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神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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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神的女儿-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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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杂物间里把它找了出来。
在家里足不出户学了三天,到寻呼公司去面试,只能打六十多个字。
“速度是不够的,我们要求的是每分钟最少达到九十个字。”主考官皱着眉头给我一张报纸,“这段,你读一读。”
幸好普通话还说得挺溜,没有四川人爱犯的毛病,主考官有些惊讶,微笑道,“普通话说得挺好,这样吧,先试用一个月,这段时间你的打字速度能提上来,就正式录用你。”
公司在另一个区,与家里那个区隔了三小时车程,我收拾了东西,住到陈陈那里。
她父母只给她留下了一套房子,刚好在我公司这个区内。
中秋的时候,陈陈约我到森林公园赏月。
很多朋友在,也有明杰。
在一大堆喧闹的朋友当中,他总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太静了些。
像一个独坐于黑暗中的孤独者,清高而狂傲。
这有些像我,也许我也是不合时宜的,在陈陈与她的朋友们中间。
毕竟长了陈陈四岁,经历了一些她没有经历过的事情。
偶尔不经意地望进明杰的眼,总发现他带着难解的、深思的表情看我,眼神却热情迸放,夹带着一点温柔。
我觉得他在研究我,不动声色的,他有着一颗沧桑的心和一双穿透心灵的眼睛。
我的眼光一眨不眨地停在他眼中,迎视他深邃的、黝黑的,又深不可测的眼眸,有些挑衅的意味。
他浅笑,却不退缩,像是宽容一个不服气的孩子。
于是,有种紧张的,温柔的,热烈的气氛突然在四周酝酿,我深吸了一口气,硬生生地把视线从他脸上移开,不自在地清了清喉,发现喉咙骤地沙哑了。
他递给我一瓶矿泉水,笑得一脸无辜状。
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的笑意更深了。
离开时明杰发现自己的手机掉了。
在草坪上找了一圈儿都没找到,天太黑。
陈陈掏出自己的手机,拨了一串号码,“真笨,打一遍不就知道在哪里了,老杰,号码是13609462577对吧?”
一直对数字都不敏感,特别是到了寻呼公司之后,号码从嘴边过,从来不从脑子里过,一转眼便忘的。
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记住了这个号码,几乎没有费力。
陈陈的办法果然好使,只拨了一次,立即听到附近草丛传来电话铃声。她跑过去,把那个仍在不停闪光的电话拾起来,得意地举到明杰面前,“老杰,怎么样,我聪明吧!”
他宠溺地刮了刮陈陈的鼻子,“聪明。”
陈陈笑靥如花。
我竟有些失神,陈陈,真是越来越美了。
中秋过后,又着实热了好些日子。
中午下班,陈陈已经等在公司门口了。
“去游泳!”她笑,不容拒绝地,“我帮你把泳衣带出来了。”
我惊问,“带了泳圈没有?”
“游泳池有浅水区呀,给小孩子游的,哪里还用那个。”陈陈笑我的失措。
这才想起,这边区只有游泳池,不像家里那边有个十里湖。
不想明杰竟然等在水上乐园的门口。
竟不敢看他沉静又有些霸道的眼神,没用的东西,我暗骂自己,对自己没由来的心慌极懊恼。
下了游泳池,我一直坐在浅水区。
“姐,这么多年你还没学会游泳啊?”陈陈游到我身边,明杰紧跟其后。
“嗯,你知道我们那区都是去十里湖游泳的,小时候差点被淹死,哪里还敢取下圈子。”我悻悻地道。
“在深圳也没去学么?”陈陈讶道,“别告诉我你没有去过海边。”
“去过,海滨浴场,但泳衣太贵,所以没买,也没学。”我淡淡一笑。
“老姐!”陈陈做了个快晕倒的表情,“拜托你好不好,你才多大啊?就这么吝啬?”
“我要存钱养老的。”我直起腰,往水更浅的地方挪了挪,我承认我是没有安全感。
陈陈几曾经历过一文钱逼死英雄汉的窘境?
