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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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风云-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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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思觉得这句老话似乎使比利感到满意。但几分钟后,比利问:“巴克斯特是一个人吗?”

基思考虑了一下,回答说:“我想没有任何别的男人与他在一起。”

比利思忖片刻,然后问:“巴克斯特太太在哪儿?”

“你问这个干吗?”

“这个……我是说,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绑架事件。”比利瞥了基思一眼,又说,“电台里说你绑架了她。”

“你是怎样想的?”

“噢,再清楚不过了,你们两人是一起逃走的。满城都知道。”

基思不吱声。

比利继续说:“我弄不清楚后来发生了什么。”

“你认为发生了什么?”

“这个……我想他追上你们了。那说明了你脸上伤痕的原因,但说明不了为什么你们两人中没死掉一个。”

基思回答说:“我们较量过。”

比利大笑,说道:“我断定你们较量过。我猜,现在好像是第二个回合。”

“第二,也许第三、第四或第五。谁去数它?”

“我看这也是最后一个回合了。”

“肯定是。”

“你打算杀了他?”

基思沉吟片刻,然后回答说:“我宁可不。”

“为什么不?”

“那太便宜了他。”

比利点头不语。

基思说道:“如果我带你到达目的地,你将听从我的命令。对吗?”

比利点点头。

“没听见你说什么,战士。”

“是,长官。”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比利说:“她跟他在一起,是吗?”

“是的。”

“没错,这么说,我们得攻击他而不能伤害到她。”

“对了。”

“那可不容易。”

“对,不容易。”

“有三条狗?”

“我想是的。”

“他行李中装了些什么玩意儿?”

“凡是你叫得出的,他都可能带了。他既是猎人,又是警察。”

“没错,他是。”比利问,“他有夜视装备吗?”

“很可能有。斯潘塞城警察局敬赠的。”

“好吧……我想他躲藏在一间小屋什么的,一个他熟悉地形的地方。”

“说得对。”基思看了马隆一眼。用医学术语来说,医生会说比利·马隆的大脑遭受了长期的酒精损害;用人类的术语来说,任何了解他的人都会说他的精神遭受了太多的生活侮辱。但基思毫无疑问地认为,今天比利·马隆深入了他自己的内心深处,这将是他最佳的、神志最清醒的时刻。基思说:“给我讲讲贝思的事吧。”

“我不能。”

“你肯定能。”

比利沉默了几分钟,然后拿出他的皮夹,取出一张脏兮兮的照片,把它递给基思。

基思看着照片,彩照上是一个三十五岁上下的妇女头像,短短的金黄色头发,大眼睛,笑容可掬,长得的确很漂亮。基思对她的美貌有点惊奇,而对她受到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垂涎一点也不惊奇。根据基思的观察,斯潘塞县的漂亮女人当然有一个正常的比例,但他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会成为巴克斯特魔爪下的羔羊,其原因正是坐在他旁边座位上的这位不争气。说得露骨一些,一个软弱的男人娶了一个特别出众的妻子难免会失去她——也许是暂时的,被克利夫·巴克斯特这样的人夺走。基思将照片交还给比利,说道:“她非常美丽。”

“是啊。”

“她离开你有多长时间了?”

“两年。”

“她再婚了吗?”

“我看没有。哥伦布的电话簿里,她的姓名仍写做贝思·马隆。”

“或许这件事了结后你会去找她。”

“嗯,也许会。”

过了几分钟,比利似乎兴致高了些,又说:“嗨,讲个战争故事吧。”

基思不想讲,问道:“你熟悉这条路吗?”

“是的,我常来。在州立哈特威克松树公园打猎才带劲呢。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从来没有往北这么远过,你记得这里有加油站吗?”

“让我看看……”他望着窗外。“噢,还有一英里左右。喂,我们要跑多远?”

“靠近半岛顶端。我估计还要两小时。”基思又说,“你不必跟我去。我可以把你留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事情办完后再回来接你。”

“是吗?那如果你不回来咋办?”

“我会回来的。”

比利忽然咧嘴笑了。“男子汉,鼓起你的勇气来。嗨,让我告诉你该怎么办——我们逮住这兔崽子,扒出他的五脏六腑,把他像一头鹿一样绑在车顶上,开车进入斯潘塞城。你说好不好?”

