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宫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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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宫孽海-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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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随看御驾前时(我们毕竟她的亲戚),所以我们看到康希尔和查普两区的庆会,家家户户的窗口,旗帜与彩带纷飞,一片欢腾的盛景,简直美不胜收。

翌日,我们参加了加冕大典,看她踩着长长的些毯迈进西敏寺,地毯是特地为她而铺的。

我看得发呆了,因此不太留意整信仪式过程,不过当她戴上圣爱德华那顶大冠,再又戴上较小的那顶缨满珍珠、钻石的后冠时,我觉得她十分美丽。加冕礼行毕,鼓乐大作,伊丽沙白便成了大英帝国女王。

“以后的日子就不同了。”父亲说着。他讲得多对!

没多久,女王主召见了他。晋谒完后,他兴高采烈地回到家里。

“她真令人惊叹!”父亲告诉我们:“她的举止可圈可点,完全是女王的派头,人民都钦佩她,她对他们也非常和善。感谢上帝,让我能服侍这样一位女王,我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女王请父亲加入议院,也邀她的凯撒琳表姐,我的母亲到她内宫当一名贵妇。

几个女孩子都兴奋地跳起来。这表示我们就要进宫了。以前那些烦人的音乐课、舞蹈课,这下全派得上用场,什么抒情曲、琵琶、大键琴,还有什么淑女礼,那些活受罪的东西如今比什么都来得有价值。夜晚我们叽喳不休,谈论著未来,兴奋得睡不觉。我必定有些预感,预知我的命运将与此有关,因为我简直兴奋得不可名状。

女王表示她想见我们,不是一起接见,而是个别接见。

“你们每个人都会有份的。”母亲兴奋地说:“以后,你们一定会有机会。”

所谓的“机会”是指美好的姻缘。在流亡期间,这是父母最为关切的一件事。

轮到我晋谒陛下的日子终于到了。当天我所穿的那套篷裙,迄今我仍有很鲜明的记忆:深蓝的色泽,丝绸质料,钟形的裙身,以及多节的篷袖。身紧紧束着,却十分合称。母亲还将她所珍爱的一条腰带系到我腰上,那是由许多不同色泽的宝石穿成的,母亲说它会为我带来好运,我很快就发觉她说对了。我本不想把头发掩起来,老实说,我很以我的一头秀发为荣,然而母亲说戴一顶法国兜帽更加合适。我本想抗议,因为这样一来,我的秀发就给罩住了,可是这一次我非服从不可。母亲很担心我会威胁到女王,她特别强调:如果我惹得女王不悦,那不仅是我,连一家人的好运都会被我破坏掉。

初次谒见中,最令我吃惊的是她那付权威的模样。从那一刻起,我们两人的生命就纠结在一起了,尽管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她在我的一生中,所扮演的角色,比任何人都来得重要,当然,除了罗勃。她政务方面尽管有许多重大事件,但是对她而言,我也绝非无足轻重的角色。

那时,我虽想世故一点,无疑还是有些天真,在德国的那些年使我笨了不少。不过我第一眼看伊丽沙白就发觉她有一种特质,那是我从未在别人身上发现过的。我知道她这二十五年的岁月,一定历遍沧桑,绝非多数人所承受得了的。她数度涉死,竟日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中,伦敦塔内的生活,更随时有斧刀加颈的危险。她母亲被处决时,她才三岁不到,她记得那件事吗?那对棕色大眼说明她记得一切,并暗示她不仅将学得很快,也将记下所有的经验。她的早熟,早已远近皆知,那个课室中的小学究。大概因为这样,所以死神虽然穷追不舍,却绝不曾逮住她,如今,她手握王权,这么快就当上了女王,可是你只要同她相处一分钟,就会发觉她的威严不是装来的,仿佛她生来就准备当王似的,也许她真的下过一番功夫。她相当苗条,背脊挺挺的,一身美好的肌肤得自她父亲的遗传。她那雍容华贵的母亲有着深色的发、淡棕色的肌肤和黝黑的大眼。继承那双眼睛的是我,不是伊丽沙白。据说我的眼睛正是得自外婆的遗传,不过我那头既浓又卷曲的发,带着淡蜜的色泽,这种组合无疑是相当迷人的,只有傻子才会否认。我自己也很快就知道了。我看过葆琳家族的肖像,伊丽沙白丝毫不象她母亲,当然,她那聪明绝顶的脑筋除外。我相信安。葆琳必定是利用这种天赋来迷倒国王的,使他为她的缘故休掉发妻,并且不惜与教廷决裂。

