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灵官- 第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一个出手不是五万六万的,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听到十万八万这几个字,赵建国的心猛然一沉,看来自己这一万块钱对人家来说还真是毛毛雨,他本想亲手交给女儿,现在看来亲手拿出来只会丢人。既然如此还不如不拿出来,反正最后也能到女儿的手里,何况人家根本就不稀罕自己这一万块钱,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自己一个做父亲的一点心意。想到这里他不在坚持,朝年轻人腼腆的笑了笑,走到旁边随礼的桌子边小心翼翼掏出一万块钱交给一个记账的美丽女孩,随即在宾客单子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女儿一定会看到自己的名字,看到自己的这一番心意的,赵建国如是想。

看到赵建国随了一万块钱,年轻人知道他不是来混吃喝的将他放了进去,一进到里面赵建国就被里面的气势震住。

这一个一千多米的大厅,此时里面早就坐满了人,饭店里已经为婚礼装饰一新,红色地毯从路边一直铺进宾馆,铺上楼梯。点缀在宾馆各处的粉红玫瑰花球,让人一进宾馆就能闻到扑鼻的芳香。

赵建国找了一个偏僻角落坐下,看着桌子上的菜肴又吃了一惊,就见上面澳洲大龙虾、顶级金钩翅、黄海螺、鲍鱼、深海东星斑、印尼顶级官燕这些高档菜品都位列其中,除了菜,每桌都上一瓶市场价1000元的五粮液和两瓶科罗那红酒。这一桌的饭竟然超过了一万块钱。

有钱也不是这么个花法吧?赵建国有些发愣。

刚坐下没多大一会,婚礼工作人员开始给宾客们发喜糖,随喜糖一起送到的还有每人两包软中华香烟,这又让客人们感到一阵惊喜。主人似乎还觉得不够,一定要让客人在今天有第三度惊喜——每人又发了200元红包。

赵建国不是为这些来的,他只想看到女儿幸福的出嫁,在电视台请来的嘉宾主持人一阵响亮的开场白后,新郎新娘终于开始步入大厅。现在中国人结婚有一个习俗,那就是喜欢把婚礼现场摆在饭店举行,而且新娘子要穿婚纱,新郎要穿西装,但是鞭炮还不能少,一些老的习俗还在,当真是不伦不类,不土不洋。但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反正现在都是这一套程序,唯一不同的就是车辆的好坏和婚宴的档次而已。

“欢迎新郎新娘入场!”随着婚礼主持人一声喊,接着婚礼进行曲响起,新郎新娘随着后面花童撒的鲜花缓缓从红地毯上走过来,赵建国满心激动,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身穿白纱的女儿慢慢走过来。

泪水在他眼眶中打转,这一刻他心中被幸福填满,但是,但是伴随女儿身边的是他的继父刘天宇,要是换成自己该有多好,可是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奢望,不管怎样只要女儿幸福,自己这个当父亲的又有什么委屈不能承受?虽然这么想可他的心中还是有些酸溜溜的。

一对新人走到大厅中间,上方的大花球突然裂开,无数的鲜花彩纸从空中落下,撒在笑语嫣然的女儿身上,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女儿美极了,美丽的像是一个仙女……

第二十三章 老邻居

婚礼继续进行,现场气氛十分热烈,这一切让赵建国如梦似幻。走完了必要的程序婚宴开始,所有人都开始吃喝起来,只有他还在用双眼追寻女儿的身影。人很多使他不得不站起来才能看见穿着白色婚纱的女儿。

赵建国的个子并不高,可还是很显眼,虽然他穿着西装但仍掩饰不住自己的落魄。原本笑意盎然的前妻很快看见了他,皱了皱眉头走到她这桌旁边桌下,她先是跟桌子上的其他人寒暄了几句,然后把头凑到赵建国旁边小声问:“你来干什么?”

