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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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神-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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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智杰他们听了以后,自然是一阵大大的感激,同时他们也搞不懂,为什么这个这么厉害的阵势,他们这些高手都没有能解开(他们所说的高手,指的是丹鼎后期,接近元婴期的),而凌峰这个看似很弱的修真者却能解开呢?
凌峰也没有多解释,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我其实也不懂啦,只不过“碰巧”(重音)~把这阵势的力量根源破坏掉了,所以阵也就破了……”其实凌峰也真的是很弱的,他才到了丹鼎期还没有几天,自然比不过那些已经到了丹鼎期之后还修炼了几十年的修真者功力深厚,甚至他可能连一些辟谷期的修真者也打不过的,毕竟他修真的时间太短,层次提升的太快。
不过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凌峰也不例外。他第一次见到修真者的时候,是白翎子那些人,当时他们也对凌峰有些瞧不起的神色,这让凌峰心中始终留着一个芥蒂。现在他有些本事了(先不论究竟是运气好还是真实本领),自然要找人显摆一下。
当这些修真者看到那个发射器爆炸后留下的巨坑之后,下巴都惊讶的掉到了脚面,眼睛鼓出老长——太可怕了!他们既没有把握破坏那坚固无比的发射器,没有本事能扛住那东西的爆炸。
凌峰看到他们的模样,心中巨爽,不过嘴里还说:“也没什么啦,我的功力还不到家,你们看,我还受伤了呢。要不是我躲的快,恐怕早就完蛋了,最后还是重伤,到现在这手臂还没有接好……”一边说一边还挥着自己的右手,以示这手已经伤了。
那些修真者听到耳朵中感到很不是滋味,简直都有些无地自容的感觉。唯独唐棠年纪比较小(虽然过了这么多年,但身体由于一直休眠而没有变化),心地还很单纯,没有想那么多:“凌大哥,你简直太~厉害了!我真是太~崇拜你了!对了,我进阵之前十八岁,凌大哥你多大了?”
凌峰笑道:“我哪有什么厉害啊?都是运气好。我今年22岁了。”
“哇!你真是我的偶像!才22岁就这么厉害,不知道我到了22岁能有什么样的功力呢?”
“呵呵,(你现在早就有22岁了)不用着急,只要你努力,不会比我差的。”
“真的吗?!太好了!”
边上的唐智杰打断他们道:“凌兄弟,我看你身上也有伤,而我们这些人也需要好好调理身体,不如你跟我们一起到我们住的地方去,那里应该还有一些疗伤的圣药,对你比较有好处的……”
凌峰当然知道唐智杰说的是什么,但他做贼心虚,又怎敢把自己送到枪口上去?万一到时候不小心露出什么马脚,想跑都跑不掉:“哈哈,这个,我看,嗯,我看还是不用了吧?我自己有吃治伤的药,很快应该就没事了,哈哈,再说,我还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要办,必须要尽快离开的(离你们越远越好)。”
几个人都来盛情邀请凌峰去坐坐,但都被他“婉拒”了,最后只能放凌峰离开,不过唐棠却非要凌峰留下地址,以便以后联系。凌峰怎么敢留下地址?但被逼无奈(总不能无缘无故的不说吧?那就太可疑了),只好留下了学校的地址,同时反复解释:“我就要毕业了,到时候你们估计就找不到我了……”心中却打定主意回到学校就不念书了,让杨帅和楚云飞养活自己!
唐智杰听凌峰这么说,就从怀中掏出一个指头大小的玉棒,递给凌峰道:“既然如此,那就给你这个好了。这是我们大雪山冰峰洞的传讯工具,如果我们要是找你的话,你的玉棒上就会出现文字,同样的,你要是想找我们的话,只要把灵力注入到里面,留下你想说的话和收信人的名字就行了,不过严禁使用任何html、javascript脚本或其他非法性字符,而且请少于240个字符(^_^),还有,不能发广告……(^_^)”
凌峰见这个东西没有暴露自己的危险,又有这么多的好处,欣然收下,而且还多要了5个。
唐智杰似乎还想说什么,又跟身边的那几位看样子比较有地位的同伴低声商量了几句,然后走到凌峰面前正色道:“凌兄弟,这次你的救命之恩我们实在无以为报,这个就送给你参详好了。”说着递给凌峰一根雪茄模样的红色宝石棒。一边的唐棠看到他拿出这个不由轻轻“啊”了一声。
凌峰是来者不拒,接过后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啊?”