伊丽沙白的头发是金中带红。我早听说她父亲虽残酷,却具有吸引人民的魅力。伊丽沙白也如此。不过她另有女性的魅力。

初次拜见,我觉得她正符合我的想象。我立刻发觉她对我甚有好感。我那出色的容貌和爽朗的性格显示我是家族中公认的美人。

“你真象你外婆,”有一次母亲说:“不过,你得要小心点。”

我懂她的意思。男人会被我迷住,就象他们迷上玛丽。葆琳一样,我必须小心翼翼,绝不吃那种没用的甜头。这种远景很令我开心,也是我喜欢到宫廷的原因。

女王正坐在一张巨大的雕椅上,大概就是宝座吧?母亲带着我向她走去。

“陛下,这是小女蕾提蒂亚,在家里我们都叫她蕾蒂丝。”

我屈膝一躬,眼睛低垂,表示我不敢仰视皇家的威仪。这是爸妈教我的。

“我也要这么叫她,”女王说:“蕾蒂丝,站出来,走近些,我才看得清楚。”

由于近视,她的瞳孔显得很大。她的肌肤嫩白得令我吃惊。淡淡的眉睫,使她有一种惊奇的神情。

“嘿!揩涕,”她叫母亲。她习惯提别人取绰号,而母亲既是凯撒琳,她自然要叫她揩涕了。“你这个女儿很漂亮呢!”

那几天,我的美貌很博得她的欢心。她对美貌特具好感,男人的英俊尤其能打动她。不过她的确喜欢漂亮的女人。

“谢谢您,陛下!”

女王笑了:“表姐,你真多产,七子四女是吗?我喜欢大家庭,蕾蒂丝,把手伸过来。我们是亲戚,回到英国,你觉得怎样?”

“陛下登基后,英国便成了美丽的乐土。”

“哈!”她又笑了,对母亲说:“我看你把她教养的很好。我敢说,那一定是法兰西斯的主意。”

“我们离家时,法兰西斯很担心子女的前途。”母亲回答:“陛下一有危险,他就非常绝望,我们也是。”

她严肃得点点头:“你们既然回了国,以后的日子就不担忧了。揩涕,你得替你女儿找丈夫了。如果它们都象蕾蒂丝一样漂亮,就不会有问题。”

“陛下,回国真好。”母亲说:“目前,我和法兰西斯除了女儿的婚事外,别的都不担心了。”

“我们得想点办法。”女王说着,把目光转向我:“你的蕾蒂丝显然没什么话好说。”

“我想我应该等您许可才能开口。”我很快答道。

“那你可以开口了。我很高兴。太过安静的人,我很不喜欢。饶舌的坏蛋也比沉默的圣人要来得有趣。”

“我要说我和父母一样,很高兴来到这里,还有,能够看到我的亲戚登上王位,我尤其喜欢。”

“说得好。表姐,我看得出你训练过她的口才。”

“陛下,这是我自己学来的。”我立即反驳。

我的鲁莽,令母亲大吃一惊,不过女王把嘴一咧,表示她并非不高兴。

“你还学了些什么?”女王问。

“在讨论时,如果没有说话的余地,就要静听。而且,尽可能让自己成为话题的中心。”

女王笑了,“看样子,你真够聪慧。来到宫廷时,你就需要懂这些了。许多人都会聊天,但懂聆听的人不多,其实这种人才算聪明,而你才不过十七岁,就已经懂了。过来,坐到我旁边。我要和你谈谈。”

母亲显得很高兴,同时也瞄了我一眼,要我当心些。她是对的,我可能冲动了点。

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这种唐突的举动令母亲惊骇不已。

他与我所见过的任何男人都不同。他具有一种特质。他无疑是很英俊的,然而“英俊”二字根本不足以描摹他。英俊的男人非常多,可是具有他这种非凡特质的我却从没有见过。加冕大典中我曾看过他。也许我象别的女人一样被他迷得发痴,可我并非向来就爱他爱得入骨。每当我回想遥远的过往,想及我们日后的相处,都不由得颤栗。任何人对罗勃不管是爱或恨,都得承认他具有那种领袖气质。那原是与生俱有的统御魔力,除此而外,我找不出别的更好的字眼来形容他。他也深知自己具有此种魅力。

