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刚一落,呼噜声立即消失,在几秒钟的沉寂之后,
“谁,谁,谁比我还懒?”萨克达猛然坐起来,问道。
程风彻底绝望,仰头倒了下去。
随即,萨克达的眼光落在了还在一边留口水一边晃呀晃而且还在睡觉的哈维的身上,心道:好小子,果然比我还懒,真个深藏不露呀,
“哇呀,小妹,你好美,好漂亮,好性感,好迷人……”萨克达故意拉长声音,一边观察哈维的变化,只见哈维的脸色阴晴不定,似在挣扎着什么,萨克达不禁裂了裂嘴,继续道:“啊,你怎么还穿的这么少,你看,这,这个胸,渍,渍,渍,都露出了一大半……”
“谁,谁的胸露出了一大半?”哈维立马坐起身,左顾右盼,睡意瞬间消失,转而容光满面,
程风刚刚醒来,一看哈维的表现,又昏了过去……
一进入训练区,哈维和萨克达便兴奋起来,听着那呼喝声,看着那些艰苦训练的学生,程风也露出了笑脸,很快便投身到训练中去了,在这个极度宏扬武学的社会,只有不断得让自己变得更强才有可能出人头地,才可能有番作为,不然,只有被别人搓揉的份。
虽然自己是靠走后门进来的,但心底下程风还是非常的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
“哈维,听说你在奥布莱萨帝国名声很响,十岁的时候就踏入了地界的门槛,真是有你的呀。”萨克达单指倒立,一会儿落地,一会儿拔起,
“嘿嘿,我是从小就开始修行的,十岁进入地界不算什么,倒是你呀,没想到像你这么懒的人也能进入蛮荒,了得——了得,小生——佩服。”哈维一边努力的做着俯卧撑,脸上早已流满了汗水。
“切,你还真以为我是‘懒王’那,虽然我平时比一般人懒了那么一丁点,但在修炼方面却是一点也不含糊,谁不知道,在这个社会,要是没有实力那迟早是要被人看不起的,和你一样,我三岁的时候就开始训练了,也是十岁那年进入地界的,惭愧呀。”
“你惭愧什么?芬洛大陆人口超过千亿,十岁就进入地界的,已是非常的罕见了,别人练一辈子,有的还不一定能进入地界呢。”哈维淡淡说道。
萨克达道:“你没听说吗,这批入学的新生里,有个叫秋雁的,年仅十六岁,可修为已经到了地界颠峰,随时都有突破的可能,诶,人家那个才叫厉害!”
萨克达的这句话倒不是在恐吓哈维,这是事实,初入地界和地界颠峰,完全不在同一层次上,一般人苦练个十年百载,一般都能进入地界,但能到达地界颠峰的,绝不是光靠努力就行的,还看各自的资质和悟性,当然也需要机会。
整个芬洛大陆,人口千亿,如今突破了地界颠峰的,也不过十万而已,而十六岁就达到地界颠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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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也数不出多少个。
“什么,你说什么,那个什么什么秋什么什么雁的,十六岁就达到了地界颠峰?”哈维大惊,“我怎么不知道。”
“你天天光顾着泡妞,怎么会知道。”萨克达不屑的哼道。
哈维有些心不在焉,只微微的点头,随后更加吃力的训练起来,
而一直在旁边训练的程风,听了这些话后,神色渐渐的暗淡下来,狠狠的咬着嘴唇,
直到,咬破了皮,鲜血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
“老三,你怎么了?”萨克达发现程风不对劲,转头看去,
却发现程风坚忍的那一幕,以及那鲜红的嘴角,、
忽然,他手臂一软,身体失去平衡,
“喷!”
