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马上走!”叶小天喉头发紧地对薛水舞道:“此地不可久留,距县城只一日路程了,到了那里,咱们才会安全。”
薛水舞看看满地的人尸、马尸,不忍地道:“叶大哥,你我若就此离开,难道弃他们于不顾吗?”
叶小天道:“等到了县里,把此事报于县官知道,他们自会料理。”
薛水舞道:“虽是一日路程,我们怕是明日此时也到不了,只怕到了今晚,他们的尸体就要被野兽拖走了,我们同路而来,一路上多蒙他们照顾,若就此离去,着实让人难以心安……”
叶小天不以为然地道:“先把他们入土为安?”
薛水舞欣然道:“正该如此!”
叶小天回头看看遍地的尸体,禁不住悲从中来:“这么多的尸体,我他么的得埋到什么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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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选中了一处地方,这是暴雨季节由山洪雨水冲刷出来的泥沟,只要把尸体拖进去,将两侧土坡的泥土推下埋住尸体就能大功告成。
叶小天把一具具尸体拖进泥沟,累出一身大汗。他没让水舞动手,且不提水舞那把子力气只是聊胜于无,再者她若帮忙,那么瑶瑶就没人照顾了。
叶小天让她们候在山口树丛中,自己把一具具尸体拖进泥沟,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爬上土坡,向下蹬踹泥土,一层浅浅浮土刚把尸体盖住,叶小天忽又想起一事,连忙顺着山坡滑下去,举手作揖,口中念念有词:
“各位仁兄,你们不幸遇到山贼,小天不忍让你们曝尸荒野,遭受狼吻,先把各位安顿在此,待告与官府,再好生为你们操办后事。
只是各位囊中那点身外之物已是全无用处,小天却还有一个专会惹祸的老婆、一个很能吃的小丫头片子要养……,哦!对了,现在还填了一只看起来饭量一定很大的小熊,
回头官府来接你们的尸体回去后,你们身上那些财物少不得要便宜了忤作,不如就给我吧,江湖救急,功德无量。若有得罪之处,万祈原谅,阿弥陀佛,无量天尊,上帝保佑!”
叶小天把东方传颂已久的两大神祇都请了出来,就连近来于京中传教的西洋和尚所尊奉的那位西洋大神也不放过,随即便跳进土沟,理直气壮地刨起土来。
叶小天一番搜刮,但凡值点钱的东西就往自己怀里揣,弄得怀中鼓鼓囊囊的,这才和大狗熊似的爬上土坡。
待他把尸体全都掩埋了,又丢了些石头上去,免得被野狼野狗的刨开,这才返身到路边小树林中去寻水舞和乐瑶。
水舞见他怀中鼓鼓的,不禁微窘,叶大哥连死人都不放过啊……不过水舞也并非道学先生,这一路苦哈哈的,全靠叶小天到处张罗,三人才没饿死,她对叶小天的举动倒没什么异议,权当是埋葬那些人的酬劳吧。
叶小天向她们打声招呼,先蹲在林中小溪边洗手净面,薛水舞自腰间摸出一条汗巾,欲待递上,却又止步,将汗巾交给乐瑶,向她低语几句,乐瑶马上举着汗巾,跑到叶小天身边,献宝似地道:“小天哥哥,瑶瑶给你擦脸。”
“好啊!”
