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统一的郡县制帝国,如后代的秦汉唐宋那样。
在分封制下,“周”所直控的地盘,其实非常有限,说白了,“周”不过是众多诸侯中的一个大诸侯。但是由于周这个“大诸侯”,相对于其它各家诸侯,面积毕竟更大一点,德行也最高一点,所以天下诸侯们都愿意奉它作“共主”。但是,“共主”能责诸侯们所服从和执行的事情,是非常有限的。“共主”不能从各家诸侯处收税,也不能派遣大量干部给诸侯,也不负责给各家诸侯提供财政拨款。总之,它决不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它更像是霸主与小弟的关系。
所以,“周朝”,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的王朝。叫它“周时代”也许更适合。“大周天子”还不能和后代王朝的皇帝、天子相提并论。“大周天子”的威风,也就比后代的汉唐皇帝,大打了折扣。
直到秦以后,中国才有了真正的王朝,即秦汉唐宋明清。秦汉唐宋明清的皇帝,把他的触角,由一层层官吏们牵引着,伸展并控制到了帝国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管它们叫皇权专制社会。皇权专制社会下的皇帝的权力,比分封制下大周朝的“天子”,要真实和结实多了。他们以郡县制取代了层层分封,这是生产力技术水平提高的结果,也是帝国或王朝开始形成的标志,。
我们最后做个比喻,用以了解一些分封制社会和皇权专制社会——中国前后的两种社会形态的区别。
譬如草原上有一千群狮子,象征着中国的一千个诸侯。其中有一群狮子实力最强,狮数最多,这群狮子被标志为“周”,这群狮子中的狮子王,叫做“周天子”。而其他999群狮子,也各自有王。但是由于主动和被动的原因,这999群狮子的王,都不同程度地听从最大狮群之王“周天子”的号召。这就是当时的分封制社会。
如果“周天子”的这群狮子,蚕食鲸吞,把其它999群狮子全都一群群击败了,收编在自己这一大群之内,使得草原上就剩这唯一的一个庞大狮群了,那么,这就是后来秦汉唐明清这样的统一帝国了。“周天子”也就该改称“皇帝”了。这就是皇权专制社会了。
我们觉得,用分封制社会、皇权专制社会,来划分中国的历史,比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要来得准确而且有意义的多。
最后罗嗦一下,在税收体系上,分封制和皇权专制社会,也有显著的不同。在分封制的体系下,被分封的诸侯、卿、大夫,只是象征性地向上一层纳贡,表示自己名义上臣服上一层就可以了。而上一层的天子、诸侯或者卿,其实是有自己的自留的土地城邑,用这些城邑自养,不需要从下层领主那里紧紧地抽税。况且下层领主独立度很大,也不会买他的帐的。但是,皇权专制下的州、郡、县,则是像抽水机一样,要不停地、实实在在地向上边纳税粮财货。帝国因为也是一个统一财政的大一统的有机帝国。
附录 附录五 说“礼乐”
土地都“分封”出去了以后,周天子发现,它实际直接控制的地区,不过是陕西关中(以镐京为中心)以及河南洛阳(以洛邑为中心)两块有限的面积。
在镐京、洛邑,各自布置着八个师和六个师合计四万多人的常备军,这也是周王朝所有的国家常备军,再多了就养不起了。
依靠这样区区几万军队,对付分散盘踞在周控地区以外的上千个诸侯,当然显得力不从心。于是周公费尽心思,创出了一种保家卫国的绝技,那就是“周礼”!周礼规定了人们起坐卧行、吃饭上朝、哭丧穿衣以及男女尊卑的秩序,根本目的在于给周天子撑腰,让诸侯们服气他。
周公把自己制定的“周礼”,下发给全体臣民去练习。
按照《周礼》要求,不同等级的人,见到不同等级的人,在不同的场合,要有十数种不同的磕头方式。不光磕头有分教,连走路说话都有章法:你在尊贵者或长辈面前经过时要“趋”(急走、小跑)而不能平稳地迈着方步过去。在登上堂的时候,从东边上先迈右脚,从西阶上先迈左脚,每登一级都要稍停一下,让两足都在同一阶之后再登。登堂以后(堂就是大客厅),由于堂空间比较狭小,所以不必趋,而要“接武”,武”指足迹,“接武”就是后一步要踩在前一步的足迹之半的地方。如果手里拿着贵重的礼玉,那无论是在堂上或在堂下庭院,都不必趋,因为怕跌坏了宝玉。
