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怎么会不自量力,对阿俊下黑手?尤其阿俊可不是个傻的,瞧他在御前提出再比夺狐的模样,便知是个厚颜狡诈的。故此,斐煜的确掷出过棍子,却是对着雪狐。落后半步,被阿俊捉了雪狐,斐煜心里气不过,便想一棍子打死雪狐,叫阿俊也偿不了心愿。
他可是真真正正半点儿没打着阿俊的!
他也是王子皇孙!为了夺得太子的宠爱,也曾认真练习过武艺的!那一掷之下,完全是冲着雪狐去的,他敢保证没有碰着阿俊半点儿!
可惜没人信他,阿俊的伤势是由众人亲眼所见,御医亲口证实了的——如果不是他,难道是阿俊自己把自己的手打断了?那可没有理由了,这样残忍的手段,断没有人用在自己身上的。
“子不教,父之过。哼,回去反思吧!”永兴帝拉下脸,对斐煜抬手一挥,此事就此落定。斐煜毕竟是皇孙,饶是他涉嫌打断阿俊的手,众目睽睽,永兴帝仍旧给他留了面子,没有当场处罚他。
只是,斐煜不识趣,一脸不敢置信的神情:“皇上,孙儿冤枉!”
这一声既出,永兴帝真是最后一丝好感也没了,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带下去!”
数名近侍出列,架住斐煜,将他拖着离开了众人视野。斐煜,最后一丝体面也没了。便连太子,也是面上无光。然而太子毕竟老成持重,只是喝了一声:“住口!”立时喝断了斐煜的大叫,随即出列拱手:“臣一定查出事情真相,还肃王世子一个公道!”
太子虽然某些方面作风不佳,然而脑子却是好使,亦颇有政绩。简单一句话,便洗去斐煜的恶名,又显示出严父的作风,令人不服不行。
涂菲媛口里冷笑一声,恶意满满的目光盯着斐煜的背影,直至消失在视野中。胆敢打断阿俊的手,斐煜……
站在涂菲媛身边的阿俊,悄悄转动眼角,瞥见涂菲媛满脸的冷然与恼恨,情不自禁地蜷了蜷手指。幸好,他将脏水泼到斐煜的身上。如果给媛媛知道,手是他自己不小心弄伤的,日子可是不好过了。
同时,又庆幸不已。媛媛素日走路都牵着他的左手,并不曾碰他的右手,这才得以掩饰着,一路没有被发现。至于斐煜,唔,胆敢跟媛媛抢雪狐,栽赃他是活该。思及至此,眉头微微蹙起,手肘轻轻碰了碰涂菲媛,小声说道:“媛媛,手痛。”
涂菲媛立时回神,抬眼看向阿俊,但见他脸颊有些苍白,不禁心下怜悯,又不敢碰他的伤手,便轻轻抚着他的手臂说道:“你且忍着些。再过两日,便不痛了。”
阿俊咬了咬唇,点点头:“嗯。媛媛摸摸我,便不觉着痛了。”
“哼,叫你不小心?”涂菲媛心下一片绵软,嘴上却忍不住道:“谁叫你不听话的?我不是说过,不要雪狐了?你不听我的话,偏偏去逮,被人害断了手也是活该!”
阿俊顿时撅起嘴,一脸委屈。涂菲媛见状,也不好说他什么了。恰时雪狐从她怀里钻出来,露出玲珑的小脑袋,颇为可爱,不由得软了口气,低声说道:“谢谢你。”
“我就知道媛媛喜欢!”阿俊立时笑开来,眼睛亮晶晶的,煞是清澈莹润。
两人这般旁若无人地说着话儿,照得周边许多人的眼睛都快瞎掉了。坐在上首的永兴帝,看着这一幕,似乎很是满意,微笑点头出声:“既如此,得雪狐向朕许心愿的人是谁?”
阿俊推了推媛媛,叫她上前去。涂菲媛知他一片心意,便没有拒绝,抱着雪狐走上前去,在御前跪下道:“灵慧斗胆求皇上的笔墨。”
“哦?”永兴帝有些惊讶,“灵慧的心愿,竟是朕的笔墨?”
他怎么不知,这小姑娘如此敬仰他,如此珍贵的心愿,竟是求他的笔墨?
却见涂菲媛仰起头,脆声道:“灵慧开了一间店面,名为‘非缘酒庄’,卖的是葡萄美酒。在此斗胆求皇上为小店赐下墨宝,为小店撑门面。”
“哈哈哈!”永兴帝听罢,愣了一下,随即大笑出声,“好,好,涂爱卿可是生了个有趣儿的女儿。很好,朕很喜欢。”说到这里,止了笑声,然而眼中笑意却是丝毫不减,“朕赐你墨宝自是不会抵赖。只不过,此为秋猎之际,你竟张狂为私有小店扬名,可知罪?”
