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妻嫁一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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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妻嫁一送二-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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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笑天明白他们在讨论什么后,边擦拭头发边打趣:“他的意思是要你去找沈辰旭,嫁也好,借也罢,那人肯定有求必应。”就杨硕这猪脑子能想出什么好法子?也不想想,如果庄姐会去找他的话,还用他来提醒?
  五千万,不是小数目,可对沈辰旭来说,并非难事。
  果然,庄浅立马摆手:“除了这个。”
  “我说庄姐,沈公子怎么了?他对你的心日月可鉴,我们打着灯笼都难找,最重要的是他不但对你一往情深,还对我们特好,就拿我来说,都说我一个钢管舞女,有钱人都不屑多看一眼,但他却很尊重,多好的男人?”
  柳简月竖拇指:“思敏说得没错,你要嫁给他,肯定会被善待的,长得帅,条件好,家世也不错,你究竟为什么不喜欢他?”知不知道大伙有多羡慕?
  庄浅轻笑,摇头道:“我没说不喜欢他,不过和结婚是两码事,沈辰旭在我五年级就说爱我了,你们觉得靠谱吗?”
  “啊?你们那个时候就认识了?快快快,说说看,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五年级的时候,他才初二吧?是怎么一见钟情的?”白玉仁兴致高昂的追问。
  其余人也找来凳子,洗耳恭听,只知道沈辰旭一直热烈的追求庄姐,却不知道他为何这么执着,今天总算能找到答案了。
  某女哭笑不得的讲述:“其实沈辰旭当时就和国耀老板江昊宇一个中学,五年级那会吧,有一次我是去找江昊宇算账的,误打误撞看到校门外一个胡同里有五个小混混在欺负一个男生,就是沈辰旭,那家伙当时怂着呢。”
  “不会吧?沈辰旭会怂?看不出来。”夜飞霜摇头,打死她都不信,上次有人在酒吧闹事,那家伙一个人单挑了十多个流氓混混,胆气过人,拼命得很呢。
  “那时候他还小,才十来岁,又胖又白,小姑娘一样,别人打他连屁都不敢放……”
  十岁吧?那天风和日丽,春末,空气中处处都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花香,穿着小学校服的庄浅嘴里含着狗尾巴草,戴着红领巾,长发高高束成马尾,学那些不良少年装酷把小手插裤兜里,走路歪歪斜斜的。
  和沈辰旭并非偶遇,去那所中学也是因练成了一招必杀技,孤身去堵江昊宇单挑的,没成想在校门口一旁的胡同里遇见群殴事件,眼看着几个高年级男生将小胖子挤进去,后一脚踹倒便颇有兴致的旁观。
  她想的是那小胖子身材肥硕,指定能爬起来把五个瘦猴子干倒,这种扭转乾坤、咸鱼翻身的武打画面最振奋人心了,可令人失望的是那小胖子吭都不吭一声,就那么惊恐万分的抱着脑袋卷缩在地上认人虐打。
  生平最讨厌这种孬种了,都被人骂成狗了还只知道哭,连她这个小学生都不如,没好戏看,自然是办正事要紧,谁知脚还没抬起,就见一少年开始脱裤子要在人身上撒尿,同一时间,另一人捡起地上一块砖头砸重了小胖子的侧脑,一条血线蜿蜒而下。

☆、第十三章 美救英雄

  伤口肯定不浅,如果再被撒尿还了得?再也看不下去的庄浅扔掉书包便冲了过去:“你们这群疯子。”
  或许是大伙都没注意到后面有人,因此疏于防范,庄浅轻而易举就踹到了一个少年的裤裆上,那人哀嚎一声捂着小腹便倒地打滚,其余几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男孩儿不敢置信的转身,见是个小学生,红发少年立马挥手劝道:“小妹妹,不想跟他一个下场就赶紧回家吃奶去,否则别怪哥哥们以大欺小。”
  “你们放开他!”庄浅气呼呼的指向地上发抖的男孩儿,口气不容拒绝。
  “他是你什么人?”紫发少年玩味的问。
  沈辰旭颤巍巍的仰头,立马嗫嚅道:“我不认识她。”
  “哦?那是英雄救美……哦不,是美救英雄喽?噗哈哈哈,沈辰旭啊沈辰旭,你看看你这孙子样,居然还需要一个小学生来保护,我要是你,干脆滚回娘胎才重生一次哈哈哈哈。”红发少年弯腰捧腹大笑。
  庄浅也很讨厌小胖子的懦弱,如果她有他那一身肉,早反扑了:“你们为什么打他?”