叶小天刚掬了一捧泉水喝了,便微笑着蹲下,乐遥很认真地擦着他的额头、鼻子、嘴巴,叶小天嗅到那汗巾上有一抹淡淡的香。不同于花草或胭脂,那是女儿家独有的体香。
瑶瑶还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这汗巾上的香味儿不可能是她的味道,那必然就是水舞所用的汗巾了。她用这条汗巾擦过脸、擦过手,或许还抹过她的胸……
叶小天忽然想起那晚山中月下、溪水泉边所见的旖旎一幕,心中不由一荡,目光轻轻瞟向水舞,见她侧脸而站,长睫眨动,菱角般的唇瓣轻轻抿着,山风吹着青丝,拂过她嫩红的脸颊,优美无限。情场初哥的小叶子心里顿时像喝了蜜似的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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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葫县好风光
夜风流溢着青草的气息和野花的芬芳,点点流萤于青草树木间飞来飞去,划出一道道迷离的光线。
水舞蹲在石头堆成的火灶前煮着肉干烩馍,乐遥托着下巴好奇地看着小熊猫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竹笋。
在爱心泛滥的水舞和乐遥强烈要求下,这只小熊猫已经正式成了这个临时家庭的一员,乐遥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福娃。
叶小天蹲在灶火旁边,兴致勃勃地检视着他的搜刮成果,分门别类放好。金光闪闪的铜钱吸引了福娃的注意,乐谣赶去闻饭香的时候,福娃丢下了啃了一半的竹笋,爬到叶小天身边,抓起一把大钱就放到了嘴巴里。
“嘎蹦蹦……,嘎嘣嘣……”这什么声音?叶小天脑海中冒出一丝奇怪的感觉,却没往心里去,他正专注于数钱呢。“嘎蹦蹦……,嘎嘣嘣……”叶小天霍然回头,就见福娃又抓起一把大钱,好象在吃糖豆。“啊!那是钱啊!吐出来,吐出来!你给我吐出来!你也不怕吃死你!”叶小天像拍一个贪吃的小孩子,啪啪地拍着福娃儿的胖脑袋,福娃和乐遥一样,根本就是个吃货,它脖子一抻,耷拉着舌头,黑眼圈似的一双眼睛萌萌地无辜地望向叶小天,口中空空如野。“滚!走远些,再过来揍死你!”叶小天伸手一推,粗暴地道:“去去去,滚一边儿玩去!”
可怜的福娃儿被叶小天推了个仰面朝天,它爬起来,蹒跚地挪到一边,捡起那半截竹笋,咔嚓咬了一口,丢给叶小天一个看起来有些淡淡忧伤的背影。
乐遥回头看见了,扁着嘴巴伤心地道:“坏蛋哥哥,欺负小孩子!”及至跑到近前,听说福娃把大钱都嚼碎了吃掉,不禁又担心起来:“小天哥哥,福娃吃了大钱,不会死掉吧?”叶小天翻个白眼儿,一边继续数钱,一边痛心疾首道:“死得掉才怪,我已经知道长得一副熊样儿的这小混蛋是什么玩意儿了。它叫食铁兽,你说会不会死?你看住它啊,它刚才一口就吃掉了能买三只肥鸡的钱啊!”
晚餐的材料都是从那辆破碎的货车上捡来的,三个人吃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饭,令人惊奇的是,福娃居然蹲在他们旁边捡些残羹剩饭,吃得津津有味,这小家伙居然还是个杂食动物。
夜深了,和福娃嬉闹了一晚的乐遥已甜甜睡去,她今晚的枕头就是福娃。福娃抱着脑袋撅着屁股睡在地上,乐遥枕在它的肥腰上,两个小伙伴居然非常融洽。
叶小天坐在丛林边上,望着远方茫茫的夜色山影,听着树涛阵阵,很久都没有动。本已在火堆旁躺下的水舞翻身坐起,远远地看着他,终于起身,姗姗地来到他的身边。
水舞在他身旁不远处坐下,轻声道:“叶大哥,你有心事?”
叶小天向她扮个鬼脸,笑道:“我这样没心没肺的人,能有什么心事?”
水舞静静地凝视着他,不说话。
叶小天转过头去,轻轻吁了口气,道:“我想家了。”
沉默片刻,叶小天道:“这是我生平头一次离家远行,一走就是这么远、这么久,我不知道……我爹的老寒腿好点了没有,不知道大哥大哥在天牢混得怎么样,不知道嫂子有没有又跟他闹别扭……”
叶小天说着,声音渐渐有些沙哑:“等到了葫县,我得花点钱请托驿卒往京里头送一封家书,给家里人报个平安。不然他们会担心我的。”
水舞定定地看着他,叶小天在她面前似乎永远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面孔,一副天生乐观的性情,直到此时她才发现,原来这个男人也有感性的一面。
水舞沉默良久,默默转向与叶小天凝视的方向相反的那一片山影,幽幽地道:“我也想家了。我的老家,其实我从来就没有去过,我出生的时候就在京城,可我的家人如今在那里。”
叶小天扭过头问道:“你家在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水舞道:“就在葫岭以西,葫岭应该就是葫县吧?听我娘说,以前这儿是两位土司老爷管着的,那时这里不叫葫县,就叫葫岭。穿过葫岭,就是铜仁,我家就在那里。我只有父母双亲,不过听我娘说,家乡族人很多。”
叶小天目光微微一闪,道:“那……他呢,他也住在铜仁?”
