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风听若无闻,继续剥着花生,不时的傻笑几声,面对四支重型冲锋枪,他似乎一点压力也没有,但是一旁的陈菲却早已冷汗直流,
鼎鼎大名的巴可,陈菲怎么会不认识,她当然知道巴可今天来是为了取程风的人头,因为当初就是巴可散发的悬赏告示:凡是得程风的人头,皆可凭借他的人头到巴可府上兑换三百万金币。
巴可不是秦峰,他比秦峰阴狠老练得多,他不想拖太久,因为他有种不详的预感,拖久了很可能会节外生枝,于是他利索的从旁边取过一支枪,对准程风的额头,“再见了,我的老对手,哼,纵使你再强又能怎么样,最后还不是死在了我巴可的枪下,这说到底,还得感谢里斯那个蠢货。”
就在巴可即将扣动扳机的时候,陈菲忽然大声道,“里斯,是里斯向你告的密?”
巴可瞥了眼陈菲,脸上浮现出淫荡的笑容,“正是,他这个笨蛋,还想向我讨要赏金,真是苯,给老子一枪蹦了,哈哈,你这厮长得还挺漂亮的,正适合我的胃口,放心,呆会料理了他接下来就料理了你。”巴可挥了挥手,几个狙击手即刻靠了上去,意图把陈菲拉开,同时,巴可也想知道程风是不是真的像秦峰说的那样——成了傻子。
如果程风没傻,他一定会反抗。会阻止狙击手把陈菲拉开。
陈菲恐慌了,饶是她如何挣扎,最终还是被两个狙击手拉到一边,而程风,却仍旧傻忽忽的。
巴可笑了,他知道秦峰说的没错,程风真的已经疯了,
“派——”
巴可毫无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清脆的枪声犹如一柄利剑,直向程风的额头。
“不——”
陈菲疯了,她完全的疯了,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愣是挣脱两个大汉的枷锁,一把扑在程风的身上。
天,是安静的,
雪,依旧冰冷如霜,鲜红的血液洒在了程风的脸上,
一滴,一滴,
一滴,一滴的从他脸上滑落下来,流过眼角,最后滴落在地,清脆的落地声却比那剧烈的枪声还要清脆……
“傻瓜,你太容易受伤了,要学会保护自己,别活得太沉,太重……”
她伸出脆弱的手,停留在程风的脸上,然后,她的眼睛缓缓的闭起……
这就是她的命运,为什么,她不断的问自己,为什么自己的命运这么凄苦,为什么要有一个这样的父亲……
如果现在不为程风而死,那么接下来的很可能就是巴可的虐待……
他木然,手里的花生掉在地上,他傻傻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因为他看见了陈菲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笑,或者说,
他亲眼看见一个脆弱的生命为自己而死去……
窗外的冷风依旧,鹅毛的冰雪仍旧簌簌而下,整个视野,只见沧沧茫茫的一片白色……
那一丝笑容让他想起了远久的年代,那确乎是几个月前,那个人是——秋雁。
虽然程风对这两个忽然逝去的人没什么感觉,然而,在这个世界上,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同样值得尊重,有些时候,生命的重量不一定倾向于自己所爱的人那一边,有些时候,爱自己的人比自己爱的人更加值得尊重!
他甚至于想到了千千万万族人被两大帝国的军队屠杀的时候,族人们死的时候,是否,也会留下向陈菲一样的笑容……
父亲,姐姐,哥哥,母亲,珷玞,蝴蝶,祥叔,希尔爷爷,小白……
这一个一个人的人物的影子渐渐的出现在程风的脑海里。
我是谁?
我程风是谁?
我是程风呀!
大陆上最强大的家族的后代,我是英雄的儿子!
什么是苦?什么是饿?什么是欲望?
苦?修行路上,只要齐进目标,一心想着成功,一步步朝目标靠近,不要抱怨,不要认为“苦”是苦,那世界上便不再有苦。
饿?只要不再想着进食,便不再有饿。
痛,只要什么都不想,好比昏睡过去,便不再有痛……
世界万物,生生息息,都围绕“欲”字而生。只当有了欲望,世界才会向前发展,当幻想得到一样的东西的时候,便产生了欲望,当得到这样东西的时候,欲望也将随之消失……
当不再想得到这样东西的时候,欲望也随之消失……
欲望之路的两个极端:要么彻底放弃,要么彻底拥有……
这,这难道就是神典古卷的本质?
