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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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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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您开通成功。请于48小时之内上传作品……”

    开通成功之后,系统就发来了一封邮件,大意就是说你在这个时间之内部发表作品,你就白开通了。

    这还不简单,她电脑里面别的没有。就是文章一大堆。

    平时无聊的时候,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会写一些纯粹发泄的搞笑文或者恶搞文。

    林夏打开命名为《杂文》的那个文件夹,里面已经杂七杂八的躺了十几个文档,什么《穿越之钱多多》、《在唐朝的生活》、《幸福的穿越人生》、《老天,你这么坑我》。

    打开第一个文档《穿越之钱多多》,林夏修改了第一章的几个错别字,把它上传到后台里面了。

    现在只等编辑审核了。

    正想着,喵喵的QQ头像在屏幕右下方闪动了起来,发出清脆的滴滴声。

    喵喵:《谋尽天下》最后一册卖的很好,你现在又不想显露人前,不想办签名会,最近也没有写什么小短篇,这样人气会下滑的。

    这个林夏倒是知道。

    上辈子混迹论坛,专门有网络写手整合了写网文的一些心得,还给它弄成了一二三条。林夏当时闲着无聊,也进去看过,也记了个七七八八。

    好的文章一般都有其独特的风格,好作者通常都有自己的坚持。不骄不躁,执着于写出更好的文章。

    红了,那么你的努力的结果。没红,说明你还不够努力。

    扑街?那就从头再来!

    3。作家这个职业其实是很枯燥的,别看写出来的东西很有意思,情节跌宕起伏,主角个性鲜明。那不知道是作者改了多少遍,花了多少个时间的结果。

    也许,连作者自己都不记得了。

    既然选择了写文这条路,就要风雨兼程。面对各类注视和抨击,保持一颗谦逊的心和一身铜墙铁壁。

    你写的东西不是人名币,总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面对赞扬,虚心听之,面对指责,也要毫不气馁。

    总结一句话,要想成功,就得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当初林夏并不懂,可是现在她走上了这条路,回过头来看往事,只觉得日子也就是人熬出来的。

    过去的苦,已经吃了,未来的路,仍旧漫长。

    没出名时,拼命想出名;出名了,又要拼命保持那好不容易打出来的名气。

    这人活着啊,就是累。

    知道陈清说的是正理,也是为她为杂志社好。

    林夏回到:嗯,上次和你说的那本书已经写了十几章,发给你看看,等会儿。

    喵喵:坐等

    找到《小富即安》的文件夹,将前十章发给她,算是两期的稿子。

    琉颜:这又是一本长篇,若是出版的话,初步估计,可能还是会有四本书。

    喵喵:没事儿,我们统计了这本书的销售量,发现这样连载出版居然比那些单行本出版销售要更好。你这一套书销售量,可以抵得上全杂志社其他书销售量的总和了呢。

    林夏笑了笑。这和未来两年网文的路子是一样的,写手不断更新,用高。潮迭起的情节来吸引住读者的眼球。

    现在她也不过是按照这个方法在走。

    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没有人可以在一天或者十天半个月就能写完一本百来万字的书,还得保质保量。

    写手要休息,所以才不得不连载。

    那么有的人也许会说,那你为何不一次性的写完了再发表出来呢。

    这就涉及到了人的劣根性,没有压迫就没有动力啊,反正至少林夏就是这样的。

    每次喵喵的小皮鞭上身,她真的是痛并快乐着啊!

    琉颜:那就好。稿子已经发到了你邮箱,你先看看,有什么需要改的。再和我说下

    喵喵:OK

    然后林夏便对着电脑发呆起来。

    没错,就是开始发呆。

    昨天晚上睡觉,迷迷糊糊间,好像她做了一个春梦,和一个男人OOXX起来。

    而当她看清楚那个男人的脸时。瞬间就被惊醒了,然后才觉察到手指上的一股灼烧感,还有头脑中的晕眩感。

    等疼痛过去之后,梦中之事大半都已忘却,只有隐隐的几个片段,男人低沉的喘息声。女孩娇媚的呻吟。

    那个女孩,好像就是自己!

