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启辉脚步发虚地往下走,经过陶麦身边时,陶麦看到他的目光,暗沉的仿佛无穷无尽的黑夜,兜头罩住她的身心,让她霎时恍若堕入无底深渊。
陶麦看着他几步跨下楼梯,动作轻柔地抱起了苏柔遥,他转身欲走之时,又深深地看她一眼,那眼神,锋锐带刺,让她的身子不禁晃了晃,只这么匆匆一眼,他抱着苏柔遥便极快地离开,而她,抓着楼梯扶手良久反应不过来,她想不明白,苏柔遥好好的,怎么就在她眼皮子底下滚下了楼梯,还滚得这么严重?
陶麦一手扶着楼梯扶手,一手紧抓住拐棍,身子慢慢蹲下,孤零零地一个人坐在了冰凉的楼梯上,眼神茫然而迷惑。
也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直到有个人找到她,语气诧异急切地问:“陶麦,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怎么了?”
陶麦极慢地转动眼珠子,视线定定看着眼前的,眨了眨眼,仿佛这才反应过来似的,她对面前的方倾墨说:“苏柔遥,苏柔遥她从这里的楼梯上滚了下去,受伤了。”
方倾墨明显格外的意外,一听此言,立刻松开陶麦站了起来,开口问:“她人呢?”
陶麦看着方倾墨,心里空荡荡地摇头,静了一下才又说:“被林启辉抱走了。”
方倾墨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陶麦,只犹豫了一下便撒腿离开了,陶麦浑身陡然一冷,忍不住双臂抱住自己,有些失神,连自己的手机铃声什么时候响起都没听见。
许久之后,楼梯间的光线逐渐暗淡,她的手机铃声还是每隔一段时间便锲而不舍地响一次,她怔怔地接起来,那边立刻传出熟悉的声音,“麦子,你还在医院吗?怎么还没到家,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无比熟悉的声音传进她的耳朵,清朗的,似是带着朗朗乾坤的明朗,陶麦嘴唇动了动,她听见自己说了两个字,“石头……”
正文 111第111节 孩子是我的吗?
医院里,某间病房内。
方倾墨带着墨镜站在苏柔遥的病床前,苏柔遥的伤口已经经过处理,此时正柔柔地坐躺在病床上,左手用纱布缠了起来,固定住了。
苏柔遥美眸眨也不眨地盯着方倾墨看,但他带着墨镜,任她如何努力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唯有嘴角那若有若无抿着的弧度,暗示她他似乎在生气。
“苏柔遥,你真的怀孕了吗?”方倾墨吸一口气,他刚赶来时,无意中听到林启辉正在询问医生她的情况,林启辉当时一脸痛楚,语气严肃到紧绷,他问:“医生,她还好吗?她肚子里的孩子没事吧?”
医生一脸的莫名,想了半天才回道:“我们只检查了您妻子的外伤,至于身孕方面没有检查,所以并不知您妻子怀有身孕,而她本人也没有提出来有其他任何异样,恐怕并无大碍。辶”
林启辉的表情很奇怪,痛苦中透着矛盾,矛盾中透着哀哀的坚决,而后不发一言地自医生面前离开。
方倾墨当场惊异的站在原地动弹不得,遥遥怀孕了,怀孕了,这个孩子是……
听方倾墨如此一问,苏柔遥的身子几不可见地颤了一下,敛了水眸,却是并不回答澌。
方倾墨直直看着她,只觉得心里一阵阵发凉,他斜飞入鬓的长眉紧紧一皱,几乎算是不耐烦了,“苏柔遥,你不要装哑巴好不好?我问你,孩子是谁的?是我的还是林启辉的?”
苏柔遥又是一颤,却是不得不看向方倾墨的眸子,但他带着墨镜,从他极具表演天赋的脸上,她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绪,她偷偷握紧了那只完好的手,虽然是完好的,但手臂上下仍疼的要命,她的秀眉紧紧蹙起,水汪汪的大眼黑沉沉地看向方倾墨,无言的倾诉。
方倾墨看着她这副样子,猛地摘下墨镜,气吼吼地再问:“孩子是我的吗?”
他从未对她这么凶过,苏柔遥慢慢垂了白天鹅般优美的颈子,后颈的肌肤白皙透明,泛着诱人的光泽,她的脸部线条柔美到极致,此时,樱桃嘴儿微微动了动,却又什么话也没说出口,仿佛他的猜想是真的,只是她无法启口。
方倾墨眸光一闪再闪,忽而低低地苦笑一声,他盯着苏柔遥难以看穿的眼睛轻言道:“你想用这种方式套住林启辉?”
