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风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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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风依旧-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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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如果当年的自己,没有少年意气,不那么固执地追求一份百分百的纯净,不那么骄傲得连一粒最细微的尘埃都容不下,是否中间的那四年,他们就不必这样在对方的生命里荒芜成片?
  把东西放回原处。忍不住给盛逸风打了个电话。
  盛逸风大概认出了家里的电话号码,接起来的时候声音里满是笑意。
  “我……”宛珠讷讷,忽然觉得自己打这个电话实在是冲动了一点,完全没想好要说什么,要干什么。这一出其实真挺突兀又无聊的,想说什么,又能说什么呢?
  只能捡最不重要的随便支吾了一下,“你晚上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去买菜。”
  “随便,你做的我都喜欢。”盛逸风语音分外温软,似乎她问他晚上吃什么这件事一下子取悦了他,心情陡然大好,好到连手边那份让他本来头大无比的月度总结报告都变得顺眼多了。
  “我给你做饭只是因为我借住在你这里,帮你做饭算报答,而已。”她又画蛇添足地补充了一句。
  “明白。”他声音里的笑意却更盛,隔着话筒,她似乎都能看见此刻他脸上的表情:眉梢微微上挑,眼睛里仿佛落了碎玉般晶莹明亮,嘴角上扬的线条让人觉得又可恨,又不太能真的恨起来。
  “哦。那就这样吧。”宛珠有些慌乱地挂断电话,摸一摸脸颊,居然有些发热——不由有些恼恨地掐了掐自己的脸,只不过打个电话而已,至于么?
  过年前的超市里人多得要命,一些干货甚至都被抢购一空,宛珠艰难地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好歹是基本买好了需要的东西,装了满满一购物车,准备去结帐时,忽然想起忘记买盐了,于是又推着车子一路往调料区的货架走。
  快到的时候,有个五六岁的孩子从旁边忽然窜出来,宛珠怕撞到他,赶紧收住脚,在她后面推车的中年妇女却没有收住,购物车的车篮碰一声撞在她的背部,痛得她低叫了一声,手上松了松,那车子就斜着撞上通道里摆放着一堆促销的卫生巾,原本就被穿梭的人群撞得有些松散了的卫生巾立刻一包包噼里啪啦地掉了下来。
  在附近的促销员立刻投来一道满怀怒意的目光,宛珠用眼神向她表示道歉,来不及按摩撞疼的腰就自觉地蹲下身来捡那些掉在地上的。
  好容易把卫生巾都一个个放回架子,宛珠刚起身,就撞上了一道冰冷的目光。
  叮叮提着个购物篮,站在饮料架前面,冷冷地看着宛珠。那目光简直百味纷陈,鄙视、不屑、愤恨、厌憎……
  宛珠被她盯得颇不自在,以她跟叮叮的关系,打招呼也不合适,只好假装没看到,往另外一边的调料架挪。
  刚把盐放到购物车,叮叮却跟了过来,理直气壮地质疑:“宋宛珠,你为什么在这里?是不是因为知道逸风就住在这附近,怎么?想要来个偶遇?”
  “我在哪里买东西似乎不需要你的同意。”宛珠温和回答,推着车子往结帐口走。
  “你在哪里买东西我当然不管,可是,如果你胆敢再来破坏我跟逸风的关系,我就有资格管。”
  叮叮恨恨地拉住了她的车子。
  明明也是明丽动人的女子,偏执的时候,却五官隐隐扭曲。
  宛珠有些走神。
  她曾经多么希望自己是叮叮。美丽,自信,有着良好的家庭背景和宠溺自己的家人,因为知道自己有所依仗,所以可以毫不掩饰时不时的骄横和一点小小的侵略性。
  然而,此刻,她渐渐明白过来。在爱情里,这些都不足以列入筛选的条件。
  拥有的再多,也并不一定富足,拥有得再少,只要是心之所系,未尝不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圆满。
  在那个渔夫与有钱人的故事里,曾经一直以为自己的身份应当是那个赤贫却假装拥有的渔夫,现在才发现,从某种意义上,其实自己扮演的角色反而是那个本末倒置的有钱人。
  叮叮原本以为宛珠会忍不住质问自己,对方却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自己耐不住,说了出来,“我跟逸风过了年就会订婚,他没告诉你吗?”
