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解决守夜的老头和保安。经过丢尸这么一闹,保卫处派了一个保安来陪老头值夜,虽然老头多次要求增派人手,但尸体丢得这么诡异,回来得更诡异,根本没有人愿意来,都怕那尸体真的爬起来把他们给吃了。
这两个人还好解决,龙初夏配了两副迷药给她防身,只需要将药溶在水中,用水枪喷出,只要沾了人的身,那人必定要睡个两三个小时才能醒转。只是那门有些不好办,不仅有锁,还能从里面上插销,她又没有朱翊凯那样的念力将锁打开,看来只有另想法子了。
好在停尸房里没有厕所,如果想如厕,只能到走廊尽头的厕所里去,这是她唯一的机会。
天色渐暗,她做好了准备,一直等待,这个时间一定要拿捏妥当,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太早对方会很警惕,太晚两人都睡了,起夜的概率太小,她必须抓住机会。
等得太久,白小舟竟然坐在楼梯下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开门声将她惊醒,她从楼梯栏杆的缝隙往上看,一个穿着保安衣服的人行动迟缓地朝走廊尽头走去了,只是没进厕所,反而出了解剖楼,不知哪里去了。
白小舟喜不自胜,便来到停尸房外,房门虚掩,里面没有开灯,黑漆漆的。她有些疑惑,看了看表,才11点,这么早老头就睡了?
她从门缝里往里看,借着外面的路灯,依稀可以看见老头躺在床上。停尸房很大,全是壁柜,尸体就存放在壁柜里,外面还有几张钢丝床,如果尸体多得放不下,就往钢丝床上放。角落里还有一张床、一张桌子,是守夜老头的,他从来不嫌晦气,只说自己年纪一大把了,早晚都要走,到时候就和这些尸体一样,哪里还有什么避讳。
白小舟开门进去,先朝老头开了一枪,然后打开角落里那只冰柜,顿时一愣。
她明明记得很清楚,尸体找回来的时候就是放在这一格,怎么,怎么不见了?难道后来又放到别的柜子去了?她又打开周围几格,终于找到了女尸。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尸体这么重,这女孩看起来纤瘦,却压得她腰都直不起来,步履蹒跚,跌跌撞撞往外走,她没发现,床上的老头动了一下,坐了起来。
出了停尸房,白小舟四下看了看,那保安还是没回来,她以为上天相助,只往楼下走,却觉得背着的那具尸体有些异样,手上摸起来毛茸茸的,侧过脸一看,吓得差点儿晕倒。
那女尸的脸上长出密密麻麻的白毛,越长越多,顷刻之间就跟金毛狗似的,白小舟脑子里闪过两个字:尸变!
尸变往往都没有什么好结果,白小舟一咬牙,拖着她朝解剖室里跑,只要将她塞进玻璃罩里,便万事大吉。
眼看着快到了,女尸忽然睁开眼睛,张嘴咬在她的右手上,她痛得惊呼,一脚踢在女尸胸口,这一脚用了十分力,愣是将一具超重女尸踢出去几步远。她脱下手套,手上被咬掉了一大块肉,血淋淋的。
女尸不再是早上那温和谦恭的模样,此时她浑身白毛,就像一个人形的北极熊,脸上只剩下一双死白死白的眼睛。白小舟去摸别在腰上的水枪,可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她一脸苦相,心想刚才还夸过老天爷,怎么又开始整我?
女尸动作迅疾,朝她扑过来,白小舟抓起身边的东西就往它身上丢,女尸脸上挨了一本书,倒在地上翻滚哀嚎。她瞪大眼睛想,不会吧,这怪物这么容易对付,一本书就给撂倒了?
女尸仰头嘶嚎,嘴里黑糊糊的,嘴唇开始腐烂,露出两排尖牙。
中毒?白小舟低头看自己的右手,伤口周围泛起黑色的血丝,不会吧,连尸体也会中毒?
