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不得不产生一种怀疑,她是否觊觎冰蚕的某个零件,才怂恿自己拆掉冰蚕。疑惑归疑惑,王浩还是痛痛快快的答应了,毕竟。胖子地见识找出更好方法。
“等我拆了冰蚕,一定连皮带肉的给你送去冰岚水阁。”王浩用尾指勾住子。盯住冰蚕嘟哝道:“冤有头,债有主,可是小医仙怂恿我炼掉你的,有怪莫怪。”
小医仙咯咯直乐。“不就是找你要天蚕丝和鳞片,至于这样吗?”
帮忙解决了冰蚕的问题,小医仙当即就要离去,实际上她本来就是找兔子。顺道来胖子的地头看看。
可是胖子却不敢相信。“才刚来一会而就走,难道真是刺探情报,找我有事不妨直说,省得我心里头不踏实。”
小医仙回过头问道:“是不是非有事才能找你呢?假如没有要紧的事就不能来?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反正找兔子要来成都,顺道就溜过来了,如今让胖子问起来,小医仙也觉的奇怪,邀请她做客的人知道有多少。她可从来没有答应过。现在却来找王浩,还是不请自来,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说起来一点也不奇怪。小医仙原本就没有朋友,胖子是她唯一的知己,不找胖子找谁去?何况两人志趣相投,在一起的时候有说不完地话题。最为重要的是,和胖子相处她总能非常地开心。
王浩无言以对,话是没错,听起来却别扭,没有事找自己干什么?本来还想挽留两句,小医仙却已经消失了。
王浩将视线收回到冰蚕的身上,炼化冰蚕也许能瞬间提升境界,也许能让冰焰发生一次质变,那比提升到心动期更加诱人,胖子对修炼的进度并不着急,却对未知的结果充满期待。
虽然陈玄再三叮嘱胖子,要他在修炼方面悠着点,要他尽量降低引气速度,规避爆体的风险。
可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对力量的痴迷是修真者地永远的渴望,野心是维持修真者不断进取的原动力,假如有修真者能够抗拒这种诱惑,他注定会在漫长的岁月里停滞不前。
王浩向来对力量充满渴望,甚至惜用生命做为赌注,创造出独一无二的冰焰,所以,他是最经受不住这种诱惑的人。
炼制冰蚕有两种方法,使用混沌之火可以再筑出一个丹来,人体内共有三个丹田,意味着允许种三个丹,那是王浩起初的计划。不过,那种做法显然不够明智,将精力用来修炼三颗丹,也许一颗都够稳固。
渡劫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聪明人宁可带上一颗坚如磐石的丹经受考验,而不是揣上三枚鸡蛋去送死。何况筑第二颗丹没有时间限制,必急于一时。
经过小医仙子地点拨,王浩最终决定采用第二种方法,利用冰蚕的纯冰本源提升冰焰,不过首先要做的是采用魂炼之法,将冰蚕地本源和皮肉脱离,谁叫他答应了小医仙呢?
因为魂炼之法可以让人魂飞魄散,永远的消失,被修真界普遍认定不折不扣的邪术,不过它却是炼丹师最基本的功夫,假如炼丹师不会魂炼之法,就像厨师不懂去毛拨皮一样,将整头猪连毛带皮扔进锅里,能烧出什么好菜来?
混沌之火如同一道淡黑色残影,残影的中央,冰蚕仿佛收到极大的痛苦,断翻滚着身体。魂炼的精髓就在于不破坏冰蚕的躯体,将冰蚕的元神还有本源提炼出来,痛苦自然是难免的。王浩第一次怜悯起材料来,准确来说应该是心疼,透过残影可以看到冰蚕背后的小肉芽,那应该是一对新生的翅膀。
据说冰蚕生出翅膀以后,能力会发生一次飞跃,不过从本源的角度来看,冰蚕生不生出翅膀,完全没有分别。
正文 第123章 升华(中)
小医仙见她动心,趁热打铁道:“就是上次和我一起的人,难道你忘记了?”