    还有那个无比巨大的空间。

    想到这里,林夏心神一闪。就进了空间。

    没错,做了那个奇怪的梦之后,空间已经大变了模样。

    面积增大了许多许多,原本一池小小的水,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浴池。

    没错。就是浴池。

    浴池依山而建,天知道这空间里面哪里来的山。

    浴池不远处还有许多白色的帘幕。层层叠障,最让林夏惊讶的是抬头居然能够看见天空。

    神啊!

    这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么,怎么会有星星?

    看着那不断飘动的白纱和周围若隐若现的白色水雾,林夏脑中闪过一个想法?

    难道空间升级了?

    想到这一点,林夏心里安定了一些。

    当初没有升级之前,空间里空无一人,现在升级了,应该也是如此。

    只是不知道她放在空间里面的笔记本电脑,书啊,水果啊,钱啊,都跑到哪里去了。

    唔,没想到这个空间也没有那么废材嘛,居然还能升级。

    林夏坐着,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等等,坐着?

    她不是一直都站着的么。

    猛的低头,原来自己坐在一架美人榻上,和上次在徐寅家书房看到的差不多,甚至更古朴大气一点。

    林夏心里一乐,脱了鞋子就每每的躺在了上面。

    真是舒服啊。

    躺了半天,才惊觉其他地方她都没有去看过,还是得探险一番。

    若是真有什么危险,她出空间也就是了。

    撩开吹扬的纱帘,林夏往前走去。

    屋子很大,也很亮。

    因被帘子遮住了路,所以看不清前面到底还有多远。

    要是这些帘子都卷起来就好了,心里这么一想,然后就惊讶的发现,所有的帘子都卷了起来,露出了屋子的整个面貌。

    屋子并不是像她所想的那样,是个空旷的大厅。而是被分隔成了许多小房间,此刻房间的门都紧闭着。

    林夏走了过去,一间挨着一间的看着。

    卧房。她推开门,走了进去。

    外面是装修的十分精致的暖阁,处处透着低调的典雅。

    一进去就能看到粉白的墙上挂了副裱糊精美的山水花,画下靠墙设张红木条案,案几上摆几个精致的漆盒并一个耸肩美人瓶,东边窗子下面摆两张宽宽的玫瑰色的太师椅,太师椅中间摆着造型古朴的茶几。。

    南窗底下是一个长榻,西面是一排齐屋顶的多宝格,里面的架子上,琳琅满目地摆着一些瓶胆剑琴。

    多宝格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拱门,垂着暗红的轻纱门帘,遮住了里面的内室。

    林夏也不再多看,走向了旁边的小房间。

    藏书室,练功阁,宝库……

    而大门,就在前面不远处。

    林夏快走了几步,行至大门前,双手一拉,门就开了,露出屋外的世界。

    PS:今天某毓正式23岁啦,(以后就是24了。。),晚上去吃大餐,然后,眼睁睁的看着钱包空空如也。。。

第二卷 163小富即安

    门外雾茫茫的一片,看不清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一条蜿蜒的石子路从门口直接通往未知的白雾。

    想了想,林夏还是决定暂且不去探那未知之境,毕竟屋子里有这么些个房间,够她看的了。

    还有那个藏书室,林夏只是将门推开随意瞟了几眼,发现都是古代的书籍,而且还有很多现代已经失传了的孤本。

    对文人而言,你送她金银财帛还不如这一本破破烂烂的书。

    而最主要的就是,这些书籍都被保存的非常好,根本就不是像现代孤本那样的破旧。

    这些书能够拿出去么?

