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固然给了男人一次成为英雄的机会,但它同样也给了毁灭女人的机会,它给女人带来的只是一个又一个灾难。
在这样的时代,女人不可能成为战争的主角,战争是属于男人的。这就是战争,它也重男轻女。
我忽地想起如今自己的处境,我和这些可怜的女人又有什么不同呢?我若不想办法逃走,就这样被宇文成都带走,依旧不免要给他糟蹋了身子……不,我不愿意就此认命!
我试着动了下手脚,虽然还不是很灵活,但已经能活动了。我再看看四周,发现我正坐在窗边,而窗外就是九曲池。那池水是活水,和宫外的河相通,此时正值汛期,水流湍急,如果我顺着那水流飘下,或许就能逃掉了。这无疑是很冒险的,虽然我会游泳,但一个不小心,我还是会把小命给送了。
我转头去看,宇文父子正在那里不知商量着什么,并未注意到我的动静。不管了!我决定赌一把!想到这,我猛地站起,跳上窗台,朝下张望着。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宫殿建得很高,那窗台距离池面少说也有十几米,我顿时倒抽口凉气。
宇文成都看见我爬上窗台,大惊失色,就要飞奔过来,“明,你在做什么?!”
“你不要过来!你要是过来,我立刻就跳下去!”我心说,你可千万别过来,因为不管你过不过来,我都要跳下去。如果宇文成都现在跑过来,我没看清下面的状况就往下跳,万一不小心磕碰到什么,那可就真的糟糕了。
“好,我不过去,你站在那,不要乱动。”宇文成都听我这么一说,当然不敢轻举妄动。
我再低头往下看去,只见水面光影浮动,深不见底,甚是怕人。我只能在心中不停地为自己打气,不就是十多米的高度么?就当成是十米跳台好了……死不了的,死不了的……
我把心一横,牙一咬,眼一闭,便纵身往下跳去。
(上部完)
正文 第五十三章 秦琼(番外)
今日立秋。
晚风有些凉了,窗外的桂树随着秋风摆动,那枝条上的叶子已变得斑黄无力,终于不堪受扰,静静地坠落于地, 而后又悄悄地被风吹起,在空中自在地打着圈圈。
轻轻地一弹指,忽然记起,我与明的聚散离合,都是在立秋这一天。
两年前,我仍在齐州当捕盗都头,只是一次普通的追捕,我遇见了那个来历不明、精灵古怪的丫头。
盗匪抓住了她,刀架在她的脖子上,生死悬于一线。她清冷的目光定定地望着我,看起来是如此的镇定自若,但我知道,她并非无所(炫)畏(书)惧(网),她是在乎生死的。心湖忽然传出一声轻响,如同投进了一块石子,立即泛起粼粼波纹,那一瞬间我便决定了,无论如何,我都要救她。
转身、拔剑、划出,那盗匪身首分家,血花飞溅,她没有惊慌、没有尖叫,只是靠在我的怀中静静地发抖。拥着这个纤细柔美,像少女一般美丽的男孩,我的心中生出奇异的怜惜。
我将她带回了衙门,盘问她的来历。她狡黠而敏锐,居然在我面前装疯卖傻,甚至是欺瞒蒙骗,即使明知她满口谎言,我也不忍拆穿她,所以直到今日,我仍不知她从哪里来,她的家乡在何处,她曾经历过些什么。
那时,我真当她是个漂亮的男孩,所以当晚,我便和她睡在同一张榻上。她是焦躁不安的,在榻上翻来覆去,久久不能入眠,而背对着她的我,只好假装已经入睡,好令她安心。
天亮醒来时,她已沉沉睡去。她的呼吸细缓平稳,想来是学过某种高深的内功心法。看着她半吊在榻边,一付戒备森严的模样,我忍不住笑了,将她轻轻抱到榻中央,小心地为她盖好毛毯。起身后,我立刻去市集为她买新的衣裳。
蓝色的绸衣,银丝软带,黑色的小皮靴……只是普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却显得英姿飒爽,灵气逼人。
“秦大哥……我就这样叫你好么?”她淡淡地笑,嘴角有一对浅浅的梨涡,清澈如溪水的眼睛凝望着我。
我无语,只点了点头。
从此她便这样亲昵而豪迈地唤着我,那清亮的声音就像水面的波纹,一圈比一圈大,从我心中慢慢荡漾开去。
她是一个外表谦恭,骨子里激越昂扬的女孩。我与建威都是粗人,在伯当的博学潇洒、奔放自如面前,没有人敢狂妄自大。惟有她,指着伯当的画侃侃而谈,认真地与他论画,一招一式该如何如何,神色端凝,目中聚光。这样的她,怎能不被伯当引为知己?