“别诱惑我。”

比利高兴得大声喊叫,并拍着大腿。“对!对!按着喇叭在大街上来回示众,巴克斯特的光屁股朝天撅着,而密执安的饿狼正在吃他的内脏。妙!”

基思没理会这样残忍的发泄,不是因为他认为这令人作呕,而是因为他认为这并不令人作呕。

他看见前面有个加油站,指了一下,比利把车开进去停下。基思给了比利一点买快餐的钱,比利走进了加油站的小店。基思坐在驾驶座上。

服务员给油箱加满了油,基思忖钱,比利上厕所去了。基思忽然有一个念头,想把比利撂在那里,这并不是因为比利·马隆是盏耗干的油灯——基思理解这个比喻的含义,他欣赏马隆敢于挺身而出对付紧急局面的勇气。问题在于他们要对付的局面也包括比利自己的复仇计划,他的到场给问题增加了复杂的一面。

然而,基思一时不够坚强,已经向比利承认了自己追猎的目标,因而比利知道得太多;不能放任他自由行动,到处乱跑。

比利回到卡车上,坐进乘客座位,他看看基思,他们两人心里都明白,比利·马隆是个习惯于受哄骗、受冷落和被遗弃的人。比利说:“谢谢。”

基思将车开回127号国道。

农场渐渐变少了,丘陵变高,树林变得更加浓密。栎树和枫树的叶子大部分已落掉,白桦和白杨树几乎是光秃秃的。基思注意到,常绿树也变多了,有白松、红松和铁杉,其中有的高大参天。在他们穿越的最后县界处的路牌上标着人口为六千二百,约为斯潘塞县人口的十分之一,被视为乡村,他想,这里真的十分偏僻,几乎杳无人烟,当年向西行进的拓荒者大潮绕过了这个地方。

日光开始暗淡,树在山头投下长长的影子。卡车外非常寂静,除了偶尔有一小群牛在山坡上吃草外,没有动静。

比利问:“你认为她没事吧?”

基思不吭声。

“他不会伤害她,是吧?”

“不会。他爱她。”

比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想象不出他除了爱自己以外还会爱任何人。”

“是啊。不过,也许爱这个字不确切。不管是不是爱,他需要她。”

“对。我想我懂你的意思。”比利又说,“她没事。”

在奥茨古县盖洛德镇,基思向东拐弯,上了32号国道。二十分钟以后,在下午七点十五分,他们到达亚特兰大——该地区的主要城镇,人口约有六百。基思对比利说:“我们要停车加油。别提起灰湖。”

基思将车开进这里唯一的加油站,加满了油箱,因为他估计很迟才能离开灰湖,又没有明确的目的地。

加油站服务员开始闲聊起来,比利编造了一段谎言,说是要到普雷斯克岛去打野鸭。

基思走到投币电话前,拨了斯潘塞城巴克斯特家的号码。正如泰莉说过的,电话自动转接,一个声音来接电话:“斯潘塞城警察局,我是布雷克警官。”

基思说道:“布雷克,我是你的老朋友基思·兰德里。你们失踪的警车和人在8号国道北边的玉米地里,市界以西大约一英里。”

“什么……?”

基思挂断了电话。他感到不得不打这个电话,好让他们把沃德从行李箱中放出来,免得以后收玉米的人发现他的尸体。基思拿不准他从密执安打到巴克斯特家而转接到警察局的电话,是否会显示在斯潘塞城警察局的身份识别屏上。在通常情况下,他不会做如此慈善的好事,即使这件事对他自己仅有着最微小的危险因素。但他不愿让沃德死去,再说,当警察找到沃德时,沃德会告诉他们兰德里到代托纳去了。斯潘塞城警方会提醒俄亥俄州警察局在附近机场或佛罗里达寻找他的逃亡证人。他们没有理由会想到灰湖、比利·马隆或小卡车。他希望不会。

再者,基思也想看看是否有人在巴克斯特家接电话。基思相信,根据泰莉所说的情况以及安妮提供的有关亚特兰大——就是这个亚特兰大——的线索,巴克斯特是在灰湖。另一方面,基思有种烦恼不安的想法:这也许是个圈套,但如果是的话,那是个十分精心设计的圈套,而出自克利夫·巴克斯特之手也许太高明了一些。基思的问题,他自己明白,是他在那个万花筒的世界里生活得太久了,那里有成千上万个聪明人用最精心和最高妙的诡计互相欺诈,这里情况并非如此,巴克斯特在唯一他可能去的地方——在他灰湖的小别墅;除了安妮外,只有他一个人,同时他不知道基思·兰德里正在追踪他。心里踏实了,基思便把这个顾虑抛之脑后,开始考虑眼前的具体问题。

