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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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子-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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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薛水舞一身清爽地回到山洞时,叶小天正躺在那儿酣声阵阵。薛水舞轻轻吁了口气,她可没有想到被她珍藏了一十八载的清白身子,刚刚已经被一个小无赖看了个通透。

    叶小天躺在那里,酣声从容,睡容平静,可胸膛里的那颗心,却跳得如同擂鼓:“好美!真的好美!她是我的,她必须是我的!嗯……还是尽快把她挟到碗里我才放心啊!”

    方才所见的一幕,使得他的心就像一只猴子见到了挂在枝头的一枚汁肥味美的桃子,哪里还有耐性忍得不去摘下。

    可是,他的感觉告诉他,薛水舞并没有躺下歇息,他感到薛水舞似乎走近了些,正在观察他,然后又悄悄走开,悉悉索索的一阵细微响声之后,洞中便静寂下来。

    叶小天又等了一会儿,轻轻张开眼睛,赫然发现----他媳妇儿逃跑了!

    薛水舞慌慌张张地逃在山中,借着月光向她白天带乐遥洗澡时就已观察好的一个方向急奔,乐遥趴在她的肩头,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道:“娘亲,我们这是去哪里呀,小天哥哥呢?”

    薛水舞“嘘”了一声,小声道:“不要说话,咱们和小天哥哥做个游戏,让他清早起来找不到咱们好不好?”

    乐遥马上清醒过来,兴致勃勃地道:“好啊好啊,就像唐僧和猪八戒被妖怪抓走,孙大圣去救他们出来一样吗?那谁扮猪八戒呢?”

    ※※※※※※※※※※※※※※※※※※※※※※※

    天亮了,昏昏欲睡的乐遥趴在水舞肩头,迷迷蒙蒙地望望身后的路,心想:“小天哥哥真笨,到这时候还没追上来,人家都快被妖精吃掉啦。”

    乐遥假想中的妖精,此刻正走在薛水舞的身旁,咯咯咯地笑着,像一只下蛋的老母鸡。

    她自称马大婶,是从附近寨子里出来去城里走亲戚的,清早路上恰好碰到水舞母女。马大婶身材肥硕,满脸横肉,乐遥很不喜欢她,可水舞却对她充满感激。

    马大婶说,她要去的那个县城正好有一条通往贵州府的道路,她可以带着水舞母女同行,对逃离叶小天身边却不知该何去何从的水舞来说,这位马大婶无疑是一个活菩萨。

    马大婶笑眯眯地打量着水舞和乐遥,越看越喜欢:“这小娘子水灵得花儿一样,细皮白肉,眉眼俊俏,卖进山里就糟塌了,还是卖到城里能多赚些。至于这小女娃儿,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也能卖上个好价钱。”

    难怪今儿一早就听见喜鹊叫呢,原来是有一桩好买卖上门了。想到这里,马大婶咯咯咯的笑声愈发地欢快了。

    丛林中,叶小天远远地缀着她们,脸色阴沉。他不明白为什么薛水舞要不告而别,即便是不肯随他回京,不肯嫁给他,告诉他一声,他心里也能好受些啊,他很不喜欢这种被人利用的感觉。

    可是尽管心里充满了对薛水舞的愤怒,他还是一路跟下来了,尤其是水舞和马大婶路遇以后,叶小天就更是不肯稍离,他担心这个满脸横肉的妇人心怀不轨。

    叶小天一路跟着,一直跟到那座小小的县城,看着水舞和乐遥同许多早起赶集的村寨部落的百姓们一起熙熙攘攘地走进城门。

    “看来是我多疑了!”

    叶小天颓然傍树坐下,自嘲地一笑:“满脸横肉看来就不是善类的村妇,是个古道热肠的好人,看来清纯柔弱一派天真的小美人儿,却是一个骗死人不赔命的妖精呢。”

    “走吧,走吧!被杨老头儿诳来靖州,一分银子没赚到,还吃了这么多苦头,险些送了性命,你够对得起她了。她既然是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你还留恋什么呢?”

    叶小天要站起来,想了想又不甘心地坐回去:“我就这么回去了?那我这两个多月所受的苦不就白吃了?娶老婆嘛,哪有那么容易的,要三媒六证,要辛苦赚钱攒聘礼,要盖新房子、要宴请客人,哪一样都不比现在容易啊。”

    叶小天低下头,看着自己膝盖中间的部位,认真的征询意见:“喂!兄弟,你给哥哥说句话儿,你说咱们是进城还是拍拍屁股回北京?”

