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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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枪- 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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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地打了个寒战,紧了紧盖在身上的毡毯,卓玛迟疑着小声问道:“不是神,难道是魔怪吗?”

叶重和郎先生摇头表示不知,“希望我们此行可以正本清源,还这喀喇昆仑山一个清净。”郎先生叹息道,目光幽幽地望着在黑夜中异常清冷皎洁的斯帕冰川,柔和的月光下,绵延迤逦的冰川简直像一条无暇白玉制成的绸带,比之白天里的耀眼夺目少了两分喧嚣,多了几许神秘。

四人围着火堆随意地聊了会儿,时间已晚,休息的时间到了,却又出现了一点小波折,叶重等人这次本着简装快行的标准携带的装备,在之前三人对宿营一事本来早有计划,晚上宿营时总会有一个人值夜,两个人睡觉,如此只带一顶帐篷两个睡袋便足够了。

可如今多出了个格列和尚,没办法只好两两分组守夜了。

前半夜是由叶重与格列和尚负责,两人都是修习密宗心法的,正好围着篝火坐禅入定,一老一少像两尊雕刻的栩栩如生的塑像,沉浸在各自奇妙的精神领域里,四下的峭壁像张开的手臂,守护着一块安宁净土,山坳外寒风凛冽,山坳中却是一片静谧,形成了两个动静截然相反的世界。

叶重虽然入定,却仍旧清晰地将外面的一举一动收入耳中,甚至听力变得比平时更加敏锐,如今四人身处人迹罕至的雪线之上,强盗、土匪、偷猎者倒是不需要提放的,可这并不意味四人现下的状况很安全,这季节是狼群、褐熊活动频繁的时候,尤其是在雪山之中活动着一种很稀少的凶猛雪豹,除了动物袭击之外,雪崩、山体滑坡也时刻威胁着四个人的安全,在这个看似宁静的雪山之夜里,其实四处潜伏着危机。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叶重在响彻整夜的凄厉夜风中突地扑捉到一丝几乎低不可闻的踏雪声。

叶重心头一跳,整个人便回到了现实之中。

篝火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黯淡欲熄,熊熊的火焰此时已经如狂风中残烛般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彻底熄灭,叶重抬眼望向山坳外,借着清冷的月光,便看到了百十米外的雪地之中缓缓向着山坳方向行来六只背脊的皮毛呈灰褐色,嘴尖耳立的大犬。

深夜出现在这雪域高原之上的当然不是狗,叶重对这种小时候经常充当自己戏耍对象的动物很熟悉:狼!

这六匹狼蹄爪小心翼翼地踏在雪上向前移动,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粗大的尾巴横直,这是狩猎的信号,叶重心中并不紧张,少时在昆仑山中他与狼群耍闹的时间远比他与人相处的时间多得多,对于狼的弱点和习性,叶重实在是太熟悉了。

叶重轻轻地抓起了身边的AKM自动突击步枪,AKM是大名鼎鼎的AK…47自动突击步枪的改进版,虽然是改进版,AKM依旧有着许多的不足和缺点,但是它有两项其他枪型所不具备的优点:结构简单、性能可靠,这是叶重选择它的最重要原因。

在这种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里,射击的准确性远远比不上枪械的稳定性重要。

叶重饶有兴趣地观察着那六匹狼一点一点地向着山坳的方向移动,月光照射在雪面折射着晶莹的微光,无数的荧光交相辉映着竟然很有些璀璨的感觉,像一个纯净的童话世界。

真美!叶重在心里赞叹道,不由得想到若是弗利嘉能够和自己一同欣赏这美景那该有多么幸福……

叶重恍惚间被一声破冰声惊醒,抬头望去去发现六匹狼在距离山坳还有近五十米的地方站定,排出了扇形的攻击阵势,更让他觉得奇怪的是,这群狼攻击的目标并不是山坳中的自己……

叶重心中大奇,蹑手蹑脚地站起身,狼这东西鼻子和耳朵灵得很,不过显然他过于谨慎了,那六匹狼弓背弯腰,背毛竖立,唇角和耳朵向两边拉开,低低的咆哮声若隐若现的传入了叶重能够的耳中,似乎正面对着让它们感到危险的东西,既恐惧又要防御,似乎还有点进攻的准备,压根就没有注意旁边还有个偷窥者。

什么东西能让狼群怕成这样?叶重奇怪地思索着,在大自然中,除了人,狼是没有天敌的,而一群配合默契、悍不畏死的狼是极可怕的,即便是狮虎也不愿意面对狼群。

从他站的位置看不到与狼群对峙的是什么,没办法只能高抬腿轻落地向着山坳的开口处转了过去,他刚一落脚,格列和尚便睁开了眼睛,目光如电地射向了叶重。

叶重连忙把手指竖到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随后指了指山坳外,用唇形说道:“有好戏看。”