人间欲望的终结,要么彻底放弃,要么彻底拥有。
要么彻底放弃,要么彻底拥有……
既然不能拥有,那就放弃,如果不舍放弃,那就拼尽一切,彻底拥有……
希尔这时候猛然睁开眼来,他震惊了,完完全全的震住了,“这,这,难道就是神典古卷的真谛,难道这便是天宇天书的第一卷的真谛……太,太不可思议了,程风小子……”
程风慢慢的抬起了眼,直视巴可眼眸,一股震人心魂的幽光爆射而出,几令巴可窒息而死……
原来,这就是神典卷的本质,隐藏在程风体内的神典之意,历经四年时光,程风终于醒了,
他冷冷的扫过场上的几百个狙击手,冰冷的声音让人无法呼吸——“今天,你们把我杀了,要么你们让我杀了。”
巴可这时候连忙往后退了几步,他感觉到程风散发出来的可怕杀气,绝对可怕的杀气,几近连他仙路中位都感到窒息,似乎只要程风的杀气再重一些,自己就要魂飞魄散了。不但是他,场上的几百个狙击手纷纷向后退了一大圈,子弹全部上膛,手指全部搭在扳机上,枪口全部对准程风的头,只要巴可一声令下,在短短的一秒钟内,绝对有超过一万颗超高速子弹射向程风的头颅!
几万颗子弹!
恐怕就是邪见,也得好好掂量掂量自己……
大战一触即发!
虽然大厅里密不透风,但程风的衣角却猎猎而舞,离他最近的那两个狙击手在强大可怕的杀气下直接吐血身亡,大厅里忽然狂风大作,杀气大盛,他一身白衣狂烈的舞动起来,淡淡的看着巴可,而后他将陈菲抱在怀里,朝大厅的门口一步步走去,
他走得很慢,走得很沉,一股无形的可怕杀气一直围绕在他身外,令几米外的狙击手呼吸不得,程风所过之处,狙击手们纷纷让道,那令人打心底里感到畏惧的血腥杀气弥漫在房间里,根本让人无法靠近,巴可甚至怀疑,就是子弹打出去,能不能穿越这股浓重的杀气还是个问题……
就这样,程风进,狙击手们退,他出了大门,沿着常街走向偏远的山区,大路中间的雪团在这股杀气之下直接化作碎片飞上天空,雪花四散……
而巴可一大群人则紧紧的跟在程风身后,前后始终保持十米间距,这几百位狙击手全部是巴可座下的最精锐,绝对不是一哄就散的贪生怕死的群体,而巴可敢肯定,如果这四百位狙击手一齐向程风开枪的话,他绝对不可能活命,不过他有所担心,他怕程风临死前死咬住自己不放,要知道,如果程风不顾一切的扑向他巴可的话,他没有把握自己可以不死。
巴可是个非常怕死的人,一出大厅他便派人去通知邪见,希望他可以出面,同时也正在想脱身之计。
过了大半日,程风一干人等来到一处山丘,这里地段偏远,而且寒风凛冽,遮蔽物少,是个练靶子的绝好之地,
四百个狙击手呈扇形把程风围堵起来,巴可站在最中间,他在等,等援兵到来。
程风把陈菲的尸体埋好,然后,他转过身,漠视着眼前的茫茫人群……
卷三、仙路天劫
第八十三章、兄弟重逢(1更,求收藏)
世界是有很多人的生命意义并不在于轰轰烈烈,而在于平凡,
平凡中的伟大才能最震撼一个人的心,程风忽然想到自己的父亲,他们往往一生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里,然而,他们对程风的爱,却在日渐浇灌中成为最伟大的东西,也许很多人不明白父母的心,当他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才蓦然发现,原来自己才是他们永远的牵挂,如今的程风,对此有深深的体会,
平凡的世界里往往酝酿着伟大的东西,而陈菲,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程风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了,他或许比别人笨了一点,但他有一颗心——
一颗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要坚强的心,一颗连魔境高手都由衷佩服的坚如钢铁韧似烈火的心!
他望着黑压压的人群,忽然笑了出来,他并不喜欢陈菲,打出生到现在,确切的说,他只喜欢过一个人,那就是珷玞,或者说还有一个,那是蝴蝶,他不知道什么叫爱,只知道,如果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守护她,爱护她一生,
但既然陈菲可以为了自己而去死,那这个仇,就不得不报了,“刚才的这一枪,是谁开的?”
