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小农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回乡小农民- 第4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第五百一十七章破碎的厨师梦

雯雯榆钱饭火了!
不管做的到底好不好吃先放一边,反正是火了!火得一塌糊涂的,连王勇都觉得太不真实,太虚幻了。
每天都有无数人等着太阳落山,等着雯雯来老段饭馆,然后好吃上一碗雯雯榆钱饭,之后就有了足以和别人吹嘘一辈子谈资了。
事情闹大了,不仅是村里人,工地的包工头和工人们,就连张叔这个师傅也在得知这件事后,特意跑来让雯雯这个关门弟子给自己做了一份尝尝。
张叔虽然没当面说什么,可是王勇听二奶说,他老人家回去之后激动的也不管刚吃完饭,就下厨弄了几个小菜。
然后一个电话招来三叔,加上二爷,三老爷子一块儿喝了两瓶百年二锅头陈酿,一个劲儿地说自己有眼光,找了一个好徒弟。
在王勇鄙视加炫耀的将这事跟大伟这个张叔原本的关门弟子说了之后,不服气的师兄立马跑学校里找到小师妹非要和她切磋厨艺。
结果悲催的被媳妇儿王静拎着耳朵赶出校门,还吩咐保安没有她许可的话,再也不让大伟进学校大门。
可怜的大伟,跑回村里找王勇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就被恰好在王勇家的大伯好一阵数落:你丫的还有脸说啊?雯雯才多大点?你多大了?都能比她大两轮了,你好意思啊?
大伟垂头丧气地离开王勇家里,躲那两个往自己伤口上乐此不彼的撒盐的家伙儿远远的,回去自己好好反省去了。
但是第二天,大伟就又兴高采烈的跑来宣布,他要收徒弟,一定要把徒弟培养的比雯雯还厉害,一定要争口气。
等王勇知道他收的徒弟是明明这个小混蛋,熊孩子之后。很干脆的扔给他一句话,安慰一下已经走火入魔的大伟。
“我很看好你呦!加油!”
然后王勇暗自在心里做下决定,这几天一定要出去躲躲,可不能让他们叔侄俩把自己当成试菜的,那绝对是一件无法想象的痛不欲生的事情。
大伟得到王勇这个发小的鼓励之后,立刻回家操持着做计划,声称要对明明进行特训,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明明打造成一个厨艺超过雯雯的小厨师。
王勇得知这个消息后,二话不说就开车躲到了基地里,对外宣称要带队去外地演习。最少要一个月的时间。
之后发生的事情果然如王勇所料的那样,明明这个熊孩子,人来疯,一听大伯要教自己厨艺,那是毫无廉耻地拍着小胸脯的下保证:
“大伯你就放心吧,比不过张爷爷我还比不过雯雯那小丫头吗?”
于是乎,大伟信心大增,兴致高昂,精神大好。无比激动啊!
经过三天紧张刺激,状况百出的培训之后,明明大厨的第一道菜发明出来了——榆钱汤。
这小子特别尊师重道,华夏传统美德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自己动手做出来的第一道菜。不对是汤,就首先端给了师傅大伯。
“怎么样?好不好喝?”
明明听着小胸脯,四十五度角仰头看天,和一脸担心。满脸忧虑的他爸妈完全是两个样子的等待着大伟的宣判。
“噗——”
大伟一口气把嘴里的榆钱汤喷出去能有十多米远,就跟消防战士的高压水枪似的,威力杠杠的吓人啊!
一开始大伟还欣慰。闻着味道应该不错。满怀期待的看了看,然后猛地就喝了一大口。
这汤一入口,大伟就泪流满面了。
辣!真辣!太辣了!
丫这是跟辣椒较上劲了吗?入口感觉还不错,味道还可以。毕竟是徒弟才学了三天就做出来的东西,,大伟原本也没抱太大希望,只要能入口就成了。
于是,他小心地咽下去半口,打算好好的品一品。
没想到这一尝感觉还可以啊!
可惜刚有了这个念头,嗓子眼里就跟着了火似的一股子燥热就上来了,一口就把嘴里剩下的半口汤喷了出去。
然后这小子就跟大热天的狗一样,吐着舌头满屋子乱窜。喝了三杯水都还是无法缓解嗓子里的那股火辣的味道。
等感觉嗓子和嘴,舌头好受了的时候,肚子已经鼓鼓的满是凉水了。而且这家伙的嗓子也沙哑了,说话就跟嗓子眼有根刺一样,听他说话,让人感觉好像是有点喘不过气来了。
明明第一次做菜就这样失败了,不过这小子是个意志坚强的主儿,有股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儿,一次失败不算什么,失败不是成功他妈吗?
