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顺唐松开莫钦的手,让莫钦注射,莫钦注射后抬手看表,倒数了30秒,30秒后酒吧老板娘四肢一展,脑袋偏向一侧,口吐白沫双眼翻白。莫钦立即又让胡顺唐抓着酒吧老板娘的右手脉搏,他自己则抓住左手的,告诉胡顺唐一旦酒吧老板娘的右手脉搏跳动了,就立即开始数数,数五十下,如果五十下之后还没有任何反应,就只能下手干掉她。
“你不是说成功率有60%吗?”胡顺唐边说边用指头轻轻扣住对方的手腕。
莫钦只是笑,什么话都没有说。很快,胡顺唐感觉到有“咕噜”声从孕妇肚子中发出,像是装了水的皮囊在拼命晃动一样。
“分开她的腿……”莫钦对胡顺唐说。
胡顺唐没懂,莫钦皱眉摇头:“又不是叫你耍流齤氓,让你救人!”
胡顺唐掰开酒吧老板娘的右腿,莫钦则掰开另外一条,随即又道:“要是害怕看到那种怪物,你就闭上眼睛,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
“脉搏跳了!”胡顺唐忽然感觉到那酒吧老板娘的脉搏跳动。
莫钦点头:“开始数!”
“一、二、三……”胡顺唐大声数道。
莫钦又喊道:“你心里默数不行吗?非得喊出来?”
胡顺唐也不懂,只得闭嘴在心里默数,数的同时却听到酒吧老板娘双腿之间有液体流动的声音,像是羊水破了!
“不是羊水,是胃液!古曼童是在她胃里,不是在子宫里!再把腿掰开点!继续数!”莫钦继续喊道,和胡顺唐再掰了下那酒吧老板娘的大腿。
在胃里,那古曼童不是从那个位置钻出来,而是屁股吗?胡顺唐下意识看向酒吧老板娘的双腿之间,刚一眼看过去就看到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从其双腿之间滚了出来,钻在裙子中一起一伏,像是一只在睡觉的小猫。
“好了!赶紧叫夜壶和小金华进来,带这个女的去医院抢救,还来得及,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莫钦松开抓着的酒吧老板娘的手腕,又指着旁边处于昏迷状态的酒吧老板道,“他也送去!快点!”
原来莫钦知道夜叉王和小金华一直在外面没走,下来之前两人对话开始时,胡顺唐故意咳嗽一声也是给夜叉王听的。此时夜叉王已经领了小金华从楼梯间下来,瞪了笑嘻嘻的莫钦一眼,分别抱着酒吧老板和老板娘上了楼梯向医院赶去。
夜叉王抱起那酒吧老板娘离开之后,胡顺唐的目光就落在她裙子下面那个圆滚滚的东西上,因为光线太暗,他无法看到那东西到底是什么模样。莫钦则转身上了酒吧上方,再回来的时候手中多了几根蜡烛,随即他将蜡烛放置在那圆滚滚的东西周围,手放在其中一根蜡烛之上后,对胡顺唐说:“去电灯开关那,我说打开你就按下去!”
胡顺唐转身来到楼梯间的开关处:“好了!”
“准备……!”莫钦深吸一口气,“开!”
胡顺唐“啪嗒”一下将电灯开关按下的同时,莫钦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手中燃起火焰又在周围蜡烛上方绕了一圈,将所有的蜡烛都点燃,随即起身后退了好几步道:“别靠近!”
