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阴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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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阴阳命- 第25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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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眯着眼再次打量他,心想他说这句话,无心的人肯定就会以为他是为了我们高价标版的那些酬劳而来的,但是如果是别有心思的人,就像我,我就会觉得,他说这句话,总有着别的意思。

    就在我看着阿瓦汉猜他到底想干什么的时候,坐在我身边的夜莺忽然摇着我的手臂,“三弟,你看那些干尸的喉咙处,那是什么?”夜莺说完后就走下去,想仔细看个究竟,我也跟着走了下去。

    “你看,就是这里。这是什么?”夜莺把离我们最近的一具干尸翻过来,指着他的喉咙处一道小小的破裂问道。

    夜莺是特种兵出身,视力是首先要训练的,所以他看远处的东西一向很准,而且在细小的他都能看见,即使他们喉咙处的这道伤口很小。

    我仔细的看了看,又看了看其他的干尸,果然,几乎所有被我们挖到的干尸,他们的喉咙口都有一道大概三四厘米长的椭圆形的伤口,这个伤口可能就是这些人的致命伤,也是因为这样,在他们死后,身体的修复细胞也消失了,所以这道伤口就一直留在了这里,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破洞口。

    “难道是被刀剑割开的?”在我身后的李颖说道,“难道是自杀或者他杀?这就说明,这些人是在某一个事情发生的时候,不得已死在一起的。有可能这里以前是一个古战场,也有可能是一个殉葬坑。”

    李颖的话有些道理,但是却经不起推敲。如果是古战场的话,那么死的就一定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但是着里面,不乏有许多四五岁大的小孩。而殉葬坑……这个倒是很有可能,但是李程说了,这里面如果真的有古墓,那也是在魔鬼城的深处,一般来讲殉葬坑不会距离主墓坑太远,加上殉葬是一般人享用不起的,如果这里面深处的古墓是一个大规模的陵墓,那就说明这里曾经有一个至少是皇家级别的人在这里,那么殉葬,也就不会像这样的草草掩埋,而应该是建造一个大坑,把这些人逐一摆放好,这才是殉葬应该有的规格。而这些人根本不像是被埋葬,更像是被随地丢弃在这里,日积月累的陷阱沙子里去的。因为他们埋得实在太浅,我想也是因为这样,加上昨晚下的雨,他们才会显露在外面,被猪胖当成眼镜“捡起来”,所以,这样看来这些人和深处的墓穴没有直接的关系。

    “那么……会不会是天灾?比如说干旱或者瘟疫什么的,然后不得已所有人自杀?”夜莺又问道,却还是被我否决掉了。

    “不会。你看他们的表情,惊恐且诡异,这不像是做好心理准备来自杀应该有的表情。我想,他们应该是被杀,而且死的时候很害怕,在他们最后的一瞬间,这个表情才会永远的被定格。”我翻了翻他们的脸说道。

    “那这么说,就是被弄死的咯。”猪胖耸耸肩说道。  



第一百二十章 楼兰

    “而且还不是被人弄死的。”我撇撇嘴说道,“你们看这样子,这样的伤口其实看着像被刀剑划破,但仔细一看,却并不是这样。”我指了指这具干尸伤口上的痕迹,“你们看,如果是刀剑割破,那么上面的伤口边缘肯定是整齐而且平坦。可是你们看这上面,有着细小的咬痕,密集且不整齐,而且不是一下子就留下这个伤口,而是几下的割开或者撕咬……所以可以看出,这肯定不是刀,而是……牙齿咬断的!”

    “牙齿!”

    “这怎么可能呢?”

    他们几个异口同声的惊呼道,一脸的不可置信。其实也难怪,我也难以想象这到底会是什么东西才能把这几百个人给咬成这样。而且既然他们的尸体都还健全,那就说明这个杀死他们的东西并不是冲着想要吃了他们而这样做。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吸了他们的血!从这些尸体干瘪的身体就可以看出一二。那么又是什么东西,会这么做?这是罗布泊魔鬼城,是个连骆驼都没有的鬼地方,会有什么东西能把他们咬成这样?

    “会不会,是这里的魔鬼干的?”阿瓦汉瞪大着眼睛说道,“这里的魔鬼吃人都是这样的……”

    “不,我看这不是魔鬼。”一直没说话的李程忽然说道,蹲下身仔细的看着这些干尸的伤口,“马丹说得对,这不是人干得,而且……不是黄鼠狼,就是狐狸!”

