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门结束,他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爱已是负累相爱似受罪
心底如今满苦泪
旧日情如醉此际怕再追
偏偏痴心想见你……”
我也随着优美的旋律哼起了这首曲子,可是让大家出乎意料的事是,最后两句他并没有唱出来,难道他忘词了,我和大家一样不解的看着舞台上的姜资流,只见他站在舞台上不动,眼睛望向我,也许是我的错觉,但是他肯定是看着我们这边,这时音乐快要结束了,他的脸上挂着笑容,复又将话筒凑到嘴边,唱到:“君君,为何偏偏喜欢你!”
君君——我的心跳加速了。
第二十三章 君君和筠筠
“君君??他喜欢的怎么会是个叫君君的人?”
小默很吃惊的在一旁摇着我的胳膊。
我也有些诧异,相较于我和小默不同的反应,现场内倒是比刚才更加沸腾,不知多少名字中带“君”或者名字中有和“君”发音相同的女生大声的尖叫,我身后不远处就有一个女生不停地说着:“原来姜学长喜欢的是我,他喜欢的是我,刚才在台上他一直往我这边看,他真喜欢的是我!”那种兴奋的劲像是自己中了五百万的彩票。
“他——口中的君君应该不是我。”我心中暗想,因为在这所大学里大家只知道我叫梁思筠(云),所以他应该不知道我名字中的“筠”其实应该发“君”的音。
“君君?!?”我摇摇头,他嘴里叫的人名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这是再在意什么?!可是一旁的小默也不知道在为谁打抱不平,“太过分了,”呼呼的从嘴里喘着粗气,“筠,他怎么能这样呢?”
“嗯?”我不解了。
小默看我一脸平静,“算了,你不知道的。”
“小默,这可不像是你的风格,今天怎么说话吞吞吐吐的?”
小默生气地坐直身子,“算了,这事情你不懂的,算我多管闲事,我真是头脑发热了,没事来听这莫名其妙的鸟语演讲!”
“这……你是怎么一回事啊?”
“算了,你接着听这鸟语演讲吧,我回去了。”小默说完把手中的牌子丢给我,气呼呼地转身走了。
我的手中拿着两块牌子,一张上面写着“爱”,一张上面写着“你”。我抬眼看向舞台,舞台上的灯光变幻莫测,不知道是灯光让姜资流那么的明亮,还是他让这个舞台耀耀生辉。如果站在台上的是程谦润,我现在又会是怎样。不知不觉,一滴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滑落,悄悄地滴落在我的手背上。在欢腾的科学会堂,这滴眼泪显得多么的渺小,连我自己都听不见他滴落的声音。
转身,在大家都沉浸在一片欢腾的气氛中时,我离开了这里。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又为你打开了一扇窗户。真得是这样吗?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坚强的人,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但今天,当我走在空荡荡的校园,周围的树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我才发现自己是这么的害怕孤独。
“君君—为何偏偏喜欢你。”只要我一闭上眼睛,就会在脑中闪现刚才姜资流在舞台上唱《偏偏喜欢你》时的场景。
我实在是太累了。我知道,学校的草地是不让我们踩踏的,现在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将手中的牌子扔到一边,我就是想找个地方坐下来。我不知道自己坐在学校的哪个地方,我就这么双手抱膝地坐着,脑子里一片空白。
不知道是不是脑子里产生了幻觉,我周围的空气到处都弥漫着《偏偏喜欢你》这首歌,由远而近,越来越清晰。
“君君”
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闯进我的视线,多么的熟悉啊!我慢慢地抬起埋在双膝的脑袋,程谦润??
白色运动鞋的主人笑了,“你现在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精灵。”
幻觉,不是程谦润,来的是刚刚在舞台上意气风发的姜资流。我复将自己的脑袋埋在双膝之间。
《偏偏喜欢你》的乐曲从他的手机里倾泻而出。他蹲下身子,坐在了我的身边。
我们俩就这样坐着,他看出我不想说话,所以也没有对我说话。我们的周围只有他的手机不停的闪烁着。不知道坐了多久,《偏偏喜欢你》的曲子也不再唱了。一阵凉风袭来,在炎炎的夏日,这阵风也能把人身上的鸡皮疙瘩吹起来。我就像是只木偶,只是呆呆的坐着,坐在我身侧的姜资流将自己身上的衬衣脱下来,轻轻地覆在我的身上。
“现在的你一点也不像在篮球场上的梁思筠。”
我侧头,看向一边的他。他懒散的坐着,双手撑地,头往后仰,眼睛望向遥远的天空,他的嘴角微微上仰,显得那么自信。也许是发现了我的注视,他侧过头来,冲我鬼鬼的一笑,“是不是很诧异!”