  宛珠怔了怔便醒过神来:“那么,我先恭喜你了。”
  叮叮的脸色有些难看,又有些不可置信——她以为宛珠听了她这番话之后应该会脸色发白然后声音颤抖地跟她再三确认“真的吗”,然后步履蹒跚地走远,留下一个悲凉的背影。
  不由有些不甘心,又加了一句“我跟他现在已经住在一起了,就在附近的一座大厦。你不要以为他回国是为了你。”
  哦。宛珠点点头,对她笑笑,“那很好啊,祝你们幸福。”
  晚上吃饭的时候,她便若无其事地拿出一瓶扎了绸带的红酒放在盛逸风面前:“订婚礼物。”
  盛逸风不解地看着她。
  “我今天在超市遇到叮叮了,她说你们年后就要订婚。一时半会儿我也找不到什么好的,先送你瓶酒吧。”
  盛逸风含在嘴里的一口汤差点就喷出来,用餐巾按了按嘴角,才无奈地瞪了宛珠一眼,“以后吓人不要趁人吃饭的时候,小心祸延自身。”
  “叮叮胡说八道,你不至于相信吧?我跟她订婚?我要跟她订婚早订了,干吗等到今天?”
  “那也说不定啊,”宛珠悠然地看着他,夹起一只虾,慢条斯理地剥壳,“譬如你伤了心,忽然想开了,觉得还是旧爱最美。”
  盛逸风瞪着她,正欲发作,转念一想,忽然又笑了,“我的旧爱只有你一个,怎么?你在拐弯抹角夸你自己啊?”
  宛珠脸一红,“还不知道你在美国有几个旧爱呢,偏拿我作由头……”
  这句话一说完,她自己都觉得太过不妥,像是在跟盛逸风打情骂俏似的,不由收敛了脸上的娇嗔之色,开始埋头认真剥虾。
  剥到第四只时,盛逸风伸手横过桌面,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宛宛,早上我跟你说的话,你考虑过了吗?”
  “什么话?”宛珠假装没听懂,把他的手拍开,继续剥虾。
  盛逸风顿时急了,把剥了一半的虾从她手里抽走,“你知不知道石希楠过年的时候会带你参加我们的家族聚会?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现在,你跟他的关系还只有他家里人知道,但那之后,就连我的父母都见过你了,以后,我们再要在一起只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是你想要的吗”
  宛珠白了他一眼,把虾从他手里抢了回来。“谁跟你说我要跟他去参加家族聚会了?”
  “只不过,我总得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才能跟他说,”她低了头,语气一下子就低落了下去,“不管怎么说,我都是亏欠他的。”
  也许,说亏欠还远远不够。
  只是,她能给他的,既然终究不够偿还他的付出,不如早点决断。
  盛逸风愣了愣,待到明白宛珠的意思,一下子就陷入一股难言的狂喜,急急地起身绕过桌子,将她紧紧地拥在了怀里。
  “哎我的虾……仔细你的衣服……”宛珠手里还捏着那尾虾,慌张地推他。
  盛逸风伸手将那只碍眼的虾一把丢到桌子上,眉眼间盛有恼意,“宋宛珠!我现在紧张得要命,你还有心情管你那只虾?”
  “不是虾……是你的衣服……”宛珠有些无奈,剥完虾没来得及洗手,两只手上汁水淋漓,被盛逸风突如其来地一抱,全沾在他那件价格不菲的白色衬衫上了。
  “宋宛珠!”盛逸风挫败地低吼,“你能不能不要再管那些不相干的事情了?!我在跟你说正事!”
  “哦,那你说吧。”宛珠从善如流地仰起脸,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她这样子,反而让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鲠在喉咙的那些千言万语,最后只剩下一个恶狠狠的拥抱。他将她几乎是有些蛮横地摁在怀里,下巴搁在她的发心,凶狠地威胁:“宋宛珠,等会儿你要是敢跟我说你刚才说的那些只是跟我开个玩笑的话,看我怎么收拾你!”
