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去的成分大概不足百分之一。若是换了心情正佳时的我,大概也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和她一起高呼上几句“Ohno!”——管对方长得合不合自己的美学,总之喊了再说。但是。但是——为什么呢?瞬间浮现进脑海的,却是和齐要约会时的情形。他坐在我对面,而我朝他嘻嘻哈哈地笑。和现在一模一样的场景,它以喧嚣而温暖的姿态突兀于我眼前,然后又被飞快隔绝进一片荒芜。有多久没有像这样一起出来喝茶了呢?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快三个星期了吧。“反正也是打算分手了。”我对自己说。却无法阻止心里某个地方的迅速抽空。这感觉不是悲伤也并非愤怒,情绪像是被一块巨大的海绵囫囵吞噬了,而它沉甸甸的身躯下渗出的,只有一摊湿漉漉的茫然。
03 上课的关系,手机被设成静音震动。搁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来短信时大腿会被震出麻麻的痒。此时我正沉浸在“继续无聊发呆”和“提起精神画圆锥”的苦闷二选一中,感受到自裤袋传来的震动,瞬间的喜悦程度,简直可耻地达到了溺水者捞到救生圈的高度。飞快打开翻盖,下一秒便被屏幕上的四个大字打回了常态:“好无聊啊……”似曾相识的一句话。短信的全部内容。看一眼发件人的名字,我转过头,教室的另一个角落,好友正晃着她拿着碳笔的手,朝我一脸傻笑。“人以群分”这话确实是真理,无聊如我和好友,就连发的短信也是差不多的内容。老实说,若不是她先作主动,估计五分钟后发的人就是我了。一边回短信,一边瞥向好友的方向。坐在她旁边的同学,虽然不算非常熟络,但印象中也是个颇好说话的人。对比起左边是墙、右边是程敛的我……“知足吧!你起码还能找人聊天!看看我,被两面墙夹击啊!”我一脸悲愤,按下“发送”选项。不久听到好友处传来的笑声。“哈哈哈。你也可以跟程敛聊天啊……问问他昨天那女的到底是他女朋友不?”回复得很快。想来是早就酝酿好了八卦的心。“问个头啦,我没你那么鸡婆。”我按着键盘,打完再看又自觉立场实在薄弱。说没起过好奇心这种事,大概三岁小孩也不会相信。毕竟以程敛这一类“钻石切面”的风格,能谈恋爱,简直就像李小龙要画耽美漫画一样想象不能。而昨天的那个马尾女,虽然看上去和程敛感情颇好,但除了拍肩外,印象中也没有更暧昧的举动——至少在我们离开那家店前,他们都只在面对面地喝茶聊天而已。大概是不好意思大庭广众地亲昵吧。又或者,只是普通朋友?答案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但当事人……眼角的余光扫向身边。程敛正垂眼画着画,一脸的心无旁骛。……当事人会理我才有鬼。手机握于手中,先前打好的短信还未发送出去——本来也没什么发送的价值,一字一字地将它删成空白后,我转头朝好友皱了个鬼脸,把手机揣回裤兜。初春的天总是阴郁,尽管时间临近正午,画室上方还是开出大片的日光灯,冷光覆上程敛的脸,五官的轮廓像遭雪水洗刷过般,透着一股凛冽的意味。“……拿他的脸当石膏画,说不定更能体现出'光影'的效果呢。”抛着手里的橡皮,我有些恶毒地胡思乱想。冷不防手机在裤袋里又一次“嗡嗡”地振动,自空中落下的橡皮漏过手心,就这么滚到程敛的脚边。
“啊——”下意识地叫了出声。音量不算小,即使是相隔了几个位子,也有同学朝我这边转过眼来。但是程敛没有,他依旧只盯着他面前的画,视线仿似被密不透风的茧包裹了,连一个眼角余光的空隙也没有给予。我在一旁盯着程敛看了会儿,见他完全没有反应,也就懒得开口拜托。膝盖上因为放了笔盒和纸,离开座位不方便,只能弯下腰直着手臂去捡,力量绷上指尖,传递出微微的颤。低头使劲的关系,我感觉到鲜血涌上了脸。