    “老爷子,你怎么这么肯定啊?”猪胖学着李程的样子看了看,却什么也没看出来,“我怎么就看不出来这是什么东西咬的?而且你看这些咬痕这么细小,要不是马元帅提醒,我都看不到这些咬痕,你怎么就更加牛了,这样一看就能看出还是黄鼠狼和狐狸了?”

    李程听到这话,呵呵一笑,“你们以为,我从一开始就是盗墓贼出身?年纪轻轻谁愿意每天又脏又累的跟这些尸体怪物打交道!”李程站起身,掏了根烟点起来,又继续说道,“我以前刚开始的时候,是学着打猎的。”

    “打猎?不是吧……”夜莺看了看李程说道,“那为什么后来又转行了?”

    “刚开始的时候,学着打了两年的猎,每天在山里转悠着,干的最多的,就是辨认各种动物的脚印牙印和粪便,看得多了,也就能够轻易辨认出来这是什么东西留下的。”李程摸了摸拿具干尸的伤口,说道,“后来改革了,新东西越来越多了,谁还要这些从山里带出来的东西?我也就想着趁着年轻,找个能养家糊口的活干,恰巧我们那一带当时别的没有,就山里的油斗多,那时候有军队,其实也就是官倒,我就想着反正不能便宜了别人,自己也试着下了几个墓,也就渐渐改了行!”

    “爸爸,这么说的话,这真的就是你说的那些狐狸留下的了?”李颖看了看四周,又说道,“可是这里要找到一个活着的都难,怎么会有狐狸呢?”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前没有,我可以很肯定,我的判断没有错。”李程看着我说道。

    就在我们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猪胖忽然大喊一声,整个人一屁股坐在了一具干尸身上。指着远处一个地方,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还真他妈的……有!真有!”我们顺着猪胖的目光看过去,所有人的呼吸都突然的一滞,倒吸一口凉气。因为就在我们的正前方二十米开外,居然真的站着两三只狐狸!

    这几只狐狸和平常的狐狸很不一样,足足比平常的要大上好几倍,而且狐狸的脸向来都是以眼弯鼻长脸尖而闻名,可是和眼前的这几只比起来,那就不够看了。这几只狐狸,就像是把平常狐狸身上的特质全都放大了一般,看起来十分骇人。眼睛紧紧的盯着我们,整张脸写满了威胁和奸诈,长长的尾巴翘在半空,似乎正在对我们示威。尤其是那双发着精光的眼睛,我仿佛都能够看到,它们的眼睛里写满了贪婪和血腥,似乎下一秒就会冲过来把我们撕咬在地,然后咬破我们的喉咙。

    “我的吗呀!看这架势它们是几百年没喝过人血了……我怎么觉得它们全看上我了呢。”猪胖咽了咽口水,往后退了几步。

    “李颖,你和阿瓦汉退后。猪胖,你保护他们两,别辜负了黑鹰的掌心雷!”我说着拔出了腿上别着的大白狗腿,反射着凛冽的寒光。我看向了李程,“叔叔,看来你又要重操旧业了!”我知道李程的身体还算不错,所以我并没有让他退后,对于这种怪物,说不定他比我们还要能打,至于猪胖,他的身体太笨拙,跟狐狸打,肯定占不了便宜。

    “好咧!没想到有一天我还要回归老本行了!”李程并没有用我给他准备好的匕首,而是从自己的包里拔出一把老式的射击步枪,拉上了枪栓,对我说道,“别看我这把枪老,这可是把英雄枪,今天可算是要派上用场了!”

    那些狐狸似乎是看我们已经摆出了阵势,也一只只的把尾巴翘得更高,前脚匍匐着,一幅随时要进攻的样子。而且我们发现,这里的狐狸远远不止这两三只,越来越多的狐狸从他们后面慢悠悠的走了出来,一幅不信弄不死我们的样子。

    “三弟,我实在是没想到,在这个荒无人烟的沙漠里,竟然会有这么些东西,看来不是一般的狐狸,我们可要格外小心。”夜莺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前面越来越多的狐狸,不仅没有露出一点害怕的神色,反而露出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我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这么大阵仗了,对于他这种心里永远没有打不败的敌人的人,这简直是太大的刺激。

    其实沙漠里面有狐狸这本来就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更何况还是罗布泊的沙漠!要知道罗布泊是在新疆与蒙古之间,而狐狸是山里有的东西,怎么会来到这里?又怎么会在沙漠里生存这么久?这么些年,这里都没有传出过有关狐狸的传言,那就说明它们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沙漠,那么它们又是靠什么生存的?难不成是吃沙子?还有,它们为什么能够杀死这么多人?