“这么年轻的女子,竟在为自己老后的生活担忧了。”明杰笑,眼神却有些复杂。
我也笑,并不求别人理解我的。
实在不该心软地答应陈陈玩这个水上滑梯。
池水在我眼前一荡,幼时溺水的情形鲜活得仿佛就在眼前。
我惊悸地一喘,立即吸了一大口水,呛得肺部辣辣的。
“骆琳。”有双手伸向我,我紧紧地抓住。
“别怕,没事了。”
我不敢松开手,闭着眼睛死死吊住这根救命的稻草。
“这里的水只要腰部,松一松好吗?我快不能呼吸了。”
猛地睁开眼,明杰黝黑的眼含着笑,低下头,发现自己像只八爪章鱼般挂在他身上。
脸一红,急忙松开手,退后一步,脚不知道踩到了什么,身子向后一倒。
下一个瞬间,我已经被明杰拥在怀里了。
“老天,你总是这么令人心惊肉跳。”他紧搂着我,长长地叹息。
我涨红了脸,把脸埋到他的胸口,有些意外碰触到的结实与光滑。
他的心跳有些急促,他的胸膛好暖……
哦,老天,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试用期过了,我留了下来。
一日上班,接到一个用户的电话。(本小说由@。。@提供下载)
“请传6000229。”
“6000229?您贵姓?”很低沉的嗓音,是我喜欢的类型。
“明。”
“明先生,您留本机号吗?”我保持着变调的嗓音,是寻呼小姐特有的假嗓。
“嗯。”
我的“再见”还未来得及出口,那边匆匆收线,我耸耸肩,把他的本机号打到发送栏上,忽然一愣,那个号码是“13609462577”。
竟然是他?我微微一笑,真是巧了。
很少有人令我过目难忘的,这个明杰,几乎是惟一。
中午约了陈陈在“乡村鸡”吃快餐。(全本小说下载整理)
她来晚了,我等了她足足半个钟头。
“对不起对不起。”她扬起漂亮的小脸,一个劲儿地道歉。
我笑,“哪位男士把你的魂儿勾走了?”
“哪里有谁,不过是约了老杰罢了。”她撇撇嘴。
“好些日子没见过他了。”我仔细看她的表情,“怎不叫他一起吃饭?”
“女人的聚会,叫他作啥?”陈陈笑,“他最近好忙。”
“对了,我今天有帮他传到传呼。”被她一提,我蓦然想起。
“这么巧?”陈陈一愣,随即笑道,“你们很有缘哦,寻呼台几百个小姐,偏就你接到他的电话。”
“鬼扯。”我淡淡地道,故意作漫不经心状。
“老实说,姐,你觉得明杰怎么样?”陈陈忽地收起玩笑的表情,认真地问。
“挺好啊。”我敷衍她,夹了块鸡肉到她碗里。
“我说真的啦!”陈陈不依地嚷。
“我是说的真的啊。”我微笑地看她挫败的脸,知道她想说什么。
不是不渴望爱情的,只是,潜意识的,比较抗拒这样的方式,我是个浪漫的女人,憧憬浪漫的爱情。
作媒?呵可爱的陈陈,才二十岁,就想着当月老了。
周末回家里看望父母。
父亲的股票涨了一点儿,神色也神采飞扬的。
然后,去了一个很久不见的朋友开的书吧。
聊得很开心,不觉天色已晚,回到陈陈那里已近九点。
她一见我就嚷,“姐,我找了你一天了,你的电话怎么回事?坏了?”
我掏出手机,果然坏了。
“本想请你吃晚饭的。”陈陈埋怨道,“城郊开了家叫‘旧社会’的家常菜馆,听说很不错。”
“你发财了?”我蜷到沙发里,倦意一点一点地来了,“还是‘鸿门宴’?”
“才不是呢。”陈陈爬过来,粘住我嬉笑,“明晚去吃吧?”
“好啊,有人请客,不吃岂不成了傻子。”不是才有鬼,我嗤笑她的“不怀好意”。
果然是鸿门宴。
一圈而座的,竟是明杰的亲朋好友。
我选了个离他较远的座,狠狠地瞪了陈陈一眼。
她吐吐舌头,装作没看见,与左右嬉笑。
如坐针毡,我只好一口接一口地喝茶,餐桌边儿的人我一个不识。心中实在是有些气恼陈陈的先斩后奏。
明杰并不刻意招呼我,只与左右低声谈笑。
茶杯空了,刚好有服务生经过,我低声唤她,想是酒楼太吵了,她竟没有听见,径直走了过去。
我耸耸肩,不以为意,没再出声。
抬起头,看见他招了服务生过来,为我添茶。
心里一暖,我还以为他并没有注意我的。
抬眼凝进他的眼,他微微一笑。
突然觉得没那么无聊了,为他看似不经意的细心。
我就这样成为明杰的女朋友,实在是有点莫名其妙的。
心高气傲的一个女人,竟然被一杯茶给征服了。
爱情真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不是不懊恼的,为自己的不争气。
不是曾信誓旦旦地对相亲嗤之以鼻的么?曾几何时,自己倒变成相亲形式下的成功展品了。
陈陈笑,“他那么老的男人,要他说爱你也是说不出口的,自己感觉得到就好了。你难道还真想他拿束花到你公司门口等你不成。”
想像着明杰拿花穿西服等在我公司门口的情形,怎么想怎么怪异。
忍不住与陈陈笑倒在沙发上,心下释然。
是的,明杰从来不说爱我。
不过,相处下来,发觉他很体贴。也许像陈陈说的,他就是这样的性格,说不出口,自己感觉得到就好了。
有时候也问明杰,为什么会选中我?