这本是正常的身体现象,但自皮肤烧出的阵阵燥热,却让此时此刻的我生出一股屈辱的感觉——先是曾经搭讪过的男生,不但没有存自己的电话,还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脸——再是满脑子游戏、连短信也懒得回的男朋友。一肚子气想要发泄时甚至打不通他的手机——然后,现在,是程敛。所以那个时候,在茶店里被他惯性忽视的时候,才会莫名其妙地生起气来吗?就像眼下,这股不知打哪跑出来的屈辱感一样?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啊。我用力摇一摇头,将精神集中在眼前的橡皮擦上。终于指尖擦到了橡皮的边,我绷直着手臂再接再厉,动作间感觉到脸颊上的炙感延进眼睛,涨出微微的热。或许是同个姿势维持了太久,终于也引起“钻石切面人”的注意。沉下半边肩膀地随手一撩,那块我累死累活也没拾到的橡皮,就这么轻轻松松地,被程敛扫进我的手中。“啊……谢谢。”直起酸痛的腰,我受宠若惊地朝向程敛。先前存于心间的种种不满,此时也都像脱开牢笼的燕,“呼啦”一声便消失进了天际——所以说长得帅就是方便,随随便便一个举手之劳,搭上那张脸,仿佛就能升华成大功德了。没有预料中“不用谢”或是“不客气”的回应。淡淡扫了我一眼,程敛抛下一句“关公”,就转过脸继续刷他的圆锥阴影。“……关公?”没明白对方在说什么,我疑惑地挠挠脸。先前涌上的血液此时还未完全散去,微热的温度染上指尖。三秒钟后我反应过来,一句“呸啊!”忍了半天,才重新从嘴边咽回去。果然还是很讨人厌!我恨恨地朝程敛剜了一眼,但对于一个正专注素描的人而言,这显然起不到半点的杀伤作用。眼神攻击没有效果,也过了动嘴反驳的时效,我于是将不满撒到给我发短信的人的头上。即使还未看到短信,也能猜到是谁发的。一边掏手机,我一边瞪向好友。视线落下之处,对方却正兴高采烈地和身旁的人讨论着什么,一副“与我无关”的模样——也的确与她无关。手机屏幕映入眼帘,“发件人”的冒号后面跟着的,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要”字。“要”,是齐要的简称。
第三章 CHAPTER 03
不爽的情绪在心中郁积成团,我捏了捏拳头,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不知道能说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什么都不知道的到了最后,就变成了什么也不想说。
01 地价便宜的关系,位于偏远郊区的 K 大,校园面积就算排不上全市第一,至少也不会跌出前三甲。尤其是对于习惯了在黄金地段的窄小校区里上学放学的我而言,仅仅一个正门口的广场,也足够流出两行海带泪地感叹一句“K 大真他妈的大”了。一段时间没来,广场依旧是老样子。水泥地上铺了指引用的彩砖,自广场前方一路延伸到门口。两边零落地竖着些意味不明的雕塑作品。中间则是花坛,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在里面茁壮成长。若是离远细看,会发现它们按着不同颜色,被排列修剪成了 K 大的校徽。花坛沿着边缘放置了一圈射灯,白天它们隐藏在草丛里,一到夜晚便会亮出眩目的光,据说会将花坛里的那个校徽,照得“像《魔兽世界》的片头动画那么华丽~”。这个充满宅味的蹩脚比喻,自然出自齐要的嘴。齐要的话不算特别多,却总能扯出些古怪的比喻,像是“那人瘦得跟亡灵一样”,又或者“累到好像一口气做了十个任务”之类,说完还爱摆出一脸得意,自觉在游戏和文学领域都颇有建树了——基本上,我是觉得他的脑子被游戏泡坏了。不过脑子被泡坏的也不只是他。在花坛前左右张望了半晌,没有看见齐要的身影。我于是掏出手机打算发短信。手指按上键盘,犹豫着又想起常于他手机上演的“忘了充电导致关机”的可能性,便干脆改成了打电话。“嘟嘟”的通话声响了两下,传来齐要熟悉的一声“嗯?”,隐约杂了些游戏里特有的“轰”、“嗵”的音效。“喂?我到了。”我说。“这么快?现在在哪啊?”“你们学校正门口的花坛啊。不是约好在那等吗?”我有些不满,“你怎么还在玩游戏?!”