    “我好像……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阿瓦汉忽然缓缓的说道,“这些狐狸,肯定是从以前就生活在这里的。”

    “你怎么能这么肯定?”我看着他问道,“难道你们当地这里,有过什么传言?”

    “不,不是传言。这个说法在民间少有人知道,我是看了记载才知道的。”阿瓦汉似乎在回想这什么,又说道,“你们知道楼兰古国吗?”

    “楼兰古国?”猪胖想了想,又问我道,“马元帅,这个楼兰古,是个什么国?”

    “没文化就别说话。”我瞪了他一眼说道,“名字叫楼兰,古国就是指在古时候已经消失的古老国家,在唐朝初期就已经消失了,向来这种国家都是很神秘的存在!”我给猪胖解释道。又看了看阿瓦汉,“我知道消失的楼兰遗址在罗布泊以西的蒙古自治区,但是这里……难道还有一个遗址?”

    “不,我的意思不是这里有遗址。据说罗布泊深处,以前有过一个楼兰时期的建筑,而这个楼兰建筑,专门用来饲养狐狸。”  



第一百二十一章 狐狸出没

    “不,我的意思不是这里有遗址。据说罗布泊深处,以前有过一个楼兰时期的建筑,而这个楼兰建筑,专门用来饲养狐狸。”阿瓦汉想了想继续说道,“这个传言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在民间传开,所以鲜有人知。而且也因为魔鬼城的原因,这里一直没有正规的考古队探险队进来过,所以就一直拖着。可是饲养狐狸,却是整整切切存在的,可能在当时的楼兰,狐狸等于一种守护神一样的存在,所以据说每年都会用某种方式来祭祀这些狐狸。这和你们说的狐仙是差不多的。”

    我看着阿瓦汉,却没有打断他,心想这听起来虽然是天方夜谭,可是仔细想想,倒也不是不可能。毕竟现在为止唯一发现过得楼兰遗址就是在距离这里不到几公里的地方,所以如果说在魔鬼城还有一个楼兰的建筑,也并非不可能。但是阿瓦汉这些话,却也有破绽,他说了,当地人不知道这些传言,所以鲜有人知,可他却没有说自己是怎么知道的,而是用一个据说来带过,这就足以说明,他的身份不简单。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干尸,都是当初楼兰人用来祭祀这些狐狸的?”夜莺没有我想的这么深,他却是留意到了一个细节。

    “对!”阿瓦汉肯定的说道。“所以我怀疑,这些狐狸都是当时留下来的。”

    “不对啊……这狐狸怎么能活这么久呢?这都千年老妖了!”猪胖抢话道。“而且你怎么就知道,你说的这些都一定是真的啊?他就不能是以讹传讹!”

    我心想这个猪胖还真有进步,都会说以讹传讹了。但是这智商怎么就不长进呢?

    “猪胖,你知道有一种功能叫做繁殖功能吗?”夜莺不以为意的说道。“我看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狐狸,应该都不是刚开始的那些狐狸,但是肯定是长年留在这里。”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夜莺的说法,然后又看向了李程,问道,“叔叔,可是你看这狐狸,他们真的能够适应沙漠的环境吗?而且这么多年在沙漠里没得吃也没得喝,它们又是怎么活下来的?”

    “按理来说,狐狸一般的寿命也就是十几年,所以这些肯定不是原来的那些狐狸,虽然他们没有办法适应新的环境,但他们却可适应一直都是这样的环境。”李程说道,“也就是说,他们由于生来就是住在沙漠上的,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适应不适应的。至于他们吃什么……我也不知道,狐狸是食肉动物,一般来说不会吃素。当然,在这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一时还真的是没有办法下定论。”

    我心想,这些狐狸能活在这里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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