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序 书序
我们中国人有两种祖先。
先秦时代,中国社会生机勃勃,刚阳激烈,这时候的人跟后来朝代的人简直不像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
我们看明朝的史料和坊间小说,看明朝的社会,宋清的官场,看到的都是权谋、诈术、厚黑、圆滑,官僚和市井之人的丑态百出。而我们看先秦,看春秋战国时代,看到的是激扬,直朴,激烈,个性张扬,有独立人格,思想自由健康。仅仅是由于年岁长了而世风日下了吗?
先秦和汉代,人们重名不重利;后面的朝代,人们重利不重名!
究其原因,不是人性在变,而是社会结构的根本不同所致。
先秦时代,是分封制,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再把土地分封给卿大夫,大夫、贵族有自己的封地,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地位,保持了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思想。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思想,才可以演出那许多重名的慷慨激扬的故事。那些慷慨人物的故事,多是这些卿大夫和贵族们的。这种风格必然也影响到民间,所以民间也是这样,所以养成了春秋战国人那种自由、张扬、直朴、讲原则的个性精神。同时,因为是分封制,君权因此就不是很强大。
而后面的唐宋明清皇权专制社会,皇帝以下的人没有占有封邑的好事儿了,整个国家和人众都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全国之人谁都不具备和皇帝的人格平等,官僚们、读书人、普通人都成了皇权体系下的奴隶,他们全面接受皇权行政体系的组织控制和思想控制,失去自己的独立思想和独立人格,其中的精英也被迫以走仕路、拍马屁为生。那些州、郡、县的官僚们,因为并不能把州、郡、县当作自己的私人封邑,所以穷啊,能不重利吗?于是重利不重名。上行下效,于是民间也变得圆滑多机巧。
所以,我们感受到春秋人,极有一股子烈气,这完全是基于当时的分封制社会结构。这股子激烈之气、人性之刚阳,在后来的皇权专制社会一去不返了。人们多了圆滑、世故和媚态,少了先秦人的个性张扬和人格独立意识。这也使得强调人性光辉之春秋时代,备受永远的怀念。
先秦和汉代的士人,包括史官如董狐和司马迁一班人,都是强项之徒,宁死不改自己的原则。“我心非石,不可转也;我心非席,不可卷也。”他们坚持自己的原则甚于生命,我的心不是石头,它不能随便被人搬转,我的心不是席子,它不能随便被人翻卷。而后面修唐史、明史的那些硕儒,则糊里糊涂地处处说假话,处处避让皇帝老儿。
先秦时代的士人大夫,可以与君主促膝对谈,在君主面前长篇大论,可以否定君主的观点,气势自比为君王之师,荀子喊出“从道不从君”。而后来的赵匡胤偷着把宰相屁股下的小凳撤掉了,臣子们在皇帝面前就从来没有坐过了,更很少直接排斥皇帝的观点。思想届的硕儒也提出和流行起来的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理论。皇帝的意识形态自动成了权威。
是后来的胆子小了吗,脾气软了吗?是时代久了人们就学“聪明”了吗?非也,是社会结构发生根本变化了啊。
由此我也不得不说,把中国历史以秦为分界,分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大阶段,也是错误的。首先说,“奴隶社会”,其实奴隶并不多,而“封建”两个字,不论中国的古人还是西方的百科全书,都是释之为分封建国,那其实是先秦的特点。
我认为,中国先秦时代是分封制时代,后面则是皇权专制社会,这也才能刚好解释这两个时代的我们的祖先,为什么简直不像一国人。
我们今天的人,又是哪一种祖先的后代呢?
秦代和汉代,因为是分封制向皇权专制过渡和夹杂的时代,所以秦汉的人们,仍然残有了一股子激烈之气。秦汉人的狂悍、忠勇、诚信、孝义,在周边异族眼中熠熠生辉,和后代宋明时代异族眼中的懦弱、中庸的汉人形成鲜明对比。这种直朴和义气,在《三国演义》里仍然可以看的到,但是到了《红楼梦》那里,则看不到一点影子了,看到的只是一个字——“利”和争“利”引发的人性的丑怪。
重名不重利,等于说是重原则而不重利,重人格思想独甚于重自己的生命。先秦人,譬如秉笔写“崔杼弑其君”的齐国史官,把自己的荣誉、信义、原则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若苟且枉求,毋宁死。后来,皇权专制下的中国人,就变得圆滑、机巧、惟利主义乃至讲求“唾面自干”了。
什么是唾面自干呢?比如别人唾了你,你会怎么办?
我会把它擦干算了,不用计较。
但这不是最高的境界,最高境界是你不擦它,过一段时间,它自己就会干的。变成这样了。只要能苟且,原则和独立人格、独立思想算的了什么。
一个人一旦没了独立人格和原则,就什么坏事都不惮去干,社会风气日下也就是势出必然了。社会上人与人的不信任、冷漠自利,皆出于此。它不是教育的问题,而是皇权专制长期养成的社会形态。
中国人的劣根性,大约是随着分封时代的结束,皇权专制的启动,而开始产生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在2002年前后,写了这先秦一系列人物故事的原因,我用“青铜时代”来命名那个时期。我希望别人借着阅读我这几本“青铜时代”,能够与刚烈直朴、个性张扬、人格独立的春秋战国人遥相张望,重让现今时代的人们,闪烁起质感的青铜光泽。
我们有两种祖先,皇权时代专制体系下的祖先,分封时代相对有独立人格意识的祖先。
我们是要做哪种祖先的传人呢?
重拾青铜时代的精神,中国人可以走得更好!