赵建国看了看这个曾经跟自己说过不离不弃的女人,现在的她根本不像是一个快五十的女人,或许是保养的好整个人看上去很是精神,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头发烫的很时髦,身上的衣服更是合体大方,手上的钻戒耀眼生辉,用一副看待阶级敌人般的眼神看着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赵建国见到她就有些心虚,这里面有一份没给她过过好日子的愧疚。他低了低头小声道:“女儿结婚了,我来看看,毕竟我是她亲生父亲,想给女儿送一份嫁妆,也是我一份心意。”

前妻冷冷看了他几眼撇撇嘴:“你那点钱还是留着给自己养老吧,你吃点喝点就赶紧走吧。”

“我想见女儿一面,毕竟这是她人生的大日子,也让她知道我这个做父亲来过,要不然她会伤心的,只要见上女儿一面我就走。绝不会呆在这里。”

赵建国的语气已经近乎哀求,前妻听了却半点反应也没有,淡淡道:“看不看还不是一样,有什么好看的?还有,女儿已经改姓了。她现在姓刘了。”

前妻的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他只感觉眼前一黑,急忙扶住前面的桌子才让自己没有昏厥过去,过了好久才缓过来,沙哑着问:“为什么?为什么要改姓?”

“因为女儿要嫁的是北方药业的销售总监,是丁建明的小舅子。你以为嫁给这样的人不需要看家庭的吗?难道对方会娶一个贫寒人家的姑娘吗?这次联姻老刘会和北方制药共建一个药厂,对方不知道女儿是你的,只知道是老刘的亲生女儿。你醒醒吧,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还是要门当户对的。”

“现实,现实,现实就可以连亲生父亲都不要了吗?我是很穷可是这么多年,我对女儿什么样你也知道,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赵建国怕失态,低下头哽咽着小声嘀咕。

“你不想让女儿幸福吗?难道让女儿嫁给一个你这样的穷光蛋你就高兴了?改个姓怕什么的?你注意点分寸不要搅乱了婚礼。”前妻冰冷的叮嘱让赵建国突然清醒过来。是啊,只要女儿幸福自己这个没用的父亲有什么是不可以承受的?

想到这里,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可怜巴巴的看着前妻:“你不用赶我,等女儿来敬酒的时候我见上她一面就会走,以后也不会在打扰你们的生活,求求你,就让我再见女儿一眼吧。”

前妻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叹了口气:“看一眼就走,别乱说话知道吗?”

赵建国点点头:“你放心,见一眼我就走,我就走……。”他前妻似乎也不忍心再看见他这副模样,摇摇头站起来转身走开。

婚宴继续进行,桌子上的菜肴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赵建国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但此时他那有心思去吃喝酒吃菜,那桌子上的龙虾和鲍鱼像是一张张嘲笑自己的脸,嘲笑自己的寒酸无能。如今女儿连姓都改了,自己唯一的愿望就是看上女儿一眼,说上几句话就赶紧脱离这个地方,脱离这个不是他这种人来的地方。

此时赵建国的心中又是酸楚又是难过,同时还有一丝期盼,不同的复杂心情让他忐忑不安,焦急的等待中新郎新娘终于开始敬酒,虽然离他这里还很远,但是他已经有些坐立不安了,他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脑海里不停思考见到女儿该说什么话,又检查自己这身衣服有没有什么不得体的地方。

终于女儿越来越近了,趁这工夫他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女婿,他二十七八的年纪,看上去高高的,人很精神,举止之间显露出良好的教养,这实在是一个优秀的年轻人,但赵建国不管怎么看都觉得他有点配不上自己的女儿。其实他这种心理每一个做父亲的都有,任何一个父亲都会觉得自己的女儿是最美丽的,也是最棒的,自然看任何人都配不上自己的女儿。女儿是父亲的贴身小棉袄啊。

忐忑不安中,女儿和女婿终于到了他这桌,原本笑的像朵花一样的女儿见到他站起来,脸色突然一变,变的不自然起来,双眼流露出一丝惶恐,身子僵硬在原地,端着酒杯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赵建国显得很激动,举着酒杯的手在微微颤抖,看着女儿女婿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他多希望女儿能走过来跟自己说上两句话,他多希望能将自己的祝福送到。但是女儿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眼中竟然有一丝恼怒。

两个人不自然的表情引起了女婿的关注,他轻声问身边的新娘子:“亲爱的,你怎么了?”