格列活佛年纪已耄耋,却仍保有几分存真童趣,“看”到叶重的话,尤其是他的姿态,大感好奇,学着叶重的样子,蹑手蹑脚地站了起来,跟在叶重后面望了过去。

叶重转过几步,便能够看到山坳外另一侧的景象,看到与狼群对峙的大家伙,叶重到吸了口冷气,清冷如水的月光下,距离狼群大概十几米外,一匹大得出奇的白狼腿伸得直直的,身体高挺地对着狼群,这匹白狼全长足有一米六七,全身毛发银白,脊背上是一条直贯额头的黑线,四只蹄爪处各有一圈黑毛。

这匹体态大得出奇的银狼与狼群遥相对峙着,却不像那六匹狼那般紧张,甚至连战斗的准备都不屑做出来,就像一位高傲的王者冷冷地俯视着一群根本对自己产生不了威胁的癞皮狗。

“狼神……”叶重如梦呓般喃喃自语,他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让他遇到了传说的独狼,所谓独狼并非离群独居的普通狼,在昆仑山有一个流传已久的传说,昆仑大神的坐骑便是一匹全身银白,背生黑线,四蹄踏乌的狼神,而牧民也有传言说曾经在雪线之上曾经如惊鸿一瞥的遥望到这样一匹和牦牛大小的白狼,据说白狼奔跑的速度极快,在雪原上只能看到一条黑色的闪电闪过,白狼便已经奔出了人的视线之外。

而白狼是不屑与其他狼群为伍的,向来是独来独往,因此也被称为独狼。

叶重一直以为这不过是传说,没想到今天终于被自己有幸见到了,心中暗道:“无风不起浪,这句话果然很有道理!”

第221章 对峙

“如此异兽,果然神骏!”格列老和尚听到叶重说出了独狼后,点头说道,白狼似乎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侧头朝山坳里冷冷地扫了一眼,叶重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竟然看到白狼的眸子似乎也是银白色的!

“哎呀!”老和尚发出了一声低促的惊呼,指着白狼说道:“这白狼受伤了!”

叶重闻言顺着老和尚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在白狼左后腿关节处依稀有几滴殷红鲜血,只是被长长的白毛遮挡着,若非目力敏锐绝难发现。

叶重回头惊讶地看了眼格列活佛,暗道这老和尚的视力还真是够锐利的,离着这么远也能看到如此细节。

顺着白狼身后找了过去,果然,叶重看到洁白雪地中有几滩血渍,只不过已经渗入了雪中,表面上色泽已经极为黯淡了。

原来这匹白狼已经受伤了!叶重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这匹白狼时叶重心中震撼的同时也生出了喜爱之情,这时看到白狼受伤便担心它不是对面狼群的对手。

狼同类之间的残杀现象很普遍,据说曾经有科学家调查狼的死亡原因发现:成年狼死亡中14%65%是因为同类,当然,狼最大的死因却是人类造成的。

不过由此可见狼类内部的拼杀是极其惨烈的,而这匹白狼若是没有受伤,只怕这群狼是绝对不敢与之对战的。

六匹狼呲着牙与白狼对峙着,半晌也不敢向前越雷池半步,良久之后,六匹狼中最前面的那匹头狼突地发出了一声尖利的嚎叫,就像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呈扇形站立的群狼一起向着白狼小跑着逼近了几米,随即站定,对峙着,虽然仍旧没有发动真正的攻势,可对白狼的包围圈却缩小了不少,眼看着便要形成合围了。

白狼后腿弯曲着半蹲下了身子,全身的毛发趴在身上,高傲的头颅却始终盯紧了正对着它的狼群首领。

这是白狼要发动攻击的信号,看来即便是受了伤,白狼的骄傲依旧让它无法选择逃跑或者防守,战胜或者战死是唯一的结果!叶重不禁有些热血沸腾起来。

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一见这匹白狼便生出喜爱亲近的感觉了,那眼神中流露出的高傲和孤独、死不后退的倔强,都与他是如此的相似。

狼是极狡猾凶残的动物,狼群若是遇到无法战胜的敌人便会很不顾面子的选择退避,但是若遇到必须杀死的对手,狼群便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杀死,显然,这匹白狼便属于后者。

叶重很了解狼的习性,所以他看到白狼并不打算逃跑或者突出重围,虽然从心底里很欣赏这匹白狼的傲气,却又觉得可惜。

他现在只需要抬手举枪勾勾手指,便能够让白狼安然无恙,可叶重知道自己若是那么做的话即便救下来白狼也会让它骄傲的、悍不畏死的脾性委顿下来,对于这样一只异兽而言,那还不如让他去死。

就像一位将军最好的归宿未必是终老病死,“马革裹尸”也许才是最痛快的结局。

叶重正心生感慨,那边的情形在瞬间发生了让人惊心动魄的变化,白狼后腿蹬地,猛地向正对着它的头狼窜了过去,如一道挂着黑边的白色闪电,猛地出现在头狼的身前,尖锐惨白的犬牙袭向了头狼的咽喉!

