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熬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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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熬的汤-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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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儿煮的红豆汤,味道还是难喝。可能我的嘴在多年前就被小风养刁了吧。

“皓哥哥,你听说过吗?传说喝了爱人熬的红豆汤会幸福一辈子哦。”

“我只知道红豆的颜色是红色,红豆的味道很涩很苦,红豆会开出嫩嫩的小白花,就像葬礼时的那种白花。”

“皓哥哥真是不懂浪漫。”

“你才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这个鬼灵精怎么可能无事献殷勤。说吧,干嘛?”

“嘻嘻,还是皓哥哥聪明,”敏儿晃晃手里几张纸片:“你帮我写的选修课论文,教授给了一个‘优’。你看。”

“我写的论文,能不是优吗?有什么好看的?”能不好吗,那篇论文是我照抄我自己一年前写的优秀论文,加上我们是主修,她们只是选修,肯定高水平喽。

“好看的是教授给的评语。你看。”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教授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你男朋友好吗?”

老二的脑袋凑过来,挡住了我的视线:“敏儿的那个选修课老师就是可乐教授吧。老大,可乐教授对你痴心不改啊。”

我推开老二:“老二你还是先担心担心你的英语六级吧。最新通知,四六级考试将如期举行。考生必须提前1小时到达试区,经体温测试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考试。 ”

全寝室只有老二没有过六级。这次又要考了。我认为四六级考试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单科考试,其过程也相当有趣。第一部分时,头戴一个接收机装置接收一些不知哪个星球的话;第二部分时,写关于这个星球的一些看法。

老二哼哼着为自己辩解:“我过不了六级是有原因的,我是为了收集历年的六级准考证,过了六级就没有学习英语的热情。一个人过丢下兄弟心里不好受。”

“可是现在全寝室只有你没有过。”老三冷幽幽飘过来一句。

“老三,你上次考前明明说糟了糟了没复习好过不了了,没信用!没义气!”老二振臂大喊,“全民学英语是严重的人力资源浪费,我抗议!”

放假之后,我常去市立图书馆看书,事实上,我靠看书打发时间,开始准备考研。假期快结束的时候,我偶尔在那里遇见了唐雨。两人见面只是点头问好,我坐在阅览室里继续看书,她去外借室把她的书还掉。

快到傍晚的时候,我把书本放回原处,准备回家。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大雨。我没有带伞,准备闷头冲回到车站。身形忽然一滞,后面有人拉住了我。我悚然回头,看着唐雨。一时间,我有点吃惊,她不是还了书就没事了吗?怎么还等在这里?
她说:“外面下雨。”

“没关系,我这衣服防水。”

她看看门外密密麻麻的雨帘,问:“你准备去潜水?”

我笑了,钻进她的伞下,快活地说:“行啊,你的嘴厉害,上次那个‘在狭窄的空间里有攻击倾向’也是。”

她一手撑着伞,一手佯怒地在空气中做拳击动作:“你敢说我们以前被困在电梯里时你没有向我挥过拳头?”

“你装睡?”我大叫起来。没想到那时我的精神胜利法并没有成功,反而被她摆了一道。

“名师出高徒,算是汇报演出好了。”

分手之后,我们几乎没有这样愉快的交谈过。想至此,我淡淡地笑了:“自从遇到你,我好像特别容易被淋湿,像是个诅咒。”

她深深望了我一眼,像是要把我刻进心里:“即使是诅咒,你现在也已经解放了。”

“我没有,钥匙还在你那里,我放不下。”我盯着她手上的红豆链子。那是我送她的第一件礼物,她承诺过一直戴着它。一直就是永远,我曾经有些自欺欺人地骗自己,只要她还戴着这串红豆,就证明她是爱我的。到头来,却发现放不下的不是她手上的红豆,而是我的心。

她抬头看湿漉漉的天空:“诅咒不一定是雨,可能是风。”

我一惊:“你知道小风?”

她微微颔首,表情淡然:“是啊,第一次,是听到大美女赵蕊儿说你为了小风和她分手;第二次,是你接了个电话立即收起嬉皮笑脸的样子说什么为了小风一定会去;第三次,是你被困在电梯里做梦的时候在叫小风的名字,一边叫一边哭。当时真的很感动,没想到你这种花花公子也会爱得那么深,可最后自己还是接受不了。做朋友会觉得很感动,做女朋友就不一样了,心里总有疙瘩……”她犹豫地看了我一眼,“……尤其是那么久之后你趴在自习教室课桌上睡着的时候也叫着小风的名字……皓然,你的心太大而我在里面找不到任何安全感。你最喜欢的永远不是我。我受不了。你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主动争取呢?何必自暴自弃和我在一起?现在萧海已经不在了,没有人和你争。你回去找她好了,我放手,行了吧?!”