书序 引子:人之初
最早的世上甚至没有人,46亿年前的地球,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整个是一大火球,红彤彤地。后来它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而光秃秃,像一堆核废料。慢慢到了6亿年前,海洋里才吞吞吐吐冒出生命,很多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地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汁表面发了霉。3亿年前的时候,陆地上边,开始冒出森林。到了2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这些披鳞附甲的大家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的撞击给害苦了,恐龙混了一亿多年就绝了迹。
恐龙死后出现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开始在天上飞,轻描淡写地,世界不痛不痒,像没有情节的老无声电影。一直又捱了将近一亿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成形的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她身高一米零零左右(是个酷女),长相很提神,塌鼻长吻,夜间出来会吓你一跳,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的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露茜”并不是孤独的,因为在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这帮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肯尼亚地区,如今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此外,还有一些落单的“前辈”们,独自游荡非洲,不知是野兽吃了他们,还是他们吃了野兽,总之他们的骨头都不全,有的只有脑袋,或是零星的大腿,东一块,西一块,撒丢在非洲大陆上。
这些三百万年前最早的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旧石器时代的曙光。于是人们有理由暂时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而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骸。就算是非常使劲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算是最早的了(生活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也有人认为是七十万年前),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烤肉骨头吃,因为附近有火烤骨头的遗迹。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能够直立行走了(Faint!不知道怎么判断的)。总之这个相貌堂堂,大脑发达的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他的山洞,终于又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找到了“蓝田人”的一小块脑壳和三颗牙齿。随着年代逼近,骨头越来越多,五十万或三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住在这帮人楼上的是“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洞里),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来缝制衣服,脖子上还挂着海贝。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希奇难得,穿成一串,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值钱。他们脑袋上插着鸟的骨头、鱼的骨头,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种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他们的脑容量已经跟现代人一样了。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如今都死了。活着的时候,他们使用过石斧和削尖了的木棒,培养出了火苗,豢养大羊和小狗,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旧石器时代。他们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箭头是石头的)。并且他们用兽皮制作衣服,有爱美之心,但还没有文字,每人都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
正文 第一章 三皇神迹(46亿——约5000年前)
一万年前的中国,是什么样的呢?首先说,人的数量还是没有大野兽多。在黄河中游你随处可以看见巨型野兽在漫游,好多属于热带品种,都是些好听的名字:披毛犀、板齿犀、三趾马、剑齿象、纳玛象、平额象、李氏野猪、双叉麋鹿、中国野牛、步氏羚羊。我们的祖先和它们互相交换着肉吃。有时候在它们住的山洞里发现我们人的骨头,就像我们人的山洞里也会发现它们的骨头一样。
轮到我们的祖先吃它们的时候,吃完肉,还喜欢砸开它们的骨头,吸食它们的骨髓,并且把砸坏了的动物骨头,做成古代的针、勺子、鱼钩、笛子、梭子。
这一招,是野兽们所没有的。说实在的,砸击这个动作,是祖先们掌握的第一个有意义的动作。比砸击更原始更愚蠢的是摔击,如果摔不好,摔出来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那是大猩猩才干的笨事。而砸击的程序则高明的多:把一块石头A垫在下边,上边放一块骨头B,手执石头C,对骨头B进行无情砸击,骨头B纷纷掉渣、崩裂,终于按照祖先的需求被锻炼成精细的骨器或者石器——有刮削器、砍砸器、尖状器(这个动作基本上跟现代妇女在厨房里切黄瓜差不多,有两百多万年历史了)。砸制的石器叫旧石器。
到了一万年前,比砸击更有意义的动作也被光荣地掌握了,就是“磨”:把细砂撒在水里,放在石器的表面,使劲地磨,磨啊磨啊,石器被磨得又平又整,又光又滑,刃部异常锋利,上可以刮胡子,下可以砍树,砍树的时候,一砍一个印儿。于是出现了石刀、石铲、石斧、石镰。磨制出来的石器叫做新石器,新石器时代是从一万年前开始的。
第三个有意义的动作是“钻”,乃是燧人氏研究出来的,时间也是在一万年前。在木头上打一个洞,拿细木棍插入洞里,来回旋转木棍,火就像小妖精一样,钻出来了。
火可以化掉食物腥臊,使人少闹肠胃病,燧人氏是当时最有资格拿到诺贝尔化学奖的人。
但是钻木取火很费手,手上还起泡。有些懒蛋就拿弓弦缠在木棍上,一拉弓弦,木棍就转上好几圈,省劲儿效率高,手还不起泡。人类很多的发明创造都是由懒汉的手实现的。
第四个有意义的动作就是“烧”。名噪一时的河北省徐水县南庄头,发现了中国最早的一万年前的12块陶片,而江西、湖南、北京等地的野外,也都发现了一万年前后的陶器碎片。这都是祖先们捏了泥巴,在火上“烧”出来的文明碎片。
有了陶器,第一次可以把水煮得沸腾,吃熟食才真正流行,可以给人增寿两年,对于人脑的发育功莫大焉。陶器是一大历史进步,以前吃兽肉,包上泥拿火烤,或者放在石板上烧,很麻烦,现在人们信手就可以把陶器灌上水,架在火上煮吃的,随要随得,仿佛微波炉那么方便了。
到了八千年前,人们掌握了第五个动作——“挖”。人们不住天然山洞了,而是挖坑住人。在地上挖一个圆坑,坑里支起几根柱子,柱子顶上像蘑菇一样支起半个茅盖,就充做房子了。上边漏雨,下边又潮,虽然可以用火或石灰把地面弄硬弄干,但人呆在坑里,总是不很爽。室内面积也很小,一般十平方米上下,仅能容纳二三个人。这叫作“坑屋”。先民们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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