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猛嘿嘿笑道:“小子,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明告诉你,那包袱乃是别人重托给金狮镖局的,若有失闪,敝镖局数十年的名声就从此毁于一旦,别以为李探花在此,我们就杀不了你,你还太嫩了。”
这时,阿飞向前一站,“你试试。”
第四章 麻烦来了
第四章麻烦来了
场面很静,落针可闻,只有飘飘的雪花无视各人的怒火,依然如故。
李寻欢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你们找错人了,”随后一指黑蛇的尸身,“包袱难道不在他的身上?”
查猛笑了:“李兄,明人不说暗话,有李兄你在场,区区的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如果换做是你,你信吗?”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说:“唉,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没听清李寻欢说什么,又对萧雨说道:“这位兄弟,只要将那包袱给我,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点心意,给兄弟饮酒压惊。”
萧雨刚要说话,却被李寻欢拦住了,李寻欢轻轻抚摸着手里的木像,忽然笑道:“查镖头,你说的不错,有我在场,那包袱确实落不到别人的手中,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如何?。”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黄衣童子却抢着道:“却不知探花郎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说道:“不好说,但我想,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在此地相见,如何?”
查猛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你李探花的话,我相信,咱们一言为定。”说完,挥手就走。
路上,那个黄衣童子问道:“查镖头,有半个时辰,他就可以逃得很远了,我们何必如此冒险,当时抓住他,不是更好?”
查猛听后,沉着脸说:“小李探花自出道后,七年,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即使现在退隐了,他的话,也可以说是板上钉钉,没有反悔的可能。”说话间,已全都失去了踪影,再听那清悦的叮当声,已远在百米外。
看着众人走远,萧雨忽然说道:“李兄,包袱并不在你手上吧?”
李寻欢一笑:“不在。”
萧雨一愣,“既然不在,你为何要说在你的手上?”
李寻欢笑了笑,道:“呵呵,因为包袱在你的手上。”
“我?我真的没拿。”萧雨说道。阿飞也确定的说:“我可以证明,他真的没拿。”
李寻欢低下头,继续雕刻他的木人像,喃喃的道:“你们太天真了,即使你没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啰嗦麻烦。”
天啊,萧雨想到,怎么这事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不就是看个热闹吗?再说了,客栈里那么多人,为什么怀疑我?就因为那一把破刀吗?切菜都费劲。
这时,阿飞又问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为什么还要拖延一个时辰?”
李寻欢说道:“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偷那包袱的人。”
“什么人 ?'…'”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和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萧雨突然说道:“你说的可是那个穿着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笑了:“想不到你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萧雨顺嘴说道:“以前在部队练出来的,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李寻欢道:“哦,部队?是朝廷的军队吗?”
“不是不是。”萧雨一拍脑袋,“部队是我们那里的地名,我出生在部队。”
“哦,奇怪的名字。”
李寻欢等人蹲下来,查看地面上的那具尸体,检查着黑蛇的伤口,萧雨对这个根本不了解,暗想,这两个家伙也死了,是不是也穿越了?在飞机大炮的年代里,他们的这身武功还好用吗?估计够呛。
萧雨想了很多,想起了自己的从前。
也就是几天前,部队接到了任务,边界处发现了大毒枭的老巢,特种兵二队全部出动,萧雨也在其中。也是茫茫的大雨,整整下了三天,萧雨他们来到了云南。
没想到啊,大毒枭的火力极其猛烈,他们特种兵二队竟然有种无力感,于是,萧雨接到命令,在南面的山坡上寻找合适的地点,狙击。
萧雨和观察手扛着狙击步来到南面的山坡,但悲哀的发现,这里距离毒贩的头子超过了两千米,萧雨看着手中这把只有一千五百米有效射程的狙击步,心里只有苦笑。
定位,测速,一切准备就绪,萧雨没有信心,但扣着扳机的手却不能停歇。射击。
可就在这时,大雨倾盆的天空中飞过了一只飞鸟,噗嗤一泡鸟粪落下,好巧不巧的落到了瞄准镜上。萧雨眼一花,手指却已经扣动了扳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子弹的飞行轨迹已经改变,完美的一个旋转,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萧雨擦了擦瞄准镜,准备第二次射击。可是,在瞄准镜里,一个不明物体正在向他飞来,越来越大,然后,萧雨穿越了。
直到现在,萧雨也没弄明白,那个不明物体究竟是什么,自己的战友如何了。
“萧雨,”一个声音打断了萧雨的沉思,“基本上已经查清了,你带着阿飞先走,阿飞初次行走江湖,你多多照顾他,别被人暗算了。”李寻欢说道。
萧雨淡淡一笑,说道:“你让我走?然后你在这里替我背黑锅?”
李寻欢笑道:“不错。”
萧雨苦笑,李寻欢是看出来了,自己武功不行,留下也是个累赘,于是说道:“李兄,我武功是不行,可我这么走了对不起我的良心,何况,阿飞跟着我还不如跟着你呢。”
李寻欢拍了拍萧雨的肩头,笑道:“我看得出来,你武功虽不行,但心计不差,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个三五年,武功也就练好了,以后就没别人好混的了,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我们还是朋友。”
萧雨没有说话,李寻欢又大笑着说道:“希望我们不会成为敌人,呵呵,因为我实在不想有你这样的敌人。”
萧雨静静的看着李寻欢,说:“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你不愿和我同行,是不是怕我拖累你?”
