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地挥动着手臂,不再说话了。
双手掩面,长跪不起。所有的人都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还无声地跪在那里。
10.心灵的蜜月
从教堂回到旅店,看见魁魁格正坐在屋子里。
他坐在炉火前,双脚搭在凳子上,两手捧着那个小偶像,用一把小刀轻轻地刮着偶像的鼻子,嘴里哼着他异教徒的歌。
见我进来,他立刻将偶像藏了起来。拿了一本厚厚的书,放在膝盖上,一页一页翻起来。
每翻那么一会儿——我想大约是五十页——他就会停一停,打个唿哨,故作吃惊地叫那么一声,然后又去翻书页,数到五十就又会停下来。
他似乎不会数五十以上的数,五十这么大的数目已足以让他惊叹了。
我颇感兴趣地注视着这个满脸伤疤的野人,没错,他的灵魂是质朴的。他的目光中充满了刚毅、勇敢和挚诚。
他鲁直的外貌后面是一种无法抵御的高贵,这种高贵来自于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力量,他从不阿谀别人,也不勒索别人。
似乎是因为刚剃了头,他的额头显得更广阔明亮了,也更显出了一种勇往直前的冲劲儿。
不怕您见笑,我从魁魁格脸上看到了乔治·华盛顿的影子,他们的额头都有一个向后的坡角,他们的神气中有一种相似的高贵。魁魁格是一位野化了的华盛顿。
他似乎一点也没注意到我,依然全神贯注地翻着书页。噢,想想昨夜的同榻而眠,想想今天早晨他亲昵地搭在我身上的胳膊,和现在这副冷淡的神情相比,真是有意思。
说来也怪,野人们静默的神情与苏格拉底的表情真有点相似呢!
魁魁格似乎对与别人交往没有兴趣,他和别人尽量不打交道,实在不打不行了,也控制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
这个远渡重洋地跑到这儿来的野人,独来独往而又恬然无争地生活在这群熙熙攘攘的捕鲸者之中,他的生活态度还真有点哲学味道呢,尽管他大概从来也没听说过哲学这个词儿。
其实,哲学这种东西从来就不是能拿来自我标榜的。我一听见某某人自称为哲学家时,就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恶心感觉。
炉火悠然地烧着,窗外的暴风雨奏着单调而又十分有规律的声音,我们俩寂静地坐着,一种奇异的感觉融化了我的心。
狂乱的心绪和跃跃欲试的手脚突然都停止了颤抖,我被这个野人超度了。他不是文明人,也就没有文明人的狡诈和虚伪,他质朴无华的神色中有一种洞穿世事的光辉,不知不觉中我的心已被他征服了。
噢,我要和一个异教徒做朋友了!
我把凳子向他拉了拉,比划着和他套近乎。他开始依然不太理睬,我又讲了昨晚的事,他才问。
“今晚还同睡?”
“是的。”
他笑了。
这样,我便凑了过去,和他一起翻动著书页。
我努力跟他讲着这本书的内容、用途和意义,而且结合这里各种各样的事情进行解释。
他逐渐有了兴趣。
我向他要烟,他立刻递上了烟斗斧和烟袋。我抽一口,他拿过去抽一口,烟斗就这样被不紧不慢地递来递去。
这样,我们心中的所有芥蒂都烟消云散了,我们成了老朋友。
他搂住我的腰,额头贴住我的额头,说我们成亲了,意思就是说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他随时可以为我而死。
这在文明社会中似乎完全是不可思议的,但对这个质朴的野人来说,却完全出之于内心中的自然。
晚饭后,我们又亲密地谈了一阵子,便抽着烟一同走回了房问。
他把那个香料做的人头送给了我,又从烟袋里掏出了三十多个银币,把它们堆到桌子上,笨拙地分成了两堆儿,把其中一堆儿推给了我。
我刚要推辞,他已经硬把银币塞进了我的口袋儿。
他掏出他的那个木偶,要做晚祷了。看样子,他要我跟他一起做,我心里很是犹豫。
我可是个最正经的基督徒啊,怎么能和一个野人去拜他的木偶呢?可是拜了又会怎么样呢?那位胸怀宽广、气量宏大的神会对这个丑陋的小木偶心生嫉妒吗?
以实玛利啊,你要想一想了!所谓崇拜就是执行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是什么?
“我役于人,人役于我!”
