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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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第8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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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允文、陈康伯相,葵即求退,除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起知泉州,告老,加大学士致仕。闲居累年,不以世故萦心。淳熙元年正月,薨,年七十有七。上闻震悼,赠正奉大夫。后以子升朝,累赠太傅。

葵孝于事亲,当任子,先孤侄。其薨也,幼子与孙尚未命。平生学问不泥传注,作《圣传诗》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议五卷。晚号惟心居士。四年,有司请谥,赐谥曰惠简。

施师点,字圣与,上饶人。十岁通《六经》,十二能文。弱冠游太学,试每在前列,司业高宏称其文深醇有古风。寻授以学职,以舍选奉廷对,调复州教授。未上,丁内艰。服除,为临安府教授。

乾道元年,陈康伯荐,赐对,言:“历年屡下诏恤民,而惠未加浃。陛下轸念,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财赋不集。毋惑乎日降丝纶,恩不沾被。细民既困于倍输,又困于非泛,重以岁恶,室且垂磬,租不如期,积多逋负。今明堂肆赦,户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愿悉除免。”上曰:“非卿不闻此言。”诏从之。

八年,兼权礼部侍郎,除给事中。时太子詹事已除,上又特令增员为二,命兼之。赐对,言:“比年人物螅c,士气耗TC,当广储人材以待用。”上曰:“观卿所奏,公辅器也。”

假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使金。致命金廷,立班既定,相仪者以亲王将至,命师点退位,师点立。相仪者请数四,师点正色曰:“班立已定,尚欲何为。”不肯少动。在廷相顾骇愕,知其有守,不敢复以为请。九年,使还,有言其事于上者,上嘉叹不已。及后金使贺正旦至阙,问馆伴:“师点今居何官?”馆伴宇文价于班列中指师点以示之,金使恍然曰:“一见正人,令人眼明。”

十年,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入奏,控免,上曰:“卿靖重有守,识虑深远,朕欲用卿久矣。”复诏兼参知政事,除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师点尝同宰相奏事退,复同枢密周必大进呈,上曰:“适一二事卿等各陈所见,甚关大体。前此宰相奏事,执政不措辞,今卿等如此,深副所望。”必大奏:“祖宗时,宰执奏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责,退不相衔。自秦桧用事,执政畏避不敢言。今陛下虚心兼听,若只宰相奏事,何用执政为?”师点复奏:“臣敢不竭股肱之力。”上因谕之曰:“朕欲天下事日往来胸中,未尝释也。”

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时进,立岁终稽考法,及是,主计臣有喜为督促者,乞不待岁终先期行之。画命已下,师点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或谓:“令已出矣。”师点曰:“事有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即追寝其议。枢密周必大举手贺师点曰:“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公之赐也。”一日,入对后殿,上曰:“朕前饮冰水过多,忽暴下,幸即平复。”师点曰:“自古人君当无事时,快意所为,忽其所当戒,其后未有不悔者。”上深然之。

十三年,辞兼同知枢密院事。权提举国史院,权提举《国朝会要》。十四年,除知枢密院事。师点惓惓搜访人才,手书置夹袋中,谓蜀去朝廷远,人才难以自见,蜀士之贤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文学,每有除授,必列陈之。十五年春,以资政殿大学士知泉州,除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绍熙二年,除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师点尝谓诸子曰:“吾平生仕宦,皆任其升沉,初未尝容心其间,不枉道附丽,独人主知之,遂至显用。夫人穷达有命,不在巧图,惟忠孝乃吾事也。”三年,得疾薨,年六十九。赠金紫光禄大夫。有奏议七卷、制槁八卷、《东宫讲议》五卷、《易说》四卷、《史识》五卷、文集八卷。

萧燧,字照邻,临江军人。高祖固,皇佑初为广西转运使,知侬智高凶狡,条上羁縻之策于枢府,不果用,智高后果叛。父增,绍兴初尝应制举。

燧生而颖异,幼能属文。绍兴十八年,擢进士高第。授平江府观察推官。时秦桧当国,其亲党密告燧,秋试必主文漕台,燧诘其故,曰:“丞相有子就举,欲以属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桧怀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则员溢,就院易一员往漕闱,秦熹果中前列。秩满,当为学官,避桧,调静江府察推而归。

燧未第时,梦神人示以文书,记其一联云:“如火烈烈,玉石俱焚;在冬青青,松柏不改。”已而果符前事。未几,丁忧。三十二年,授靖州教授。孝宗初,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轮对,论“官当择人,不当为人择官。”上喜,制《用人论》赐大臣。淳熙二年,累迁至国子司业兼权起居舍人,进起居郎。

