在一张石椅上坐下。“告诉我,我能信赖伊利里欧总督多少?”这名字让她抬头看了看。“就这些么?”低声笑着,他架起一条发育不全的腿,喝了口酒。“不管这个奶酪贩子对我有什么打算,我都很厌恶。不过我怎么能拒绝他呢?也许你能把我藏在裙下带出去?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哦,我甚至会娶你。我已经娶过两个妻子了,三个也不打紧吧?啊,但我们住哪里呢?”他冲她笑了笑,对于一个只剩半个鼻子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他最迷人的微笑了。“我有个外甥女在阳戟城,我跟你提过吗?有弥赛菈,我就可以在多恩添不少乱子。我可以让我的外甥跟外甥女开战,那不是很滑稽吗?”洗衣女晾起一件伊利里欧的外套,那尺寸大得可以做两块风帆。“你很对,我应该对如此邪恶的念头感到羞耻。我还是去长城更好点。他们说,当你加入守夜人时,一切罪恶就都洗清了。不过我害怕他们不会让我带上你,小甜心。守夜人里是没有女人的,夜里没有长着雀斑的可爱妻子来温暖你的被窝,只有寒风、咸鱼和淡啤酒。小姐,你觉得我身着黑衣的话会显得高点吗?”他又倒了杯酒说道。“你觉得呢?去北面还是南面?我应该为以前的罪行赎罪,还是再犯些新的?”
洗衣女最后看了他一眼,便拎起她的篮子离开了。我好像一个妻子都留不了太久,提利昂想道。他的酒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空了。或许我该跌跌撞撞地回到那个酒窖去。不过那烈酒已经让他发晕了,而且通往酒窖的石梯很陡。“妓女的去处是哪?”他冲着那些在风中啪啪作响的衣物问道。或许他早该问问那个洗衣女。不是暗指你是妓女,亲爱的,但或许你知道她们会去哪里?或许他更早该问问他的父亲。“妓女的去处”,泰温大人曾这样说。她爱我。她是佃农的女儿,她爱我而且嫁给了我,她把她的信任交给了我。
空空的酒壶从他手中滑落,滚到了院子的另一头。提利昂苦笑着起身去拣酒壶,却瞥见一块开裂的地砖中长着几朵蘑菇。淡白色的伞上有不少斑点,伞下则是血红的经络。侏儒摘下一朵嗅了嗅。美味佳肴,他想到,或是致命毒药。他注意到这丛蘑菇一共七朵;或许七神是要向他传递什么消息。他拔起这些蘑菇,拽过一只晾着的手套细细包住,然后塞入衣袋之中。这翻折腾让他头晕目眩,所以只好爬回石椅,卷着身子闭上了眼。
再次睁开双眼时,他已回到了卧室,全身陷在那张软软的羽毛褥子里。一个金发女孩正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说道,“你该洗澡了。伊利里欧总督等着你一小时后共进晚餐。”
提利昂靠着双枕,两手抱头。“是我在做梦,还是你真的是讲通用语?”
“是的,大人。我被卖到这里取悦国王。”她年轻漂亮,身材苗条,长着一双蔚蓝的眼睛。
“你肯定做得不错。我需要一杯酒。”
那女孩替他斟了一杯。“伊利里欧总督让我替你撮背,给你暖被窝。我的名字——”
“——跟我没关系。你知道妓女会去哪里吗?”她脸红了。“妓女是为钱卖身的。”
“或者为了珠宝,为了漂亮衣服,要不是城堡。不过她们会去哪里?”
那女孩对这个问题很是不解。“这是个谜语吗,大人?我不擅长猜谜。您能告诉我答案吗?”
不能,他想道。我自己也恨猜谜。“我不会告诉你什么。最好你也一样。”你唯一能让我感兴趣的地方是你两腿之间,他差点就脱口而出。话都到了嘴边,但不知怎地竟没出口。她不是雪伊,侏儒告诉自己,只是一个以为我在玩猜谜游戏的小傻瓜。说实话,他对她的私处也没有多大兴趣。我一定是病得不轻,要不就已经死了。“你刚才说洗澡吗?带我去吧。我们不能让那位伟大的奶酪商人久等。”
洗澡的时候,那女孩替他搓了脚,擦了背,还梳了头发。接着在他的小腿上涂了些闻起来甜甜的药膏,以减轻疼痛,然后替他穿上一条带霉味的深紫色裤子和一件镶着金边的蓝色天鹅绒上衣,仍旧是小孩的衣物。“大人晚餐后需要我吗?”她替他系鞋带的时候问道。
“不。我对女人厌倦了。”婊子。
让他郁闷的是,那女孩完全误解了他的失望。“如果大人喜欢男孩的话,我会替你安排一个。”
大人只喜欢他的妻子。大人只喜欢一个叫泰莎的女孩。“除非那男孩知道妓女的去处。”
那女孩绷紧了嘴。他意识到她对自己的鄙视,不过这比不上我对自己的厌恶。提利昂·兰尼斯特从不怀疑,他玩过的女人一见他的样子都会心生厌恶,但至少别人还能装出一副脉脉温情。少许坦白的厌恶或许倒挺新鲜,就像喝多了甜酒以后来一杯酸酒。
“我想我改主意了,”他告诉她。“在床上等着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别穿衣服。我想我会醉得脱不了你的衣服。闭上嘴巴,张开双腿,我们会玩得很尽兴的。”他色迷迷的看了她一眼,希望能看到一丝害怕的神色,但得到的只有极度厌恶的表情。没人会怕一个侏儒;就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