“唐雨……”我郑重地叫出她的名字,“你知道吗?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说的最刻薄的话。让我去找他?我上哪里去找他?自暴自弃?你以为我和你在一起只是自暴自弃?”

“难道不是吗?连你现在的女朋友敏儿也是你自暴自弃的挡箭牌。你没有勇气去找小风,你怕她拒绝你。江皓然,承认喜欢一个人真的有那么难吗?我可以告诉你,我喜欢你,我爱你,即使我现在是凌锋的女朋友,只要你不觉得困扰的话,如果凌锋问起来,我也会清清楚楚地告诉他我喜欢你。要不是我知道我在你心里永远都比不上小风,我决不会放开你的。”她的手掌轻轻滑过我的脸颊,往日桀骜不驯的眼神里平添了几份柔和与悲悯,“……江皓然,你笑起来真的很帅,可笑容不是发自内心,看了只会让人心疼……”

有什么东西正在破茧而出。我抓住她的手:“你似乎误会了什么。小风是我的学弟。记得吗,我弄丢你的自行车的那一天,我就是去和他告别。他不在了,早就不在了。”

“我以为……”她的脸顿时惨白,“可是萧海……”

“萧海,小风,我们三个以前经常玩在一起,打打闹闹,逗嘴皮子。我认识你的那年,小风的病情恶化,即使拿到了T大通知书也没能成为你的学弟。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我才那么喜欢往T大跑……萧海喜欢小风,这一点你没有误会,就是那种喜欢。他重考一年,进了小风一年前考上的专业,但是没多久就跟着小风走了……”

“萧海他喜欢的人是个男的?”她愣愣地重复我的话,瞪大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而且已经死了?那萧海他还争什么?”

“是啊,我也不懂他在争什么。他是个大笨蛋!至于敏儿,她不是什么挡箭牌,她是小风的妹妹……”

“对不起,我……”

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很多画面——我在萧家门前喧哗时她紧紧抱住我;我们在圣诞节告别时我始终没有向她坦白关于小风和萧海的事;“小风”在草地上拼命追鸽子,却毫无所获;情人节的前一天我吻了她的酒窝然后小睡片刻……那时她笑得很甜,我相信我给出的答案已经足以让她在我和凌锋之间作出明确的抉择。可是一切的一切,在我无意识的一句梦呓中毁灭。我的自以为是和她的武断造就了今天的一步之遥。明明近在眼前,她是凌锋的女朋友,而我是敏儿的男朋友。明明只差一步,为什么?

她修长纤巧的手指握在我的掌心,我们离得那么近,又那么远。伞下的空间,充斥着凛冽的寒风阵阵,我紧抓着她的手,将她揽入怀中,似乎只有紧靠着她才能不再发抖。心,揪成一团,再也无法言语。她眼里雾朦朦的一片,缓缓伸出双手圈住我的颈项迎上我的嘴唇。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吻我。可是为什么我的心还是凉得发痛?

心痛的时候,接吻一点也不浪漫。

她重重地推开我,我险些向后摔了一跤。伞落在了地上,我们都没有去捡,任雨水淋湿了全身。人流渐渐稀少的路边,无边的自然帘幕将我们隔绝开,感受不到彼此的温暖,耳边全是嘈杂而寂寞的雨声。她的脸上都是水,分不清多少是雨,多少是泪。隔着一步之遥,她静静地看着我,心痛和追悔莫及的感觉是如此的刻骨铭心。不知过了多久,她咬住下唇,脚稍稍移动了一下,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她突然哽咽了,拼命捂住嘴,转身跑开了。我没有追。

她的事,我比她还清楚。所以即使她不说,我也知道明天就是她的飞机离开的日子。

唇间依稀残留着她的味道。我伸出手指用无名指和食指的指腹轻轻碰触嘴唇。突然想起一个很古老很迷信的说法:情侣间合唱的第一首歌往往会变成他们的结局。我们的结局,就是无奈的“吻别”吗?