他像是能读懂我的心思,因为我确实很诧异,刚才我听得很清楚,他叫我梁思筠(君)。
“其实也没什么,因为一个人的名字,别人可能会叫错,但是自己绝对是不会的。还记得在医院吗?”说着他又笑了,他的表情像是在给一个孩子讲为什么天上会有月亮似的,更过分的是,他还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摸了下我的脑袋,看出我要发怒,他收回手继续说道:“那天我在医院对你说……”他挠了挠头,没想到这么自信的人也有尴尬的时候,“然后……你不是对我说我梁思筠(君)不会怎么怎么吗!”看着他尴尬的表情,我突然忍不住笑了。
“其实你笑起来很好看的,我经常能看到你在校园里开怀大笑。但是你为什么那么对我吝啬你的笑容呢?”
听他这么一说,我又不笑了。我转过头去,面无表情的看向前方。不管眼前的人多么的优秀,可惜他不是我心中喜欢的那个,就算他再如何对我示好,都是没有用的。不知道是不是清风作怪,他披在我身上的衬衫滑落了下来。
“嗳,你说句话好不好。”姜资流想让我开口说话,于是在我面前做着各种古怪的鬼脸。要是平时,也许我会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是没有心情。
他见我铁了心不说话,也觉得无趣,于是坐在旁边,默默无语。
不知道何时,一只萤火虫飞到了我们周围。在南方,夏日的乡下是很容易见到萤火虫的,记得刚上大一的时候,班级组织去游玩,我在郊外第一次见到成群结队的萤火虫飞来飞去,一闪一闪的,煞是好看。没想到,在校园里,也能让我见到一只。
我的视线就跟随着萤火虫。只见这只小小的虫子飞着飞着,就钻进了姜资流的背心里,在里面一闪一闪地发着绿光,怎么也飞不出来。
“这可是好兆头呢!”姜资流用食指指着在他衣服里的小虫子,咧嘴笑得异常开心。
我是个胆小之人,要是虫子飞到我的衣服里,我非哇哇大哭不可,哪还有他的闲情逸致说这是个好兆头。
“君君,听说萤火虫飞到谁的衣服里,就证明这个人本月会走桃花运。”
我轻轻的冷笑,笑他居然相信这个。
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
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像是自言自语地对自己说话,但是我听得却很清楚,“君君,为何偏偏喜欢你”这次虽没有他在舞台上唱的那么让人有些无措,但是我仍然有些不知所从。
我望着我身边的男孩,他不戴眼镜,脸部线条分明,皮肤白皙,眼睛明亮,鼻梁高挺。他不像程谦润那样儒雅,但同样是个帅气的男孩。
他侧头看我,我一时无法收回自己的视线。漂亮好看的东西,总是能吸引人的目光,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他。
“君君,”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此时眼里少了平时的戏虐,突然严肃起来,他像是在回忆什么似的,眼睛在我的脸上扫来扫去,“请你留在我的身边好吗?”