巴可忽然心里感到一阵冰冷,在这一刻,他隐隐的有些后悔当初的做法,后悔当初不应该和程风做对,他看到程风那充满狼性的眼睛,直觉告诉他,这是个恐怖的人!
不由间,他已开始在推步,
“嗖——”
不知道是谁扣动了手里的扳机,拇指大小的子弹利啸一声射向程风,
程风身体一晃,让过子弹,朝巴可猛冲了过去,
人在远处,巴可就感觉到一股死亡的气息,他慌了,“开枪,射——”
一万颗子弹在瞬间响起,丛密的子弹胜过雨点,从四面八方卷向程风……
或者说,这已不再是单纯的子弹了,而是由千万子弹组成的子弹之墙。
在短短的数秒种内,不下十万颗子弹如沧河一般卷向程风,
那清脆的破空之声仿佛要撕裂长空一般,令人牙尖打颤,
巴可相信,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人可以在如此情况下逃生,能够逃生的,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了。
他轻狂的笑了,端起一个火箭筒,打算等程风万箭穿心之后让他尸骨无存!
程风仍旧在往前冲着,根本无视着漫天的子弹,如一叶帆船,在沧海之上破冰之进!
送死!巴可涨怒道。
这也不难怪,换作是任何一个人,也都会这么说的,哪怕是蝴蝶,看了这样的情况后都会认为程风必死无疑,
但有一个人不会,
这个人就是冷燕,如果她在,她肯定会说:会死的人一定不是程风,而是巴可!
因为她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程风本人外唯一知道程风秘密的人——凤凰翱翔!
凤凰翱翔的速度绝对超越了世人的视觉的极限!哪怕是她这个仙路极限的视觉极限,
程风的速度,远比这些子弹恐怖得多!得多!
得多!
巴可怒涨的表情还停留在脸上,程风的脸就已经贴了上来,
然后,程风举起手臂,凌空一划,
无形剑气破空而起,直直的划过巴可的肚子……
*************
程风回到酒店704房间的时候,已经中午时分,他敲了敲门,没有反应,他不由得抓紧门阀大力的摇摆起来,几近将整片墙给推的颤动起来,“碰,碰,碰……”
“先生,请问您找谁,再这么摇下去,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呀。”一个服务员立时跑过来制止,脸色不悦。
“啊……我找冷燕,原先住在里边,现在哪去了?”
“早走了,没什么事别在这发羊角风。”那服务员不耐烦的说。
程风正要发作,忽然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
“滚开,滚,滚滚,滚滚滚,都给我滚……”
未几,在一大群服务员的阻拦下,一个熟悉人出现在程风的眼中,这个人赫然是“多年不见”的萨克达。
“老三——”萨克达远远得便喊了出来,再不理会十几个服务员的阻拦,硬推开她们来到程风的跟前,两个人来了个大拥抱,“好你个老三,没事了也不报个平安,害得我担心死了。”
“我也非常想念老大呀。”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聊聊去。”萨克达兴奋不已,随即二人便出了酒店。
兄弟见面,少不了来几个开怀大抱,
“你们怎么把无忧居这么好的地方给废了?”程风咽下一块大肉,问道。
“诶!你是不知道呀,自从你在千水河一战成名后,每天来访的人数至少在数万人次以上,这怎么叫我住得下去?”
程风一愣,然后理解的点点头,他完全可以想象到那种场面的恐怖。
萨克达端起酒杯,道,“来,老三,我们兄弟两干一杯,上次千水河一战,大哥我没来得及庆祝,你简直太帅了,都成了大哥心中的偶像呢。”
程风忙放下碗筷,大大咧咧的碰了下杯,“我先谢过,对了,怎么不见老色的影子?”
恍惚间,他觉得少了些什么,赫然发现原来是少了哈维这么个色鬼。
“哈,老色他早毕业了,现在恐怕正在赶往家乡的路上,临走前他还特别嘱咐过我,倘若我以后见到你,一定要代他向你问好,你不知道,老色,经常拿你当偶像呢,自千水河一战后,老色变了许多,至少比以往更加的努力,于一个月前毕业回去了。”萨克达道。
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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