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
“浩宇,董轩主动邀请你吃饭,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叶知秋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想要刨根问题,搜寻八卦消息。
胖子同样如此,一脸郁闷的看向浩宇,道:“为什么总是女生围绕着你呢?董轩该不会喜欢上你了吧?”
虽然是感情白痴,但浩宇心中却清楚,董轩与自己只是普通朋友罢了,在一起极为的放松。
扯淡了一阵,四人分别回到房中,因为明天还有课程,自然不想耽误。
早晨,浩宇依旧来到教室,昨晚的事情仿若已经忘却了一般。因为这一堂课的导师乃是慕容函,众多男学员们好好的打扮了一番,早早的就来到教室,坐在坐前排,仿若乖乖学生一般,等待慕容函的到来。至于浩宇,依旧坐在角落中打着哈欠。虽然曾经下过决心,要好好上学,将来有出息,照顾爷爷,可进入教室,就仿若有一股魔力一般,让精神无比的浩宇犯困。
不过,虽然困极的浩宇,依旧打起精神,准备听课。
“听说没,今年转来的插校生,联络了射击社团,一同前去森林野营。”
“自然是听说了,我还知道在插校生中,拥有许多极品美眉哦!”
“我靠,若我也能够跟着去,那就幸福死了,到时候泡到一两个美眉,让我折寿一年都可以。”
“听说这次活动是学院举办的,因为插校生没有经过两周的军训,自然要磨练一番,才有了这次森林野营。”
“嗯,这个我知道,除了射击社团,还有一些武术社团的成员也会参加。总共的人数,应该有一百来人吧。”
。。。。。。。。。
听到这一番话,浩宇身子一颤,露出了期待之色,原因无他,因为浩宇自小便生活在山村之中,这次的野营,便是进入森林之中,就仿若回到了家中一般。
不久,慕容函老师的俏丽身影出现在了教室中,即便见过其绝世容颜的浩宇,此刻也为之一惊,露出赞叹之色。
“沈浩宇,下课后击剑社团有活动,到时别忘记去参加。”进入后,慕容函美眸落在浩宇身上,动听的声音响起,落入众人耳中,就仿若酥软了一般,浑身无力,但却舒服无比。
这次的野营,除了射击社团外,其余社团,包括击剑社团在内,派出几名能手,此番让浩宇前去,意思已经很明显,一些男同胞们露出了羡慕之色,恨不能的替换浩宇参加。
两个小时匆忙而过,浩宇正准备前去射击社团时,却被凌霜拦了下来。
“有事吗?”浩宇一笑,每次看着凌霜绝美的容颜后,心情都会舒畅不已,目光不舍得挪开。
察觉到浩宇的目光,凌霜俏脸一红,悦耳般动人的声音响起:“这次野营,你将拥有一个名额,可以带上一个朋友。可以让我跟着前去吗?”
第三十七章 买手机风波(上)
在上课前,被慕容函告知社团有活动,下课后准备前往时,凌霜却叫住了自己。所说的那番话,不知怎地,浩宇心中极为的开心,颇为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额,可以吗?”对于这次野营的一些活动,浩宇自然不曾知晓,也就不可能知道自己能够带上一名好友参加。
望着浩宇眼中所露出的期待之色,凌霜俏脸一红,撇过头去低声道:“嗯,可以的。”
“嘿嘿,那好啊。”从未谈过恋爱的浩宇,就如同刚刚长大一般的孩子似的,在这方面所作所想都毫无隐藏的流露出来。
说了一阵,便前往击剑社团,里面的社长乃是司徒昊天,与射击社团的司徒浩南是亲兄弟,都是司徒世家子弟,拥有人级后期的实力,但过去一个寒假,究竟达到什么地步,便不得而知了。
来到击剑社团,里面几乎都是新面孔。当然,浩宇总共也就来过两三次击剑社团,对于这些面孔,自然感到陌生。
“浩宇,你来啦。”说话之人正是司徒昊天,因为当日与龟田一刀的较量,赢下了对方,使得司徒昊天对其大有好感,丝毫不在意浩宇的贫寒家世,已经当成朋友一般。
“嗯。”点了点头,浩宇便看向司徒昊天,上个学期,与其说话连五句都不到,不过从其和炯的脸上,却是看出对方的友好。
客套了一番,便开始商议起来。浩宇从中得知,射击社团将会有五人前往,而击剑社团、武术社团等等,都会派出两三人。之所以如此,因为进入森林野营后,经常会遇到野兽,需要打猎。如此一来,射击社团便派上了用场。而击剑社团、武术社团,则起到了保镖的作用。
“浩宇,带上你心仪之人,前去野营,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放心吧,这次野营,学院做足了准备,不会出任何问题的!”司徒浩南大有深意的望着浩宇,随即笑了起来。
如此笑容,却是让浩宇嘿嘿一笑,脑海中浮现出凌霜俏丽的身影。
商议过后,野营将在一周之后举行,为其一周。浩宇返回宿舍,因为商议了一番,午饭时间早已过去,餐厅也已关门。
“我是不是该配个手机了?”没有手机,朋友们也无法联系自己,许多事情上都不方便。
想到这,浩宇一笑,道:“老四,下午有空吗?”