    ……

    “你要是点头,咱就进城。你要是摇头,咱就回北京。”

    ……

    “你既不点头又不摇头,这是什么态度!这可是关系到你终身性福的大事,你明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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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很多年前,很多年后

    这个县城不大,若是在中原富庶地区,这样的县城只能勉强算是一个镇子,居于群山之间的这座小城也不是南北交通要道,是以外地客旅不多,县城里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每月两次的庙会了。

    每到这一天,四野八乡各族百姓便纷纷带着各种山货,诸如蘑菇、野果、野味、竹席竹篓等物赶到镇上来互通有无、以物易物。

    当然,也有一些外地商贾携了布匹、盐巴、酒和胭脂水粉、首饰头面等物品拿到这座小城,和当地山民交换些野味山珍,再运到外地赚个差价。

    镇上有两家小客栈,主要就是为当日来不及赶回山民和别处赶来的商贾们预备的,是以条件非常简陋。

    马大婶平时不在城里“做生意”,虽然这种地方的官府不比中原地带的官府威风,可是在他们这些小民眼中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在此地作案,风险要大一些。

    不过薛水舞母女这么好的条件,如果卖给山里人充作生育工具未免可惜,总要卖到富人家或者**里才能赚个好价钱,她们一看就是不谙世事的外乡人,马大婶又只是在县城里偶尔为之,倒也不担心什么。

    马大婶到了镇上,便先在一家小客栈里要了间房,对薛水舞道:“小娘子,这县城里总有些不三不四的泼皮无赖欺压良善,你貌美如花,可不要到处走动。

    大婶先把你安顿在这里,且去城中亲戚家一趟,一来探亲,二来也要拜托他们帮你联络一下商帮,才好带你去贵州道,要不然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娘子,是根本不可能太太平平出行的。”

    薛水舞感激不尽,连连向她道谢,马大婶微微一笑,便转身离开了房间,薛水舞放下女儿,刚刚倒了杯水,就听“咔嗒”一声,急忙赶出去一拉房门,房门露出巴掌宽的一道缝隙便再也打不开,竟是被人在外面上了锁。

    薛水舞心中登时浮起一种不祥的感觉,她高声叫了几句“马大婶”,没有听到马大婶的回音儿,倒是招来几个住店的客人,那客人从门缝里窥见一个貌美的女子,一个个交头接耳的,神色很是诡异。

    薛水舞见状心中害怕,再也不敢声张,心中不祥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不会是碰上人贩子了吧?”想想马大婶那副亲切朴实的样子,薛水舞不大相信自己的判断,可眼下诡异的局面,却令人难以心安。

    乐遥已经失去躲猫猫的兴趣了,嘟着小嘴对薛水舞道:“娘亲,小天哥哥怎么还没找到我们啊。”

    薛水舞轻轻把她搂在怀里,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知道,叶小天永远也不可能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如果她能顺利地把乐遥带到贵州,交给应该交给的那个人,或许叶小天留在她心中的就只是曾经的一个遗憾,而现在她却比任何时候都怀念那个男人。

    ※※※※※※※※※※※※※※※※※※※※※

    马大婶离开客栈后,便兴冲冲地在城里转悠起来,她很少在县城作案,这里并没有熟悉的人可以帮她“销赃”,但是她也算是半个本地人,大概也能知道谁家富有。

    马大婶打的主意是先找富贵人家,这样的人家最出得起钱,如果不行再去**,只是此地的**只是野妓流莺的汇聚地,专挣苦哈哈们的钱,怕是不会出个叫人感到理想的好价格。

    马大婶在县城里匆匆奔走着,全未注意正有一条人影自始至终地蹑随着她……

    关二今年有五十出头了,稀疏的头发白了大半,挽一个道髻,插一根槐木簪。身上一套破旧的葛布短衫,蹲在路边树荫下,面前摆着一麻袋核桃、一麻袋板栗、还有柿饼、红枣等物。

    因为天热,他搂起了袍子,露出袍下一双瘦瘦的毛腿,整个人蹲在那儿,就像一只大马猴。每当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时,他就直勾勾地盯着人家,前看胸后看臀,眼神儿像钩子似的,脑袋从左摆到右,从右摆到左……