涂菲媛轻笑一声,叩首拜下:“灵慧知罪。待回去之后,定当奉上最美味的酒酿,抵此时之罪。”
少女清脆的声音犹如百灵,虽然娇身拜下,却是脊梁笔直。更兼之一言一语,一举一动,皆是不卑不亢。哪怕与当今天子交谈,亦不见半丝惶恐。引得一片惊艳目光,纷纷投来。
唯独隐匿在暗中的麻一,远远望着这边,深深叹了口气。若是小主子得了雪狐,向皇上求得赐婚之事,以他们二人在人前表现出来的亲昵,此事多半就成了。偏偏……麻一只觉得一口气堵在胸口,闷得他半天不乐。
------题外话------
好奸诈的阿俊~(≧▽≦)/~
然并卵,他还是受伤了。大家猜,媛媛会罚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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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四章 骄傲,小豹
当晚,众人分发了烤肉,围聚在一起说笑之时,阿俊悄悄挪到涂菲媛旁边坐下,凑过来小声问道:“媛媛,这个月的奖励还有么?”
涂菲媛咽下口里的烤肉,偏头问他道:“你受伤了么?”
阿俊咬着唇,眨着一双清亮的眼睛,无辜又可怜地瞧着她:“媛媛,我是被人害了的。”
涂菲媛低头咬肉的动作一顿,并不抬头,低低说道:“我叫你不要去的。”
阿俊听了,便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伸出左手扯了扯她的衣裳,道:“媛媛,你不要生气,我不疼的。”
一句“我不疼”,砸得涂菲媛心中一钝,握着串了烤肉的松枝,一口也咬不下去了。心中一波又一波的激荡,令她极用力才勉强压住自己不要抬头。忽然不敢看他,那双单纯清亮的眼睛,里面清澈得简直将她心底最隐蔽的东西都给映出来。
然而,她即便不看,也知道他把她瞧透了。他实在太聪明。
“我说话算话。你既然受了伤,这个月的奖励就没了。不过,我也不另外罚你。”涂菲媛低头瞧着松枝烤肉,声音夹杂在远处传来的噼啪篝火声中,分明听不清晰,却又每个字都嵌进人的心里。
阿俊听了,一时没有言语。涂菲媛忍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他。却见他盘腿坐在地上,垂着头,没受伤的左手在地上挖坑。
涂菲媛微讶,问道:“你做什么?”
阿俊抬起头,将右手探过来:“刚才在你身上捉下一只虫子,我把它埋掉。”
涂菲媛探头一看,他被纱布裹得仅仅露出一丝指尖的右手,指缝里夹着一只肉嘟嘟的虫子,也不知怎样爬过来的,很是恶心可怖,连忙扭过头去。
阿俊已经挖好了坑,将虫子丢进去,脚尖挪过去,踩上几脚,将坑踩实了。
涂菲媛方才说了不奖不惩,并不见阿俊再央她,一时又好奇扭过头去。却见阿俊抬起脚掌踩着坑,动作十分稚气,然而他实在生得好,眼神又清澈,却又显得赏心悦目。远处的火光照得他半边脸庞明亮,半边脸庞隐在暗中,像是神灵之子与暗魔之子的结合体。
呸呸呸,她竟成了恋童癖么?脸上一热,涂菲媛连忙转过头去,在心里唾弃起自己来。忽然,脑中一闪,不由得抬头往远处瞧去。这一瞧,心中便是一动,只见吴家小姐就坐在对面,吴碧倩往未婚夫玉无忧处瞧去,吴紫琼则朝阿俊这边瞧来,眼神甚是痴迷。
涂菲媛急忙转头,看向其他人,但见参加秋猎的少女们,十个里头有八个都在偷偷瞧阿俊,一时心里怪不是滋味儿。
阿俊却谁都不瞧,埋了虫子,便收回脚,扭头朝涂菲媛看过来:“媛媛别怕,再有虫子爬你身上,我还揪下来埋掉。”
涂菲媛睁着一双复杂难明的眼睛看着他,明明他自己才不过十四岁罢了,偏照顾她良多。
他是极细心的,又体贴温柔,若非顶着这样一张年少稚嫩的壳子,只怕她也是要动心的。是了,涂菲媛心想,他长得这般稚嫩,可是行事却并不幼稚可笑。事实上,遮住他的脸颊,单单看他清澈纯净的眸子,竟瞧不出来他的年纪。