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卷一、年少失意
第三章、侮辱
“让路,让路,都给我让路……”萨克达抱着程风,疯了似的冲出训练区,直奔学校的医疗室。
在训练中,偶尔有些人因为受吃不得苦而晕倒,这本是很正常的事,但对于蛮荒大学的学生来说,这绝对是件很不平常的事,里面的学生,可都是亿里挑一选出来的绝世天才呀,哪个不是从千万苦难中磨砺出来的,无论是资质还是体格,都是上上等,这种强度的训练,虽说不是很轻松,但只需咬咬牙就挺得过去的。
“老三,你醒了,”萨克达喜道。
“可把我吓着了,你没什么事吧,来,喝杯水。”哈维也凑上前去,问道。
看着这两个室友眼里都布满了血丝,怕又是熬夜所赐,想到这里,程风心里涌起一阵暖流,他知道自己从小就有个毛病,那就是特别容易毫无征兆的犯晕,有时候吃饭,吃着吃着就晕过去了,而且昏迷的时间也没什么规律,好点就是一会儿,糟糕点就是十天半月的,他自己也纳闷,怎么好好的会昏迷,而每次醒来时又没感到什么不适,对此,父亲总是说:医生说你身子天生虚弱,没什么,以后慢慢会好的。
没什么,以后慢慢会好的……
可如今都十多年过去了,情况却一点也没有好转,反而昏迷的的频率越来越高,这到底为什么?
他私下问过医生,可医生的说法和父亲的差不多,都说没什么,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可程风却不这么认为,他明显的感觉到,随着年龄的增加,身子变得越来越虚弱,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似乎对周围的世界都不感兴趣了,身体也渐渐的有种呆滞不听使唤的感觉,好像眼前看到这个世界正渐渐的离自己远去,
一点一点的离自己远去……
“没什么,有懒王,色王照顾,能有什么事。”程风僵硬的笑了笑,接过水杯一口喝光。
懒王,色王对望一眼,哑然,他们都注意到今天的程风有点不大对劲。
程风当天硬是逼迫自己投入到训练中,他心里明白,自己之所以能进入蛮荒,全仗着家族的实力,若不是这样,自己再练一百年也不可能达到入学的要求,他清楚的记得父亲的话:程风,你是雷森家族的正统后裔,你有优势,就是整个芬洛大陆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和你过不去,你可以任性,你可以妄为,但你也有劣势,就是天生体质虚弱,永远也无法成为一个修真者,从今往后,无论你想做什么,父亲都支持你,”
“你哥晋云已经拿到了蛮荒大学的毕业证书,雨涵也成了蛮荒的学生,他们都长大了,有他们帮父亲打理这份家业,我很放心,”
“父亲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你啊……”
程飞一边跑步,一边回忆父亲的这些话:父亲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呀……
“你哥晋云已经拿到了蛮荒大学的毕业证书,雨涵也成了蛮荒的学生,他们都长大了,有他们帮父亲打理这份家业,我很放心,父亲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呀……”
“父亲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呀……”
“呼,呼,呼……”
程风咬紧牙,艰难的奔跑,汗珠已经模糊了双眼,,所有的人都完成了规定的路程,停了下来,只有他还在跑,连一半路程也还没有达到,
他们都在用同一种眼光看着程风:鄙视的目光!
“我怎么可以成为父亲的累赘,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今年父亲已经三百多岁了,如果他还不突破天道的话,过不了多久就会开始慢慢变老,我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成为父亲的累赘,我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拖父亲的后腿……”
确实,修真路上,虽然随着修为的提高,人的寿命也可以得到相应的延长,进入地界的人,寿命一般在五百多岁左右,天道内,寿命一般可达到八九百岁,而要达到那传说中的千年不死,恐怕只有突破天道进入仙路才有可能,但是要想突破天道,绝对不是件简单的事,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也不多。
父亲的那几段话,是在程风五岁的时候,父亲告诉自己的,那个时候程风还不大理解,听到这段话的时候,程风很高兴,要知道,父亲对儿女的要求一向都是非常的苛刻,苛刻到不能再苛刻,严厉得不能再严厉,但在那些话里,父亲竟然告诉自己:无论你做什么,父亲都支持你,
因此,程海非常的偏爱程风,偏爱都谁敢动程风一根毫毛程海就要了他的命!就连皇帝老子他也不例外,他是谁?他可是芬洛大陆上实力最强大的三大商会之一的雷森商会的会长,
这样的背景,就算是帝王,也绝不敢乱来。
现在程风懂了,懂了父亲那些话的意思,父亲根本就没指望自己将来会有所作为,根本就是对自己完全绝望了啊!!!
哀莫大于心死!