“哼……我不是就坐在你的旁边吗?”这是我今晚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他沉默,眼睛依旧盯着我。在他这样强烈的“盯”视下,我可受不了。
“时间也不早了,我要回宿舍了。你今天的表现不错,是不是第一名啊?”我起身,习惯性地拍拍屁股,抬腿就要离开。
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迅速地起身,双手扳过我的肩膀,强制地让我面对他。
“君君,我真得很喜欢你,你可以不做我的女朋友,但请求你,不要离开我好吗?好吗?不要离开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被他往怀里一带,脸就这么贴到了他的胸口上。
“不要离开我好吗?”他在我的肩头喃喃自语,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他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要把我揉到他骨头里似的。
我用力地推开他。
“你疯了是不是?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生气地推后几步,真不敢相信,他会这样——失控。
“君——”
“不要这样称呼我好吗?”我站在离他一臂远的地方,我真得是很生气,还没有一个男生这样抱过我,“不管我的名字叫‘君’也好,叫‘云’也好,我今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我喜欢的男孩他既不叫我‘君君’,也不叫我‘云云’,你以后不要来烦我好不好。”我边说边往后退,用尽全身的力气对着他大吼,眼睛里又弥漫出了一层水气。我现在什么都不愿想,我只想奔跑,好让自己眼角的泪水在奔跑中迅速地蒸发。
该死的姜资流,他以为他是谁。知道我的名字叫梁思筠(君),叫我一声“君君”,当着众人的面唱一首《偏偏喜欢你》,我就应该喜欢他是吗?做梦去吧。我这一生,只喜欢一个叫我“天天”的人。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他。
第二十四章 离别的季节(上)
每年的六月,校园里都挂满了欢送毕业生的条幅。
欢送晚会是一场接着一场,情侣也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分手。大四结束,很多人不但面临着“失业”,同时还要面临失恋。但是,也有例外的。有些人面对四年的感情,一直都不敢表白,趁着散伙饭上酒精的刺激,也会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抒发一下自己的情感。总之,什么样的情况都有,说也好,不说也好,分手也好,继续在一起也好,总体都是伤感的。
不管怎么说,我离毕业的日子还早,至少还有两年的时间,所以还无法体会到师哥师姐要离开生活学习四年的校园时的那种感受,更无法理解他们每天喝的烂醉,在宿舍的顶层大声地吼叫,他们像狼一样,吵的人夜夜不能入眠。
“你说,他们还要持续多久啊!”
“放心吧,秋后的蚂蚱,跳不了多久了,月底学校就赶人了。”
“我的天啊!离月底还有三四天呢!!” 阎姚比较娇气些,晚上睡不好觉无疑会要她的命,一听自己还要忍受三四天的折磨,就痛苦的将身上的毯子往自己的脸上扪。但是连学校都不怎么管,我们除了忍着还能做些什么呢!
“你们听,有人在楼下唱歌呢!”于西睡在靠窗的位置,她猛地坐起身来,探着脑袋往窗外看。“大家快看,下面有个痴情的种子在唱情歌呢!”
“是吗?是吗?”毕竟我们都还有点稚气未脱,一听到有人在下面冲着我们这栋楼唱情歌,大家都纷纷下床,挤到窗户边向外观望。
只见楼下有六个男生,其中一个被另外五个簇拥着,从他们的表情中看得出来,都喝高了。刚开始,也许是羞怯,不敢大声地唱,但估计是女主人公也在窗外趴着看他们吧,六个男孩越发的胆大,杀破狼似的吼。从老掉牙的歌唱到现下最流行的歌曲。有些宿舍的女生干脆点歌让他们唱。
唱着唱着,男主角终于说话了,“请502那个留长发的女生听清楚了。”男生扯着脖子,满脸通红。
可是我们楼上的女孩似乎不想放过他,嘻嘻哈哈地取笑着说:“我们都留长发,你到底说的是哪个啊?”
“就是那个喜欢穿裙子的。”
我的老天,没见过这样的男生,四年了,不会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不知道叫什么吧。我真替他可怜。
“我们都穿过裙子啊!”
“就是那个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喜欢穿牛仔裙,身形娇小的那个。”
“哦!!你说的是我们的梅梅吧。但是可惜了,我们的梅梅害羞,不敢见你呢,她说只要你说你爱她,她明天就和你登记去,哈哈哈。”我们这楼趴在窗外看热闹的女生都笑成了一团。
只见楼下的男生一脸的企盼,他周围的室友一个劲的怂恿他:“老大,快喊那,我们兄弟支持你。”
楼上的女孩在那闹,楼下的男生也在那起哄,单独不见男女主角有什么反应,我们这些中间的看客也忘记了明天还有考试要应付,一个个脸都要贴在玻璃上了。
男生在自己的哥们的怂恿下,终于勇敢的开口说:“梅梅,是吗?我是化工学院的马晓军,三年前,在