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罗德朝青年乡绅开口询问,态度有些随意,并不像是阶级森严的主仆关系,“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做?”
“没什么,你去休息吧。”青年乡绅从怀里摸出一只银质沙漏,瞄了一眼正在流淌下来的金色细沙,“距离晚餐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我想烤小牛肋排、土豆培根沙拉和一碗南瓜浓汤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在此之前,先给我们的小朋友带来一点吃的和喝的吧。”
“好的,主人。”罗德极快的点了一下头,然后将湿漉漉的斗篷脱下来挂在壁炉旁边。在火光的映照下,杰迪惊讶的看到这个神秘男子居然在斗篷下面穿着沉重的黑铁铠甲,苍白的脸上神情坚毅,深邃的眼睛里面似乎有一抹幽绿色的火焰跳跃闪烁,而在杰迪凝神注意的时候,却又变成了完完全全的黑色。
“啊,不要惊讶,年轻人。”青年乡绅把羊皮典籍合上,手指轻轻揉了揉自己的眉心,“罗德里格斯是我所见到过的最为完美的骑士典范,穿着铠甲在密林之中行动,对于他来说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杰迪挠了挠湿漉漉的头发,他不记得自己见到过几位骑士老爷,毕竟响钟酒店只是一家提供简单食宿的下等酒店,客人多半是码头苦力、水手、小行商和生活不是太窘迫的平民,衣着光鲜的骑士老爷们当然不会轻易光顾。不过杰迪总感觉自己似乎与不少身份显贵的爵士老爷打过交道,以至于回忆起骑士老爷的时候,心中无论如何也升不起任何尊敬仰慕的感觉。
这简直太奇怪了。
罗德的高大身影消失在小屋的后面,青年乡绅目送他离开,然后把注意力再次转回杰迪的身上,“现在告诉我,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杰迪,杰迪?卢克斯,在镇上的响钟酒店做跑堂小弟。”杰迪老老实实的回答说,说实在的,被那双天蓝色眸子注视着的感觉可不好受,仿佛心底的一切秘密都被看穿一样。
“哦,响钟旅店。”青年乡绅微微一笑,用带些回味的语气说,“我知道那个地方,碳烤小牛腰子这道菜的味道可真不错,前段时间尝了一次,真是教人回味无穷啊。”
杰迪有些迷惑的眨了眨眼睛,“李维先生,您是不是记错了,响钟旅店好像没有这道招牌菜,倒是黄油炖兔子很受客人的欢迎。”
“哦?”青年乡绅脸上露出了奇怪的表情,“真是糟糕,这段时间记性变得越来越差,对,是黄油炖兔子。”然后他笑眯眯的眨了眨眼睛,“年轻人,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请原谅我糟糕的记忆力,我们曾经见过吗?”
“不,李维先生,我是第一次见到您。”杰迪吓了一跳,忙不迭的回答说,“我认识一些字,格雷果——哦,就是罗德先生带的那条猎狗——项圈上有您的名字。”
青年乡绅扬起双眉,这个动作让他原本温和的蓝色眸子突然具有了某种威严,“认识一些字。”他轻声重复了一遍,“这样的跑堂小弟可不多见,年轻人,你是向谁学到的这些知识?”