水舞当然明白叶小天问的是谁,她轻轻屈起双腿,双手抱膝,把下巴搁在膝上,轻声道:“嗯!他……姓谢,名叫谢传风,他爹原本是小姐家府上的管事。我们两家都在老爷府上做事,自幼订下的亲事,后来老爷家败落,娘亲带着我随小姐到了杨家,谢伯伯一家则和我爹先回了故乡。”
叶小天轻轻皱了皱眉,原来这两家还是“世交”呢,如此说来,在和那个姓谢的家伙争老婆的时候,是很难得到水舞爹娘的支持的。不过……
叶小天的眉头随即就展开了,那又如何?我叶小天好歹也是天子脚下、人精扎堆的地方出来的人,要是连这么个货色都争不过,就算她肯跟我,我有脸要她么?
谢传风是吧?
叶小天暗暗攥紧了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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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浪滔天,碧绿的浪尖儿上有几道白色的浪花,跌宕出一条条优美的曲线。碧水与浪花之间,漂浮着一只土黄色的葫芦,因为年代久远,葫芦上有明暗相间的痕迹和一些斑点。
这,就是从空中俯瞰的葫县。
葫县是三等县,成立不足三年,隶属贵州承宣布政使司。莽莽群山之中的它,就像飘浮在万顷碧涛之上的一只葫芦,等着铁拐李从天而降,踏上它飘洋过海。
贵州山多,峡谷相间,地形崎岖,河流虽多却不适宜通航,是以水陆两途都极为闭塞。贵州“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多雨则涝,无雨则旱,波耕水耨,就连那梯田也号称“望天田”,是真正的靠天吃饭。
以前贵州并非独立的一个行政区域,一直以来贵州就分属湖广、四川、云南。洪武十五年,朱元璋设贵州都挥使司,永乐十一年,朱棣设贵州布政使司,贵州行省才算成立。
可是实际上贵州依旧置于大大小小几百个土司的统治之下,布政使司只是名义上的最高机构,到了万历年间,朝廷的控制力虽在逐步加强,但是左右贵州的依旧是土司们。
葫县本名葫岭,处于云南联结湖南的驿路要道,是以商旅不绝,十分繁华。这里有一支大明立国之初就屯守于此的军队,但政务上一向由两位土司老爷负责。
三年前,葫县大旱,两位土司老爷为了争水大打出手,朝廷趁机出兵干预,罢黜两位土司,在此设立县衙,委派流官,把它正式纳入了朝廷的直接管辖之下。
只是千百年形成的政治格局,不是建一个衙门,挂一块牌子,就能顺利接手的,县衙设立后,当地的汉民、彝民、苗民实际上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比当初更加混乱。
眼睛水灵灵的,像刚用山泉水洗过的黑葡萄似的乐遥,牵着比她只矮半头、胖乎乎圆墩墩的福娃儿;步子迈得小小的,腰肢扭的轻轻的,模样极俊俏的水舞,跟背着大包袱扮苦力的叶小天,历尽千辛万苦、八十一难,终于抵达了葫县。
一条小河把葫县肥圆的“葫芦底”分成了两半,以小河为界,葫县的县衙和军屯戍军及其家眷住在右半边平缓宽阔的区域内。左半边依托于山脚之下,居住的是长期以来依附军屯在此落户的汉人百姓。
走在繁华热闹的葫县大街上,叶小天啧啧赞叹:“很不错啊,我还以为这里贫瘠荒凉的一塌糊涂呢,不想此地竟是如此繁华!”
放眼望去,是绵延不断的店铺地摊、酒肆茶楼,商贾行人熙熙攘攘,大大小小高低错落的店铺旗幡挂得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土话、官话交织成一片。
时而一个腰间扶刀,目不斜视、神情肃穆、鼻梁高挺、目光深邃的彝家汉子昂昂然从他们面前走过,那雄壮如山的气概,就连叶小天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时而又有一个穿着青色绣五彩鲜丽桃花百褶裙的苗家姑娘,背着竹篓、脚步轻盈地与他们并肩而行,满头满身的银饰,银围、腰链叮叮当当的作响,十分悦耳。
急急忙忙南来北往的过路人,悠游而行恬静从容的当地人,将两种截然相凡的氛围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叶小天欣然看着目不暇接的繁华街闹,眼神陡然一直。那是方才与他们并肩而行的那位苗家姑娘,迈着一双轻盈的长腿,忽然在一个首饰头面摊子前停下,弯下了腰……
“啊!我的老天!她的裙子好短啊!何等健美浑圆、光滑紧致的一双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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