基思走进小办公室,对加油站服务员说:“我想找地方买一张好的石弓。”

服务员说道:“有个叫尼尔·约翰逊的人卖运动器具。有旧货,也有新货。要现钱,现在他的店关门了,但如果你要,我给他打电话。”

“很好。”

服务员拨通了电话,与尼尔·约翰逊通话。尼尔显然正在吃晚饭,他想知道这位顾客能否稍等片刻。

基思对服务员说:“我真想立刻上路,我不会占用他太多时间的。”

服务员向约翰逊先生转达了意思,于是双方约定会面。基思问明了找到尼尔运动器具店的路线,谢过服务员,回到小卡车上。

比利说:“什么事?”

“我们去搞一张石弓。”他将车开出去,向东行驶。

比利点点头,问道:“有什么办法可以不杀死狗而杀死巴克斯特吗?”

“走着瞧吧。”基思心想,用M…16和四倍望远瞄准器当然有可能离一百码或更远击中巴克斯特。但基思不想这样做;他要面对面地跟他算账。

基思找到了约翰逊的家,那是在亚特兰大镇边的一间小木板屋,离开大街约几百码。基思将车开上车道。

狗汪汪叫,门廊的灯亮了。基思和比利下了卡车,迎面走来一个瘦长而结实的男人,嘴里还在嚼着饭菜,自称尼尔,基思自我介绍为鲍勃,介绍比利为杰克,尼尔扫视了这辆旧卡车一眼,再打量了基思和比利一番,也许想判断他花这点时间是否值得,他说:“你们是从俄亥俄来的吧。”

基思回答道:“对,想试试使用石弓。”

“用石弓?见鬼,那不是运动器具,你该用大弓。”

“我不是射手。我只想射狐狸。”

“是吗?那好,我只有一种石弓,欢迎你们选购。进来吧。”

他带基思和比利来到一间离开大路的仓库模样的铝建筑物,它已改建成一家体育用品商店。尼尔打开日光灯,长形房屋的右边墙壁排满了枪架,以及放满狩猎用具和弹药的柜台,基思估计约翰逊先生的货简直可以装备一个步兵营。房屋左侧存放着钓鱼用具、射箭用具、户外服装、帐篷以及狩猎用的各色零星用品。基思没看到网球拍或运动鞋。

基思此刻并不太急,他知道不管他到灰湖干什么都得等到凌晨才行。不过,他仍想马上动身。但在一个只有六百人的小镇,你不能显得不耐烦,做每笔买卖都必须像对待世纪交易那样。

寒暄几句后,尼尔·约翰逊将石弓递给基思,说道:“这张弓是旧货,用玻璃纤维制成,是一家叫普罗·莱恩的公司出品。挺不错。”

基思审视了这件武器。它基本上是一张交叉安装在像步枪枪托一样的玻璃纤维弓托上的短弓,一个扳机装置释放拉紧的弦,将箭沿托柄顶部的凹槽弹出。“看起来不难使。”

“对,太容易了。不是运动器具,你几天功夫就能熟练掌握了。一个大弓手得练好几年才能当个好手。”

基思觉得约翰逊先生看不起石弓及其任何使用者。

尼尔·约翰逊告诉他:“你知道,有人曾经告诉我,从前骑士时代教皇曾下令禁止使用石弓,因为基督教徒使用它被认为是不妥当和不公平的。”

“不见得吧?那也包括射老鼠吗?”

“也许不。不管怎么说,它真准,你得有大约六十磅的拉力,将弓托顶住胸膛,用双手拉紧弦。瞧,我做给你看。”尼尔拿过石弓,拉紧弦,把它钩在扳机上。他放一支箭在槽内,对准约三十英尺外房屋那一头墙上安着的积满灰尘的鹿头。他沿瞄准器瞄准,扳动扳机,短箭飞射出石弓,砰的一声射中鹿头的眉心,穿过木板,钉在墙上。“怎么样?”

“棒极了。”

“是啊。用大弓我射不了这么准。好,这箭每秒跑两百英尺左右,所以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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