“草药学士……吉姆……啊,不,是佩妮小姐教过我阅读,还有如何分辨有毒的蘑菇和浆果,也教过我哪些容易找到的草药能够止痛疗伤。”杰迪有些紧张的回答说,他感觉到自己的记忆有些混乱,一个红鼻头的老人和一个带些稚气的年轻女子的形象在自己的眼前晃来晃去,时而重合,时而分开。
“啊,佩妮小姐?住在响钟酒店旁边的草药学士难道不是老吉姆了吗?”青年乡绅微笑着点了点头,“**喝酒,鼻子上有道伤疤,对不对?”他的笑容变得更加神秘起来,“我和他算是老相识了,因为我的膝盖受过伤,在这样的天气里总会犯些风湿,少不了要去找老吉姆弄点药酒来擦擦。”青年乡绅一面说着,一面又翻动起手中那本厚重的大书,最后找了一页,将打开的书调转过来,推到杰迪的面前。
“读一下这几行字,年轻人,我想知道你能不能看懂这些。”
杰迪收敛心神,不去想什么佩妮学士和吉姆学士,目光落在那本厚重的大书上面。他从没如此近距离的看过这样装帧精美的书籍,书皮是用染成红褐色的牛皮包裹而成,四个角都镶着黄铜的装饰,书页正上方勾勒着一只展翅翱翔的狮鹫形象,双剑和皇冠的水印淡淡的浮现在精美的花体文字下面,几乎让男孩看得着了迷。
青年乡绅很有耐心的等待着,仿佛一切时间都是属于他的。十几秒钟后,杰迪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有些窘迫的咳嗽了一声,开始结结巴巴的念起书上的文字来。
“天空……撕裂开来,闪电和暴风透过……裂痕倾泻而下,然后是黑色的……冰雹。为了……避免世界陷入极大的破灭危机……”这句话让男孩显得有些纠结,不由得停下来看着乡绅,等待被纠正。不过青年乡绅却举起一根手指,示意他继续读下去。“……大帝亲临亡命隘口,率众忠勇将士力抗魔灾,以超凡力量对抗波涛……”
“是力挽狂澜。”青年乡绅轻声提醒,然后将那本书从杰迪面前拿开,放回身后的巨大书架上,“非常好,即使是受过正规教育的贵族少爷也不会做的更好了,你一定在文字方面很有天赋。”
杰迪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佩妮……,啊,不,吉姆学士也曾经这么说,但是我总记不住那些草药的配方,否则他一定会收我做正式学徒的。”
“如果我是他,也一定会这么想。”青年乡绅若有所思的评价说,然后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目光炯炯的注视着男孩。“杰迪?卢克斯,你有没有兴趣做我的学徒,接受我的传承考验?”
第278章拷问灵魂,记忆破封
面对青年乡绅的询问,杰迪?卢克斯完全愣住了。
他压根没有想到青年乡绅会这么说,学徒、传承这类词汇,难道不应该是神秘的魔法师或者炼金术士才会提到的东西吗?一位家境殷实的乡绅会有什么传承?种植马铃薯的一百种方法,还是酿造葡萄酒的二十个要点呢?
杰迪深深感到,脑袋有些问题的人可能不仅仅是自己,面对青年乡绅的温和微笑,他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恭敬而又平稳,“多谢您的好意,李维先生,很荣幸能够得到您的赏识,但是我对务农没什么兴趣……啊,当然,我不是说种植马铃薯或者酿造葡萄酒不重要,而是……”
“而是不符合你那颗小脑瓜里面的伟大理想,对不对?”青年乡绅微笑着打断说,“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总不能一辈子都呆在小酒店里面帮忙,说说吧,假如不考虑一切困难的话,你想做什么?”
这一次杰迪迟疑的时间更长了,最后他嘴唇蠕动了一下,发出的声音低如呓语,“我想……我的意思是说,我希望有一天能够……”他的声音突然停顿了,脑袋里面再次乱成了一锅粥。一个声音在叫喊着,杰迪?卢克斯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流浪骑士,用长枪和重剑在竞技场上赢得荣誉,最后获得某位领主老爷的赏识,宣誓效忠,成为拥有城堡和领地的有产骑士;但是另一个声音却在说,杰迪?卢克斯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掌握神奇力量的大魔法师,担任某位领主老爷的顾问,拥有自己的魔法塔和学徒。这两个声音不分轩轾,吵个不休,就在杰迪不知所措的时候,第三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分开所有嘈杂,宛如利刃切开奶酪,清晰的回荡在男孩的脑海之中。
“我要做一位像是狮鹫帝国开国皇帝那样的英雄。”
“手握重权,建立千年帝国?”青年乡绅语带嘲弄的提高了声音。
“不,是力挽狂澜,拯救世界……”杰迪的嘴巴再次闭了起来,脸上一阵火烧火燎的感觉。他简直不能相信,刚才的话居然是自己大声说出来的。这画面太美,根本不敢去回忆。
青年乡绅放声大笑起来,不过声音里面没有任何嘲弄的味道。“做个救世主,这真是个不错的理想。”他一字一顿的说,“年轻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杰迪不解的抬起头来,青年乡绅看向他的目光非常认真,让男孩不禁端正做好,认真思考了一下。“我不太清楚,那太遥远了……抱歉,先生,我刚才在胡说八道……”
“不,那不是胡说。我们无法说出任何欺骗的话,在这个地方。”青年乡绅用手指轻轻指向自己的心口,“说真的,你的打算肯定艰难重重,但是所有的危险和阻碍都难不倒拥有非凡勇气和热情的年轻人,杰迪,告诉我,为了你的梦想,你能够付出什么代价?”
“代价?”杰迪茫然回答,“什么代价?”