不知是无所事事,还是另有图谋,此刻的叶知秋,脸上挂着一丝讨好般的笑容,嘿嘿笑道:“浩宇有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说吧!”
叶知秋突然间的转变,以及现在的样子,让浩宇身子一颤,诧异的看着脸上堆满笑容的叶知秋,道:“我想买个手机,你如果没事,就陪我一起去吧?”
“啊啊啊……”一道杀猪般声音自后方响起,哐当哐当的声音由远及近。谈话的浩宇与叶知秋,一阵无语,因为发出这道声音的正是赵胖子,那哐当哐当声响,乃是其跑步所发出来的,就仿若地震了一般。
望着闻声赶来的胖子,叶知秋脸色一变,似乎知道其来意,赶忙道:“浩宇,咱俩谁跟谁,下午我一定带你选一个特么好的!泡妹子绝对拉风。”
“去,去一边吃粑粑去。”胖子不耐烦的冲叶知秋摆摆手,转头看向浩宇,嘿嘿笑道:“浩宇,下午我陪你去吧,买完了咱们去大吃一顿,我知道有一家的菜特棒。”
听闻,浩宇眼睛一亮,早上草草的吃了点东西,中午因为在击剑社团开会,没有赶上去食堂,如今还空着肚子。听到胖子的这番话,独自咕噜叫了起来。
一旁的叶知秋脸色一变,心中暗叫不好,转身跑回房中,不一会儿,便抱着许多零食,以及面包之类的出来,递给浩宇,道:“吃吧,我刚刚买的,正准备给你呢!”
“老四!”
“胖子!”
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望着对方,仿若敌人一般,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李忱,露出无奈之色,转身回到房中,似乎秉持着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
“不要吵了,你们都这么闲得慌,下午一起去呗。”这句话十分奏效,两人轻哼一声,不再争吵,似乎同意了浩宇的这番话。
收拾了一番,与李忱打了个招呼,三人便离开学院,去购买手机。当然,手机对浩宇来讲,能打电话就可以了。。。。只不过,叶知秋与胖子二人,想要好好的表现一番,自然带着浩宇前去看那一些高档货。
两人之所以如此,恐怕是有所求。。。。。。
进入一家大型的手机专卖店,外面播放的喇叭,声音极大,隔着老远便能够听到。而店里的客人络绎不绝,生意可谓是极为的红火。
“三位先生,想要购买什么手机?”说话的是一名二十左右的女子,声音甜美。当看到浩宇三人时,略微一愣,但随即恢复过来。原因无他,叶知秋与胖子二人一身昂贵名牌,每一件都要上万不等。而浩宇一身打扮,却显得寒酸,加在一起,恐怕不足一百吧。
“把你这最贵的,最拉风的手机拿出来看看。”叶知秋豪言道,想要为浩宇购买一款拉风手机。一旁的胖子听后,顿时不干了,急声道:“麻利点,把最贵的手机拿出来看看。”
这道声音的响起,让店内其余客人以及工作人员一愣,随即将目光递来。
“三个败家子,不,应该是两个败家子,另一个就跟山村没见识的人一般。”
“嘘,小声点,别被他们听到。”
一旁客人开始议论起来,叶知秋与胖子二人自然无法听到,可浩宇却听得清清楚楚,但全当耳旁风,不与之计较。
一款款不下万元的手机拿了出来,工作人员自然警惕起来,生怕浩宇三人拿了手机跑掉,或者调换之类的。
那名二十左右的女子乐此不疲的介绍着,而叶知秋与胖子二人看向浩宇,齐声问道:“浩宇,喜欢哪一款?我给你买!”
