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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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 第2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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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远方的夕阳,我叹了口气,说:那你跟我去京城吧,愿意吗?
    她呆呆的望着我。可能从来不知道京城是什么地方,但她根本就没有多想,直接点头,说:我跟着你走。
    在她的认知里,她已经卖身给我了,她觉得她就是我的货物,一切都得听我的。
    但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的国家里,我不觉得我买了她这个人,我只知道我帮助了她,就这么简单。
    戴着这个小姑娘回了明月酒楼。我让店小二打了两盆热水,随后给店小二了五两银子,让他出门帮我买一套奢华点的女装,同时又吩咐了一句:剩下的钱都是你的。
    这会不忙,店小二屁颠屁颠的跑了出去,我站在门口,静静的等候着那小姑娘洗漱,等小二买回来了衣服,我让老板娘送了进去。
    有句话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是一点都不错的,此刻的小姑娘,洗漱之后穿上一身华贵的衣服。看起来就完全是个大家闺秀了。
    我笑着说:你还是很有气质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她可能第一次穿这么华贵的衣服。有些不太适应,此刻小声说:我叫梅花,爹爹叫我梅儿。
    我嗯了一声,说:走吧,我们需要连夜赶往京城了。
    这个事情不能耽误,我一定不能让文刀凌云赶在我前边进宫当了锦衣卫,那样的话,我的任务就危险了。
    等我带着梅儿下了楼之后,还没来得及出明月酒楼,忽见外边一大队人马快速的飞奔过来,到了酒楼门口,那一群装束看起来像是官差一样人,手持腰刀,振声喝道:刘明布何在!?
    店老板哪见过这架势啊,立马吓的哆哆嗦嗦,唯唯诺诺的说:官……官老爷,这……怎么回事啊?
    “滚一边去!”带头的官差,直接一脚将店老板踹翻,正准备上楼的时候,我挡在了他的面前,说:我就是刘明布!
    那家伙盯着我上下打量一番,冷哼一声:给我带走!还有这小丫头,一并给我押走!
    我很纳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我和梅儿一起被押回官府的时候,县令一拍惊堂木,让我跪下的时候,我才知道终于发生了什么事。
    别的不说,我看到了一脸恶毒的洪大,站在县令旁边的样子,我就知道,如今这个时代,官匪勾结,把持整个地方的势力,可以说是黑白通吃!
    那县令的下巴上,长了一个大瘊子,瘊子上还有一撮黑毛,看长相就像那种天生的贪官。
    我咬着牙,说:凭什么给你跪下!
    这话说的,整个堂上的人都愣住了,自古以来,跪拜官老爷,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从二十一世纪来的,我跪天跪地跪父母,除此之外,我是不会给任何人下跪的。
    最为关键的是,我做错事了吗?我根本没错,这是洪大跟本县县令勾结在一起,准备收拾我。
    而这一刻,我也终于知道洪大为什么在这个镇子上可以横着走的原因了,能跟县令混成这种关系,那可真是一方恶霸了。
    我叹了口气,这个地方的腐败已经不是一般的严重了。
    “藐视公堂,来人啊!先给我打五十大板!”县令一拍惊堂木,两旁的衙役这就过来把我按到地上,我岂能束手就擒?等衙役上来的时候,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窜到了县令的旁边,振声喝道:贪官!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是洪大先强抢别人的金子,所以我才动手的!
    我窜的很快,等大家都反应过来的时候,县令已经被我掐住了脖子,他急忙求饶道:诶诶诶,好汉饶命,好汉莫慌,这事,容我细细调查一下。
    随后,县令伸手抚了抚官帽,象征性的问洪大:你是否抢夺那民女的财物啊?
    一听这语气,不等洪大回复,我就直接掐住了县令的脖子,怒声说道:别他妈给我装腔作势了,知道你们都是一伙的,今天老子把话放这了。让我走,大家都没事,不让我走,今天谁都别想有好下场。
    外边救驾的人已经将整个公堂围了起来,看热闹的老百姓早就吓傻了,可能这千百年来,我是第一个敢冲上公堂去掐县令脖子的。
    在古代,王权就是一切。
    我这种做法是藐视王权,是要诛九族的。
    但我特娘的是一个人来这里的,九族都不在,爱咋咋地。
    县令好声好气的说:哎呀,好汉啊,你听我说,这事吧,可大可小,你说是不?这样吧,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如何?