“准确的说,是牺牲,牺牲友情,牺牲**情,牺牲生命,牺牲一切。”青年乡绅缓缓开口,语气温和,却带着一种骇人的味道。“救世主不像是皇帝,皇帝可以为所欲为,救世主不行。他的肩膀上压着太重的担子,与整个世界的安危相比,什么都显得太微不足道了。你能够看着一手缔造的帝国轰然倾倒吗?你能够看着自己留下的血脉渐渐**吗?你能够看着曾经亲密的朋友反目成仇,曾经坚定的信念蒙污纳垢吗?你能够忍受千年万载的孤寂,以一己之力,拖拽着即将滑落深渊的命运轮盘,却只能延缓末日,而非获得新生吗?如果能够做到,想要实现你的梦想又有什么困难呢?”
杰迪脸色青白的僵坐在椅子上,心里的一个声音让他把眼前这位青年乡绅当成神智错乱的疯子,只要风雨停歇,就要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小木屋,然后把这次离奇的遭遇抛在脑后。但是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微弱得多,却让杰迪无法忽视——却在告诉他,青年乡绅所说的一切都是无可辩驳的真实。
“什么无可辩驳,一个乡下土财主奢谈救世,这已经完全无法让人认可了吧!”杰迪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决定忽视第二种声音,安心等待夏季风暴的结束,然后回到响钟酒店,忘记这一切,继续当个跑堂小弟。
他现在感觉自己的思路非常清楚,实现理想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过程,只要耐心存下工钱,努力学习技能,终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或者找个骑士老爷自荐,当他的见习侍从,然后在游历和战争中获得自己的坐骑、武器,以及财富和封地……
屋门在下一刻被推开,脱下盔甲换了身干爽衣服的罗德走了进来,右手托着一个橡木餐盘,“您的草药茶,主人。”他首先在青年乡绅面前放下了一杯散发着焦香气息的饮料,然后把整个餐盘都放在了杰迪的手边。
餐盘上放满了吃的和喝的,丰盛得教人难以想象。最让杰迪垂涎欲滴的是一只烤野鸭腿,表皮焦黄酥脆,浓郁的油脂气息直往鼻孔里面钻;野鸭腿旁边是一大块黑面包,还放着一个盛有黄油、覆盆子果酱和奶酪的小碟子;奶油蘑菇浓汤冒着热气,沙拉是灰白色的煮马铃薯和黄澄澄的玉米粒拌在一起,加了些青翠的菜叶点缀,看上去尤其让人胃口大开。
杰迪这辈子从没吃过如此丰盛的一餐。胖巴罗老板对他有抚养之恩,但是也不过是勉强混口饱饭吃而已。杰迪每月拿到的工钱差不多全部用来购买孝敬吉姆学士的麦酒和烟草了,即使是全都攒下来,区区十几枚铜板也不够他吃上这么丰盛的一餐。
唯一让杰迪没有马上扑上去大吃大喝的就是青年乡绅若有所思的眼睛,男孩极力遏制住腹内的饥火,向着青年乡绅恭敬的鞠了一躬,“李维先生,其实……我只需要一口面包和热水就行了。您救了我的命,但是除了这只兔子之外,我没有什么能够报答您的东西。”
男孩一面说着,一面把用麻布袋裹着的兔子拿了出来,由于被雨水淋得透湿,这只灰褐色的动物显得尤其狼狈。
“留着那只兔子吧,年轻人。”青年乡绅似乎显得很愉快,一面举起杯子,啜饮了一口黄褐色的液体,一面温和的笑了笑,“这顿饭就当是陪一个孤独的人聊天的报酬,吃饱了就去壁炉那边烤烤火,这样的天气,身上受凉可就麻烦了。”
杰迪竭力想要让自己的吃相显得优雅一些,不过作为一个饥肠辘辘的男孩子,面对美食的诱惑还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他狼吞虎咽的吃掉了面前所有的东西——黑面包、野鸭腿和沙拉,就连蘑菇汤也被喝的底朝天。饭菜味道非常好,作为点缀的菜叶也显得可口多汁,相比之下,响钟酒店提供的晚餐简直就像是喂猪的泔水。
用餐结束之后,罗德走过来,打算把桌子收拾干净。但是杰迪已经跳了起来,抢先开始干活。伴随着清脆悦耳的撞击声,男孩熟练的把餐具收进臂弯,然后托着一大摞碗碟走进厨房,用清水和砂砾飞快的洗刷它们。几分钟后,干干净净的木盘子已经在搁架上放得整整齐齐,刀叉和木碗也都放到了各自的位置上。这是他每天都要重复无数次的活计,然而杰迪却不经意的发现,自己的动作虽然看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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