灯打开的瞬间,胡顺唐终于看清楚了那团圆滚滚的东西,竟是一个粉红色带着粘液的肉球,肉球有五个婴孩的脑袋,还能清晰可见正在慢慢蠕动的手指和脚趾,就好像是某个残忍的家伙将五个婴孩捏泥球一样捏成了一团。
胡顺唐也是见过不少离奇怪物的人,但眼前这个东西却超出了心理承受范围之外,因为那毕竟是婴孩,自己亲眼看着从某个孕妇肚子中滚出来的东西,可谁能想到是这样的怪物。
那个肉球在灯光照射下,开始抖动起来,频率越来越快,想要滚开,却碍于周围点燃的蜡烛,只得原地滚来滚去,随即又发出婴儿的啼哭声,肉球上的五个脑袋也昂头大哭,嘴边还流出红色如葡萄酒颜色的液体。
莫钦见胡顺唐要上前,立即抬手制止道:“不要管!不要发慈悲!现在发慈悲相反是害了它们,只要它们不见天光就没事,暂时用灯光和蜡烛制住它们,等它们的精力散尽,再用棉布包裹起来带走。”
第十章(下)'不存在的雪山'
“这东西叫什么,我也不知道,类人类?应该是吧,只知道这些东西催出来之后,见天光就死,却因为有一根无形的脐带与孕妇连接在一起,所以杀了它们,孕妇也完蛋,必须要等精力散尽,与孕妇的联系断干净,孕妇也脱离了生命危险后,才能用纯棉的棉布包裹拿走。”已经返回小金华家中的莫钦坐在沙发上说道,喝着自己酒壶中的饮料,“不过因这种方式产下的怪物,一千个当中有一个具有人的完整形态,也就是产下来的东西与普通婴儿没有任何区别,那就是真正的妖怪。”
那个白布包裹着的怪胎就放在莫钦的身边,莫钦好像也不觉得恶心,还不时侧头去看那团还在慢慢蠕动的东西,只要棉布稍微露出一点缝隙来,那东西就会爆发出刺耳的啼哭——五个婴儿一起怪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脑袋被人用包着棉部的铁锤重击一样。
葬青衣抱着修罗坐在椅子上,夜叉王站在她的身后,却没有看那团东西,只是用冷冷的目光注视着喝着酒壶中饮料的莫钦。脸色稍微红润点的小金华离得最远,站在家中吧台的后方,大口喝着烈酒,让自己镇定下来。
胡顺唐站在沙发的另外一侧,寻思了一会儿看着小金华问:“什么时候出发?”
小金华目光还有些呆滞,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明天一大早。”
“不行,今天晚上就出发。”胡顺唐摇头道,又看向莫钦问,“这个东西怎么办?”
莫钦拧好酒壶的盖子:“沿途随便找个寺庙,交给他们,那些人知道怎么办。”
小金华等两人不再交谈下去后,这才绕过吧台道:“这里晚上的路是单行,每次单行至少要等待三个小时,所以会很累,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不用了,准备一下,现在就出发。”胡顺唐走向门口,经过沙发前的时候停了下来,看着莫钦道,“换一身衣服,不晕车的人看见你这副模样都会吐。”
“遵命!”莫钦起身来向小金华要了一个大口袋,将那东西装进去之后,又问小金华要了一套衣服,换上之后追上在楼下已经钻入商务车中的众人,上车后却有意无意地朝葬青衣笑了笑。
夜叉王看了葬青衣一眼,葬青衣却目视前方,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夜叉王返回小金华家中后,询问过葬青衣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葬青衣只是摇头表示追错了,其他的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浑身酒味的小金华被胡顺唐叫到副驾驶座上去,自己则开了车,直接向国道上行驶而去,等他们绕出樟木镇所在的山口,已经临近傍晚。小金华提出应该去聂拉木休息一夜,购买些食物和水再出发。这个提议立即被胡顺唐否决,决定大家轮换开车,除了加油、上厕所之外,将就车上的东西吃喝。并且按照地图定下了大概路线:先到日喀则,在那稍作休息后,然后一口气开到青海境内,再从青海边缘沿着老公路行至扎多,到扎多后下一站就是久治,接着进入四川境内的阿坝,只要到了阿坝便离若|尔|盖|县不远了。
十天后,众人终于按照原定计划赶到了若|尔|盖|县,没日没夜的赶路还比预定时间早到了两天,因为车内的人没有人走过这条陌生的路线,沿途至少有五次走错路,不得不掉头回去,也因为绕路躲避的临时检查至少绕行了一天的路。不过因此换来的代价是,小金华的这辆别克GL8商务车几乎变得“支离破碎”了,虽说小金华嘴上说无所谓,但脸上心疼的表情还是无法掩饰。
原本打算在若尔盖稍作休息,就直接出发的胡顺唐,却从小金华口中得知了一个非常让他愤怒的事实——小金华纹在身上的秘图中,根本没有指明扎曼雪山的具体位置,只是写明了在若尔盖草原附近。