苏柔遥眸子微微睁大,里面一片水光,看起来波光潋滟,美丽极了,方倾墨却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厌烦,他看着她,原本爱慕的眼神渐渐变了味道,速度很慢很慢,也带着破茧成蝶的疼,但终究还是产生了变化,苏柔遥眼睁睁看着他眼里有某种东西在变化,还是一种她害怕的恶变,她立刻慌了,掀开被单下了床,惊慌失措地站到他面前,想说些话挽留住什么,可她出口,只单单无力的一个字,“墨……”
方倾墨看着她,心中有种刻骨铭心的疼击打着他,“遥遥,我很怀念以前的你。”
苏柔遥看着方倾墨脸色一白,眼里有种悲哀的伤越来越浓,只听方倾墨接着说:“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相遇吗?你累晕在餐厅门口,我当时从餐厅里出来,看着地上一个柔弱瘦削的女孩儿,她的脸还很稚嫩,即使晕过去,嘴角也抿的紧紧的,原本应是无忧无虑的眉心却刻着忧愁,但她整个人的模样又是坚强的,看了令我动容不已。”
“我一时心软,叫甘霖姐把她带回家,她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却是哭着要回去,她说家里还有病重的妈妈需要她照顾,她那么认真地谢我救了她,那么认真地去照顾她的母亲,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照顾她母亲,独自一人在美国异地同时身兼数职,且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难以想象那样瘦弱的肩膀怎么支撑的了母亲和自己的天空,可她硬是凭着自己的双手撑过来了,虽然她的母亲最终病情恶化去世,我想她大概这辈子也不会有遗憾,也不会有愧疚,她活的那么勇敢,那么真实,那么令人敬佩。”
方倾墨停顿了许久,才缓缓问道:“遥遥,我当初认识的那个她,是现在的你吗?”
随着方倾墨的叙述,苏柔遥也似陷入了回忆中,那段艰苦的岁月,是他,是一名叫方倾墨的出色男子陪她一路走过,那样低迷的日子里,是他的相伴,他的理解,他的安慰帮她走了过来,他是那么出色,无论外貌,能力,样样都是男人中的顶尖,她少女的芳心就那般蠢蠢欲动,可每逢月末,当启辉哥不辞辛劳去看望她时,她又会觉得愧疚,又会难受,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不是一直喜欢启辉哥的吗?她不是一直想着能嫁给他的吗?可是现在,她居然,居然想着另一个男子。
她想摒弃这种感觉,甚至逼自己以后不再见方倾墨,可没办法,她就是不可救药地沉沦了,那么的无力,却也那么的快乐。
“为什么回到京都以后,你就变了呢?”方倾墨幽幽的又问。
方倾墨的问句,让苏柔遥慢慢回神,她看向他的目光里依然充满爱恋,但……她怎么就变了呢,其实她没变啊,她还是苏柔遥,还是他的遥遥,可是,可是有些事她不得不去做,有些人不得不去照顾,她的父亲,需要她啊。
“我……我没变。”半天,苏柔遥出口。
方倾墨猛一挑眉,重重地看着苏柔遥,看的苏柔遥不禁心中急跳,下意识脱口喊:“墨……。”
方倾墨意味不明地低头看了看苏柔遥的肚子,失望地摇头,而后不发一言转身离去,苏柔遥心中莫名的猝痛,忍着浑身的疼痛跟上他的步伐,一手拉住了他的胳膊,方倾墨似痛非痛的转眸看她,苏柔遥拉着他却是说不出话,两个人彼此深望,方倾墨慢慢地翘起嘴角,带着三分讥嘲回道:“苏柔遥,不要再让我看轻你了。”
正文 112第112节 这难耐的折磨
陶麦一看竟是方倾墨,有片刻的怔愣,不懂他为何此时出现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
由于安静,楼梯间的声控灯并未亮起,自陶麦打开的门缝透出一道亮光照在方倾墨的脸上,他俊美的脸一半映在灯光下,一半隐在黑暗中,半明半暗,看不清脸上的神色。
“陶麦,我……”方倾墨吞吞吐吐的,酝酿了半天刚要接着说,楼梯下忽地传出说话声,越来越近,依稀听到一个女声在说:“哇,没想到《逐鹰》这么感人,看的我眼泪稀里哗啦的流,方倾墨演的太帅了,我好崇拜他,要是哪一天我能有幸看见他,我不但要签名,一定还要亲他一下,哈哈……”