“当初哥哥以第三的成绩进入蛮荒大学,如今已经圆满毕业,而雨涵姐姐也靠着自己的实力考入这所大学,如今也是学校里的公众人物,可我呢,还要走后门,靠拉关系才得以……”
中午,阳光如火,烤着大地,程风汗如雨下,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忽然脚根一软,摔在地上,大喘着粗气,
“晕了?他怎么又晕了。”训练区里,一个大孩子指着程风,疑惑道。
“哎,我看呀,他多半是靠走关系才进来的,就他那水平,这么点路都坚持不下来,我一根手指头就可以捏死他,”另一个男孩不屑道。
“你们说话小心点,听说他父亲可是雷森商会的会长呢,要是传到他爸那,恐怕……”一个女孩也凑了上来。
“哼,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还要靠家里才能生存,真是没出息,”
“哎,是呀,想当初,他哥哥是多么的威风,只用十年就突破了地界,诶,跟他哥比,他差得太远了。”
“他还有个姐姐吧,听说也到了地界颠峰,一家子都好好的,怎么就生出他这么一个没用的东西。”
“哎,蛮荒大学几千年来最垃圾的恐怕就数他了……”
“……”
静静的听着这些人的评论,年仅十三岁的程风深深的呼吸,脸部一阵抽搐,似是被人生生抽了一个巴掌,不住的在颤抖。
他从来没有被人这么侮辱过,那种自尊心被受到彻底侮辱的痛,
深深,深深的刺进了心脏。
刺进了那最深处,那个从不可触摸的地方!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这样的侮辱我!
对于这个多次在训练中晕倒而且是靠走关系才进入学校的程风,一些老师也确实对他有些意见,不过迫于学校上层的压力,不敢发作罢了。
这些天一直担任程风这批人的体能课的老师是个天道颠峰高手——林克,能达到天道这一境界,的确非常的了不起,就是整个芬洛大陆,天道高手也不会超过十万,再说,芬洛大陆地人口超多,地域极广,主要的就有三大帝国和三大教廷,其座下的小国家更是数不胜数,这十多万高手被这些大小势力一一瓜分,那分配到同一地域的高手就少得可怜了,有些公国甚至连一个天道高手没有。
林克就站在离程风不远的地方,面对众人评论,他大摇其头:孺子不可教也
“谁要是再敢胡说八道,就别怪我翻脸了。”色王实在听不下去了,站了出来,也顾不得得罪在场的几百号人,声音说的是比熊的叫声还要大。
果然,场上的声音渐渐的低了下来,之后便归于寂静。
“你们有什么证据这么说,没证据的话就别乱说,要不然我说你试试。”懒王也站了出来,走到程风身边,扶着他走了。
那些评论,确实都是事实,但却没有人知道,程风,打一生下来就没有心脏,这些年都是靠生命契约才勉强生存,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生命契约的效应会变得越来越弱,当弱到不足以维持一个人的灵魂时,那就是死亡。
卷一、年少失意
第四章:你不用再去了
接下的日子,程风昏迷的次数更加的频繁,甚至于每天都要昏迷三次以上,这事在整个蛮荒大学里传得沸沸扬扬,不禁让一些老师的脸有些挂不住。
晚上,无忧居,
“老三,你没事吧,明天我陪你到城里医院去做个检查,”萨克达一边看着杂志,一边说到。
“是呀,明天我也去,我看你肯定是得了什么病。”色王一边克着瓜子一边看着黄色杂志,在他们这些人看来,晕倒不过是很一件平常的事,包括程风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程风虽然背景极大,但在这两个人面前却无半点大少爷的样子,再说,萨克达和哈维的来历绝对不容小看,哈维来自几万里外的奥布莱萨帝国,乃王族之后,而萨克达,平常一甩手就是几万金币,来头能小吗。
芬洛大陆上通用的货币有三种:铜币,银币,金币,1金币=1000银币=100000铜币。
一个普通人,一年的消费也就十个银币左右,而能有一万金币以上的家族,已称得上是贵族了。
“饿,什么?”程风神色有点低落,随便说了一句,最近发生的事情让他感觉到越来越不对劲,
正当三人讨论着看病这个话题时,一个青年忽然出现在门口,程风三人同时站起,这大半夜的,怎么还有人来?
当他们看到门口的青年时,忽然眼睛一花,再回过神来时,
青年已经座到了身后的沙发上,悠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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