先是,察官阙,朝论多属燧,以未历县,遂除左司谏。上谕执政:“昨除萧燧若何?”龚茂良奏:“燧纯实无华,正可任言责,闻除目下,外议甚允。”燧首论辨邪正然后可以治,上以外台耳目多不称职,时宦官甘忭之客胡与可、都承旨王捴迨宥皆持节于外,有所依凭,无善状,燧皆奏罢之。

时复议进取,上以问燧,对曰:“今贤否杂揉,风俗浇浮,兵未强,财未裕,宜卧薪尝胆以图内治。若恃小康,萌骄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劝上正纪纲;容直言;亲君子,远小人;近习有劳可赏以禄,不可假以权。上皆嘉纳。擢右谏议大夫,入谢,上曰:“卿议论鲠切,不求名誉,纠正奸邪,不恤仇怨。”

五年,同知贡举。有旨下江东西、湖南北帅司招军,燧言:“所募多市井年少,利犒继,往往捕农民以应数,取细民以充军。乞严戒诸郡,庶得丁壮以为用。”从之。

夔帅李景嗣贪虐,参政赵雄庇之,台臣谢廓然不敢论,燧独奏罢之。雄果营救,复命还任。燧再论,并及雄。雄密奏燧误听景嗣仇人之言,遂下临安府捕恭州士人钟京等置之狱,坐以罪,景嗣复依旧职。燧乃自劾,诏以风闻不许,竟力求去。徙刑部侍郎,不拜,固请补外。出知严州,吏部尚书郑丙、侍郎李椿上疏留之,上亦寻悔。

严地狭财匮,始至,官镪不满三千,燧俭以足用。二年之间,积至十五万,以其羡补积逋,诸邑皆宽。先是,宣和庚子方腊盗起,甲子一周,人人忧惧,会遂安令朘士兵廪给,群言恟恟。燧急易令,且呼卒长告戒,悉畏服。城中恶少群扰市,燧密籍姓名,涅补军额,人以按堵。上方靳职名,非功不予,诏燧治郡有劳,除敷文阁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几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数。

婺与严邻,人熟知条教,不劳而治。岁旱,浙西常平司请移粟于严,燧谓:“东西异路,不当与,然安忍于旧治坐视?”为请诸朝,发太仓米振之。

八年,召还,言:“江、浙再岁水旱,愿下诏求言,仍令诸司通融郡县财赋,毋但督迫。”除吏部右选侍郎,旋兼国子祭酒。九年,为枢密都承旨。近例,承旨以知阁门官兼,或怙宠招权,上思复用儒臣,故命燧以龙图阁待制为之。燧言:“债帅之风未殄,群臣多迎合献谀,强辨干誉,宜察其虚实。”上称善。除权刑部尚书,充金使馆伴。

十年,兼权吏部尚书。上言广西诸郡民身丁钱之弊。兼侍讲,升侍读。言:“命令不可数易,宪章不可数改。初官不许恩例免试,今或竟令注授。既却羡余之数,今反以出剩为名。诸路录大辟,长吏当亲诘,若死囚数多,宜如汉制殿最以闻。”事多施行。庆典霈泽,丁钱减半,亦自燧发之。

高宗山陵,充按行使,除参知政事,寻充永思陵礼仪使,权监修国史日历。十六年,权知枢密院。以年及自陈,上留之,不可,除资政殿学士,与郡。复请闲,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绍熙四年卒,年七十七。谥正肃。

孝宗每称其全护善类,诚实不欺,手书《二十八将传》以赐。子逵,登淳熙十四年进士第,唱名第四,孝宗曰:“逵才气甚佳,父子高科,殊可喜。”逵累官至太常。

龚茂良,字实之,兴化军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为南安簿、邵武司法。父母丧,哀号擗踊,邻不忍闻。调泉州察推,以廉勤称。改宣教郎,以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荐,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累迁吏部郎官。

张浚视师江、淮,茂良言:“本朝御敌,景德之胜本于能断,靖康之祸在于致疑,愿仰法景德之断,勿为靖康之疑。”除监察御史。

江、浙大水,诏陈阙失,茂良疏曰:“水至阴也,其占为女宠,为嬖佞,为小人专制。崇、观、政和,小人道长,内则憸腐窃弄,外则奸回充斥,于是京城大水,以至金人犯阙。今进退一人,施行一事,命由中出,人心哗然,指为此辈。臣愿先去腹心之疾,然后政事阙失可次第言矣。”内侍梁珂、曾觌、龙大渊皆用事,故茂良及之。