女尸想要过来抓她,走了几步单膝跪地,整张脸都腐烂不堪,露出下面森森白骨。
这是白小舟这一生看过的最可怕的景象,一具全身长满白毛的女尸,脸却烂得只剩下白骨,若是胆子小的,恐怕已经被吓破胆了。
女尸终于撑不住,倒在地上,浑身都开始腐烂,腐肉混着白毛,看起来更加恶心和恐怖。
一时间,白小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只是,她好像又闯祸了。
低沉的脚步声近在咫尺,她蓦然醒转,回头看见守夜老头已在身后,脸上少了一大块肉,血淋淋的,双眼死白,伤口上长出一排密密麻麻的黑毛,只几毫米长,却长得极为蓬勃。
她想逃,但已经晚了,老头张嘴朝她脖子咬去,然后,她听到了一声枪响。
不是水枪,而是真正的手枪,一枪爆头。
老头倒了下去,白小舟看到他身后的朱翊凯。
“小舟,你没事吧!”朱翊凯急得满头大汗,受了惊吓的白小舟此时就像见到了亲人,扑过去死死抱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朱翊凯搂着她的肩,温柔地说:“别怕,有我在。”
眼泪不争气地流出来,她将脸埋在他的胸口:“我又闯祸了。”
“我已经习惯了。”
白小舟抬头看他:“你不是在北京吗?”
“我接到你电话,怕你出事,就赶回来了,刚下飞机。”
从北京到C市相隔十万八千里,他竟然真的在几个小时内赶了回来。白小舟觉得胸口里有什么东西满满的。
朱翊凯道:“我们把尸体抬到解剖台上去,你再慢慢给我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尸体还在流着腐水,朱翊凯看得直皱眉,但又不好叫外人帮忙,找了两块白布将尸体小心裹了,抬上解剖台,罩了玻璃罩,然后将自己的外套脱了,往垃圾堆一丢。
那可是阿玛尼的短风衣,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他居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扔掉了。白小舟心想,果然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不过洁癖过了头,也很累吧。
老头身上开始密密麻麻地长黑毛,只是速度很慢,朱翊凯皱着眉头:“‘凤翔以西,其俗:人死不即葬,多暴露之,俟其血肉化尽,然后葬埋,否则有发凶之说。尸未消化而葬者,一得地气,三月之后,遍体生毛,白者号白凶,黑者号黑凶,便入人家为孽’,这是 《子不语》 中的记载,看来这两具尸体就是白凶和黑凶了。”
“可是书上说要入土吸收地气才会尸变,他们才刚死不久啊。”手上刺痛,她龇牙咧嘴,朱翊凯说:“你受伤了?过来给我看看。”看到她的伤口,他的眉头拧得更紧,“是白凶咬的?”
白小舟点头。
朱翊凯立刻开了柜子,拿出一个医药箱,里面除了急救物品之外,还有些奇怪的药物,他取出一包糯米,倒在伤口上,然后又倒了一些奇怪的黄色液体,用白纱布层层包裹。白小舟知道糯米能够拔除尸毒,那黄色液体又是什么?
“这是老师配的药,也有拔毒的功效。”朱翊凯说,白小舟侧过脸去看了看白凶:“你不问我,白凶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朱翊凯的动作顿了顿,抬起头来看着她:“你想说,自然会告诉我。”
自从郭青槐的事情之后,无论多热的天她都戴着手套,研究所的人明明看在眼里,却像是有默契一般什么都不问。
或许是因为,这里的人都有着不愿为外人道的秘密吧。
“对了,你哪来的枪?”
朱翊凯笑道:“我爸的,估计他现在正在大发雷霆。”
他的父亲为什么会有枪?难道他父亲是警察?看起来不像啊。
等等!白小舟忽然想到了什么,一把抓住朱翊凯的手:“糟了!那个保安!”
两人花了一个晚上寻找那个保安,但他就像从人间蒸发了,遍寻不着,但第二天也没听说哪里有人行凶。又去问了保卫处,他们说是派了一个人去守夜,可是他一直没有回来,打电话关机。
此人有没有被咬还是另说,只是他失踪得太离奇了,朱翊凯和白小舟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他很可能是被人带走了。
这个女人无缘无故被人杀了,又无缘无故变成白凶伤人,其中必有缘故。
“看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那个刺死她的人。”朱翊凯说,“本来是个小案子,现在这么一闹,一死两失踪,小案也变成大案了。我会去警局知会一声,说这个案子我们051研究所接了。”
白小舟犹豫着不敢说话,她总觉得今天的局面就是她造成的。
“我会去调查那女孩的家人朋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朱翊凯继续道,白小舟插嘴:“那我做什么?”