于是明明找来铅笔在一张六十四开“大纸”的上写上了这么一句话:我一定是个好厨师!然后郑重其事的把这张纸贴在自家吃放的桌子上。
听说为了不让这张肩负着激励自己努力提高厨艺的纸被水浸湿了,这混小子足足用了一圈透明宽胶带,把那张纸和桌子接触的地方缠的严严实实的。
两天后,明明的第二道菜诞生了。由于雯雯榆钱饭的热卖,村里的榆钱几乎已经看不到了,所以这次明明用了另一种食材——香椿。
刚冒出头的鲜嫩香椿芽,绝对新鲜加上王勇养殖场里新鲜出炉的咸鸡蛋,明明大厨的第二道菜香椿摊鸡蛋就摆到了一家人面前。
明明胸有成足地看着围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地瞪着面前的自己刚弄出来的杰作——香椿摊鸡蛋的一家人,小手一挥,气势十足的说道:“开吃吧!”
没有人动筷子,实在是大伟的悲惨遭遇让所有人都吓坏了。都两天来了,嗓子还是沙哑的,一天含了一盒金嗓子喉宝都不管用啊!
还是他爷爷奶奶心疼孙子,哆哆嗦嗦地举起筷子,看看目光躲闪的儿子,再看看一副担惊受怕样子的儿媳妇,又看看那满脸自豪的孙子,一咬牙。一跺脚,吃!
老张同志真给力啊!夹起一大块就要往嘴里放。
“停!”
小小张大喊一声,吓得老张手一哆嗦,筷子一松,鸡蛋摊香椿就掉到了桌子上,为此,老张同志长长的出了一大口气。他也是被大儿子的惨状给吓得,心里太忐忑,没底啊。
“你们应该先问问我这道菜是怎么做出来的!”
看着儿子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高峰这个当爹的真想上去给他一巴掌。让他一边嚎去。可是不敢,真不敢。
不说老爷子,老太太就在跟前,就是媳妇儿那也不是好惹的。自己真要敢扇儿子一巴掌,这护犊子的老娘儿们就敢挠自己一个满脸桃花开!
无奈之下,高峰干脆捂着脑袋低着头不看了。眼不见心不烦,学学前辈阿q先生,也来一个精神胜利法,自己臆想一下要是当初生个乖巧听话的闺女该是怎样一个幸福的场景啊!
当爹的不捧场。有捧场的。老太太和当妈的立刻眉开眼笑的一副讨好的样子,凑到跟前笑咪咪地连声问道:“对呀,这道菜怎么做的?”
“我大孙子真有本事,都会给奶奶做饭了!以后可就享福喽!”
“我儿子就是有本事。这道菜一看,妈就有食欲了。”
听着这俩位没下限的一顿吹捧,大伟这个当师傅的也干脆学弟弟低着脑袋开始脑补这道菜是多么的美味,然后一下子就轰动全村。勇夺半山村第一届少年儿童厨王大赛厨王称号,给自己大大的涨脸。
“哼!”
明明鼻子一哼,仰着小脑袋不看众人。落地有声地给众人介绍起他的伟大杰作。
“这道菜珍选优质的第一茬香椿芽,经过二次挑选之后,选出最嫩的,最好看的,最香的。”
听到这里大伟就再也脑补不下去了,还最好看的,再好看那也是香椿好不好?再好看它也还是香椿,也变不成松茸,变不成大葱啊!
“然后我亲自去王伯伯养殖场那里,选取最好的,最棒的六个咸鸡蛋。知道为什么要用咸鸡蛋不?”
“不知道?”
三个好听众很会捧哏,立马齐声回问一句,让明明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勉强压抑着满脸的笑容点点头,继续给大家述说他的杰作。
“笨啊!用咸鸡蛋就不用放盐了啊!这都不知道,真是笨死了!”
“对对,还是我孙子聪明!”
“我儿子真有本事,这都知道啊?”
得到夸奖的明明更加兴奋了,立刻趾高气昂地指着拿一小碗鸡蛋摊香椿说道:“知道这道菜最特殊的地方在哪吗?”
一众人两个低着头不吱声,剩下三个非常配合的摇摇头。
“这道菜最特殊的就香椿芽不做任何处理,保持它的完整。然后直接把咸鸡蛋打进去,搅拌均匀,下锅直接摊!”
当妈的让儿子说的热血沸腾,口舌生津,再也忍不住了,操起筷子伸进碗里就夹起一大块鸡蛋摊香椿放进嘴里。
没等急着讨好孙子爷爷奶奶也筷子伸到碗里,当妈就喷了!