(炫)“没没,刚退出了,乖啊~我现在就过来找你。”我“哦”过去。顿了顿,想补充一句“那你快点啊”。无奈“那”字刚吐出半个音节,对方就已挂了电话。想说的话被“嘟——嘟——嘟——”声噎在喉咙,我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闷闷放下手机——真的是脑子被泡了,才会又同他和好。朝 K 大宿舍区方向直了将近五分钟的脖子,齐要的身影依旧没有出现。“早知道就算没事干也要多磨半个小时才过来!”这样想着,我愤愤扯下一把花坛边的杂草算是发泄。无论是“医院排号”还是“描摹圆锥体”,都比不上我对于“等人”这档子事的厌恶——日常里算不上是纤细的人,却又偏偏极敏感于“一个人”的状态。尤其是像现在这样,在大学校门口等人。身边不断有三三两两的情侣或小团体走过,欢声笑语掠过耳边,感觉不到热闹,倒是越发衬托出自己孤身一人的冷清,时间久了,甚至就有些底气不足起来。我垂着头按手机,努力在人群里装出一副忙碌的姿态。屏幕上的光标在“联系人”里下拉了一个循环,不知道可以找谁说什么,就转而按进了“收件箱”的选项。两天前齐要发的那条短信,静静躺在里面:“后天下午我们学校有月队表演,来不?”“乐”字打成了“月”,显而易见的错别字,一看就是懒得修改而直接按了发送。“……你更懒吧?好歹先吵一吵啊!”好友对于我直接就回了一个“好”的做法,一度表示出极度的不可理解,“你之前不是还气得说要分手吗?”“气都过了……懒得吵了啊。”我摊摊手,实话实说。“我看你根本就没真的想过分手吧……每次都是,你到底是怎样啊!一会儿说分手,一会儿人家来个短信又二话不说地答应!”“我好奇是怎样的乐队表演嘛……”或许齐要的主动邀约让我心情颇好,面对好友一针见血的刻薄,也就没往心里去,“……而且真的分手很麻烦的嘛。”索性撒起娇来。“……有什么麻烦啊?”“分手的话……我和他一起玩的那些游戏的人物也不能用了,要不多尴尬啊。以后要玩还得开新号重新练,很累人的。我难得有个人物可以练超过十五级的哎!”说完后连自己也觉得这借口实在是无赖又无聊——但,当时又的确似乎是这样想的。“……反正以后你别再来跟我诉苦。”好友朝我比画了个“随便你!”的手势,“……我管你们白头偕老还是永结同心!”——回忆起好友当天最后的话,我不禁觉得好笑,却又不想真的笑出来,连带着嘴角抽搐了几下。那么,就算“和好”了吗?或许连“和好”都算不上吧。“晴——”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抬起眼,十来米外,齐要踏着人字拖懒懒地站在那儿,双手插在裤袋,态度随意一如以往的每次见面——什么和好不和好的,说到底,不过都是我单方面的想法而已。“等得我无聊死了……你头发怎么这么乱啊,没梳头吗?”我一边说一边朝齐要走去。听见自己的声音,随着彼此距离的拉近而一点点地开朗起来。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
(书)02 演唱会的场地位于 K 大校园的某片空地,距离校门口至少有二十分钟步程,走过去的时候,演出已经开始了。临时搭建的舞台围着大圈的人,隔着人群,可以看到台中央扬起的巨大条幅,红底白字地标着“OX 乐队全国校园巡回 K 大站”的字样。“什么 OX 乐队啊?听都没听过。”我皱着眉头。一边努力踮着脚尖,试图看清台上表演者的长相,但视线被人群层层叠叠地挡在外面,只能勉强瞅到几蓬被发胶撑起的头发。正要抱怨,冷不防被齐要一把牵过手挤进人群。“让一让。麻烦让一让。”齐要拉着我,一点点朝舞台的方向逼近。人群自他的身后分出一道小径,无疑方便了跟在他身后的我。我抬眼朝向齐要逆着光的脊背,午后的阳光沿他的轮廓绣出一圈堇色的边,几撮黑发软软贴在颈后。我愣愣地看着,感觉到自己的心,正因这景象而一点点温润起来。我想齐要果然还是很好的。我想我果然还是喜欢齐要的。这些想法一如寒冬里新热好的牛奶,带着融融的暖意蒸上我的脸。“就这里吧。”在某个空位站定后,齐要看过来,“……傻笑什么?”“……没呀。哪有!”“还说没有?”齐要抽出手揉我的脸。他的手大而干燥,手心在面颊上覆下一片温和的暖,像是晌午阳光下晒干的草垛。“说?”我不回话,只是“呵呵”地摇着头笑——“庆幸自己没有和你分手”,像这样的原因,当然是说不出口的。见我不说,齐要也懒得再问。除了游戏他似乎对什么都不执着。此时台上的表演已进入高潮,但鉴于水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