好,整套动作连贯地作下来,我们请未来的大圣人孔子给我们示范:孔子进入国君院子大门时,作出害怕而谨慎的样子,好像没有容身之地似的,到处躲躲闪闪。孔子不站在门的中央,他走过门的时候,不踩门槛——尽量显得自己渺小,在尊长(国君)面前不是人。。孔子提起衣襟往堂上走的时候,更是恭敬谨慎,好像憋住气不敢放一样。走近鲁君几案的时候,面色矜持庄重,脚步加快,言语拘谨,故意好像底气不足一样。这种拘谨的状态直至拜见完毕(中间最难的是如何就座、如何磕头我们待会再说)。孔子走出宫室降下台阶,面色才开始放松。下完了台阶,孔子再快快地向前急走几步,犹如鸟儿展翅一般。但是,这也好不了多久,等到回到自己车上,孔子便又摆出恭敬而内心不安的样子了。这简直就是演电影或者跳芭蕾舞那么复杂。
试想,一个精通了这些繁文缛节的人,整天规规矩矩、必恭必敬的人,还会想着跟人整天打架和造反吗?礼仪这种东西的神奇之处就在这里,它可以通过约束人的行为模式而改变心性,最终维护大周朝所追求的等级秩序。如果上千诸侯都习惯了周礼,就不敢对天子造次了。
《周礼》中无处不在体现天子、诸侯、大夫、臣民这些等级秩序。譬如坐席子——大周朝不是直接坐地上,屁股下面有席子——按照规定:天子坐的席子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之席两重。席的花纹也有差别,显示了等级差异,不可铺错了,即便是在家独处。孔子有个大贤学生,死前发现自己躺的席子花纹超过了自己的身价级别,嚷嚷着爬起来要换,换成低级的。结果没等抻完席子就把他折腾死了。席子在屋内的摆设位置也有尊卑的差别,离门的远近,是东是西,都蕴涵着等级秩序。臣子不能和君主同坐一席,当然,男人和女人也得分开(当然这都是对贵族士大夫们来的,老百姓可以免了)。入席时候应该从席的后面上去,谁从前边迈上去谁是混蛋。坐下以后,必须跪姿,屁股压在后脚跟上,膝盖离席子前沿保留一尺间隙,以表示谦恭。若是在读书和进食的时候,则又不要保留间隙,应尽量往席子前沿坐,以免看不清书或将食物落在席上,那就不乖了。
入席就坐的时候不能“横肱”(叉开胳膊肘),以免妨碍同席的并坐之人。
跪坐的时候,当然也不能穿着鞋。只有资格最高的人才可以把鞋脱在屋里,其他人必须脱在屋子外(就是堂下)。所以,如果看见户外有两双鞋,则知堂上必有三人正在交谈。你在那儿脱鞋的时候,注意不要践踏别人的鞋。
脱鞋跪坐好了之后,下面开始吃饭,也是满有讲究的。天子吃饭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卿大夫用五鼎、士则用三鼎(这种周鼎也不是很贵,现在值十几万块钱一个,你可以去买)。鼎是放在地上的,里边盛放不同的肉,吃时实行分餐制,还要搭配了调料,放入进餐者的在几案上的餐具里去。天子的案上,摆着的餐具至少有二十六个(吃不过来啦!),其它级别递减。米饭则放在青铜簋里,天子用八簋、诸侯用六簋、卿大夫用四簋、士二簋,也是落在地上的。
上述差异表明,“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至于屋子里、院子里不同级别的人点几根蜡烛,走上台阶的时候,什么级别的人从东,什么人从西,谁给谁铺席子,谁给谁撤席子,都有详细要求,堪称繁文缛节。总之,礼仪对于天子、诸侯、人臣、士人至关重要。中国号称礼仪之邦也在于此。通过演习运用这些礼仪,使得下级对上级的服从被固化在日常行动之中,以至于从骨子里都习惯了尊重君长,从而忘记造反了。
也是啊,以当时幅员辽阔的中国,成百上千的诸侯,大周朝的三四万常备军哪里看管得过来。礼仪可以起到千军万马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啊。
不过,即便在刻板的周礼大获流行的时代,周政府还是依照古代遗俗,保留了欢乐谷的娱乐项目。从考古发现看,半数以上的商朝人不见“死则同穴”的夫妻合葬现象,推测可知当时社会上大量的男人终身打着光棍,不组建个体婚姻家庭,所以需要欢乐谷。周朝人也是如此。人们呼唤着欢乐谷,欢乐谷神圣不可侵犯。