  “哈哈哈她还真像那么回事,哈哈哈。”紫发少年也笑得东倒西歪,不过看看地上还在翻滚的哥们儿,很快便冷了脸:“小丫头,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得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没功夫跟你废话,识相的滚出去。”
  按道理来说庄浅是该走的,毕竟对方比她年长,且个头比她高出很多,只是和江昊宇一人单打独斗就没占过上风,更何况是五个了,可小孩子嘛,受不了激将法,这个时候走了多没面子?被江昊宇那混蛋知道了还不得活活笑死?
  而且旁边堆放着不少的砖块和棍子,于是乎把心一横,弯腰抄起一根木棍便猛击向一人的小腿,武术老师说过,不管再硬朗的人,也禁不起小腿迎面骨一击,果然,那少年惨叫一声便怒喝:“给我抓住她!”
  别看庄浅个子小,还戴着红领巾,打人可不含糊,哪里致命就往哪里招呼,完全不在意什么王法,就算杀人偿命也无所谓,反正她都这样了,在乎的人和东西都将她抛弃,妈妈不是自己的妈妈,爸爸又不喜欢她,姐姐老是欺负她。
  连唯一的朋友狗狗也离她而去,江昊宇连棵葱都不算,却老是去家里殴打她,没人讨公道,没人撑腰,因此每次打架时都真的是把脑袋拴在了裤腰带上,没人心疼她,她自己心疼,没人替她出头,她自己出头。
  谁敢来挑衅,定百倍奉还,就这股子狠劲在小学里基本无人敢招惹她。
  双拳难敌四手,很快就被摔倒在地,手臂蹭破大片,但她已经感觉不到痛了,一手抓住板砖,一手揪住一个少年的头发,完全不给其反应的机会,呲牙残忍的砸过去。
  ‘砰!’的一声,少年双目圆睁,直接倒了下去,生死不明。
  可庄浅已经疯了,脑海中只有一个字,赢,跳起来把砖头向另一人抛过去。
  “啊!”肩膀被击到的少年倒退两步,见女孩儿一脸杀气,还有不符合年龄的阴霾,着实吓了一跳,制止其余兄弟前冲,颤声道:“别打了,救人要紧,快!”说着几人就将头破血流的紫发少年抬起逃之夭夭。
  看着地上一滩血,庄浅也吓白了脸,杀人了?她杀人了?即便老说不怕死,可真正面对时,还是有些后怕。
  “放心,不会死的,没伤及要害。”沈辰旭捂着自己破裂的侧脑坐起,看出了对方的担忧一样,出声安抚。
  “你怎么知道?”庄浅表示不信。
  少年边隐忍着痛楚边解释:“我表哥学医的,耳濡目染,而且你也不用怕,他们不敢找你的家长,因为这事传出去他们才是罪魁祸首,你是见义勇为。”
  如此一说,庄浅悬着的心才安稳落地,边抖抖裤子上的泥土边鄙夷道:“你可真够窝囊的,一身肉白长了,赶紧找你爸妈去医院吧。”撂下话便要走。
  “我叫沈辰旭,你叫什么?”
  “庄浅!”
  小臂大半被严重擦伤,看来不能去找江昊宇单挑了,她才不会白白去送死,都是这死胖子害的,本来以为不会再见,毕竟一个初中一个小学,虽然两所学校距离不是很远,可依旧有着一段路,没想到一星期后那小胖子就找来了。
  当庄浅背着书包正准备出教室时,就见一身运动服的沈辰旭飞奔进来,脸上肥肉一颤一颤的,还咧着一口白牙,别提多滑稽了,头上没缠纱布,想必伤口并不深,且恢复得很好:“你来做什么?”
  “那个我……我来找你。”沈辰旭有些腼腆的笑笑,想到什么,又道:“对了,这里好像都认识你,我一问就问到了,而且他们还想很怕你一样,还说你不是好学生,让我不要跟你走太近。”
  “那你还来?”庄浅颇为头疼的抖抖书包,正要走时……
  “哇,这是你的书桌?都是你弄的?”指指女孩儿的书桌,的确不是好学生,教室里所有单人书桌都很干净整洁,偶尔也有人乱涂写,但就属眼前这张最花哨,不但面目全非,且几乎找不出丁点完整之处。
  不但乱写乱画,还有刻字,啧啧啧,他就不会,他从小就是三好学生,老师心目中的正面教材。
  庄浅不以为意的拍拍桌子:“关你什么事?”