    他是个收山货的,收山货是个苦差事,即便运到山外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他是个稍显富裕却不是很有钱的人。

    集市上很混乱,货摊摆放的并不整齐,行人走路也没有规矩,所以熙熙攘攘非常混乱,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关二的眼神依旧可以准确地追着一个摇曳生姿的屁股渐行渐远,直致他的目光深邃的像个哲人。

    关二曾经很穷,他原来只是收干货的李掌柜的小伙计,当他从小伙计熬成老伙计时,依旧没有几个钱,也没钱娶个婆娘。

    他这一辈子唯一一次尝到做男人的滋味儿,那还是二十多年前,那一次他攥着攒了好久的钱,逡巡着登上一个半掩门儿的窑姐的门,交出那被汗攥透的二十文大钱,像个孩子似的被那女人拉进屋里,换来那一哆嗦。

    真的只是一哆嗦,只是趴到那白花花的身子上,他还没来得及动几下,就已一泄如注。清醒之后,关二忽然有些心疼那些钱,可有时又觉得那种极乐的感觉,就是搭上他的一切都值得。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过女人了,只能靠着那做梦般的一个回忆熬到今天。李掌柜始终那么吝啬,他始终身无分文,直到前不久,李掌柜的在一个雨天绊倒在山坳里,头重重地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掌柜的死了,怯懦老实了一辈子的他头一回壮起胆子干了一件坏事,吞没了掌柜的货物和钱,自己做了掌柜,从那天起,他的梦想便不再只是吃饱饭,而是能有一个自己的女人。

    关二一直梦想着再做几回生意,就能攒足钱娶个媳妇儿,或许丑一些、老一些、嫁过人,但毕竟是个女人。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一天来得这么快,以致很多年后他回想起那一天,他依旧坚持认为,那个笑得坏坏的男人,是上苍派来的天使。

    又是一具肥臀在他面前摇曳而过,关二的眼神儿就像陷进泥沼的脚,拔都拔不出来的时候,突然有个嘴巴生得像女人一般秀气的少年挡在他的面前,切断了他的视线。

    他记得他当时还很不高兴地皱了皱眉,问道:“你是买山货还是卖山货?”

    那个少年天官赐福一般微笑着,对他说:“掌柜的,我不买东西,倒是想卖点东西。”

    少年弯下腰,用只有他们两个才能听到的声音,悄声问道:“有个女人,你要不要?”

    ※※※※※※※※※※※※※※※※※※※※※

    很多年后,马大婶膝上抱着她六小子家的三丫头,张着掉光了牙齿的嘴巴,絮絮叼叼地说起她那已经过世的丈夫时,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叫她永生难忘的小伙子。

    她依稀记得,那个小伙子有张比女孩子还秀气的嘴巴,笑起来坏坏的,却一点也不讨人嫌。

    不过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那之后,她曾不知一次听到过的如雷灌耳的那个大人物的名字,就是她曾经遇到过的那个少年,那个少年一生只客串过一次人贩子,卖的就是她。

    “地头儿不熟,生意就是不好做。”

    接连几次碰壁的马大婶蹙眉思量着,这要在她熟悉的地方,她很清楚谁家有钱,谁家缺女人,直接上门,这单生意就成了,可这县城她虽来过几次,却也只是来赶集,并不清楚城里清形,以致盲人瞎马地乱撞。

    可是想想那嫩得一掐都出水儿的俊俏小娘子,若是在这县城里找个好人家,至少比卖进山里价钱高出四五倍,她又觉得辛苦些也是值得的,马大婶正思量要不要去找些财主家问问,后边忽然有人唤她:“大姑,这位大姑,请留步。”

    马大婶回过身,就看到一个嘴巴很秀气的少气,飞快地赶过来,一副很老实的样子,只是被她一看,小脸儿的居然有些发红。少年腼腆地问道:“大姑,你是不是……是不是有个侄女儿要嫁人?”

    马大婶听着他的外乡口音,又看看他破旧的衣衫,还有脱了线露出两只脚趾的鞋子,皱眉道:“怎么,难道你想讨个婆娘?你娶得起婆娘吗?”

    “不不不!”少年慌得连忙摇手,脸色窘的更红了,他局促地搓着手,看着自己的脚尖,道:“小子只是一个长工,哪里娶得起婆娘,是……是我们家老爷想纳个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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