伯当十年中从未遇见如此知己,自然是激动万分,随后便热情地邀她同去饮酒,她也一口答应下来。可惜她并无酒量,只一杯,便醉倒在我怀里。
我无奈摇头,抱她回房,将她轻轻放于榻上。
见她面红耳赤地扯着领口直喊热,我便动手解开她的衣襟,想让她舒服些。
拉开她的白色长袍,我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她白色内衫下纤细的身子……虽然起伏不大,但仍然可以看出那是属于女性的曲线……
轰然一声,心中生起莫明的狂喜,我好似从渊底飞起,扶摇直上青云天。
那一夜,我拥着她,看着她早己熟睡的面容,迟迟不肯闭眼。
隔天我便向刺史提出请求,从此她便紧随着我,似模似样地做起了捕快。
她个性坦荡,全然不在乎“男女授受不亲”这些训条,依旧每夜和我同榻而睡。她争强、好胜、倔强、自信,从不肯轻易服输。她不会骑马,便发狠似的练习,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从我的黄骠马上摔下,伤痕累累,却依然不放弃。捕盗过程中难免有凶险,她却毫不退缩,绝不肯躲在我的身后,从来都是和我并肩做战,共同进退。虽然她处事豪爽,但也保留着女子温柔婉约的天性,她每天都会仔细地将房间打扫一遍,会为了不小心踩到野花而向它们道歉,出门前总会为我弹弹袖上的尘土、整好起皱的长袍,夜深时依然坐在窗前等我回来……
我一直很疑惑,究竟是怎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如此的她?但我始终没有开口问她,有得必有失,我得到了所谓的答案,恐怕就会失去某样更重要的东西。
她的来到,无疑使我原本平淡枯燥的生活充满了琐碎的冲突和小小的喜悦。无论是愤怒、悲痛或是感动、喜悦,都有一人与我共同分享,共同承担。与她在一起的每一瞬,都有一种恣意的感觉,如同宝石般珍贵,值得留下永恒的痕迹。
去日如水,静静地流淌。
慢慢地,她习惯了我的陪伴,对我有了信任和依赖,也就露出了本性。有时她就如同一个孩子,任性、霸道,甚至蛮不讲理,但我依然顺着她,包容她一时的任性,原谅她偶尔的妄为,像大人宠着孩子般,给她无尽的呵护。
知道十二月二十二日是她的生日,我特意嘱咐衙门的烧菜师傅为她煮了碗长寿面。
一进门,她便看见那碗普普通通的面,一时之间居然开心得说不出话来。而后我便拿出在市集上左挑右选才买下的缎带送于她,她拉着我的胳膊轻轻摇晃着,兴奋地笑了,快乐得像在云端踏歌、飘飘欲飞的仙女。
“这发带很漂亮,可是我……”她哀怨地看着我,虽然她的头发长了,但依然不会梳理,平日都是随意绑成一束甩在脑后。
“我帮你……”我解开了她的发,如瀑的秀发泛着动人的光泽,一丝丝,一缕缕,柔顺地缠绕着我的手指,麻酥酥的,有些痒人。我收敛了心神,将青丝在她的头顶上盘了一个髻,只余鬓旁几缕乱发微卷曲着垂在脸颊旁。
“秦大哥,谢谢你……”她依然柔柔地笑着。
我望着她,久久无言。从何时起,她随意的浅浅一笑,就能掳去我全部的心神。她年纪尚轻,但可以预见,再过几年,她定会成为倾国倾城的美人。
不知是默契使然,还是我刻意为之,往后的每个早晨,我都会细心地为她挽起青丝,盘好发髻,沉溺于发丝不经意拂过掌心的那微微刺痒中。
日子依然平淡地往前滑去,虽然她总是嬉笑着,但有时她也会独自一人坐在窗前发呆,默默望着外头的景致,幽眸里是一股难以名状的忧郁。
看着这样的她,我的心里总有一丝淡淡的怜惜。我渴望分享她的喜与乐,也希望能分担她的哀与愁,终于,我知道了,她是想家了。
“秦大哥……我好想回家……”她靠在我的怀中,无声地哭泣着,滚烫的泪水落在我的胸前,打湿了我的衣襟,也浸透了我的心扉。
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惶恐,她之所以留在这里,仅仅只是因为找不到回家的路么?倘若找到了她的家人,她……将会有何打算?是否就从此和我分隔两地了?