魁魁格是我的同胞兄弟了,让他役于我?也就是让他跟我一起去做那长老教派的崇拜仪式?似乎不大可能。
那就只有我役于他了,就是和他一起去拜那个木偶了。可那样的话,我不就成了和魁魁格一样的木偶崇拜者了吗?
魁魁格已经挪开了壁炉上的隔火板,把木偶放正了位置。
我点了点儿刨花,把硬面包烤了烤。我们一起把面包呈给它,磕了三个头,又吻了吻它的头,这才心静气和地宽衣上床。
我觉得朋友必须在床上才能说出推心置腹的心里话来,夫妻据说就是如此,听说还有些老夫老妻,就是在床上聊到天亮的。
我跟魁魁格躺在床上,情投意合地聊着,开始了我们心灵的蜜月。
11.床上
我们就这么亲密无间地聊着,打上那么一小会儿瞌睡,就又聊上半天。魁魁格一会儿把他纹满了花纹儿的腿放到我的脚上,-会儿又缩了回去。
后来越谈越来劲儿,睡意全无,天还不亮就想起床了。
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坐了起来。以膝抵头,靠在床头,肩并肩地坐着。
在这冰冷的环境中,这样传递着彼此的温暖,周身都十分舒畅。
唉,那种炉火旺旺的房间里可没有这种享受,因为没有寒意也就没有了真正温暖的感觉。
坐了一会儿,我想我该睁开眼了。我一向有上了床以后就闭着眼睛的习惯,因为那样可以集中精力享受床的舒适。
大概黑暗是我们人类的本质的存在方式吧,所以你不闭上眼睛便永远有一种虚假的感觉。
我对魁魁格点灯的建议表示认同,他大概又是想抽上几口烟了。
昨天我对他在床上吸烟还厌恶得不行,今天一朝相爱,我那种似乎有点偏执的感觉顿时烟消云散了。
我甚至感到,魁魁格坐在我身边抽烟,是让我感到无比幸福的事,因为这样屋子里就会洋溢浓郁的家庭气氛。
和一个知心好友并肩而坐,同吸一袋烟、共盖一条毯,这实在太有趣了。烟斗斧被我们传来递去,烟雾慢慢地笼住了我们的头顶。
这缭绕的烟雾大约很引人想起往事,他讲起了他的家乡。
我极有兴趣地听着。他注意到了这一点,讲得津津有味。
尽管他的语法混乱,用词不准,但我还是从他滔滔不绝的讲述中听出了他以前经过的事的轮廓。
12.魁魁格的故事
魁魁格的家乡在遥远的西南方的一个叫科科伏柯的岛子上。所有的地图上对这个岛屿都没有任何标示——真正的好地方是从来不上地图的!
很早很早以前,魁魁格身披草衫放牧山羊于故乡的林莽之中时,心中就有一个宏大的抱负:要走出去,见识见识捕鲸者是些什么样的人;还要到文明人的国度中看一看!
魁魁格的父亲是酋长,叔叔是祭司的头儿,而他的母亲则是英勇的战士的女儿,他的血管里流淌着部落之中最为高贵的血液。
一次,一艘从萨格港开来的船,停泊在他父亲统治下的一个港口。魁魁格很想乘上这条船去文明人的国家里去看一看,可是船上的水手名额已经满了,他那当国王的父亲也帮不了他的忙。
可已经下定了决心的魁魁格自有他的办法。他划了一只独木舟,躲到一个一边是珊瑚礁一边是长着大片的红树林的海滩的海峡里,他知道,这是那条大船的必经之地。
等大船一来,他的独木舟便箭一般地冲了出去,他伸出手去,一把抓住船舷,后腿一用力,将独木舟蹬翻,直扑甲板,死死地抓住了锚钉。
他心中已下了誓,除非他们把他砍碎扔回海里,否则绝不下船。
船长吓唬着他,把刀架在了他的胳膊上,可是魁魁格,这位王子,一点也不怕。
船长被他的勇敢和对文明的向往感动了,答应了他留下来的请求,不过在船上他不再是王子,而成了一名捕鲸者。
就像俄国的皇帝彼得甘心情愿到外国的造船厂当工人一样,魁魁格对于让他当捕鲸者也毫无怨言。
他希望能在其中学到一些新东西,将来带回他自己的国度中,能给同胞们一些启示,使他们过得更幸福。
然而,很快他就看出了这些人的卑劣,比他父亲统治下的异教徒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特别是在萨格港和南塔开特,他见到了这些捕鲸者是怎样花掉自己的工资的。他对他们、对文明世界感到绝望了,还是做一辈子异教徒吧。
这样,他虽然还生活在文明人之中,穿他们的服装,结结巴巴地讲他们的话,但是他依旧崇拜他的小木偶,保持着他在岛上的生活习惯。
在他的讲述中,我听出来他的父亲年事已高,很可能如今已不在人世了。我问他现在是否打算回去继承王位,他说不。
他说文明人已经深深地影响了他,使他不配再登上那相传已经三十代的纯洁的王位了!如果要回去,也是在以后。
我又问他,在以后什么情况下才回去,他说受了洗礼以后。眼下先四处转一转,再开阔开阔视野。
他有谋生的手段了,他们把他培养成了一个标枪手,这枝有倒钩的武器不仅是他未来的王笏,而且也是如今的饭碗。
我问他眼下打算干点什么,他说出海、捕鲸。于是我便向他讲了我的经历和志向,并告诉他每一个真正的捕鲸者都应该去南塔开特!