知道自己不是那种会让人眼前一亮的女子,陈陈曾说过,我这样的女人,只有在很深的接触之后,才能挖掘出好来。
他总笑,“我慧眼识珠。”
我搂着他的脖子得意地笑,“是呵你运气怎么这么好,这么容易捡到宝?”
两人笑成一团,末了,他很温柔地吻我。
笑什么?
笑征服一个女人可以如此简单?
像不像在看一场戏?
记得张艾嘉的电影《心动》里有一句台词:爱情都是一样的过程,不同的只是中间的细节。
很多年后我回忆起这些细节,仍旧摆脱不了看戏的感觉。
也许在很多时候,人们总是在不知不觉地做戏,秀自己的人生,而当时却不自知。
这种感觉令我倍受困扰,每次讲这个故事,我都有些神经质的紧张,连讲出的情节,也经常不合逻辑地跳跃。
还听吗?
那我继续了。
明杰生日那天,下很大的雨。
亲手织了一件毛衣送他作生日礼物。
一直隐瞒自己会织一手好毛衣的事实,因为懒和烦。
想来女人只有给自己心爱的人织毛衣,才是心甘情愿的。
这世上的每一件毛衣,都仿若一张情网,密密麻麻又千头万绪,其实拆开来,仍只是情丝一缕。
永远也忘不了,收到毛衣那一刻,明杰眼里的惊喜。他紧紧地抱着我,让我差点没法呼吸。
“母亲过世后,再也没有人给我织过毛衣。”感觉到有滴冰凉的液体滴到了我的脖子上,再顺着肩膀滑到脊背上。
以后,那件毛衣他一直穿在身上,脏了,洗净后又马上穿上身。
“早知道你会伤心到流泪,我就不送它给你了。”我故意道。
“你敢不送。”他霸道地吻我,“我要你每年都送。”
“如果我不呢?”我逗他。
“我那么爱你,你忍心?”他笑。
我懵了,不敢置信地抬起眼看他,嗫嚅地道:“说什么呢?”
“说我爱你。”他微笑,“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听到这句话。”
他的笑像是藏了胭脂,立即把我的脸染红了,我把脸埋进他的胸口,眼里有什么东西涩涩作烧:“再说一次。”
“我爱你。”
“再说一次。”
“我爱你。”
“再说一次。”
“我爱你。”
“再说一次。”
“我爱你,爱你,爱你……”
……
窗外,雷声轰轰,震得人心惶惶。
呵,明杰,明杰,明杰……
我流泪,颤抖得像狂风中的一片落叶。吻他,吻他,吻他,疯狂地吻他,泪水沾到他的脸颊,又从他的脸颊揉向我的脸,咸咸的,滑到嘴边,沾到他的唇上,我的唇上,呵……这就是幸福的味道!这就是幸福的味道!
呵!真个要猛火里睡了……
雨水与汗水合而为一,他的刚强如刀,我的柔软如网。
男与女,阴与阳,如此契合,融为一体。
他在我的战栗中释放出自己,温暖了我的深处,濡湿了我疯狂而美丽的身体。
就像窗外下了一夜的雨,狂肆而凶猛地濡湿了这个世界。
雨停了。
我突然想去买一束我最喜欢的薰衣草,我爱极了那蓝紫色的,带着幽香的朴素小花。明杰紧拥着我取笑,“是纪念呢?还是庆祝?”
“我只是突然想起了薰衣草的传说。”我红着脸推开他,佯嗔下楼,他嬉笑着紧追其后,“什么传说?”
“据说薰衣草的香气能使不洁之物现形。”我微笑,顾左言他。
传说在法国普罗旺斯的一座小村庄,有一位少女在寒冷的山谷中采花时,遇见一位受伤的旅人向她问路。少女对他一见钟情,不顾家人的反对,让旅人在家中疗伤,并细心地照顾他。当旅人伤愈要告辞回乡时,少女万般不舍,坚持与他同行。村中一位老奶奶便给了少女一束薰衣草,用以试探旅人的真心。当他们离去时,少女将薰衣草拋向旅人身上,旅人竟幻化成一缕紫色的轻烟消失在风中,后来少女也失去了芳踪……
从最初听到这个美丽传说的时候开始,我就对薰衣草产生出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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