  宛珠不吱声,静静地伸手环住了他的腰,嘴角悄悄地在他的怀里牵出一个向上的弧度。
  ——反正这件衬衫的前襟已经被虾的汤汁毁得差不多了,也不差背后多两个掌印……
  临睡之前,打开带来的行李箱找换洗衣服时,掉出一个水晶牌子,跌在灰色的短绒地毯上,无声无息。
  这块牌子是大二那年暑假,宛珠跟同学一起去北方某个城市旅游时,在景区的一座道观里求签,签子上写的字句太晦涩,看不懂,请观里的道人解签,说是抽中这根签的人跟父母兄弟姐妹缘浅,且将流落异乡。
  宛珠当时有些心惊,掷下签牌就走。已经跨出道观的大门,却又有些踟蹰,终究还是回转身去,依了道人所言,花了50块钱请了这块据说可以化解她的运势的水晶牌回来,还一度被同行的同学笑她迷信。
  宛珠将水晶牌捡起,大约因为并不是真的水晶,触手并没有水晶那种寒凉的感觉,反而带着些衣物隐隐的温度,熨贴着她的掌心。
  终究是没有避得开。
  不由想起晚饭后,两人对坐窗前看夜色,宛珠把自己离家的原因说了出来。
  大概是因为毕竟已经过去了一天,或者是因为也许潜意识里早就对这样的场景做好了准备,她说的时候十分平静,连丝最轻微的怨愤都没有。
  “人家说通常越小越讨大人喜欢,我大概真是生错了时辰。或者是我父母根本就搞错了我跟宛珍出生的前后顺序。”宛珠无所谓地挑起嘴角,眼神却泻出几分黯然。
  盛逸风把她拉了过来,转了个身,让她的背靠在自己胸前,将自己的下巴搁在她的颈窝,低低如同耳语:“宛宛,我们以后一定会有属于自己的家庭,到时候,我们给孩子最和美的生活,不偏袒任何一个。”
  这句话,比起他以往说的任何情话都要平淡,然而却让她的心头一阵温暖。
  她的背后就是他的胸膛。干燥而温暖,如一座瘦削有节的山峰。
  但为什么,心里却还是有些隐隐的不安。
  ——如果,血肉相融的亲人仍然不足以作为依靠的源泉,那么,只依仗一点陌路相逢生出的爱情,两个最初的陌生人是否真的可以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跟石希楠在一起,她似乎从来就没有过不安心的感觉。在他的身边,一切风平浪静,也许就是太平静了些。归根究底,也不过是因为不爱,所以不怕失去,也就无需惊惧担心。
  一个爱,一个不爱。
  一字之差,便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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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间没有睡好,天亮辗转入睡,早上起得就晚。
  盛逸风已经去上班了。桌子上留了一份早餐:一杯牛奶加两片烤过的土司。
  牛奶杯子下龙飞凤舞地写着张纸条:牛奶热一下再喝!
  最后的那个感叹号笔划既狂且深,跟他的人一样透着隐隐的霸道。
  宛珠心里涌上一丝甜蜜,依言拿起杯子放到微波炉加热。
  吃完早餐,随手从书架上拿了本书,本来只是想打发一下午饭前的时间,一拿起来却再也放不下,连中饭都只是潦草地吃了一袋昨天超市里买的饼干。
  一直到看完才意犹未尽地放下小说,这才发现已经过了四点钟,赶紧跳起来冲到厨房准备晚饭。
  食材是昨天准备好的。排骨腌渍过夜,略过油炸香,再覆上豆豉、洋葱、青椒、生抽、白糖炒成的调味料上笼屉蒸,本来加一点辣椒碎更好吃,但盛逸风吃不惯辣,只好放弃;汤是最简单的萝卜汤,用了龙骨熬出来的高汤打底;再加一个清炒蔬菜。
  炖了两小时的汤在汤煲里温着,蒸好的排骨也仍旧在热气蒸腾的笼屉里保温,蔬菜都洗净切好沥干水,只等盛逸风到家了就开炒,免得放久了颜色不新鲜。
  宛珠将厨房整(。。)理干净,刚想把围裙解下就听见门铃响。
  想起昨天她一边在锅上炒着菜,一边忙不迭地跑去给盛逸风开门,有些不满地抱怨:明明带了钥匙还让人给你跑腿开门。盛逸风却抱一抱她,在她耳边低低地说:我就喜欢这种家里有人给我开门的感觉。刚才上楼之前,我在楼下数着家里的灯光数了足足十次,每次都不敢确信,你真的就在那扇窗户的背后,为我等候,为我煮菜……
  宛珠有些羞涩,安静地在他怀里伏了一会儿才忽然后知后觉地惊叫:我的豆腐糊了!
  ……
  这人今天早上离家的时候,索性连钥匙都不肯带了,故意留在玄关柜子的上面,还压了张纸条:没带钥匙,记得晚上帮我开门。
  应该跟他好好沟通一下,在厨师烧菜的时候让她兼任门童属于工作分配不合理。
  带着笑便把门拉开:“下次自己开门了啊,明明有钥匙~”
  门一开,她就怔住了。
  宋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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