周公在《周礼》中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男女可以去欢乐谷找性伴侣。“奔者不禁”,就是俩人钻高粱地,没人管,不需要办结婚手续。这也实在是性解放了。甚至鲁国大圣人孔子的出身也有“野合”的说法,也就是说,某男和某女没有结婚,在欢乐谷里那个,而产生了他。总之,那时的男人、女子,在结婚之前,有绝对的性交自由。甚至结婚的观念,也并不强烈。那些社会上占了很大比例的一辈子不准备结婚的人,就有一辈子的自由。
前面讲了半天,都是礼,其实周公还编排了很多样板戏,都属于“乐”。周公编排了大型革命历史剧《大武》,共分六幕,以讴歌和舞蹈的形式再现了武王伐纣从出征、渡黄河到砍下纣王脑袋的全部革命场景。该剧于全体演员在雄壮的乐曲声中手举道具向看台上的周天子致以最高的礼敬(类似后世的高呼万岁)中圆满结束,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民众作用。
但是这种“大乐于天地同和”的主旋律音乐,以钟鼓打击为主,节奏简单缓慢,听了实在不耐烦,后来终于 “礼崩乐坏”了,被靡靡之音的民间小调取代了,把孔子气个半死。
总之,这就是周公“制礼作乐”了。周公是个了不起的人啊。周公其实是个圣人,就像尧帝眉分八彩、大舜目有重瞳、大禹耳有三漏、周文王有四个乳头一样,周公手能反握。就是说,他两手如绵,可以反握。这都是圣人的异禀哦。
附录 附录六 流血漂杵
鲁迅写过《故事新编》,其中的“采薇”一篇,也提到了牧野之战。鲁迅讲:
“传说也不少:有的说,周师到了牧野,和纣王的兵大战;杀得他们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连木棍也浮起来;仿佛水上的草梗一样;有的却道纣王的兵虽然有七十万;其实并没有战;一望见姜太公带着大军前来;便回转身;反替武王开路了·····”云云。
这两种“说法”,到底哪个是真的,鲁迅由于只关注“研究国民劣根性”的大局,没有了深入“解剖”的兴趣,所以没有说出他的看法。其实,这两种不同的说法里边,也正映着中国人在历史观里所表现出来的“劣根性”,那就是对于成功者和失败者的不公平看待法:一味地踩踏失败者,而全面美化成功者。
鲁迅言的这两种说法,其实是起自不同的时间点。第一种“流血漂杵”的说法,要早上很多,是《尚书·武成》里记载的。后一种说法,则是后来的孟子首先讲出来的。
孟子这个人,思想比较奇怪,他看了古代的《尚书》中的《武成》一篇,上边记载了武王伐纣的凶残场面,说武王杀了很多很多的商人,乃至“流血漂杵、赤地千里”,孟子觉得不可信。孟子发言说:“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意思是,仁者无敌,以“至仁”打“至不仁”,为什么还要闹得血流漂杵呢?武王伐纣,应该是兵不血刃才对。
但是,孟子死活不肯相信流血漂杵,不认为武王伐纣会杀了那么多人,甚至进而认为记录了“周武王伐纣杀得商军流血漂杵、赤地千里”的《尚书·武成》一文,是不可信的。因此孟子还说出了“尽信书,不如无书”的名言。
后代的学们者,受孟子的启发,就开始营造商人倒戈,为武王先驱的“兵不血刃”的场面,而且越说越厉害,一反古书《尚书》上的说法,慢慢成为了主流的观点,最终被记录在司马迁的《史记》上。一经司马迁的认可,于是终于连今天的历史课本上都是这么写的了:“商人临阵倒戈,为武王前驱!”
但是,众所周知,中国改朝换代,每次都是死了大量的人,人口常常锐减一半。为什么孟子偏偏说周武王颠覆商王朝的这次改朝换代,流了血却不合理呢,一定要兵不血刃才对呢?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其实,孟子的推理,推得非常“不讲理”。他的大致的意思是说——其实他的意思可以表达为这样一个“三段论”:
大前提,孟子说: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