迁右正言。会内侍李珂没,赠节度,谥靖恭,茂良谏曰:“中兴名相如赵鼎,勋臣如韩世忠,皆未有谥,如朝廷举行,亦足少慰忠义之心。今施于珂为可惜。”竟寝其谥。尝论大渊、觌奸回,至是又极言之,曰:“今积阴弗解,淫雨益甚,荧惑入斗,正当吴分,天意若有所怒而未释。二人害政,甚珂百倍。”上谕以“皆潜邸旧,非他近习比,且俱有文学,敢谏争,未尝预外事。”

翌日,再疏言:“唐德宗谓李泌:‘人言卢杞奸邪,朕独不知,何耶?’泌曰:‘此其所以为奸邪也’。今大渊、觌所为,行道之人能言之,而陛下更颂其贤,此臣所以深忧。”疏入,不报,即家居待罪。章再上,除太常少卿,五辞不拜,除直秘阁、知建宁府。自以不为群小所容,请祠,不允。

上后知二人之奸,既逐于外,起茂良广东提刑,就知信州。即番山之址建学,又置番禺南海县学,既成,释奠,行乡饮酒以落之。城东旧有广惠庵,中原衣冠没于南者葬之,岁久废,茂良访故地,更建海会浮图,菆寄暴露者皆揜藏无遗。召对崇政殿,左丞相陈俊卿欲留之,右相虞允文不乐。会俊卿亦罢,除直显谟阁、江西运判兼知隆兴府。

上以江西连岁大旱,知茂良精忠,以一路荒政付之。茂良戒郡县免积税,上户止索逋,发廪振赡。以右文殿修撰再任,疫疠大作,命医治疗,全活数百万。进待制敷文阁,赏其救荒之功。召对,奏:“潢池弄兵之盗,即南亩负耒之民。今诸郡荒田极多,愿诏监司守臣条陈,募人从便请耕,民有余粟,虽驱之为寇,亦不从矣。”除礼部侍郎。

上亟用茂良,手诏问国朝典故有自从官径除执政例,明日即拜参知政事。奏事,赐坐,上顾叶衡及茂良曰:“两参政皆公议所与。”衡等起谢,上从容曰:“自今诸事毋循私,若乡曲亲戚,且未须援引。朕每存公道,设有误,卿等宜力争,君臣之间不可事形迹。”茂良曰:“大臣以道事君,遇有不可,自当启沃,岂容迹见于外。”请诏有司刊定七司法。

淮南旱,茂良奏取封桩米十四万,委漕帅振济。或谓:“救荒常平事,今遽取封桩米,毋乃不可?”茂良以为:“淮南咫尺敌境,民久未复业,饥寒所逼,万一啸聚,患害立见,宁能计此米乎?”他日,上奖谕曰:“淮南旱荒,民无饥色,卿之力也。”

潮州守奏通判不法,得旨,下帅臣体访。通判,茂良乡人也,同列密以省吏付棘寺推鞫,欲及茂良。奏事退,同列留身,出狱案进上,茂良不知也。上厉声曰:“参政决无此!”茂良逊谢,不复辩。

叶衡罢,上命茂良以首参行相事。庆寿礼行,中外凯恩,茂良慨然叹曰:“此当以身任怨,不敢爱身以弊天下。若自一命以上覃转,不知月添给奉与来岁郊恩奏补几何,将何以给?”

宣谕奖用廉退,茂良奏:“朱熹操行耿介,屡召不起,宜蒙录用。”除秘书郎。群小乘间谗毁,未几,手诏付茂良,谓“虚名之士,恐坏朝廷。”熹迄不至。钱良臣侵盗大军钱粮,累数十万,茂良奏其事,手诏令具析。俄召良臣赴阙,骎骎柄用,其后茂良之贬,良臣与有力焉。

茂良之以首参行相事也,逾再岁,上亦不置相,因谕茂良:“史官近奏三台星不明,盖实艰其选耳。”淳熙四年正月,召史浩于四明,茂良亦觉眷衰,因疾力求去。上曰:“朕以经筵召史浩,卿不须疑。”

时曾觌欲以文资禄其孙,茂良以文武官各随本色荫补格法缴进。觌因茂良入堂道间,俾直省官贾光祖等当道不避。街司叱之,曰:“参政能几时!”茂良奏:“臣固不足道,所惜者朝廷大体。”上谕觌往谢,茂良正色曰:“参知政事者,朝廷参知政事也。”觌惭退。上谕茂良先遣人于觌,冲替而后施行。茂良批旨,取贾光祖辈下临安府挞之。手诏宣问施行太遽,茂良待罪。上使人宣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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