而几乎就在白狼暴起发难的同时,周围的五匹灰狼也四蹄猛蹬,在被激起的漫天雪花中一齐冲向了白狼。

那匹头狼在电光火石之间向一旁闪开,虽然将要害咽喉躲开了白狼的利齿,却仍旧被撕开了一大片的皮肉,头狼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夹着尾巴向后奔逃,而白狼一击得手的瞬间也被两匹灰狼咬在了身上,白狼身躯猛抖,将那两匹灰狼摔得飞了出去,丝毫不顾身上涌出的鲜血向头狼追击了过去。

头狼的速度本就没有白狼快,受了伤后胆子似乎也被吓破了,夹着尾巴踉跄地奔出去十几米,被身侧赶上来跃起的白狼撞飞出去几米,还没等站起身就被白狼一口咬在了咽喉处,随着一蓬鲜血飞溅而出,将四周白雪染出了红的触目惊心的几朵血色花朵。

白狼踩在头狼的身体上,仰天长嚎,声音激越嘹亮,似乎把身体里的嗜血凶性全都激发了出来,清凉的弦月亮下一匹银色巨狼引颈嚎叫,身体上的白毛被鲜血染红了一片,这一幕看的叶重心潮澎湃,只觉得这匹白狼好似一位豪气冲天的将军,用敌人和自己的鲜血印证着它的勇猛,维护着它的尊严。

被撕断了咽喉的头狼身体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声息,伤口处流出的鲜血很快将它身下的雪地染红了大片,白狼弓身扬头,朝剩下的狼群发出了挑战似的咆哮。

被白狼那声仰天长嚎惊醒的郎先生和卓玛这时已经钻出了帐篷,站在叶重的身边观看着几十米外发生的这一幕孤狼与狼群之间的雪地搏杀,卓玛躲在郎先生的身后,紧紧地拽着他的衣襟,只露出了眼睛,似乎被血腥的场面给下到了。

“他们谁会胜利?”卓玛颤抖着问道。

郎先生想也没想地答道:“谁也不会胜!”

“为什么?”格列老和尚好奇地追问。

叶重叹了口气,心情有些沉重:“只有活下来才是胜利,看情形只怕下场是同归于尽,自然是谁也没有胜了。”

“为什么不跑?”卓玛虽然从小在藏区出生、成长,可对于狼的习性并不了解,皱着眉头满眼不理解:“我看那头白狼如果想要逃跑,那群狼是拦不住的,如果那五匹狼四散逃走的话,白狼也根本追不过来,为什么不跑?”

郎先生摇了摇头,掏出了怀里的酒壶灌下了两大口烈酒后吁了口气:“为什么不跑?白狼是因为骄傲,狼群是为了报仇。”

卓玛一脸的不可思议,盯着白狼看了一会儿,半信半疑地问道:“你是说它因为骄傲连命都不要了?也太傻了吧?它毕竟只是头畜生啊!”

“怎么?”郎先生似笑非笑地看了眼叶重,回头扫了眼卓玛,“你认为动物就没有自尊和骄傲?”

叶重听到卓玛的话时一股怒火没来由地冲了上来,脑袋也充血似的,太阳穴砰砰抽跳,只觉得卓玛是在误入这匹白狼,却又感觉好像是自己受到了侮辱,若不是郎先生那清洌如冰的一眼,叶重只怕会忍不住破口大骂。

下一秒,场中再次出现了变化,让叶重心中的怒火顷刻烟消云散被担心占据,白狼低哮着向那五匹并肩而立的灰狼逼近了几米,灰狼塌背缩身,低低地弓着身子呲牙咆哮,像是在威胁白狼。

白狼抬头长嚎,似乎对这几匹灰狼不屑一顾,就在这一刻五匹灰狼同时跃起扑向了白狼!灰狼与白狼之间相距只有五六米的距离,几匹灰狼这一扑用尽了全力,几乎是眨眼之间五匹狼已经不分前后地冲到了白狼身前,五只张开的血盆大口咬向白狼!

那白狼却仿佛早已经预料到了会出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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