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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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 第2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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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愣住了,我知道明朝时期已经有火枪的问世了,但只能打一发子弹,但没必要看到我拿火枪,立马就吓成这样吧?一把火枪不足以有如此威慑力吧?
    脑海里加速运转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原因所在。
    明朝时期,火药都是官方控制,老百姓是不可能触碰到的,至于火枪这种东西,那更是皇家玩物,平头老百姓,谁有机会去接触?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见我手持火枪,这帮人可能知道我就是皇亲国戚,或者是什么亲王,又或者跟当今圣上有什么直接或者间接,更或者拐弯关系,不然是弄不到火枪的。
    这倒好,还没开战,我就直接征服了他们,看来带一把枪,还真是好。
    伟人说的对啊,有枪即是草头王。
    我对他们说:不知者不罪,平身。
    还别说,这个逼装的,我真心给自己一百分,还平身,语气颇有一种皇室风范,他们一听我这么说话,外加我身上穿着一身潇洒的蚕丝服装,更加确信我就是京城来的人。
    他们起身后,仍然是不敢抬头看我,一个个都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说:你们也不用害怕,我现在只想寻找两个人,那两个人的样子,诺,这个家伙是知道的。
    我指着那个带路的人说道。不过现在而言,所谓的带路,就是一场骗局,就是想把我骗到这个乱葬岗,干掉我。
    但他俩又不敢私自动手,因为他俩若是提前杀了我,等马贼老大来的时候,银子到底抢了多少,那谁也不知道,有可能他俩会私吞一些。
    所以,还是支开一个人,先通报老大。
    见我这么吩咐,马贼老大忙不迭的点头说:是是是,我们山寨的兄弟,一定会全心全力的为少侠去寻找的。
    我将包裹里的银子全部取了出来,往地上一扔,说:这里有几百两银子,你们解散了吧,以后别打家劫舍,拿着这点钱,做笔买卖,娶个媳妇,生个娃,赚个小钱,日子悠闲,多好?比你们整天你打打杀杀要强很多吧?
    场面很寂静,没人敢吭声,唯有山风掠过,呜呜的叫。
    他们没人敢碰银子,我指着那个带路的,说:你把银子平均分一下,这银子足够你们做一笔小买卖了,如果拿了这笔钱,以后还要打家劫舍,小心我指挥大军灭了你们。
    一听我最后一句话,扑通扑通,众人又是跪倒一片,能够指挥大军的人,岂是平头老百姓?
    不过,说实话,我是故意装逼的……
    现在想想,怪不得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中,这么多人爱装逼,爱攀比,装逼的感觉真心爽啊,这玩意装多了会上瘾,我一定要克制住。
    他们拿了钱之后,我说:如果找到这两个人,告诉他们,我去京城等他们了。
    “爸爸,需不需要小的们送你一程?这一趟山路,到处都是山匪,不过你要是报我的名号,他们没人敢动你。”
    我哈哈大笑道:别喊我爸爸了,我叫刘明布,山匪算什么,他们若敢碰我一根毫毛,我让他们九族尽灭。
    这一句气势非凡的话说出来,其实我又不小心装了一逼……
    骑上我的高头大马,我说:听我的没错,拿着这笔银子,去做个小买卖吧,比你们打家劫舍,天天把过刀口舔血的日子要好的多。
    话毕,我策马扬鞭下了山。
    我不缺那点钱,因为我身上还有一大叠银票,最大面额的有一百万两,这特娘的,我现在可真是富可敌国的人物了,我得低调!
    这荒郊野岭的,找个地方住宿真不容易,我快马加鞭,终于在凌晨赶回了我所在的客栈,美美的睡了一家,一直睡到下午,夕阳西下,我推开二楼的窗户,看着红遍天的夕阳,心里感叹一句:真美啊。
    下了楼,正要赶路的时候,却忽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熙熙攘攘的吵闹声,还有很多人不停的吆喝,我心想这是谁,干什么呢?
    洗漱完毕,穿戴整齐,我仍然是手摇折扇,一副公子哥的造型,走出了酒馆,到了外边一看,我去,卖身葬父啊。
    古代卖身葬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在自己的头顶上插上一根稻草,这就表明自己是货物了,可以卖了。
    我走过去,看着那小女孩低着头不停的哭,我说:小妹妹,你抬头让我看看。
    她抬起头的一刹那,我顿时就愣住了……
    
    第468章 替天行道
    
    这长相绝美清秀,而且看她年纪,顶多也就是十二三岁,这么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双亲。无奈卖身葬父。
    以前只是听说过的事情,没想到我亲眼见证了一次,看来历史上很多事情还都是真事。
    我问她:你卖身葬父要多少银子?