“没事,没事,我有点喝多了,我们继续敬酒。”女儿说完镇定了一下,恢复了先前优雅的神态,眼睛却看也不看自己父亲一眼,赵建国见他俩人走过来早就站了起来,他本来就寒酸这一站起来更是显得突兀,更何况他还满心激动,手臂在轻轻颤抖,一桌子的人都看出了他的不同。

女婿见他站在那里,走过来微笑着对桌子上人道:“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参加婚礼,我和新娘子祝大家一杯。”新郎一敬酒大家都站了起来,说着一些祝福的话,趁着这个功夫女儿走到赵建国身边轻声问:“你来干什么?”语气之中说不出的厌烦和小心。

赵建国心中一冷,看着女儿装出来的微笑,感觉心中堵的难受,可他还是忍住勉强笑着道:“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我怎么能不来,我,我看到你结婚成家,很高兴,也很开心…。”说着话眼眶红了起来,眼泪也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你,你不是来搅和的吧?你这样让我怎么办?”听到女儿连问了自己两个问题,赵建国心中一痛急忙小声解释:“我就是来看看你,看看你我就走。”

“没什么好看的,赶紧走!”女儿毫不客气的赶他走,这让赵建国满心欢喜的心根本承受不了,他只觉得眼前一黑,勉强站住苦涩的问自己心爱的女儿:“难道,我就这么给你丢人吗?难道爸爸从小对你的好就都忘了吗?”

女儿挑挑眉还要说什么,新郎已经敬完酒,转身一看新娘子站在一个老人身边说着悄悄话,笑着走到她身边问:“亲爱的,这位是?”

听到新郎问起,女儿有些慌张,急忙道:“没什么,这是以前是一个老邻居,知道我结婚了,来看看我。”

新郎笑笑对赵建国道:“大叔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啊,感谢你今天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来,我敬你老一杯酒。”说着端起了酒杯。

赵建国只觉得天昏地暗,心像裂开了一般,勉强撑住没让自己摔倒,举起酒杯勉强笑了笑:“谢谢,谢谢你敬我酒,我祝福你们两个幸福。”说完跟新郎碰了一杯,仰头把杯中的白酒喝了下去。烈酒倒进喉咙刺激得他全身颤抖,只是这酒怎么就这么苦涩?

新郎也喝完杯中酒,看着眼前激动得浑身颤抖是老人,眼中露出疑问,女儿却急忙挎住新郎的胳膊:“亲爱的,那边还有两桌,先去那边吧。”新郎点点头,对桌上的人道了个歉,跟新娘子向旁边两张桌子走了过去。

赵建国看着女儿的背影呆立在原地,可女儿走的甚是慌忙连头都没有回一下。他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这是女儿的婚礼他不想流泪,但眼泪却不争气的越流越多,就在他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前妻走过来用手捅了他一下:“见也见到了,酒也喝了,还不快走?”

赵建国猛然惊醒过来:“我走,我走,我这就走。”说完跌跌撞撞的向门外走,酒席旁边一个人见他想外面走,朝他喊:“哎哎…。喜糖和喜烟你还没带走呢。”

赵建国根本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大步走出饭店,脑海里只有女儿的那句话,这是以前的一个老邻居,这是一个以前的老邻居………

此刻他的心碎了,碎得都不知道疼痛了,摇晃着走出饭店,推开门出来,一股冷冽的寒风迎面而来,他那口堵在心头的酒立刻涌上脑门,他满脸通红,心中憋闷的像是要炸裂开一般,他深吸了一口气想缓解一下这痛苦的感觉,但寒风却灌进他的胸口,他猛然咳嗽两声,心头一热吐出一口鲜血。

他擦擦嘴角,对血迹视而不见,这一刻他不知道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愣愣的向前走,嘴里不停的嘟囔:“我只是以前的老邻居,呵呵…我只是以前的老邻居……”语调中听不出是哭还是笑。

宽阔的马路上行人依旧,没人多看一眼这个失魂落魄的老人,寒风吹起,路边的商店播放着周杰伦的新歌:“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

第二十四章 我是坏人吗?

回家的路还很远,确切的说那不是他的家,只是租来的一个房子。可自己又能到那里去?如今工作没了,女儿甚至都不认自己,彻底成了孤家寡人。其实这也不怪女儿不认自己,这个社会太现实了,自己这个穷光蛋老爸的确让女儿抬不起头来,谁让自己没本事呢。

他不想做公车回去,茫然的走在大街上任冷风迎面而来,可不管这风有多冷都吹不散他心中那份燥热。马路上汽车轰鸣,来来往往的人每一个都是那么光鲜亮丽,街道两旁的店铺热闹而又喧嚣,但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他只感觉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冷漠,冷漠的让人心寒。这一刻他头上的白发仿佛又多了些。

他凄惶的模样终于引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