李寻欢一愣,但还是微笑着说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呢?”
萧雨沉默着,突然走到马车前,自车厢中拿出三坛酒,每人一坛,道:“我和阿飞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酒坛一饮而尽,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萧雨静静地望了他很久,转过身,随同阿飞,大步而去。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他们的身影在风雪中渐渐地消失,望着雪地上那漫长的脚印,拿出了腰间的酒壶,遥遥一举,“朋友,我再敬你们一杯,你们是年轻人,与我不同,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们走,只不过你们的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个人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成了好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干。”
但李寻欢的话,萧雨他们自然已听不到了。
那赶车的大汉始终就象石像般站在一边,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但他却一动不动。李寻欢饮尽了壶中的酒,拿出了那个木人,抚摸着,道:“你在这里等着,将他们的尸体埋起来,一个时辰后,我会回来。”
赶车的大汉垂下了头,忽然道:“我知道金狮查猛掌力非常,但也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原来,这个赶车的汉子不是普通的车夫。
李寻欢淡淡一笑:“也许还用不了十招,他还不如虞二拐子。”但李寻欢有一句话没说,虞二拐子,那是偷袭,如果两人联手,李寻欢没有把握,所以先干掉了一个。
赶车的大汉面色很沉重,又说道:“少爷的心思我懂,我知道此事极为凶险,否则少爷绝不会让他们走的。”
李寻欢一笑,转身走入了树林,他又在咳嗽了。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逐渐的消散了。
赶车的大汉眼中泛起泪光,喃喃自语:“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为什么非要入关呢?十年了,你难道还忘不了她?可是你见到她又能怎么样,这又何苦呢?”
雪中的世界,与平时大不相同,萧雨和阿飞寂寞的走在雪中,想要什么?武功、财富、权势、名誉,哪个更重要?萧雨想不通,他没有目标,他不像阿飞,阿飞只想出名。
突然间,萧雨想起,在李寻欢的一生里,有过一次危险,好像就在那个树林里,自己穿越过来了,有些事情已经改变,保不准李寻欢就要命丧于此。
“阿飞,我们回去,李寻欢有危险。”
第五章 蔷薇夫人
第五章蔷薇夫人
萧雨和阿飞在雪中狂奔,李寻欢不能死,进而萧雨又想到了林诗音。林诗音的凄美和不幸,永远是一个痛。痴迷的恋情、高雅的气质、纯净的牵挂、缠绵的思绪、刻骨的怀念,无一不让人失神,但她的结局却是悲惨的。
这令所有怜香惜玉的人,都禁不住会责备李寻欢的所作所为,这是李寻欢一生中唯一的一个污点。
萧雨想到,自己既然穿越了,就要给林诗音一个完美的结局,一定要想办法,将她和李寻欢弄到一起。凭借自己现代的经验,这个事好办。萧雨可哪里会想到,古龙世界里的女人是那么好对付的?
别说林诗音,等萧雨以后遇到了林仙儿,他就知道,什么叫古龙世界里的女人,小样,玩不死你。
树林里,李寻欢就象条猎犬,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他都绝不会错过,这么多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以前这附近有个小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会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十年的岁月,会磨平太多的痕迹,昔日的女子还好吗?小酒家还在吗?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看到了,那建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只是青帘依旧,颜色已然不在,栏杆上的红漆已脱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雪地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来。
查猛他们果然在这里。
李寻欢好似一只狸猫,无声无息的窜了进去,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盯着他,既不出声,也不动,已然是个死人了。
查猛的尸体笔直的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他是被一把快剑刺穿了咽喉,查猛当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这一剑太快了。
“啊啊啊啊!”又是四个声音响起,李寻欢迅速地去了后院,只见萧雨站在一侧,手里拿着那把卷刃的破刀,完全是个摆设,扯蛋扯蛋就是搁这来的。阿飞缓缓地将剑从极乐峒的护法童子咽喉上抽出,说道:“萧雨说你有危险。”
李寻欢摇摇头,轻笑:“没想到,你们比我还快。”
当然快了,萧雨可是特种兵出身,论起追踪术,这个世界恐怕没有谁比他再牛了,虽然武功不行,但绝活多呀。不然早完蛋了。
厨房里很干净,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他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众人对视一眼,就是他。
这时一个老人走了进来,说道:“探花大人,这个人被劫持到此,据说是要拷问的,但他们,”老人一指萧雨和阿飞,“突然闯进来,杀了那几个人,其余的小老儿什么都不知道,小老儿也不敢管。”
“包袱?”“什么包袱?”
萧雨突然上前一步,“看我的。”
没用两秒钟,这个家伙就招了,看得李寻欢直傻眼,包袱里装的是金丝甲,据说此物是武林三宝之一,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但对李寻欢他们并没有太大用处。萧雨就不一样了,你没用,我有用啊,这么好的东西,穿在身上,那多安全。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萧雨唱着,美得鼻涕泡都出来了,鼻子一鼓一鼓的。
“萧雨,别说我不警告你,这件东西也许就是个催命符,你以后行走江湖,可要小心了。”李寻欢给萧雨泼了一盆冷水。
萧雨马上变了个苦瓜脸,不要吧,可惜。要吧,危险。咬了咬牙,管他呢,那是以后的事了,萧雨将这件宝甲穿上了。
当,阿飞一剑刺了过来,吓得萧雨汗都下来了,这也太快了,根本躲不开,子弹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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