    她双眼一动不动的盯着我,眼中噙着泪水,说:二十两银子。
    旁边的人立马起哄,说:就你这小身板值二十两银子啊?
    “太贵了。”
    “谁家丫头也卖不到你这价格啊。”
    众人议论纷纷,这小姑娘低下了头,始终默不作声,但我看到了他膝盖前的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地面上,晶莹的泪珠落在地上沾染上土尘那一刻。我沉默了。
    我从兜里掏出那一小块金子,说:这个给你,安葬你爹爹吧。
    她惊讶的看着我,都有点不敢接了,我又往前伸了伸手,说:拿着吧,先把你爹爹安葬了吧。
    因为我看她爹的尸体,已经隐隐有些味道了,或许是这一会聚集的人太多,汗味太重。
    她这才受宠若惊,小心翼翼的接了过去,随后就藏在了怀里。这就起身,用席卷让她父亲的尸体裹了起来,然后用绳子绑上,艰难的拖行着。
    等我回到酒馆,收拾好东西,准备赶路的时候,忽听外边传来一阵哇哇的哭声,而且一边哭,一边有人大喊:恩公,有人抢了我的金子,恩公。恩公……
    这声音我很熟悉,仔细一想,好像是刚才那个卖身葬父的小姑娘啊。
    等我下了酒楼一看,她哭的稀里哗啦,衣服也被扯破了,原本还算整齐的头发,现在像是被人抓过一样,而且一个鼻孔还流血了。
    她见我出来,立马冲过来,但碍于她身上有些脏,她不好意思碰到我,就站在我身边哭着说:恩公,我的金子被人抢走了。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就哗哗的往下掉。
    我第一反应是遇到骗子了,因为被那一帮马贼骗到乱葬岗之后,我现在长了很多心眼。不过看这小姑娘刚才肯定是跟强盗厮打了一阵。
    应该是她想保护自己的金子,但她一个小姑娘,肯定打不过成年男子,所以被狠狠的打了一顿,扯破了衣服,还被抢走了金子。
    我一咬牙,说:妈的,带路!
    我这个人,不爱管闲事,但是这事,我真忍不住,天不行道,我就替天行道!
    店老板屁颠屁颠的给我牵出一匹好马,我上了马,朝着小姑娘伸手,她思量再三,最后还是伸出了脏兮兮的手掌,我一把将她拽到了马上,双手抓住缰绳之时,正好让她护在我的胸前。
    “驾!”
    我问明小姑娘那强盗离去的方向,她指名道姓的说:是镇上的恶霸,洪大和洪二。
    “洪大,洪二。”
    我嘴角喃喃了一句,随后嗯了一声,说:你给我指路,咱们直接去他家。
    顺着镇子上的大路,仅仅是奔跑了两分钟,快要出镇子的时候,她指着一处深宅大院,说:就是这!
    我停下马一看,果不其然啊,还真有恶霸的范。
    这深宅大院,深红色大门,门前瓦檐两端,高挂两个大红灯笼,灯笼上写着一个洪字,这种房屋搁在这个年代,绝对的豪宅。
    走到门前之时,我将龙蛇图腾灌入右腿之上,对准洪宅的大门,狠狠的踹上去了一脚。
    这一脚踹下去,只听门后咔嚓一声,随后大门应声而来,顶门闩都被我直接踹断了。
    进了大院之后,一个看似像是管家的人,急急忙忙的冲过来,问我干什么,我没说别的,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振声问道:洪大和洪二在哪?
    “大老爷和二老爷在外边喝茶呢,没……没回来啊。”他说话哆哆嗦嗦。
    我懒得废话,直接一脚将他踹翻,振声道:去找他们,告诉他们,赶紧滚回来!
    这管家吓的屁颠屁颠的,可能从来没人敢在洪宅里如此嚣张,我这一顿揍,虽然不够狠,但却在气势上吓到了他。
    尤其是我现在这一身装束,那就是典型的公子哥。
    我站在洪宅的院子里,问这小女孩:洪大和洪二是什么时候抢你金子的?