唐智杰道:“这是我们大雪山冰峰洞的飞剑典籍,主要记录了一些飞剑的使用方法。我不知道你修炼的是哪一门派的功法,不过你既然能破掉这个阵,说明你的功力应该已经不需要这个了,不过我们实在没有更好的东西,就用这个来聊表我们的心意,希望你能收下。”
凌峰客气了几句,也就接受了,他虽然自己可能用不上,不过以后还可以送人嘛。
很快一行人就依依惜别。唐智杰他们是由于身体过于虚弱,急着回去大补,而凌峰是担心他们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何况还有一个小姑娘琴明在巴巴的等着自己。在道了若干声的“珍重”之后,凌峰终于和他们分手了。
唐智杰和几个高手是可以御剑的,但是休眠了这么多年,能走路就不错了,还谈什么飞啊?所以只好步行回家。凌峰看着他们消失在山脚树林后,立马放出自己的飞剑碎莹,跳上去就跑。
很快凌峰就回到了和琴明分手的地方,找到琴明后,二话不说,抱起她就飞,把琴明吓了一跳。
“峰哥!你回来啦?怎么样,那些仙人你救出来了吗?”
“当然!虽说我不是很厉害,但也成功了。”
“太好了!……咦?!”琴明看到了凌峰身上的血迹,急道:“峰哥,你又受伤啦?”
凌峰笑道:“没关系,我已经吃过药了,已经没事了,你放心好了。”
“真的吗?对了,我刚才听到好吓人的巨响,是你弄出来的吗”
“当然是真的!那巨响是我破掉那阵的时候,一个东西爆炸了……好了,不要多说话了,我现在要加快速度,可能会有些风大,你小心了!”凌峰将琴明搂在自己的怀里,用身体替她遮挡一些风,然后就将碎莹的速度提至极限,风驰电掣般的疾驰起来——早些离开这里就多一份安全,万一那些修真者识破了自己的栽赃,随时都有可能追上来。而且,在凌峰心中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一丝不安的感觉,莫名其妙的就出现在心里,似乎学校里已经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每当他想及这些的时候,心中不禁急迫起来,只希望能早一天回去。
在凌峰的灵力耗尽之前,他们终于回到了和联市的边缘。看到了这些普通人类的建筑,凌峰只觉的无比的亲切,现在他最想的,就是找一个无人打搅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就尽快的飞回到沈阳去——火车太慢了。
※  ※  ※
(注1):一般的是无法帮别人提升层次的,除非那人确实是心性到了,而只是功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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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14号

(1)
时间已经到了11月份了,沈阳终于下了第一场雪。洁白的雪花铺满了天地之间,仿佛人世间一下子圣洁起来。虽然天气冷了,但大街小巷的人没有丝毫的减少,大家都用欢快的心情来迎接这场豪雪,不是总说瑞雪兆丰年嘛,自然雪下的越大越好。
虽然是第一场雪,可这雪却着实不小,厚厚的有一尺多,人踩在上面咯吱咯吱的,冰冷的空气吸到肺里,清新的感觉让人发抖。大雪盖住了一切——车子、房子、树木……什么好像都变成了白色的,人也穿的厚了,一个个鼓胀胀的好像球一样。
大学的校园中积雪已经被免费的劳工——学生清扫的差不多了,露出了柏油的路面,只是上面又落了一层薄雪。也有三三两两有情调的情侣趁此机会出来赏雪,雪渐渐的停了,天也放晴,倒是很好的一天。
一只锃亮的皮鞋踩在路面的薄雪上,发出咯吱的一声响,往上看,是高档的西裤和黑色的真皮风衣,原来却是杨帅潇洒出场——脸上还架着一副黑色墨镜(遮挡雪光用的),这身行头显得既帅又酷,登时迷倒了路边的一群“花花草草”,只是可惜,没有漂亮的,一个个难看到有些吓人。
杨帅的心情有些激动,原因是——罗碧衡答应他出来看电影了!“哦!多么振奋人心的进展啊!难道是上天看到我的执着和努力,这才给我的报酬吗?!”他双手扣在胸前,极尽抒情的诵出这句话,路边的行人不由得有些侧目,看着这个疯子帅哥。
“看!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吗?!”回过神来的杨帅冲路人恶狠狠的呼喝。忽然不远处一个轻柔的声音道:“杨帅,你早来了啊?”原来却是罗碧衡到了。
杨帅转过脸来,登时换了了一副温柔至极的表情:“啊,哪有?我也是刚到,呵呵,刚到。”