上次见面的时候除了苏来头和小医仙,就只剩下一个胖子了。“是他,你是说那个死胖子。”大大的眼睛仿佛能喷出火来,即便从来没有修炼过玄门功法,到现在还没有筑基,目光中仍然有灼人的感觉,那种火是与生俱来的,与后天修炼关系不大。
果然是货真价实的火属性,而且是顶级天赋,玄阴之火。小医仙点头道:“你的天赋是顶级的,你的决心让人赞赏,但是找个三流的师父,就能将一切全都毁了,你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才会在各大门派留恋。要不然以你的天分,早就被人收入门墙,何须由我来帮忙?你地天赋即使不修火也是顶级的,不愁找不到师父。我说的对不对?只过那么做太可惜了,所以我会随便给你指个师父,我会告诉你哪个最合适,但是能不能让人家收你,就要凭你的手段了。”
少女心气傲,玄门也找过了不少,现在还不曾拜师,说明她对师父地人选极为挑剔,良师难求,一旦发现了目标也不会轻言放弃。小医仙洞穿她的心思,索性欲擒故纵。使出激将法来。
兔子倔强道:“死胖子到底有什么本事?值得我拜他为师,我以前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小医仙笑道:“有本事的人未必都出名,能被看穿的也不叫本事,不过我能保证,他确实比火修强过许多,以我的见识找不出比他更合适的人做你师父。但是,你们之间似乎有些误会。这就要你自己想办法解决了,别说我没提醒你,良师难求,人的生命却只有几十年,而且入道年龄越小越好,以你现在的年龄筑基,已经是有些迟了。等你过了三十岁,即便天赋再好,也没有谁肯收你了。”
小医仙倒并非危言耸听。即便喜爱少女的天赋,年龄也是重要地因素,幼年是入道的黄金时节。一旦错过了就很难弥补过来,再说,不是什么人都有续命丹,或者是取巧地法门,早一年修炼就多出一分的把握。少女如今已经二十岁了,十年的光景眨眼即过,自然是没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小医仙放出话后拍拍她的肩膀。“我能帮你的就是这么多了,该怎么做你自己考虑,另外我再提醒你一句,你说的死胖子叫做王浩,他那人挺小气的,所以别随便叫他死胖子,尤其人多地时候更不能叫,如果你真心拜他为师,至少拿出尊重和诚意来。拜师可是件大事,比脸面重要的多,哪头轻?哪头重?你自己分辨。还有,假如你没有特殊的嗜好,最好是能换回女装,反正胖子上次冲进浴室什么都瞧见了。”
说话间小医仙已经走到门口,对聪明人无需把话说的太白,女孩以前的表现足以说明她的智慧和毅力,只要下定决心还怕磨不平胖子的棱角?这比由自己隔靴搔痒来是管用多了。
“死胖子,为什么又是你?”诱人的樱唇红的像要滴出血来,编贝细齿如珍珠般柔润光洁,晚风轻柔地将碎发拉到耳际,勾勒出一抹惊人的魅力。正是因为这份惊人的美丽,让她换上男装作为保护色,一个女子孤身在外面漂泊,实在太危 3ǔωω。cōm险了,何况他地美足以让人疯狂。
小玉出生在医道世家,凭借一手过人的医术,还有不凡的见识,行骗至今从来未曾失手过。非但没有被人穿过邦,因为用医术救过几个人,名气反倒是越来越响亮,苏老头就是慕名而来的,有钱人家被骗走几个小钱,原本也不在乎,何况她总会作些好事来补偿,所以也没有人怀疑过他的身份。
而且她行骗的目的并非为了钱财,纯粹是和父亲赌气,所以也不是如何贪婪,连被骗的人也觉得无所谓,当初她被拆穿的时候,苏老头还为她说情呢。
不过,所有一切都在胖子出现后宣告结束,那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人家拆穿,无地自容,可恶的胖子还一副痛打落水狗的德行,一口一个兔子,骗子的羞辱她,那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在唐家第二次相遇,死胖子明明知晓千年人身的奥秘,却偏偏故意煽风点火,分明是为了记仇才和她为难。哪有男人如此小气的?连起码的宽容都没有?如今叫她拜死胖子为师,的确是太为难她了。
不过,小玉是个拿的起,放的下的女孩。第二天的清晨就做出决定,要她向胖子拜师没有问题,低头认错也没有关系,但是,除非证实胖子有过人之处,的确够资格做她的师父。
正文 第124章 升华(下)