而她哭得累了、乏了,终于依偎在我怀里沉沉地睡去。
月,静静地、温柔地悬挂在深蓝的夜空。
我轻轻地抚着她的睡脸,擦去她脸上未干的泪痕,她并未醒来,只稍稍动了下,牢牢地抓着我的手,而后扬起嘴角,露出嫣然的微笑,很安心,很平静地睡着。
满足,竟可以这样轻易。凝视着她熟睡中恬然的容颜,感受着她细缓均匀的呼吸,这一刻我满足了,真的满足了,真的。
我是个男人,一个在乱世中挣扎的男人。
正如鱼生于水,长于水,游于水,它很难体会没有水会是什么滋味。乱世中出生的男人抛掷在血腥战祸中,争斗和杀戮就成了男人的本能,是我们耐以生存的本能。哪个男人不想做英雄,想着能一呼百应,手握大权。时代造就英雄,英雄也能开辟新的时势。我也不例外,在这样的时局里,我同样希望在某一时刻,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成就功业,那是生为男人的自豪,是男人毕生追求的信念。
但此刻,就在此刻,我的心中有着另一种的追求,我想照顾怀中这个女孩一生一世,想一直这样抱着她,用我的温暖呵护着她,用宽厚的胸膛包围着她,用我的肩膀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我宠着她,我疼着她,我想照顾她。
她像妹子,像孩子,更像寒冬荒野里的一颗种子,正慢慢地成长着,她需要一棵能挡风遮雨的树陪在她身边守着她、护着她,而我,愿意成为那棵树。
明……
第二日醒来,大约是昨晚的脆弱令她觉得懊恼吧,她竟现出以往难得见到的羞涩模样,我禁不住想出言逗她。
她果然恼羞成怒,伸出手来掩住我的嘴,她娇羞嗔怒的女儿神态,令我不禁悠然神往。
或许是我的目光太过放肆吧,她不自在地想抽回手。
心头有些灼热,我不想让她退缩,握住她的手腕,亲吻着她的手心,清晰地感受到她脉搏的跳动。
她身上淡淡的幽香鼓惑着我,在那个瞬间,我所有的刻意和压抑全数崩溃。我意乱情迷地伸出手,捧住她的脸,想亲吻她的眉、她的眼、她的唇……
“秦大哥……”她怯怯地唤着我,声音里竟带着一丝抖意,漆黑的眼眸里有些淡淡的惶恐和焦虑。
意识到她可能是被我突如其来的欲望吓住了,我立刻放开手,扯唇轻笑,想将气氛转得轻松些,“傻小子……”
她这才松了口气,一如往昔地笑了起来。
我撩了撩她的长发,告诉她,今日要押解一批人犯到山西,让她做好准备,早早动身。
她不疑有他,立即答应下来。
但其实我早与伯当商量好,借此次去山西的机会,到二贤庄去与雄信会合,众人一起去投奔瓦岗寨李密。眼看着天下就要大乱了,我也不想再做什么捕快了,只想快快加入义军,为国为民,出一份力。在理智上并不希她与我一起涉险,但在情感上却希望她能和我同甘苦、共患难。所以,我只能选择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她带走。
我们很快便出发了,行了几天,路经植树岗,有几人被盗匪围困,她不顾我的劝阻,执意要去救人。
见她身陷险境,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居然丢下那干人犯,立即拍马前去救她。
她被一个白袍的男子护在怀中,微妙的默契使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初次见面的人。
他是谁?为了救他,她居然可以连命都不要……
但此时情况危急,容不得我多想,我奋力击退盗匪,将她搂了过来。
而那个白衣的男人并未放弃,他的手仍紧紧地抓着她的手,他眼中的占有欲令人一目了然,还有嘴角那抹意味难明的微笑使我一凛,这个男人,绝非池中物。
我下意识地拥紧了她,将她抱放在马上,随即便想扬鞭掣马而去。
但那个男人却追了上来,他跨坐在马上,默默地望着我怀中的她,唇边的浅薄笑意突显了他的张狂,深蓝的眼眸看似颓废悠然,眼底却闪过一丝敏锐,像某种警觉的兽类,凶狠、机敏、嗜血,他的周身似乎都弥漫着血液的腥气。
她仿佛察觉了什么,有些惊恐,揪紧了我的衣襟,将脸埋入我的怀里,紧紧地贴着我的胸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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