Vacancy(空白)

唐雨没有给我留下任何消息就走了。我有点怀疑在那个雨天我退的一小步是不是真的只有一小步。我捡起她的伞收藏,指望那把伞能在下一次湿淋淋的天气为我遮风挡雨,可是她走后却一直都没有再下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说电视里男女主人公离别的时候老天总会假惺惺地挤出几滴眼泪把气氛浸润得悲悲戚戚。那是为了暗示分开的两人——彼此不再享用同一片天空,从此以后,自己的天空自己负责,不再有人站在身边风雨兼程。

大四一开学,老二提出要把“小风”送走。

“不许!这些年小风可以说都是我养的。它不是你一个人的。你不能说带来就带来,说带走就带走!”我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老四也舍不得“小风”。

“小风留下来,我来养。”我说。

老二惊叫起来:“老大你开什么玩笑?你往后要么考研要么找工作,有空照顾一只猫?”

我愣了。是啊,即使我想留它,我凭什么留它?

我看着鞋盒里的小风,没了声音。

小风现在长大长胖了,不会和我挤被窝。晚上翻来覆去犹豫不决,真的要把“小风”送走吗?如果它只是普通的猫,我一定不会太在意,可偏偏它叫“小风”!

睡不着,从床上爬起来看看它,它不在鞋盒里。

我连拖鞋都来不及换,急忙跑出去找。下楼梯走到最后几级阶梯时,我被拖鞋绊倒了,所幸没有大伤,只稍稍磕破了膝盖。我没有顾得上腿上的伤,依旧边跑边四处张望。那一刻我心里害怕极了,我以为“小风”会像小风一样从此不见,像海中的人鱼公主一样变成泡沫消失。兜了一大圈,最后在老地方女生宿舍旁边的花坛找到它。

这、只、烂、猫、竟然在幽会!!!它正和一只黄色的猫相依相偎好不亲热。饱暖而思淫欲。天天牛奶美食把它喂得滚圆,它不想着报答,倒开始早恋了。你个不长进的东西!

“什么人?”女生楼门前的阿姨警惕地问。

“我……”任平日里三寸不烂之舌,此时此刻却编不出理由。深夜摸到女生重地来,说是为了一只猫,谁信啊?肯定有所图谋!

可能是我仪表堂堂,实在不像是作奸犯科的卑鄙小人,穿得单薄也藏不住行凶武器。阿姨似有所悟,无奈地摇摇头,叹气道:“现在的年轻人哦……谈起恋爱不管不顾的,这么晚了还在等……当心感冒啊……”

我如释重负,忙不迭地往后退了几步,走出阿姨的视线范围。

之后,我狼狈地蹲在花丛边等“小风”和它的朱丽叶温存摩挲完毕再把它抱回去。临走,它还恋恋不舍的“喵喵”叫着。棒打鸳鸯我开始自我唾弃,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里面目可憎的丑恶巫婆。

有人经过,我尴尬地用“小风”挡住脸。可能是平日里做人太张扬,我还是被认了出来。

一对情侣女生:“咦,电子系的学生会主席江皓然?好有爱心,好可爱哦……”

好歹也算成年男子,竟然被说成可爱……等等,可爱是说我手里的“小风”吧?

我在男生宿舍楼门口放下它,故意和值班人搭了几句话,眼角余光瞄到它上了楼,我才告辞回去。推开寝室的门,老四醒了,手里抱着它。

“老大……”

“不用说了,我决定了。以后小风跟着我了。我饿不死就一定留口饭给它。”

大学四年素来有“古、灵、精、怪”的说法,大一“古”——古板,做什么事都一板一眼,中规中矩;大二“灵”——死脑筋在屡次撞墙后变得灵活,开始占位,插队;大三“精”——经历两年的熏陶之后,对学校的一草一木都了然于心,大到那个教授打分宽松,小到操场上哪里有个小坑都清清楚楚,也深谙了付出最多并不一定得到最多的道理,开始厚起脸皮向上一届要试题,投机取巧;大四“怪”——心情起伏,如妇女更年期,不可理喻。如我,在旁人眼中就成了怪人,大好青年不出去天南地北花前月下而成天埋头书海,外加是个“恋猫癖”。

上学期期末在食堂吃饭时听人说什么“吃饭是第一生产力”,我回去认认真真地翻了半天《资本论》,发现马克思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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