另一个女声接着说:“你想得美,大明星哪这么容易被你看见,人家嘛出席一个活动都是全副武装,再加里三层外三层地保护,普通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先前的人忽地神秘兮兮地叹道:“前一阵子,半夜的时候我在我们小区好像看到过一个人,身材很像方倾墨,不过当时太晚,我还以为自己眼花,要不就是认错了。辶”
另一个声音立刻惊奇的道:“真的假的?就算不是方倾墨本人,和他长得很像的男人也值得认识一下啊。”
“说得对,等下次再见到,说什么也要认识一下。”
“一定要把手机号码要到手。澌”
……
两个女声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听脚步声,已经到了三楼,方倾墨身子一闪,已然已经进了陶麦的家,陶麦怔了一下,如果她没听错,刚刚那两个女声其中一个就是刘婶家的小兰,另一个是王主任家的女儿,尚若被她们发现方倾墨和她认识,少不得又是一番风波,想了想,只得关了门。
直到门外的脚步声渐趋消失,方倾墨脸上的安静才一扫而空,他看向沉默的陶麦,只觉此时此刻极为安静,正是说话的好时机,“陶麦,今天白天的事,对不起。”
他终于说出了口,悄然地松了一口气,双眼盯着陶麦,观察她的反应,谁知她只轻轻看他一眼,面上毫无情绪的回道:“你客气了,你对苏柔遥的心意,我是一直知道的,心爱的人受伤,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一样会这么做。”
方倾墨俊朗的眉心微微显出一道褶皱,听她之言,意思就是说如果林启辉受伤,她也会像他一样弃他于不顾去看林启辉。虽然这话说的与事实无比地贴合,而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可心里却不是滋味儿。
“我……我以后不会了。”方倾墨说的认真,表情更是真挚。
陶麦却只轻轻一笑,对他的真心之言全然不当做一回事,方倾墨心里一紧,陶麦对他的态度这么冷淡,全是因为他自己一手造成的,怨不得别人。
“你先坐一会儿吧。”陶麦让方倾墨在沙发上坐了,来的次数多了,方倾墨熟稔的自己倒了杯茶,顺便给陶麦倒了一杯,两人相对无言,就这么默默对坐。
也不知何时,陶麦迷迷糊糊睡着了,半梦半醒间似乎听见女声的尖叫,她怔愣地醒来,满室黑暗,动了动,身上还盖着一条薄被,她摸黑坐起来,奇怪地走至厨房的窗口边,窗外月光皎洁,方倾墨披着满身光华往小区出口处走去,门外忽地响起蹬蹬的脚步声,不过数秒,便看到两个女孩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两人甚至还穿着睡裙,发现新大陆一样一往直前地向前冲,嘴里意外又惊喜地大喊大叫着:“方倾墨,方倾墨……”
隔着大片大片如水的月光,陶麦远远的看到方倾墨颀长的身影在小区门口一闪,待两个女孩子追上去时,已然遍寻不到踪迹。两个女孩子懊丧了好久才耷拉着脑袋往回走。
陶麦看着,心里微动,她知道她们夜里睡得很晚,没事的时候喜欢到楼顶的天台上喝啤酒,喝多了会纵情高歌,有时候扰的几座楼都不得安宁,邻居们说了,她们会安静个几日,几日之后,又会忘形地尽情宣泄,年轻真好。
陶麦站在窗口看着窗外,丝毫没发现树荫下有一道挺拔的身影无声无息地伫立在那里,他来了足有五个小时,在方倾墨未出现之前他已站在了这里,而后,他突然之间看到了方倾墨,看到了他进了陶麦的那栋单元楼,方倾墨在上面待了足足四个小时,之后便是现在,方倾墨出来时,那无法掩饰的身姿被他的粉丝发现,被追赶,隔着一段长长的距离,他透过清辉,看到了陶麦出现在窗口,她的目光始终追随在方倾墨的身上,悠长寂静。
林启辉觉得心口窒闷的厉害,他摸出烟拿出打火机,试了几次,打火机终于有火了,他凑上去,深吸一口气,浓烟霎时似全进了他的肺里一样,呛得他一阵猛烈的咳嗽,心口火烧火燎地疼起来,他大口喘着气,再去看三楼的某个窗口时,那里已经没了陶麦的身影,浓烟呛过之后,只余空空荡荡的肺腑,仿佛失了主心骨,无精打采。
第一支烟抽的很不顺,接下来却是一根比一根燃的旺,直到一包烟丝毫不剩,心口那种窒息似的闷疼却丝毫没有好转,时间流逝,眼看着东方泛起了一丝鱼肚白。
他双眼发涩地看了看,今天,是离开s市的日子,原来竟是这般的难舍难分。而他却连近距离看她一眼都成奢侈,真是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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