    小姑娘还在啜泣,她说:你给我金子之后,人群就传开了,整个小镇上都知道有人给我了一块金子,然后洪大和洪二就找上我了,说让我把金子给他们,他们替我安葬爹爹。
    我一愣,说:那也行啊。
    小女孩又哭了,她说:那一锭金子肯定用不完的,我是想剩下多少,准备还给你的。如果落到洪大的手里,那肯定全部要被他独吞了。再说了,他也不会帮我安葬爹爹的。
    听了这句话,我颇觉感动,伸手摸了一下小姑娘的脑袋,说:行,我给你出头!
    其实我不缺这一锭金子,但是,洪大这种人,你不给他一顿教训,他永远不知道天高地厚,他永远会在这个小镇子上欺男霸女。
    看别人家只剩下个小姑娘,就直接欺负到人家头顶上,这种人,我看不起。
    我看了一下表,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之后,一个身材彪悍的人,带着刚才那个管家回来了,一进大院,指着我问:你就是那个找事的?低以低才。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姑娘立马冲了上去,哭着喊:快把金子还给我,还给我!
    幸好我拉住了小姑娘,她冲上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说:听说你叫洪大。
    “老子就是洪大,怎么了?”他仰着头,用鼻孔看着我,双手环抱于胸,很是嚣张。
    我说:有些时候,有些地方,你可以称王称霸。但你这么做,是不对的,我给你一次机会,你把金子还给这位小姑娘。
    镇子上的人,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我的名气,毕竟我刚来镇子上,朝着明月酒楼外边撒银子的事,已经传开了,镇子上的人都知道我有名气。
    这个洪大此刻嘿嘿笑着说:在我洪大的院子里,跟我说这种话?你以为你是谁?来人啊,给我围住!
    洪大一声吼,忽地从洪宅的后院中涌出二十多个家丁,此刻手持长棍,将我彻底围绕了起来,可以说是水泄不通。
    “有点意思。”
    这人要是横习惯了,你跟他说好话都没用,必须得供着他,稍有不对劲的话,他就有可能翻脸。
    我原本想掏出手枪,但转念一想,用手枪的话,第一肯定会打死或者打伤人,这一点是不好的。第二,我的子弹也没多少,还要留着去做更重要的事。
    想罢,我抽出了藏在后腰上的匕首,寒芒一处,在我手心中绽放。
    当家丁冲上来的时候,我左手推了一下小姑娘,让她靠后,随即我与家丁战至一起,这些家丁就是身强力壮而已,根本就不会功夫。
    我刘明布虽说打不过鬼王他们,但我现在体内已经拥有了业火金蛟,也可以使用出来了,这玩意我是暂时不会用的,一旦使用出业火金蛟,我觉得瞬间灭掉他们二十多条性命,肯定不在话下,那就玩出大事了。
    我用匕首,游走在人群之中,将他们每个人的手腕都划了一刀,让他们手中的长棍全部落在了地上,个个捂着手腕歇斯底里的痛叫。
    洪大不服气,咬着牙冲上来,我收起匕首,当洪大出拳的那一刻,我一把抓住洪大的拳头,随后狠狠的反方向折去。
    只听咔嚓一声,洪大的手肘立马脱臼,随后我一脚踹在洪大的腿弯上,让他踹的跪在了地上,振声喝道:金子呢?是自己拿出来,还是让我动手?
    
    第469章 我要干一票大的!
    
    洪大这个人,一看就是个老油条,被我这么一压制,立马求饶道:哎哟哟,轻点轻点。金子我让洪二拿着了,我现在找洪二要过来,你看行吗?
    我松开了手,末了又踹了他一脚,说:我在明月酒楼等着你,一个时辰之内,给我送过去!
    随后,我骑上马,带着小姑娘离开了,这一次我直接带着小姑娘买了一口好棺材,好好的安葬了她的父亲。随后我说:等洪大把金子给你了,你就带着金子好好生活吧。
    小姑娘站在我的旁边,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头看着马蹄子,喃喃的说:洪大不会放过我的。
    我一愣,随后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我在这的时候,洪大可能会归还金子。等我走了,洪大可能就不止是单单要金子那么简单了。
    看着远方的夕阳,我叹了口气,说:那你跟我去京城吧,愿意吗?
    她呆呆的望着我。可能从来不知道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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