一旁众人露出羡慕的神色,许多人都盯着一款价值88888的国产手机,认为浩宇必定会选这个。
浩宇开口了,迟疑了片刻,道:“这个,有没有二三百元的,只要打电话就好。”
第三十八章 买手机风波(下)
这番话脱出口,却是让众人一愣,但随即笑了起来,嘲笑之意最明显不过。
“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怎么也改变不了!”
“恩恩,我也这么觉得,身边有两个大款,竟然不狠狠宰上一顿,还想买个二三百的。”
“嘘,说话都小声一点,被听到就不好了。”
。。。。。。
对于这些人的话语,浩宇浑然不在意,自己什么身份,有多少钱自己最清楚,贵的买不起,而且一款手机打个电话就可以了,也无需买太贵的。
这一点,便体现出浩宇的实在,虽然有叶知秋与胖子二人陪同,但并不打算让两人掏腰包,而是自己付钱。三人亲如兄弟,就因如此,浩宇才要自己掏腰包。
珍惜这份友情,与叶知秋、胖子成为好友,不是为了钱,而是那份真挚的友谊!
对于那些不懂就瞎说的旁观者,浩宇没有理睬。
“浩宇,这怎么行呢?你只管说看好哪一款,我帮你买!”
“就是就是,你就算全要了,我也帮你买下来!”
对于叶知秋两人这番话语,浩宇知道对方关系自己,出于好意,可浩宇并非爱占便宜之人,珍惜彼此间的友情。听到这番话,当下摇了摇头,道:“只要能打电话就好,二三百左右的。”
同样,叶知秋与赵胖子二人了解浩宇,也就不说什么,只是一脸的郁闷。
交钱,拿了个手机,花去了三百元。要知道,浩宇如今没有收入,全凭借爷爷的支持。如今三百元,相当于不菲的一笔钱。
就在这时,从外面走进三个黑衣男子,身着风衣,戴着口罩,将脸部遮挡起来。头上戴着黑帽子与墨镜,让人看以看清确切长相。
三人的打扮,也并非罕见,天气较冷,许多人都会如此装扮。进入手机店,也不足为奇,众人看了一眼,便继续忙活着自己的事情。
“不许动,打劫!”一道彪悍的声音响起,犹如爆炸般在众人耳边回响。三名黑衣男子持有手枪,分成三角。
尖叫声响起,众人纷纷抱头蹲了下来,因为外面喇叭声音极大,让人无法挺清楚里面的情况。蹲下的浩宇却是疑惑不已,手机店也就这些手机值钱,要说抢劫的话,倒不如去珠宝首饰店,只要成功,便一辈子都花不完了。
“你们这刚刚到了一款新品牌,将它交出来。”一名彪悍的声音响起,将玻璃打碎,搜挂着各式各样的昂贵手机。
至于另外两人,一人持枪站着,盯着众人,而另外一人,搜挂着蹲在地上的客人钱财。
“乡巴佬,将钱交出来。”轮到浩宇这边,因为叶知秋与胖子在浩宇的身后,对方黑衣人自然率先询问浩宇。
“你也看出我的穿着,我像有钱人的样子吗?”浩宇站了起来,双手摊平,无奈的说着。
“蹲下,谁叫你站起来了。”说着,上来就是一脚,想要将浩宇踹倒在地。
这一动作,落入身后叶知秋二人眼中,纷纷笑了起来。原因无他,相对浩宇动武,这些普通人根本没有分量,即便持有枪械。
望着踢来的这一觉,浩宇嘴角一勾,划过一道弯弧,身子一蹲,化作一道残影,单手成刀,砍在对方脖颈上,将对方击晕。与之同时,看守的那名黑衣人注意到这里情况,正欲开枪时,浩宇实力大开,化作一道虚影,同样的招数,夺过对方手枪,将之击晕。
“砰!”一声枪响,搜刮手机的那名黑衣人,见同伴被打晕,顿时大惊,不加思索的朝着浩宇开了一枪。
修为达到地级中期,完全可以凭借速度躲闪开来。可浩宇身后有着普通百姓,为了他们,也不能躲闪开。
眼睛敏锐的浩宇,手持手枪同样开了一枪,虽然没有使用过手枪,但自小便使用弓箭,其实两者差别不大。能够看到子弹轨迹的浩宇,对准了便是一枪。
“砰!”两颗子弹相碰撞,一道爆炸声响起,浩宇的身影一晃,刹那之间,变已经出现在了黑衣人面前,单手成刀,将对方击晕。
这一幕幕,发生在刹那之间,不过五息,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便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