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每次的追踪,她似乎都能感觉得到。有时,她在山间旅行,周围没有别人时,她会突然停下来,对着我的方向喊道:“出来吧,我知道你在!”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大方地走出去,然后陪着她在山间漫步。
我很喜欢这种时候,虽然我们两个往往都沉默不语,但却没有一点孤寂之感。因为,我们有彼此作伴。
有时我常会想,若是时光停留在这一刻有多好。在这一刻,她不是个到处作案的偷儿,我也不是个国际探员。我们两个都是身份简单清白的人,享受着悠闲惬意的生活。
与她对我的第六感不同,我对她的感知是气味。无论她化装成什么样子,我都能一下子认出她,因为,她身上有股特殊的馨香。
那气味与众不同。
不是香水味儿,香水与她的自然气息比起来太过浓重;也不是花香,花香太过单纯,没有她身上的那股撩人的活力;更不是水果香,水果香太过诱惑,没有她那股淡泊的吸引力。
我说不出那是什么香,因为那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香。
那一夜我们两人气息交缠之时,我闻到的那股香,在我的记忆深处扎下了根。从此,一生不忘。
她那次在纽约顶级珠宝展会上一气儿盗走两颗顶级宝石,引得五路人马对她穷追不舍,不得已在她搭档的私人小岛上窝了近一年。
其他人马都因失去她的踪迹羽铩而归,而我却找到了这里。
那个被她命名为狼穴的小岛隐于菲律宾七千多个岛屿中,并不显眼。它四面环海,离得最近的是著名的麦坦克岛,这个麦哲伦的长眠之地。
她是个闲不住的人,在岛上憋得狠了一定会出来透口气。因此,我留驻在离狼穴最近的麦坦克。
那晚,酒吧里灯光暗淡、酒客众多。大多是来此旅游的欧洲人,人们欢声笑闹,尽情放纵。我端着一杯以兰姆酒调制的鸡尾酒,站在吧台边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
我每晚都会来这儿,是的,我在等她。
我有种感觉,她一定会到这儿来!我不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神示。
可是,三个月了,她却一次也没有出现。
我曾试图登上她藏身的小岛,可她的那个搭档把她保护得很好,无论是以官方的法律途径,还是私下里的悄悄潜入,我都没有成功。
等,是唯一的办法。
我的目光被忽然大大开启的门所吸引,进来的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女人。她如海水般波浪层叠的黑发披到腰际,一身黑衣,面色也如这里的居民。她涂着艳丽的口红和同色的指甲油,V型的衬衫领口开得大大的,却让你什么也看不到,只是徒惹暇想而已。
冷艳、颓废、放任、心不在焉、满不在乎?用哪一个词形容她才好?似乎根本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
她就如一块磁石,吸引了酒吧里所有人的目光,人们都停了手下动作,呆呆地望着她。
她根本不管别人的目光,径直来到吧台前,对着调酒师道:“一杯血腥玛丽,谢谢!”
酒吧里又恢复了从她进门起,就停止了的喧闹。人们开始重新喝酒聊天,但他们的目光却多了一个去处。
她坐到吧台前的高脚凳上,端起那杯血红色的酒。她的目光不经意地滑过我的脸,并没有什么特殊表情。她对我举了举杯,便啜饮起来。
我端起我的酒杯坐到她的身旁,我闻到了令我一直难忘的那股馨香。我看着她脸上精致的妆容说道:“九十六度的伏特加配制的血腥玛丽,不适合女人,女人还是喝粉红酒比较合适。”
粉红酒是综合了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的配制方法酿造而成的一种颜色呈粉红色的酒,它兼具了白葡萄酒的清馨与红葡萄酒的丰润,再加上这浪漫的颜色,最适合年轻女性饮用。
但,我的提议似乎没有得到她的赞同。
她用冷魅的目光瞟了我一眼,说道:“你既喜欢喝粉红酒的女人,为什么要坐在这里跟我唠叨?”
我一笑,说道:“我只是给你个建议,并不是喜欢只喝粉红酒的女人。知道这血腥玛丽还叫什么吗?”
我笑看着她,等待她的回答。她却只是挑挑眉并不接话,似是甚感无聊。
我凑近她,深吸了一口她身上馨香的气息,声音暧昧地说道:“这酒还叫失身酒。女人喝这酒可要小心了!”