咸鸡蛋腌的非常好,不咸不淡刚刚好。配上香椿芽,虽然香椿芽的量少了一点,按理说也是多少能稀释一下咸度的。
可好死不死的为了能让自己这道菜味道更加的鲜美,明明往里面加了足足三勺鸡精,怕味道不够好,更是加了足足一勺的白糖。特别是白糖,他记得非常清楚,大伯跟自己说过,这是可以提鲜的调料。
可是这小子当时放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记错了,还是看错了,把盐罐子当成了糖罐子。于是乎,急着表现对儿子的爱的孩他妈就悲剧了!
一天后,当明明再次宣布他经过深思熟虑,呕心沥血研究出的一道大菜要请大家品尝的时候,所有人跟没听到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根本不理他这茬。
感觉很受伤的明明最后干脆你们不吃我自己吃!只是他吃了一口之后就端着他呕心沥血研究出来的大菜匆匆跑出了家门。
从那之后,老爷子老太太加上明明他妈三人达成一致意见,将来明明找媳妇儿的时候,别的先不说第一条就得是能做的一手好饭好菜!(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八章成精的大熊猫


明明的厨师梦想秀只进行了十几天时间就匆匆结束了,知道自己这辈子估计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好厨师之后,明明这个鬼机灵的家伙就想到了另一种职业——美食家,或者叫美食品论家。
咱做饭不行,吃总是会的吧!其实想象一下,做美食家可能是自己最好的选择,不用动手就有大把的人端着做好的各式饭菜,恭敬地追在自己身后非要让自己品尝一下的场面,明明就激动了。
于是,明明彻底放弃了当厨师的想法。有这么好的职业不干,他又不傻,干嘛不干?再说,美食家这个职业还是有着相当大的诱惑的。
得知危险警报解除,当天王勇就回到了家里,可惜家里人都有了自己的玩具,没功夫管王勇,让王勇很是郁闷。
无聊的跑回屋里睡大觉去了,甚至连晚饭都没吃。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呢,王勇就被饿醒了。
突然间就想起了那句名言:不作死就不会死。生气归生气,可是也不能不吃饭啊?
胡乱套上一件背心,穿上一件大裤衩,趿拉着拖鞋眯缝着眼睛就跑厨房里看看还有啥吃的,想找点垫垫肚子。
找遍了整个厨房,连累带饿的眼冒金星也没找到啥熟食。逼得没办法。太饿了!王勇翻出来五六个鸡蛋磕到碗里加点盐搅拌几下。
点火,刷锅,放油。葱花,放鸡蛋……没有几分钟超大号鸡蛋饼就新鲜出炉了。三口两口,狼吞虎咽的吃光摊鸡蛋,肚子的饥饿感总算是被镇压下去了。
还是家里舒服啊!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美呀!
吃饱喝足了,王勇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生在新时代。长在红旗下的四有青年,怎么能学那些懒人一样天天睡懒觉啊?那绝对是浪费生命吗?当然,如果睡眠是一种艺术的话。还是可以追求一下的!
生命在于运动,所以王勇决定今天早上就去运动一下。想到这里,把筷子一扔,锅也不刷了。背着手施施然的出了门。背着屋后那片竹林就过去了。
一天之计在于晨,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这老话说的多好啊!王勇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摸兜,想点支烟。有道是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啊1
可惜这大裤衩子连兜都没有,哪能装着烟啊?不过这也难不倒王勇,右手一握拳。再一伸展开,一支烟就已经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了。
点着烟。叼在嘴里,跟个小混混似的,斜肩塌背,一步三摇晃的,吞云吐雾着往竹林走过去。
这里由于是大熊猫的地盘,建了两个岗亭,长年二十四小时的有半山分局的干警和基地官兵全副武装的为它们执勤站岗,来保护那些一个个圆滚滚的小大胖子们。
刚和执勤官兵打完招呼,还没等他迈步往里走,竹林里就一窝蜂的跑出来五六只或大或小的大熊猫,上来就把王勇给围住了。
抱大腿的,搂腰的,抓胳膊的,拽裤子的,还有一只更是夸张的去舔王勇的脚趾头,可把他给恶心坏了。
心说这帮家伙都学坏了,看来的找时间把他们送进小世界交给小龙那个打架狂去特训一下,教教他们应该懂得的规矩,随便帮他们减减肥也是好的。
步履艰难的进了竹林深处,大熊猫们的栖息地,找了一块干净点的草地,想了想又走了几步,从给大熊猫建的一栋小木楼的阁楼里拽出来一张毛毯铺在地上,这才施施然躺了上去。
仰面朝天,看着被竹林遮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