  还真是她弄的,沈辰旭不可思议的摇摇头,真看不出来一个会见义勇为的女孩儿这么邋遢,好好的书桌给摧残成这样:“这也是你刻的?”
  庄浅皱着眉毛点头,废话连篇,他到底想干嘛?
  “工……子……鱼,你喜欢的男生?”有姓工的吗?且这名字也太难听了吧?
  “我走了。”庄浅懒得跟他啰嗦,大补向外走。
  沈辰旭急忙跟上,没话找话:“我看你们班的桌子都很新,怎么你的那么旧?”
  “从四年级就跟着我,能不旧吗?”某女颇为得意的笑笑,这可不是所有人都有的待遇,且以后这张桌子都得跟着她,读完小学还得把它搬走,老师反对归反对,不同意的话她就闹事,老师现在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她伤害同学。

☆、第十四章 以身相许

  “哦,工子鱼是你喜欢的男生?”沈辰旭好似很在意这个,势必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庄浅却懒得搭理,埋头往校门走口。
  “你说啊,还是他喜欢你?浅浅你……”
  “你烦不烦啊?没听到所有人都讨厌我吗?怎么可能有人喜欢我?而且你老跟着我干嘛?”终于忍无可忍,出了校门口某女就转身狠瞪着少年。
  然而后者却喜出望外:“那太好了,浅浅,他们都不喜欢你,我喜欢你,我会等你长大,然后娶你做媳妇儿,这样你就可以一直保护我了,那些人再敢欺负我,你就帮我教训他们。”
  庄浅傻眼了,啧啧啧,一个初中的男生居然要她来保护,也不嫌丢人:“死胖子,你给我听好了,如果早知道你这么没出息,我肯定不管你,羞羞羞。”
  “我……我叫沈辰旭,不是死胖子,浅浅,我是认真的,要不我给你钱?我家很有钱的,你想要多少?”说着就从兜兜里掏出三张百元大钞。
  “谁稀罕你的钱了?求你不要跟着我,拜拜。”
  “浅浅,我是真的想和你做朋友,要不这样,以后不用你保护我,我……我……我保护你。”终于,少年鼓起了勇气大喊。
  庄浅冷笑,将小胖子上下打量了一下,鄙夷更甚:“那就等你有那个能力的时候再说,还有,我讨厌胖子,更讨厌没种的男生。”深怕对方再跟着,说完便撒腿狂奔。
  这次沈辰旭没有再追,他只是想和她成为朋友,给她钱买好吃的好玩的而已,为什么这么难?上次那帮人逼着他交保护费他都不交,甘愿把零花钱都给她,她却不屑一顾,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钱呢?或许浅浅是不一样的。
  可惜就是太小了,如果她也是初中生,他一定让她当他的女朋友,没关系,五年级,很快就初中了,到时候也不是没机会,只要他努力减肥,努力跟警察舅舅学功夫,浅浅就会答应的。
  但工子鱼究竟是谁?为什么浅浅会刻那人的名字?最可恨的是工子鱼旁边还刻着庄浅两个字,没关系,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就是这样,沈辰旭就一直阴魂不散了,我上初中时他上高中,不但真的减肥成功,还身手了得,情书一封接一封,一直以娶我为目标,我说什么他都会去做,但这不是爱情,他或许至今连爱是什么都不知道。”
  对方形容得简单,大伙却听得心惊肉跳,庄姐不要命的性子竟是从小练成,别说单挑五个初二的少年了,就是同年级的他们也难取胜。
  夜飞霜失笑:“的确有些难以信服,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报恩,以身相许,至今也没去谈过恋爱,或许真追到了,目的达成,后面能不能白头偕老谁知道呢?”
  “我觉得他是真爱,以前不懂,这都二十七了,还不懂?至今都不放弃,说明他的心里已经认定了庄姐。”杨硕如是说。
  “其实说再多都没用,庄姐,是不是就算他以后能心甘情愿给你当牛做马,你依旧不会嫁给他?”白玉仁一针见血的问。
  果然,庄浅点头:“没错。”
  “啊?为什么?”
  白玉仁挑眉:“因为不来电呗,喜欢和爱是两码事,你们会嫁给一个无法让你们脸红心跳的人吗?到时连洞房都得公式化,有什么意思?”
  这么一解释,大伙就明白了,想不到庄姐还是个浪漫主义者,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沈大少要怎么办呢?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悲剧!
  “时间不早了,都去睡觉吧,飞霜,忘了件事,昨晚我看到你偶像的同事了,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可惜是个灭绝师太。”杨硕拍拍夜飞霜的肩膀,看似是在打趣,实则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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