他马上就决定和我一起去那儿,同吃同住,同甘苦共患难!
这太让我高兴了,不仅因为我十分爱慕魁魁格的人格,还因为他是个出色的标枪手、有着丰富的经验的标枪手。这对我这个虽然十分熟悉商船却对捕鲸一窍不通的水手来说,太重要了。
魁魁格的烟斗熄灭了,他放下烟斗,拥抱了我一下,用额头贴住我的额头。
然后,熄了灯,我们各自翻了个身,沉沉睡去。
13.救人
第二天,是星期一。
我把那个香料制的人头卖给了一个理发匠,就去找店老板结账,账是我们俩的,钱却是他一个人的。
店里的人们对我们俩之间突然产生的友谊似乎很感兴趣,特别是店老板彼德·科芬,他关于野人的谎话曾经把我吓了个半死,可如今我和野人成了好朋友。
我借了一辆独轮车,把我们的行李装了上去,直奔停泊在港口的邮船“摩斯号”。
一路上有很多人注视着我们。他们看的并非魁魁格,因为街头巷尾像他这样的人并不鲜见,他们感到奇怪的是我跟这样一个人的良好的关系。
对他们我们一点也不理会,轮流推着小车往前走,魁魁格偶尔停一停,整理一下标枪钩上的皮鞘。
我问他是不是捕鲸船上都不备标枪而要标枪手自带。他说他的标枪质地上乘、饱经战阵,捅到过数不清的大鲸鱼的心脏,就像一个农民喜欢自己的镰刀一样,他无比热爱自己的标枪。
独轮车由我手里转到他手里时,魁魁格给我讲了一个关于他第一次见到独轮车的故事。
在萨格港,船主借给他一辆独轮车,让他装行李。此前,对于独轮车,他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但为了不让别人看出他是个生手,他就把行李结结实实地捆在小车上,然后运足力气一下子就把小车扛到了肩上,大步流星地走上了码头。
“啊,魁魁格,你就这么走到的客店?”
我几乎笑出声来。
他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说的是他们那个岛上的事。岛上的人,在结婚时,要把从嫩椰子里挤出来的椰汁,滴到一个大葫芦里,然后把这个大葫芦放在桌子上最显眼的位置上。
一次,一条大船靠了岸。一位绅士派头的船长被邀请参加魁魁格妹妹的婚礼,他的妹妹当时刚满十周岁。
船长被请到了上席,面前正摆着那只大葫芦,两旁分别坐着魁魁格的父亲和叔叔。
做过饭前祷告——岛上的人做饭前祷告不像我们俯对杯盘,而是仰起脸来,但做祷告则有共同点——祭司长便宣布婚筵开始了。
按照这个岛国的习俗,祭司长要把他的神圣的手指往那还未向客人敬酒的喜酒壶里浸一浸。
船长注意到了他的举止,心想自己是一船之长,而且坐在祭司长的上首,是不是应该如法炮制呢?
他毫不犹豫地在那个葫芦里洗了洗手!
“怎么样,他就是这么干的。”
魁魁格笑着对我说。
买了船票,把行李安置好以后,我们正式上了那艘开往南塔开特的纵帆船。
“摩斯号”扬帆启航,顺着阿库希奈河缓缓而下。
新贝德福的街市在晴朗而寒冷的阳光下泛着一层硬硬的冷色。岸上的木桶堆积如山,而制造木桶的叮当铿锵之声还不绝于耳。
有远航归来的,有起锚待发的,结束便是新的开始,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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