    我嗯了一声,松开了手,说:这样就最好了。
    等我下了公堂,拉着梅儿的手离开之时,刚走到门外,忽然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声吼道:来人啊!弓箭手,刀斧手准备!
    “哗哗哗!”整个院子里的弓箭手,整齐一致的将手中的弓箭拉成满月,一旦松手,立马就能让我射成刺猬。
    除此之外,衙役之中还有一对刀斧手,正在外围准备进攻,不过看这架势,已经不用他们了,光这几十个弓箭手就足以让我射穿了。
    县令咬着牙,此刻怒火三丈,他直接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大声骂道:何处而来的刁民,竟然威胁本官,杀无赦,放箭!低以吗血。
    县令说话之时,扔出一只令牌,当令牌落地的一刹那,我立马搂住了梅儿,用自己的身躯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
    一瞬间,五六十支弓箭嗖嗖而至,射进我的身体里,插在我的肾脏中,但大多数都被无主神骨给抵挡了下来。
    我咬着牙,只觉得身上痛的快要没知觉了。
    仅仅攻击了这一波,我身上就插满了箭矢,但我仍然是站直了身子,嘴角流着血,冷声笑道:天下间若都是你这样的县令,百姓又何来幸福之说,何来安居乐业之说,你这种县令,只会鱼肉百姓!
    县衙里所有的人,包括外边看热闹的老百姓都吓到了,背上插了五六十支箭,身上的衣服被鲜血染红了,但仍然站得笔直,说话声底气十足,这让县令都难以相信。
    如果按照常人来说,受这样的伤,那没得讲了,肯定早死了。
    此刻我一步步的朝着县令走去,每走一步,地上都会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县令大惊失色道:拦住他!拦住他!刀斧手,刀斧手快上!
    我决定了,我刘明布,今日必杀这个县令!哪怕以后遭受天下的追杀,我也要杀掉他,这种人,活他一条命,就有数不尽的百姓受折磨,他必须得死!
    刀斧手冲了上来,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大喝一声:这县令是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们比我清楚,你们护着这样的狗官,还有良心吗?
    
    第470章 风风火火闯九州
    
    刀斧手们一愣,并没有立即举着板斧砍我,县令暴跳如雷,吼道:你们这帮饭桶,我平时给你们吃。供你们住,还给你们发粮饷,现在怎么不听我的命令了!
    我怒吼一声:你们上不上,这狗官我今天都一定要杀了他的。他是必须要死的,所以,你们应该很清楚,有没有必要继续为他卖命!
    说话的间隙,我体内的活太岁快速的修复着我的身躯和内脏,仅仅十几秒的功夫,我身上插着的几十支弓箭就慢慢的脱离了我的肉体,掉在了地上。
    不一会。我的脚下掉了几十支弓箭,箭头还都带着血,所有人都瞪着眼珠子,人人都传开了,说我不是人,要不就是天神下凡,要不就是个山里的怪物。
    刀斧手们原本还不知道要不要上来跟我拼命,但见我身上的弓箭可以自己从肉体里退出来,这一下子甩手扔掉双斧,转头就跑。
    县令也想跑,不过他那一身肥膘,根本就跑不动。我冲上去,取出匕首,一把从他背后刺进他的心脏之中,当场要了他的命!
    老百姓们吓了一跳,慌忙逃窜,整个县衙里大乱一团,此刻我真想抬头仰天,高唱一曲好汉歌!
    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我真理解了梁山好汉的心情,真心的,以前看电视。虽然懂他们为什么造反,聚义梁山泊。但是我不理解他们的心情,没有那种感同身受的经历。
    今日,我实在看不下这县令一副鱼肉百姓,利用权力来压榨百姓的,所以动了杀念。
    我知道,杀掉地方父母官,这不是小事,朝廷很快就会派人来,或许更会直接派锦衣卫来这里,我需要躲一躲了。
    我牵着梅花的手,离开了县衙,一路上。百姓们对我投来了赞许,肯定,但却带有一丝悲叹的目光。
    他们当然也知道。从此我就要过着亡命天涯的生活了,官府一定会通缉我的。
    我骑上马,带着梅花,离开了这个小镇,这个年代的道路都非常窄,而且没有公路那一说,都是土路,土路的两边还长满了野花。
    顺着夕阳一路狂奔,梅花坐在我的前边,仰着头看着我,问我:恩公,你是天神吗?