她站起身,说道:“你总是这么爱操心女人喝什么?还是这只是你勾引女人的一种手段?”她端着酒杯走向光线昏暗处的散座。
想就这么走开?可没那么容易,我在这儿可是足足等了三个月了!
我跟了上去,说道:“第一次见面时你可是不会逃跑的。现在为什么见了我就逃?”
她停下脚步,回身说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便继续朝那座位走去。
我说:“我喜欢的是一个喝干卡布其诺咖啡和血腥玛丽的女人,因为这个女人身上有股独特的气味让我心动,就如花香之于蜜蜂!”
她本来已经走到座位旁,听了我的话,并没有坐下去,而是转身面对我,说道:“先生,请问,我们认识……”
她这次仍然没说完,因为又被我吻住了。
她既然装作不认识我,我就用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提醒她。
她差一点回吻我,我感觉她的舌头动了动,但她最终忍住了。我被她用力推开,脸上也被泼上了她的血腥玛丽。
这里灯光昏暗,没有像上次在巴黎街头一样引起轰动。
我用桌上的纸巾擦拭着头脸上淋漓的酒水,说道:“小野猫总是爱张牙舞爪!”我把一张纸巾递到她面前,“给我再擦一擦,我自己看不见!”
她看看我,又斜眼瞟了瞟那纸巾,便接过了纸巾在我的头上一阵乱揉。
睚眦必报的女人!
我顶着一头凌乱的碎发凑近她说道:“我这样是不是特有男人味道?”
她笑,笑得魅惑而又不怀好意。她又抬起手想要伸向我,我忙道:“你如果再敢动我的头发,我现在就把你抱回我的酒店房间。”
她停了手,微蹙眉头问我:“你到底怎么认出我的?”
我说道:“我刚才不是说了?你身上有一股独特的馨香,无论你化装成什么样,我都认得出!”
后来,我总是后悔说了这话。因为,从那以后她总是喷洒大量的香水遮盖她身上的气味,让我的这一招彻底失灵。
88
我终于见到了她的那个搭档。
就在我准备把她抱回我酒店的房间时,他出现了。她叫他狼人。
他是个绅士派头十足的男人。也许刚从某个宴会中归来,身上还穿着黑色西装,白色的衬衣上的钻石袖扣闪闪发光。他的头发梳理得十分整齐,头顶的发丝闪着与酒吧灯光同色的光亮。
他气质儒雅、谈吐出众,无论身处何地,都是当地上流社会的宴会中最受欢迎的人物。
资料上说,他有一种超凡的魅力,能让本不相熟的人在十分钟内就对他信任有加,如同认识了很久一般。
这些人会与他倾心交谈,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就把自己家里的收藏信息透露了出来。
他人面广阔,上到欧洲王室政要,下到亚洲的普通富商都有交结。他在他们面前表现出的收藏品位和鉴赏能力正是人们愿意结交他的原因,但他们却不知道,越是美丽的动物,越具有毒性。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说,对人类也适用。
她看他的目光是复杂的。总的来说,应该是敬仰,还有一点点依恋。除此之外,只剩下很少的一点情绪。那情绪应该是温柔和痛楚的混合。
温柔和痛楚?综合起来,那应该叫爱吧!
她爱他?!
他看着他时也是温柔的,那目光中还有一点点的责备和宠溺。
一个宠溺女人的男人也是有爱的吧?可,从他的目光中,我还看到了一丝抗拒。有如一道无形的墙,隔开了两人的心灵之境。
他抗拒?抗拒的是那份爱吗?他的抗拒才是她痛楚的原因吧?
他来到她面前,执起她的手,微微府头说道:“怎么又任性一个人跑出来玩?不是让你好好呆在岛上,不要乱跑的吗?”
她隐了情绪,抬起清亮的大眼睛,说道:“一个人在岛上寂寞无聊,我只是想出来喝点酒而已。”
他看着她微微摇头,“我们岛上什么酒没有?还非要跑到这儿来?”
“一个人喝没意思!”她低下头,声音越来越小。
这女人,在我面前是个张牙舞爪的小野猫,到了他面前,却成了个乖顺的Hello Kitty。
难道是因为爱么?女人只对她爱的人表现出温柔?
我心里忽感不快,非常强烈的不快。我不想再只看戏,我也要参与演这出戏!