“你就在家里查阅典籍,看有没有类似的记载。对了,特别是你外公的笔记,一定要仔细看。”
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在研究所的代名词就是“没用”。
“注意安全,如果有什么事,第一时间通知我。”朱翊凯轻轻握了握她的肩,笑容干净温暖。白小舟不敢看他,他的笑容有一种勾魂摄魄的杀伤力,她害怕会陷进去,害怕自己一发不可收拾。
回到研究所,她关了门,脸上绯红,她用冰冷的手捂着脸庞,心里想着:小舟,要淡定,淡定。她双手合十,默念 《心经》 一遍, 《金刚经》 一遍, 《僧伽吒经》 念一遍,总算把心给静下来了。她再次打心底里感谢外公,小时候逼着她学了那么多佛经,总算有用武之地了。
摈除一切杂念,她从包里掏出外公的笔记,自从凤铃镇回来之后她就一直将它随身带着,怕弄坏,还小心地包了封皮,只是她当时没发觉,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外公的笔记简直可以当成志怪小说看,看了好几十页,也没找到白凶的故事,倒是看到一段剧情诡异的经历,有关炼丹术。
第一部 第二十八章 活死人
那是1925年,卫天磊听闻某个大户人家请了个炼丹术士进府里炼丹,那家的小儿子吃了丹药,多年的病痛一下子就好了,全家上下都将术士当成了神仙一般供奉。卫天磊一心想见见这个神仙,便上门拜访。没想到那家老爷当日就出意外死了,也没有留下什么遗嘱,家中三个儿子,不知道这偌大的家业交给谁打理。夫人打算请个神婆,将老爷的灵魂召回来问问,炼丹术士大手一挥,说何必那么麻烦,老爷吃了我的药就能活过来。夫人兴高采烈地将已经入殓的老爷从棺材里抬出来,那日下午术士果然拿了颗药丸来,那药丸散发着一种奇怪的腥膻气,也不知是用什么东西炼制而成。将药丸给老爷喂下去,不过片刻,老爷竟然真的活了过来,且言谈举止与生前无异。卫天磊惊疑不已,他也算博闻强记,竟然不知道这世上真有让人起死回生的药物。不过天道昭彰,死人复活是违背天道的事情,必然会招来祸患。正好远在安徽的一个朋友有要事请他去一趟,他不能久留,便见了那家的大少爷,提醒他一定要注意父亲的一举一动,并给了他一张降伏僵尸的黄纸,让他见机行事。大少爷唯唯应了,卫天磊却从他的印堂看到一股死气,恐命不久矣。之后卫天磊就再没有去过那座小城,也没有听说过那户人家的事。不过,他能猜到,凶多吉少。
死人复活,还能说话行动,那岂不是和那女孩一样吗?难不成那女孩也是吃了这种丹药?
她连忙打电话给朱翊凯,手机那头传来轻柔的音乐声和女孩的笑声,她皱了皱眉:“你在哪儿?”
“咖啡馆,请一位朋友喝咖啡。”
很显然,是个女性朋友,白小舟觉得牙齿有点儿酸,不想打扰他,当个二百五十瓦的电灯泡,便“哦”了一声,说查出了些事情,等他回来再告诉他。
朱翊凯放下电话,向坐在对面的女孩笑:“我们继续吧,刚才说到哪儿了?”
女孩媚眼如丝:“加兰被人刺死的事。”
“对,听说你知道些内幕?”
“要我告诉你没问题,不过你要怎么谢我?”
朱翊凯笑得爽朗:“我怎么会空着手来?”说罢拿出一只盒子,推到她面前。她打开,看到一枚精美的吊坠,女孩惊喜得差点儿手舞足蹈:“施华洛世奇的海豚戏水圈水晶吊坠?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
“我无所不知。”朱翊凯的笑容比水晶还要迷人,女孩喜滋滋地将吊坠挂上,问了好几遍好不好看,朱翊凯保持着微笑,心里却很不耐烦。最后终于拐到正题上,女孩用勺子搅着杯子里的咖啡:“我和加兰算不上好朋友,不过住一个寝室,想瞒也瞒不住什么。她有个男朋友,是历史系的,听说最近参加了个什么大型的考古发掘,前途无量。说起来她被人刺死这件事着实蹊跷,毫无前兆,她的性格那么好,也不太会跟人结仇。她跟她男朋友分手了,是她男朋友提出来的,听说是有了新欢,她很伤心,哭了很久,不过从来没听说过她去纠缠她男朋友,我虽然没见过那个男生,但听她平时说起来,那男生也不像是个为了这么点儿小事就杀人的人。”
“会不会是那个第三者?”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仔细想来,就算要杀,也该是加兰去杀那个女人吧?反正啊,我觉得加兰死得有点儿冤。”
“加兰被刺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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