    我一愣,正在抓着缰绳,缓缓往前走的动作为之一顿,我笑着说:我怎么会是天神呢?
    梅花说:你抱着我的时候,你的身上散发出了红光,爹爹曾经说过,只有天上的神仙才会让自己的身体发光。
    我想了想,可能是弓箭射入我体内的时候,业火金蛟的力量被催发了,不然单凭我自己,是不可能扛得住这么多弓箭的。
    毕竟无主神骨正是业火金蛟的剑柄,剑柄受到攻击,剑刃自动反击,或者有了什么反应,这也在情理之中。
    我笑着说:我不是天神,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发现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傻蛋的我,来到了这个古代,立马就变的高人一等,立马就变的非常聪明,仔细想想,毕竟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比如今这个年代不知先进了多少倍。
    尤其是我身上还有这么多的天材地宝。
    一直到了天黑的时候,我才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带着梅花在客栈里要了两间上房,吩咐店老板好好喂养我的马,坐在屋子里,我心想:如今这个朝代,信息不发达,朝廷在得知县令被杀死之后,派人通缉我,这个过程估计至少得一星期。
    一星期的事件,如果我能赶到京城,那倒也行,可赶到了京城呢?我还是会被认出来,那个时候就更危险了。
    哎,忽然间很是悲叹,觉得自己有点冲动,但在再转念一想,我杀的是贪官,我是替天行道,我是替百姓萌福。我做的对,我不应该有负罪感。
    劝了一下自己,翌日,我带着梅花继续赶路,说真心话,在没有汽车,没有轮船,没有飞机的年代,出一趟远门,真心不容易。
    不过我也见识了这一路上的绝美景色,尤其是在通过河北张家界天门山附近的时候,那景色,真叫一个绝美,有山有水。
    其实我不太确定那是不是张家界天门山,但根据我所走的路线,以及路程的距离,还有四周的风景,我觉得那应该是张家界。
    骑马时间长了,我怕它累,就跟梅花下来走,但走的时间久了,梅花又累了。所以我让梅花骑在马上,我牵着马,就这样走在山间小路上,走在小溪中。
    溪水淌湿了我的裤腿,但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纯天然的感觉,目前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铁塔和苏桢。
    鬼王可真是办了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这件事出了岔子,或许我们三人早就到达了京城,早就开始展开侦查了,一旦遇到文刀凌云,斩立决!
    可现在倒好,我们三人彻底失散,而我又遇到了这么多麻烦人,如果身旁能有她俩,我肯定不会像是没头苍蝇一样,惹这么多事。
    忽然发现,我很感慨。
    自嘲的笑了笑,我摇了摇头,牵着马继续往前走,坐在马背上的梅花,轻声对我说:恩公,你笑什么?
    我说:哦,没事,就是忽然想笑。
    梅花说:恩公,听你说话的口音,你不是我们本地人,而且,你跟别人不一样。
    我饶有兴趣,笑着问:我跟别人怎么不一样了?
    梅花说:镇子上有好几个姑娘,也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爹娘死了,没钱埋葬,要不裹个席子,有的甚至连席子也没有,她们自愿变卖自己之后,大多数都成了有钱人的妾,整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遭受正房的打击。
    我说:她们都是这样的吗?
    梅花说:大多数是这样的,还有一部分是有钱的地主老爷买回去,当仆人。真要是当了仆人,其实还好点,至少在干活的情况下,能有口吃的。
    我还没说话,梅花就支支吾吾的说:恩公你就很怪,买我回来之后,还对我这么好……
    “哈哈哈,可能我是个傻蛋吧?”
    我抬头仰天,爽朗的大笑了几声,郑板桥说过,这人啊,难得糊涂。做一个傻蛋,不挺好吗?
    由于时间过了四五天,我们身上的干粮吃的差不多了,我最后在一个小镇子上补充了一次干粮之后,就再也不敢走大路了。低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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