    林夏心内有些疑惑,然后身形一闪,出了空间。

    心念一转,书就已经拿在了手里。

    然后,那本书,已肉眼能见的速度迅速泛黄。

    林夏也不知道它究竟变黄到了什么程度,等到书不再改变,她手里的那本书,就像隔了几百年一样。

    你绝对不敢相信它在一分钟之前还是洁白的。

    看着手里这本脆弱的书籍,林夏沉吟了片刻,对于它的改变,终究是喜大于惊的。

    至少这样她就不用费尽心思去托人伪造书本的年份了。

    毕竟一百多年前真实的孤本,居然能保存的这么好,说出去人家也不会相信。

    并且把书籍伪造成旧书的样子,还不能让人看出是伪造的,确实很有难度啊。毕竟这里是B市,爱收藏这些古籍的专家也不少,若是被人鉴定是伪造的,又要费尽一番心思和口舌去解释了。

    只是,为什么她放进空间的东西,比如苹果。钱之类的,放进去是什么样子,拿出来仍然还是那个样子。

    林夏有些想不通。

    看着手指上那个隐隐能看出淡青色的一圈痕迹,林夏决定明天去首饰店买个铂金戒指带着。

    若是刺青还好解释一些,但这个刚开始没有,然后慢慢颜色加深,虽然说一般人也不会注意,但难保不会有人察觉。

    尤其是住在一起的林老妈他们。

    打定注意,林夏拿着书,闪身进了空间。

    仍然是落在藏书室。手里的书也没有恢复如初,然后林夏又出了空间。

    如此几次,她就确定了这书就这样了。

    窝在书房沙发上。翻开书本的一页,只见那书页薄脆极了,仿佛一用劲就会脆裂似的。

    见状,林夏可不敢在动它了,闪身进了空间。将书在藏书室里面的书桌上放好。

    藏书室并不算很大,至少比起那个浴池来,是小太多了,约莫有三十个平米。

    里面是古朴的书架,书本整齐的码在上面。

    幸亏这里没有灰尘什么的,不然这几百年下来。只怕这屋子都要被灰尘给淹没了。

    况且,谁知道这空间有了多少年,说不定还不止几百年。

    看来先前给老师准备的礼物是用不上了。明天就去买个好一点的木盒,把这本书装好送给李隐兰。

    林夏出了空间,刚给自己倒了杯水,就听见QQ响了起来。

    喵喵:哇,这书感觉好奇怪啊。明明你写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就是让人看的欲罢不能啊。翠花到底想了个什么法子帮她们家致富啊!古代的农村居然真的穷到了一年到头都吃不上白米饭,只能吃杂粮的程度了么?

    琉颜:放心,这些绝对属实,我查了很多资料,这些都是从历史里面推出来的,情节什么的可能有改动或杜撰,但古代农民确实是很苦的。很多佃户都是一年忙到头,结果自己一家人都吃不饱,连间瓦房都盖不起。

    喵喵:……真的是好可怜,和他们一比,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过和你以往的作品不同,这本书你写的很萌很可乐啊,看看这段描写:

    郑淼听到这个妇人的话,顿时觉得晴天劈裂,整个人就像石化了一般。

    翠……翠花!

    尼玛,有木有搞错,她家姓刘,她居然叫翠花!

    刘翠花!

    老天爷,你还能在老土一点么,干脆再一个雷把我劈死算了。

    说不定我还能穿回到二十一世纪。

    我不就是看了琉颜的《谋尽天下》,幻想过穿越后的贵女生活么,你有必要真的一个雷下来把我劈过来么?

    劈过来就算了,呜呜呜,我的朱棣,我的皇后,我的母仪天下啊!

    都不见了。

    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朝代不说,居然穿成了一个村姑!

    穿成了一个村姑也就罢了,居然穷到一家五口都挤在这么破烂的一个小土屋里。看了一眼,房间里面大大小小的锅碗瓢盆,郑淼想再死一次的心都有理。

    下雨还漏水!

    老天爷,你还能在苦逼一点么?

    看着喵喵粘贴过来的文,林夏勾了勾嘴角,有段时间很流行卖萌文,还有句话说:网文,卖萌才是王道啊,有木有!

    更何况她还在文章里面加了种田的元素,要知道,种田文在今后进十年里面都是经久不衰的。

    别小看了种田文,觉得它讲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觉得写种田文很简单。

    首先,你要有较好的文笔,能将事情叙述清楚,让人看着舒服。

    另外,因为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看多了不免让人觉得有记流水帐的嫌疑,你必须把要发生的事,或者说推动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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