他体格魁梧,周身散发着一股威力。“威力”正是男性魅力的本质,至少我个人是这么想。每次我同几位妹妹谈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常常谈,因为我知道感情方面的际遇在我一生中一定占很大的地位),我说我的爱人一定是个发号施令的人,他必定很富有,而且他一发怒,别人(我当然除外)就只有畏缩的份儿,我发怒他也会怕的。我在描述我所要的爱人时,我知道我其实是说我自己。我向来很有野心,我要的不是短暂的权势。我从不嫉羡伊丽沙白的王冠,反倒庆幸她拥有女王的头衔。因为每当我们之间的敌意一变得强烈,我就知道她若非有那顶王冠,就绝不是我的对手。我喜欢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而且也要我所中意的人抗拒不了我的魅力。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欲望极强,而且不得满足势不干休。

那时候,罗勃。杜雷是我所见过的男人中最具有魅力的一位。他肤色很深,相当黝黑,头发又浓又密,也近乎黑色。一双黝深的眼睛非常灵活,仿佛无所不见似地,鼻子略微鹰钩,身材矫健,象个运动员。他一进来,就象国王会见王后一般。

我发觉他的来到改变了伊丽沙白。她那白晰的肌肤因为兴奋,便微呈粉红的色泽。

“这是罗勃,”她说:“果不出所料。你总是未经通报,就闯进来了。”讲得尽管尖刻,语气却充满着柔情。这位不速之客显然绝非不受欢迎的,而且,显然她早把母亲和我忘到了九霄云外。

她伸出一只嫩白的手,他轻轻握着,俯身一吻,再盯住她的脸,她的手仍留在他掌心。看他们相视而笑的样子,我就猜得出他们是一对情侣了。

“亲爱的陛下,”他说,“我是特地赶来的。”

“有什么灾难吗?”她答:“快告诉我。”

“非也,”他应着:“我只是太想见你,才忍不住赶来的。”

母亲把手搁到我肩上,要我转向门口,我回头看看女王,以为应该等她许我们离开才走。

母亲摇摇头,我们一起离开。女王已经忘了我们,罗勃。杜雷也一样。

我思潮喷涌,一直想着他们。我忘不了那位英俊、高贵的罗勃。杜雷,以及他注视女王的那种神情。我不无愠怒之意,他居然连瞧我一眼都不曾。要是他看过我一眼,我保证他非再瞄第二眼不可。他的影象不断浮上我的脑海。他那浆白的襞襟,紧身上衣,弧度优美的臂线,以及耳上所戴的一颗钻石,无一处不引起我无限的幽思。我还记得他那双裹着长袜的长腿,曲线是那般优雅匀称,难怪他不系袜带,要是体格没那样好,就不能那样潇洒了。

初遇的印象使得我大为反感,我决心报复。想想,那种三角关系形成的时候,居然没有注意到蕾蒂丝。诺里斯。而她的母亲,在几分钟前才把她引荐给女王,态度还那般谦卑!

这是个开端,此后,我就常常出入宫廷了。女王对她母亲的族人相当友善,也很有感情,尽管她很少提到安葆琳的名字。国中怀疑她是否合法的人当然不少,可是没有人胆敢声张,因为人都怕死。女王很聪明,当然不会不知道,因此她经常要别人注意她象她的父亲亨利八世,而且一有机会,便强调那相似点。她长得象他,这无可置疑,所以做起来并不困难。不过,她一直很照顾葆琳家族,仿佛想借此补偿那位被弃的夫人似地,我和妹妹赛西丽亚就这样成了女王身边的宫人,几星期之后,我们便住进宫中了。安和凯瑟琳还小,不过她们以后还是有机会的。

宫中生活多采多姿,正是我在那几年枯燥的流亡生活中所梦寐以求的。我正值青春年华,恰可以尽情欢度。

宫廷是全国的中心,有钱人和野心家皆趋之若鹜。全国的名门巨族粗集于女王四周,互相竞其奢华。女王身居核心,也喜欢夸耀和豪奢,只要费用不必由她支付。她热爱盛大的庆典,宴会,也热爱球队赛和狂欢,但我发觉她饮食非常节制。她雅好音乐和舞蹈,且一向乐之不疲。她多半和罗勃。杜雷共舞,不过若有舞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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