今天是周六,学校没有课,听说有大片《骇客帝国3》(?)上映,杨帅按照惯例邀请罗碧衡一起出来看——以往都是被委婉的拒绝,这次本来他也没有抱着什么太大的希望,却没有想到罗碧衡考虑一番后竟然同意了!这可是百年难得的大进展,对杨帅来说有划时代的意义,他就差没放鞭炮庆祝了。杨帅觉得自从认识了凌峰之后,好像有好多事情都变得顺利了,楚云飞的事情是这样,现在罗碧衡的事情也是这样,他觉得那几声“峰哥”还真是没有白叫。
罗碧衡今天穿的是一身白色的羽绒服,长长的下摆拖到膝盖,下面是牛仔裤和白色旅游鞋,手上带着粉色手套,头上带着红色耳包,整个人显得清新素雅,可爱之极。天气还有些冷,她的脸蛋被冻得微微有些发红,呼出的白气一团一团的在身前消散。
杨帅看的有些呆了,想想自己穿的也还不错,既得体又符合自己的气质,还不会有暴发户感觉,配罗碧衡也还合适,心中不禁有些飘飘然。
杨帅曾经调查过罗碧衡的家庭情况,发现她竟然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罗碧衡在10岁的时候,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了,此后她就一直寄宿在亲戚家里。由于她人长得漂亮,头脑也聪明,倒是让那些亲戚有些妒忌,他们自己生的孩子比不上罗碧衡,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却反而怨恨罗碧衡,故意冷落和排挤她,结果让她吃到了不少的苦头。
罗碧衡人虽然柔弱,心却坚强,从来也没有叫过苦,只是默默的承受。高中时候就拿到了奖学金,等上了大学更是没要那些亲戚的一分钱,而是办理了勤工俭学的贷款。她不喜欢那些有钱人,不喜欢他们追求自己的时候那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傲慢眼神,所以对杨帅的追求不断回避。不过她对凌峰却有一种莫名的感情,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喜欢。
凌峰在她的面前犹如惊鸿一现,在那天他们共同吃过饭后不久,就不见了踪影。罗碧衡向凌峰的同学打听,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忽然这时候杨帅跳了出来,还说他是凌峰的“知心好友”,自然也就知道凌峰现在的下落。罗碧衡答应他出来一起看电影,也是想从他口中知道一些凌峰的情况,不过却没有多想这样做的结果。
杨帅身上的这一套东西,可是费了他不少的心思的,既要能凸显自己的身份,还不能让罗碧衡觉得自己是在显富——他也是知道罗碧衡讨厌有钱人的。今天还是第一次成功约她出来,万一留下什么坏印象就不好了。
杨帅搓着双手道:“那个……既然你来了,那我们就走吧。”
罗碧衡嫣然一笑道:“好啊。”
杨帅只觉的心花怒放,平日里伶俐的嘴巴现在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东西好了,有一句没一句的兜搭着,几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罗碧衡一直温柔的微笑着、听着,让杨帅感到无比的幸福。杨帅记得古代圣贤有一句名言说“恋爱可以让一个聪明人变成傻子”(圣贤说过这话吗?),觉得很像是自己现在的写照。自己可以说是既有钱、又有势,如果自己愿意,肯定会有大把大把的漂亮女孩来倒追自己——可自己偏偏独恋这一枝花,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躲也躲不掉的。
本来想请罗碧衡到沈阳市内的一些大影院去看的,那里气氛、音效、画质都很好,不过杨帅考虑再三,还是觉得那样会给人造成一种“非常有钱”的感觉,对自己在罗碧衡心中的形象会大有影响,只能作罢,最后选在了学校内的一间比较高档的小“影院”——说是影院,其实也只不过是是一间几百平米的大屋子而已。杨帅也不心急,反正有了第一次,那肯定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的,以后机会大把的有。
影院内的气氛很好,四周几乎都是一对对的学生,杨帅虽然不敢象别人一样搂搂抱抱,但能和罗碧衡坐在一起他就已经很满足了。另一边的罗碧衡,却渐渐的感到有些心绪不宁,似乎有人在暗中窥视着她一样,让她感到很不舒服。
那感觉渐趋强烈,最后竟如同针芒一样刺在身上,让罗碧衡有些坐立不安。她回头看去,身后远处坐着一个矮个子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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