他是聪明得过分的人,涂菲媛心道,只怕他什么都看得透,才不将世俗之事放在心里,单单追求他心目中的珍宝。想到这里,心中不觉一松,仿佛有一个死扣解开了,凌乱纠结的线头渐渐松落开来。嘴角不觉噙了一抹浅笑,看向阿俊说道:“等你二十岁时,如若还愿意为我捉雪狐,我便将这次欠你的奖励一并补给你。”
二十岁,足够他长大成熟,明白心里究竟要什么。
阿俊听罢,眼睛骤然一亮,澄净明澈犹如剔透的水晶,万缕光芒自他眼中盛放开来,衬得远方的橘色篝火,都在刹那间升腾而起。
秋猎之期为十日。然而,阿俊的手受了伤,不能再进行骑射狩猎了。涂菲媛得了雪狐,也没什么不知足的,便抱着小家伙,跟阿俊一起逗着玩儿。
“团团,拍个手。”涂菲媛举着一块山楂糕,逗着雪狐。
玉无忧早上来过一回,只说雪狐最喜欢吃山楂糕,以此逗弄最为顺遂。涂菲媛也不问他如何晓得的,只淡淡道了谢,便不理他了。与阿俊一起,给雪狐起了小名儿,而后寻人做了山楂糕逗着它玩。
团团眼巴巴地望着头顶上的山楂糕,想跳起来咬住,涂菲媛却比它还快,一下子举高了。团团只得两条后腿坐倒,然后举起两只前爪,对在一处拍了两下。便失了耐心,一蹦一蹦地跳起来抓那山楂糕。涂菲媛大乐,不再逗它,掰了一块递到它的爪子里。团团便喜滋滋地抱着山楂糕,埋头啃了起来。
阿俊坏心眼地站在旁边,伸出一根手指头,戳弄团团的肚子。力气还不小,都快把团团戳翻个儿了,烦得团团直叫唤,扭头就咬他。
两人缩在营地里,逗着团团,好不欢乐。真正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万事不理。
只不过,两人不理会旁人,却不代表旁人不理会他们。一连数日,都有客人一波一波前来拜访,皆是鲜花朝阳一般年纪的孩子们。少年们围着阿俊,叫阿俊一起去玩,与他称兄道弟。少女们则围着涂菲媛,逗弄她手里的团团。
涂菲媛原本以为,阿俊才与她互表心意,对这些人半点也不耐烦,只怕要惹了祸患。谁知,她倒是小瞧他了,阿俊极有分寸,与谁都相处融洽。约莫是前些日子的礼仪规矩没白学,涂菲媛心想,又笑了起来,他本身便是极聪明的,岂会平白惹事?
只有一点,叫涂菲媛暗暗好笑——少年们来了,与他勾肩搭背说话儿,他大多笑颜以待;少女们来了,莫说近他的身,便连句话儿都与他说不上,他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借口,躲了开去,又叫人没法恨他。
私下里,涂菲媛打趣他,却听他一本正经地道:“媛媛说过,路边的野花不能采。”见涂菲媛挑眉,便一本正经地将涂菲媛原先编的胡话背出来:“从前,有一个小孩采路边的野花,后来他死了。”
涂菲媛扑哧笑出来,再不打趣他。
这一日,两人逗着团团拍手儿,不久营帐里便进来了人:“郡主又在逗团团呢?”
涂菲媛抬头一瞧,面上带了浅浅的笑意,说道:“你们来了?快请坐。”
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骑射狩猎,或跟随父兄尝鲜耍闹的。也有些喜静的姑娘,瞧过一回,便不再出头,待在营地里结伴说话儿了。后来涂菲媛得了团团,而阿俊在御前露了风头,便成了这一回秋猎中最为瞩目的存在。越来越多的少女放弃狩猎,钻进涂菲媛的营帐里,明着接近团团,暗中各有打算。
头一日来的人是最多的,大部分都是瞧热闹的,还有人话里带刺儿,也不知道是给谁出气的。但凡这种,涂菲媛和阿俊丝毫不假辞色,全都撵了出去,人便渐渐少了。待得发现涂菲媛和阿俊都是好相处的人,才又渐渐挤来。
“团团竟学会拍手了?”一名少女惊喜说道,“郡主可真是聪慧过人,便连这样懵懂的小畜生,都被郡主训导得通了灵性。”
话音落下,又有一人说道:“也不尽然。这雪狐本身聪慧,否则皇上也不会以它做彩头了。”说完,悄悄偏过头,偷偷看了阿俊一眼。这个少年真是厉害,煜王殿下都得不到的,他竟捉到手了。
“畜生就是畜生,若无心思聪慧之人教导,一生也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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