我对小野猫说道:“刚才我们说到哪儿了?啊,是想请你到我的酒店房间看海的夜景,可是显然,”我耸耸肩。“乖宝宝要回家了。”
小野猫瞪了我一眼,孩子气地说道:“你才是乖宝宝!”
只有他在旁边,她才会显露这孩子气的一面吧,平时她可都是理智冷静的女人。
心里更不是滋味,我恶作剧地道:“去吧,去吧,乖宝宝跟着你哥哥回家吧!”
她脸露气恼之色,说道:“我去哪儿要你多嘴!我自己走,你们俩谁也别跟来!”
她转身就走,如一阵风似的刮出了门。
狼人微微蹙眉,从进门起第一次正视我说道:“我知道你是谁!你可以想办法抓她的人,但别想抓住她的心,她不属于你!你也别试图骗她的感情,不然,我不会放过你!”
他也一阵风似的离去了。
她不属于我,难道属于你?那你又为什么要抗拒?
她又开始出岛活动,于是世界各地又开始报出珠宝文物接连被盗的大案。
我看着她在各地频频得手,有时就在我的眼前,我却拿她没有办法。正如她所说,她的偷盗技巧太高超了,你还来不及反应,她就已经得手了。
好几次,我布了很久的局,高兴地看着她身陷其中,以为我马上就要抓住她了,可她却总是在我收网的前一刻逃脱。
也许,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只是不动声色地将计就计,在我得意地以为她落入陷阱时,她却在暗地里嘲笑我。
我越来越焦躁,我想抓住她,她明明就在我眼前,但却总是差了一毫米的距离。就如她的心,离我时远时近。
不知道她把我当成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是对手?
当然!
是朋友?
有可能!
是情人?
一夜而已!
我们究竟算什么,谁也说不清!
那次在泰国曼谷,我看着她从存放佛祖舍利的那家寺庙中出来,后面追着的是国王的卫队。她竟大胆到在国王进寺参拜时下手!
那些侍卫受过世界上最好的职业训练,一个个身手敏捷,以一敌十并不夸张。
她被这样一群如狼似虎的侍卫追到一个村落的边缘。那些侍卫分路包抄,她已陷入绝境。
我突然心中发紧。
我跟踪她、追捕她,搜集能对她发出逮捕令的罪证。我要抓住她,看着她在我的手里无法逃脱,看她在我面前软弱地乞求和脆弱的泪水。但我不想让她落入别人的手里,不能让别人吓她、折磨她、伤害她。
我不知道我这是什么心理,我只觉得她应该属于我,我要她做我的囚徒,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
我出手了,我出手帮她逃脱了。当我用我的那辆陆虎载着她在泰国乡间狂奔时,我一点也没有感觉怪异。
猫帮助鼠逃脱狗的追捕,原以为只会出现在动画片中,却原来,那动画片正是来源于现实生活。
我现在就是这样一只猫,而我身边的这只鼠竟然高枕无忧地呼呼大睡。
这样的事竟然发生在我身上,而我一点也不觉得怪异!
我把她送出了泰国边境,在那片泰缅边境的丛林中,我忽然问她,愿意跟我走吗?离开这冒险的生活,离开这危 3ǔωω。cōm险的职业,离开这世间的纷争,就在这里找一个美丽纯朴的小山村,安静地过上一生,如果愿意,还要生上一堆娃。
她停住潇洒离去的脚步,背对着我说道:“这一生,不行!”她的背颤了一下,却又立刻挺得笔直。
她坚决离去时的身影,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就如她身上的气味一样。
她不肯为我停留。准确地说,她不肯为任何男人改变生活的轨迹,除了狼人。
我追踪了她这些年,她的脸、她的身影、她的性格、她的喜怒哀乐,她的一切的一切我早已如此熟悉,它们在我的心里是一道道深深的刻印,早已无法磨灭,她住到了我的心里,让我无法摆脱。
从清晨到日落,我的脑海中闪过的都是她的身影,一天又一天,我对着一堆堆的酒瓶,看到的仿佛是她的一颦一笑。
我想和她在一起,平静地度过这一生。我可以不要富有的生活、刺激的职业、冒险的游戏,以及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令人羡慕的东西。
我爱上了她,已不能自拔。
她却对我说,不行!
这一生,不行!
这一生不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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