犹如精心渲染的寒冬,小楼外一派银妆素裹,绿叶蒙着一层白霜,偶然一两片飘落下来,跌到地面摔成粉碎。
冰蚕的本源固守不化,王浩只能断的催升冰焰,就形成如今怪异的情形,要不是有外面的阵法掩饰住,奇景非引来别人围观不可。
即使将冰焰烧得再烈,本源仍然是无动于衷,那是一种高傲的情绪,冰焰能量不足以让冰蚕的本源屈从,而一味的提升冰焰并不明智,不说小楼的草木经受不住鞭笞,冰焰也出现轻微的失控征兆,孤注一掷的结果仅仅是徒劳无功,还代表危 3ǔωω。cōm险。所以王浩很理智的适可而止,要让冰蚕的本源和冰焰融为一体,硬来是不成的,需要适当的契机才行。
但是收获还是有的,经过反复不断试探,王浩对冰焰的控制逐渐达到炉火纯素,以胖子现今的情形来说,这种冰焰再一次升华要好的多,也安全的多。而且虽然未能炼化冰蚕的本源,如今本源却是和冰焰嵌和在一起,再也不是起初的游离不定,夹杂在冰焰之中,犹如繁星的璀璨,丝毫没有被冰焰夺去光芒。
突然,小楼外缘的围墙附近出现一丝轻微波动,冰焰覆盖下一丝一毫变化也瞒过胖子,很快,王浩就捕捉到来人的行踪。对方估计是忌惮冰焰的低温,犹豫决的在外面徘徊,它们显然是在等待时机,又是这群不自量力的小丑。
血族终于出现了。有凯奇做为诱饵,老尼古拉想中计都难。王浩自信有能力完全控制它们,一时兴起,稍微将冰焰收敛了一下。然后观察它们地反映。
果然,可怜虫们在确定了威胁解除后,开始跃跃欲试,经过十几分钟漫长的煎熬,终于按耐不住摸进了小楼。花圆里有王浩布置的阵法,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阵法,坠入阵中就和鬼打墙相差无几,要困住一窍通地血族,那还是绰绰有余。
王浩冷笑一声,在西方让人谈虎色变的血族。在修真者面前居然如此渺小,自己纵使坐在阵法中纹丝不动。也能将它们玩弄于股掌之间。这就是实力的悬殊,难怪修真者不将它们放在眼中,即便没有不准结交异类的铁律,和它们为伍也是一种耻辱,必然沦为同道们的笑柄。
胖子起初还有兴致看它们乱闯,揣摩阵法还有哪些不足之处,过片刻后就意兴索然。即使再烂的阵法也能叫它们焦头烂额,失去魂魄和本源的冰蚕,如今只剩下一副丑陋的躯壳,说它丑陋其实并不公平,细小光滑的鳞片如今还在绽放光泽,光可鉴人,它的身体里存有世间最坚韧地冰蚕丝,冰蚕不像普通的桑蚕,除非是将其挂掉。否则无法取出丝来。
尽管在别人看来,冰蚕地鳞片和丝全部是修炼法宝的上等材料,不过胖子却提不起兴趣。倒不如送给小医仙做个人情,无论是炼丹还是炼器的材料,除非落在行家的手里才能发挥出价值。
炼掉冰蚕,小医仙赠送的笼子就空了出来,既然能困住冰蚕,用来禁锢风狸也应该不成问题,胖子想当然的掏出一颗回梦丹。
是时候将风狸唤醒了,再睡下去非养成猪不可,即便现在,风狸也比以前丰满了不少,毛皮柔软油滑,释放出古玉般的翠绿。
其实风狸体态增长和沉睡无关,而是因为吞下三枚助长真元地丹,虽然还没有完全吸收丹的能量,也等于是增加了数百年的修为,修为长了,体长自然会发生变化,毛色也比从前更漂亮,口中还伸出弯弯的獠牙,平添出几分威风来。
风狸包裹在柔和的淡金色光环里,先是四肢稍微伸展了一番,然后才缓缓的张开了眼睛。如同红宝石一样的颜色,眸子中闪动着一道流光,仿佛是一团跳动的火焰,镶嵌在翡翠般碧绿的身体上,美丽到了极至。到目前为止,风狸是胖子所见过最美丽地生物。不过,假如有人因为这份美丽,就将风狸当作是玩物,那就大错特错了。经历过不算漫长的沉睡,风狸和过去可同日而语,那对血红的獠牙虽然俊俏,但是决不仅仅是个装饰。而且风狸地性格异常暴躁,苏醒后立即瞪起红宝石眼睛,漂亮的獠牙在胖子手背上留下一条清晰的血痕。这不禁让胖子吃了一惊,能伤害到修真者的东西少之又少,即使闯血族的刀山也未曾伤过皮肉,如今却被小小的家伙轻易给挂了彩。“妈的!”王浩立即抽回手指瞪着小家伙,小家伙也不甘示弱的和他对视。王浩再次摸出回梦丹,威胁道:“找昏迷是不是?小爷就多余弈醒你,这叫做好人没好报。”说起来风狸和胖子也是冤家,先是在青城山上不幸的遭遇,本来,屈瑶的见识无法收取风狸,谁知道半路上杀出个胖子来,非但识破了风狸的身份,还懂得用京蒲对付风狸,可怜的风狸从此失去自由,成为王浩的囚犯。假如不是倒霉碰见王浩,无人能识破风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