附近?附近的范围很大,从地图上来看,松|潘|县也算是附近,甘肃的舟曲也算是附近,青海的久治也算是附近。无奈,众人只得住下,四下打听关于扎曼雪山的情况。胡顺唐在县城中打听的时候,发现若|尔|盖|县与自己十年前到过的时候已经大不一样,就连街道都变了不少,唯一与记忆中相同的就是那条离开|县城的公路分岔路上的加油站。加油站左侧是前往黄河第一湾,右侧则是前往花湖。
接下来,让众人非常绝望的是,他们连本地的都询问过了,无人知道扎曼雪山这座山,说这里周围有达隆山、赛尔迪山、扣日扎尔干山、曲肉朋山等等,唯独没有扎曼雪山这个地方,而且藏语之中没有扎曼这个发音。
回到旅馆,胡顺唐叫小金华脱了衣服,决定再次研究一下纹在他身上的那幅秘图,也担心是否原先秘图上的有些地方被忽略了。小金华却保证说绝对没有,还道:“原本地图中有个类似经纬度坐标的地方,我觉得用这种文字的人也不懂什么经纬度坐标,但还是试探着对比了下地图,结果发现所指的地方是在山东的某个海岛,差十万八千里。““对了,地图!”胡顺唐回忆起来在寻找阎王刃时发现的那个棺中地图。那个地图的一部分所指的是邛崃天台山中的地街,而地图中的另外一部分所指的并不是他们才回来的尼泊尔铁翼山脉,会不会就是指的扎曼雪山?可惜的是记录下来的那份地图被贾鞠,也就是李朝年带走,唯一能够记住那份地图的就是莎莉,可莎莉现在……
想到这,胡顺唐不由自主摸向自己的胸口,孟婆之手将莎莉拖进了自己的体内。而且这段时间以来,除了在“梦中”见过两次莎莉,其余的时间根本没有机会,而且不要说莎莉,就连胡淼他都快没印象了,有种生命中压根儿就没有出现过这两个女子的感觉。
也许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她们,应该是曾经最好的开始。
胡顺唐寻思着如何才能再见到莎莉一面,同时夜叉王又询问小金华关于扎曼雪山的其他事情,关于秘图上破解的文字记录。小金华避而不谈,只是说着这里的天气并不干燥,还有点潮气之类的话。至此,夜叉王也不再问了,知道这个鬼精商人很聪明,绝对不会透露过多的东西给自己,担心自己在知道一切之后,悄悄抛下他,自行寻找扎曼雪山。
“郑总,我有个疑问!”躺在床上的莫钦忽然举手道,偏头斜眼看着刚穿好衣服的小金华。
小金华用手抚平自己的衣服,问:“什么疑问?”
“据我说知,你的生意做得很大,赚来的钱也够子子孙孙三代花销,为什么你还要对扎曼雪山里面所藏的东西感兴趣?”莫钦问,问完后故意看了其他人一眼,其实这个问题也是胡顺唐等人想知道的。毕竟从小金华从前的经历来看,他虽说爱财,但也不是不择手段的人,还是个性情中人,从他如何对待艾玲就可以看出,至少他不是个伪君子,就算是小人,也是个真小人。
当然,还有他那些愚蠢的“善举”。
“那你呢?你为什么要加入呢?据我说知,你好像和胡先生从前只是认识,但不是伙伴。”小金华转身给自己倒水,顺便用这句话将了莫钦一军。
莫钦只是笑,笑罢之后撑着身体将脑袋靠在床头说:“我对扎曼雪山有什么不感兴趣,我只是对胡先生和夜壶先生感兴趣,这么说吧,我欣赏他们的为人。”
莫钦的回答似乎挑不出什么毛病来,至少从一开始他就说明了自己的目的。
“好吧!我的回答也很简单,我从来不嫌自己的钱多。”小金华靠在电视柜前。
“否定,回答错误,钱多了也很麻烦,关键要看你的钱从什么地方来。”莫钦盯着天花板道,“我在国外有三个户头,里面有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我相信随便挑一个账户里面的钱都比你的总资产要多。我也算是个买卖人,但我跟你不一样,我可是嫌钱多,甚至想过不收钱帮人做事,可一想那样我就不是杀手了,是刺客。这样一来,政府的人就会将我看做是有目的的极度危险人物,我的生存环境也同时会变得更加恶劣。”
说完,莫钦微笑着看着靠在墙边的葬青衣道:“是吧?亲爱的小姐,不,我的搭档。”
葬青衣脸一红,虽说戴着面具,但还是将目光移动到了脚下修罗的身上。
“把‘亲爱的’三个字去掉,否则我把你舌头割下来!”夜叉王头也不回地冷冷道。
“遵命,夜壶先生!”莫钦赶紧装作很害怕的模样躺下来。
莫钦给夜叉王起的绰号并没有让他动怒,胡顺唐也略有些吃惊,随即夜叉王转身开门离去,胡顺唐知道夜叉王也许有什么话不方便说,起身追了出去,跟着夜叉王下楼,在街道上晃晃悠悠地散步,闻着周围店铺中羊肉汤的香味。
“你以前来过这里吧。”走了十来分钟后,沉默的夜叉王才开口说话。
“嗯。”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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